完善社会治理的创新点
2018-03-26王艺璇
王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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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开放40年之际,中共十九大围绕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完成好这项任务,需要认真分析中国社会治理形势发生的新变化,认清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挑战。为此,《中国经济报告》专访了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
社会治理新理念
中国经济报告: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立“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此基础上,中共十九大报告增加了“共治”二字。应该如何理解“共建共治共享”,特别是新增加的“共治”的重要意义?
丁元竹: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理念的进一步升华和发展。社会治理是指在执政党领导下,由政府组织主导,吸纳社会组织等多方面治理主体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是以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而“共治”意味着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国家事务、经济社会发展事务的参与度。
中国经济报告:“共治”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度,具体到实践中该如何实现?可否举例说明?
丁元竹:提高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度,实现“共治”目标,一个很重要的重心就是要将其落实到城乡社区的基层治理上。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大型国家,基层治理无疑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享有基础性地位。在某种程度上,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水平体现了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在这方面,北京和上海的做法比较典型。
近几年,北京市积极探索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通过不断完善包括基层党政和基层社区建设的组织体系,形成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机制,社会动员能力得到大大加強。此外,北京市还不断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努力提高社区居委会的依法自治水平。例如,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公约,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通过居民小组,把居民家庭和社区自治组织密切联系起来。加强针对社区各种群众性组织、志愿者队伍骨干力量的培育,强化社区居民自治队伍建设。
上海市的街道体制改革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实现“共治”的一个典型例子。一是明确街道职责定位。根据“1+6文件”,上海市街道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党的领导,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治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和维护社区平安。概括起来,就是“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当前,这些职能主要体现为促进社区自治和居民自治。二是优化街道机构设置。在明确街道职能定位的基础上,优化街道党政机构设置。明确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基本定位,是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派出机构。通过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完善政策保障制度,加强街道各中心建设。三是引入满意度考核。为实现街道职能转变,上海市把居民满意度引入考核体系,让居民打分,把群众评议作为重要一票。目前包括普陀区长寿街道在内的很多街道已经开始实施。采取这一方式后,原本一些排名靠后的居委会,反倒排到前面去了。这也反映出导向不同,指挥棒就不一样。社区建设的价值取向直接决定社区治理的成效。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中国经济报告:社会治理面临的难题有很多,在你看来哪个问题是重中之重?
丁元竹: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就是要通过培育健康的社会心理来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培育利他主义的价值观,形成人们之间相互吸引的亲密关系。所以我认为,最主要的还是如何做好人的工作,这是难度非常大的一个问题。这里面有三层意思。
第一层,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治理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激发社会活力,要实现这些目标,离不开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人。
第二层,人与人相处的本质是心与心之间的沟通。这就要力争使社会成员能够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与他人文明相处,推己及人。
第三层,加强社会心态建设是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说到底,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心态关系。在本质上,社会心理就是人们彼此之间如何看待,如何互相影响又互相联系,人们的直觉如何引导个体行为,以及自己的行为如何影响别人。只有培育健康的社会心态,才能理性平和地看待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才能实现人们之间的友好相处。
中国经济报告:近年来,科学技术发展十分迅速,不断创新并成就着我们的未来,我们无时无刻都不在感受着科技给生活带来的方便。那么,如何在新的技术条件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呢?
丁元竹:首先是关于使用大数据技术解决社会问题。大数据时代,互联网提供的无限空间提高了解决各方面社会问题的能力,这也是社会治理水平和能力提升的过程。大数据技术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快速收集与挖掘、及时研判与共享,成为支持社会治理科学决策和准确预判的有力手段,为社会转型期的社会治理创新带来了机遇。具体说,利用这一前景良好的新科技可以实现众多社会治理目标,如加强社会融合和维护社会秩序,加强社会建设、社会反馈,了解社会暗示,发现社会议题和公共议题,利用高速、廉价的通讯条件来加强在真实社会已经淡化了的组织联系,等等。简而言之,使大数据成为解决社会问题的手段,这恰恰是大数据时代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需要考虑的重要议题。
其次是如何加强和创新网络管理。社会媒体化和媒体社会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基本特点之一。由社会成员之间产生的信息及信息网已经成为经济活动的脉络,加强和创新网络管理成为国家治理中的重大问题。在中国,7亿多人使用互联网,这肯定是需要管理的,而且这个管理很复杂、很繁重。企业要承担企业的责任,党和政府要承担党和政府的责任,哪一边都不能放弃自己的责任。只有通过党委、政府、企业的共同参与和治理,才能形成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此外,信息安全是信息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之一。在互联网发展的同时,要加强互联网安全保障的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提升互联网的安全保障能力。
中国经济报告:城市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要通过有效的治理,实现良好的社会秩序。在你看来,如何才能实现城市的高效管理?
丁元竹: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人口进入城市,城市规模会不断扩大。以北京、上海、广州为中心的大都市圈正在形成,大都市治理问题越来越凸显,其复杂程度不言而喻。如何通过体制创新和组织变革来提升大都市社会治理水平,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课题之一。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尽最大可能推动政府、社会、市民同心同向行动,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政府要创新城市治理方式,特别要注意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创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中国经济报告:在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今天,不断拓展社会保障服务空间,发挥社会保障服务功能,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中共十九大报告的第八部分内容就明确指出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怎样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丁元竹: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必须要创新。改革正在各个领域展开,例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前来看,仅仅靠体制改革已经难以完全解决新时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就必须创新。创新就必须引入新技术。例如,在互联网时代,基本社会保障服务的本质是一种服务上的“用户体验”,它具有公共性、普惠性、公平性等特性。就其覆盖对象来看,应覆盖全体居民,居民具有公平获得服务的机会;就其项目内容来看,应涵盖诸多领域,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项目;就其服务水平来看,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科技进步,使公众获得更加优质的服务。以医疗为例,经常排队、医患关系紧张等显然不是一种很好的“用户体验”。
信息时代,真正好的基本公共服务,必须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能感受到它的魅力,能让基本公共服务生产机构感到兴奋,感受创造之快乐和工作之美好。随着分享经济的出现,许多大型私人企业,如谷歌、百度、微信、新浪微博、滴滴出行、摩拜单车等,提供了许多无需付费或是少量付费的服务内容。公共与私人公共服务的边界以及公共产品的外部性、定价模式与供给方式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基本社会保障服务供给层面,通过构建在线的服务供需平台,积极推动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平台上供给项目竞标,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政府与个人互动的新型模式,最终实现基本社会保障服务供需两端的精准匹配。这就要求,立足于當前移动互联网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精算服务,探索从顶层设计基本社会保障服务供需平台,解决该服务领域的基础性和共性问题,优化资源布局,增强基层服务能力,规范政府购买流程,对基本社会保障服务全过程实施监测评估。
中国经济报告:落实到具体实施上,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创新点有哪些?能否举例说明?
丁元竹:新时代基本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至少有三个创新点:一是把互联网和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当今社会,人们日常的工作、消费、娱乐已离不开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是社会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的基础。改革开放初期,人们经常说“要想富,先修路”。信息时代,既要推动道路基础设施联通,也要实现信息基础设施联通。要把互联网和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如把一部分不会使用网络或智能设备的老年人纳入互联网体系,通过新技术的发展与智慧便利生活的建设来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从信息配置资源技术的角度看,互联网技术更能使越来来越多的人接近基本公共服务,若是受益人不掌握信息技术,会造成巨大的技术鸿沟。在这个意义上,把互联网作为推进新时代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技术手段非常必要。要让全体社会成员都有机会接近移动互联网,包括年长一代。
二是建设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供需平台。新常态下,须以互联网为基础,通过便捷、有效的互动开展政府治理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供需平台建设,通过互联和在线推动大数据生成,实现供需精准匹配。基本公共服务供需平台的基本内涵为:强调数据互联和数据在线,使需求侧用户、供给侧供给者通过平台建立起“协同治理”、“服务众筹”、“官民互评”的互动机制,实现分布式、点对点的数据治理和服务匹配,实现基于大数据的基本公共服务生产、供给、交换、消费的优化。互联网与基本公共服务的结合点是云平台。借助于云平台,传统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相关企业不但能够纵向整合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也能横向激发跨界创新,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过程的共享、重组和更新。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通过云平台,向社会组织开放入口,提供数据和提升计算能力,推动社会组织与大型事业单位和大企业的协同创新,共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数字化升级。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化应顺应互联网为社会基础链接的整体形势,采用符合互联网规律的组织方式和技术手段重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和技术设施,通过“互联网+”和“人工智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快速化、多样化、便利化。平台化的核心目标是推动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快速有效地建立起与人民群众需求以及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之间基于互联网的全面链接,使各类基本公共服务机构在网络环境中,有效地履行服务职能,优化运行模式,升级供给方式。
三是推动人工智能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2017年7月,国务院发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规划人工智能发展。2017年11月,科技部启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暨重大科技项目,标志着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和重大科技项目进入全面启动实施阶段。人工智能对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它已经对制造业、客户服务、金融、医疗保健和交通运输产生了深刻影响。保险业将通过自动化技术重构索赔流程。教育领域正在开发虚拟导师,人工智能可以辅助论文分级,制定适应性学习计划,编制游戏和软件,以人工智能为基础的个性化教育课程正在改变学生和教师的互动模式。图像识别、深度学习、神经网络等关键技术大大推动了以数据密集、知识密集、脑力劳动密集为特征的医疗产业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据报道,在美国,35%的医疗部门会在两年内引入人工智能,50%的医院将在五年内引进人工智能技术。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中国经济报告:要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具体应该怎样做呢?
丁元竹:我认为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把更多的社会问题交给人民自己去解决。公众和社会组织以主体姿态、以自助、自治的方式组织起来,参与社会治理,参与社会矛盾的解决;国家通过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等制度安排,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活动,调节社会资源分配,给弱势群体以关怀,并在此过程中扩大就业、缓解社会矛盾。党和政府要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和推动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和个人按照规则行事,并形成习惯性机制,实现预定的社会目标。在实践中,要通过政府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的责任。政府责任就是制定规则,创造环境,提供服务和福利,通过合同、协议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政府负责不是政府包办,政府應当通过创新方式,广泛调动社会组织、企业参与社会服务。政府还可通过包括公民教育在内的方式激励公众关心社会事务,捐赠钱财、时间,不断提高公众自己管理自己事务的能力。
二是把法治化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基本准则。任何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行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治理过程中,法治的直接目标是规范各个行为主体的行为,使政府、市场和社会各个部门在既定的法律框架内工作。完善的法律会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一个有利的环境。没有健全的法律也就不会有社会治理。
三是借助于网络增强社会成员的参与热情。社会成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拥有对解决问题的参与热情和能力。政府网络客户端、企业和单位的微信、群体之间的“朋友圈”,正在取代传统的文件传输方式,改变传统的信息传播渠道,也改变着人们的行为方式乃至社会结构。在线已经成为当代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重要特征。互联网塑造了网上的在线行动。大数据把现有的数据平台互联起来,形成一个在线的巨型数据系统和运算体系。这其中涉及建立各个部门、地区、行业、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以及信息安全制度。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智能社会的发展,社会组织面对的社会人群及其交往方式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过程中,居民对公共服务的个性化需求越来越凸显和越来越迫切,传统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将难以为继,必须借助数字技术来满足日益增长的个性化的居民公共服务需求。
四是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按照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必须培养庞大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此,要加强社会组织、社区组织干部的专业化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