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举措深化“一带一路”合作 推进企业国际化
2018-03-26辜胜阻
辜胜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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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是国际合作的新平台,也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升级版。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在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过程中,“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而企业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市场主体,扩大对外投资、加快企业国际化进程已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要义。四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大力推进,围绕基础设施、贸易、产业、金融、能源等领域的一系列重大项目陆续完成,中国企业“走出去”热情日益高涨,对外投资规模保持增长态势。据商务部统计,2017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额达7.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8%;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144亿美元,在沿线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1443亿美元,同比增长14.5%。
鼓勵更多市场主体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快企业国际化进程,需要采取以下六大举措。
第一,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国家战略对接,提升互联互通与产业合作水平,完善自贸区建设,营造共商、共建、共享的“大环境”。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需要稳固便利的营商大环境予以支撑。要将“一带一路”倡议与各国国家战略、发展愿景、总体规划等积极对接,寻求共建“一带一路”的合适切入点,打造规划衔接、生产融合、协同跟进的区域发展新格局,进而为企业争取更多海外投资市场与项目资源。强化地区互联互通水平,既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与产能合作的“硬联通”,实现陆海空网四位一体;也要加强各国制度、政策、标准与规则的“软联通”,促进资本与劳动力自由流通。要与沿线国家共建自由贸易区,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全面加强海关、检验检疫、运输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合作,实现一体化通关管理,逐步构筑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为企业“走出去”打造高效便捷的投资环境。
第二,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建设双边经贸合作区,引导企业开展“集群式”国际产能合作,形成大中小企业相互补充、共同发展格局,加强行业自律,推进企业更好地“走出去、走进去、走上去”。扩大在外企业总体竞争力,要采取“抱团式走出去”战略,实现从单打独斗向集群发展转变,从分兵出击向协同并进转变,从点式、分散型投资转向链式、集群式投资转变。要建立双边经济合作区域联合委员会,健全国际合作的供应链、产业链与价值链,通过提供信贷支持、简化审批程序等政策,吸引企业进入园区,开展“集群式”国际产能合作。要推进企业优势互补、产业集聚、“抱团开发”,鼓励大企业协助小企业参与周边配套项目建设,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局面。要规范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行为,避免“运动+任务”的扩张模式,避免在外“万马奔腾”造成互相压价、资源浪费。要加强行业自律,重视树立企业良好海外形象,引导企业尊重市场规律,增强法律意识,加快形成与经营范围、组织结构、业务规模、行业特征相适应的合规管理体系,推动在外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三,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创立产学研合作和技术转移平台,以创新驱动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走出去”企业要积极对接沿线国家创新发展需求,推动各类创新资源有效融合,为“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区域“创新高地”与发展“新引擎”。要集聚沿线国家与地区的创新要素,共建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打造一批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和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基地,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传统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鼓励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新科技“走出去”,提升中国企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高度。要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扬企业家精神与工匠精神,打造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的生产运营模式,不断优化产品与服务质量,逐步培育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要探索开放合作的创新路径,通过合作研发、海外并购、中外合资等方式,引入国际先进技术、人才、管理经验、品牌等资源。在消化吸收被收购公司的优势资源后,要将企业自身优势与海外资源进行内外整合,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国际化跨越发展。
第四,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相结合,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探索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推广PPP模式,完善保险服务,提高资金融通度。金融活则经济活,金融是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大动脉。要加强金融合作与金融一体化,完善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系统、区域性信用评级体系与汇率协调机制等金融基础设施,保障跨境支付和信用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打造便利稳定的跨境资金流通环境。要建立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多元金融支持体系,针对不同企业设立差异化、多层次的专项扶持基金,为企业国际化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要推进金融模式创新,大力推广PPP模式,通过由政府牵头、金融机构跟进、民间资本参与的方式,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为企业开辟新的、稳定的融资渠道。在部分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性较差、金融基础设施不足的落后地区,要鼓励使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数字金融技术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普惠的支付工具和方式,完善金融服务网络,弥补金融服务“盲区”。同时,还要积极开发针对“一带一路”的海外人身安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货运保险、工程保险等保险业务,创新保险品种,扩大承保范围,为在外企业及人员保驾护航。
第五,实施多样化的国际化人才战略,将培养人才与就地“取才”相结合,打造人才交流平台和国际化人才储备库,化解企业国际化进程中的人才“瓶颈”。解决企业国际化复合型人才短板的问题,亟需构建联通内外、“走出去”与“就地取材”相结合的聚才用才体制机制。要完善校企紧密结合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机制,增加国内学生留学访问与海外实践机会,建立人才培养基地与人才储备库,培养精通外语、了解国外环境并熟悉法律金融等专业知识技能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复合型人才。要在沿线国家挖掘符合企业需求的本土人才,合作开展跨国职业教育与培训,建立“干中学”和“学中干”的教学体系,培养双边急需的各类应用型人才,打造本土化“人才供应链”与管理体系,为企业“就地取材”提供便利。要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引导人才跨部门、跨行业、跨国家流动,加强各国法律、金融、咨询等服务工作者的信息沟通、政策交流,为企业走好国际化之路献计献策。要创新企业人才引进与激励机制,设计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股权激励机制与财政补贴政策,吸引全球优秀人才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第六,完善企业涉外专业服务体系,培育国际化、市场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中间组织,提升使领馆和商会协会的一体化综合服务水平,为海外企业提供信息沟通、商业指导、权益保护等服务,做好风险评估与管控,强化风险预警。要加快培育国际化的咨询公司与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援助、咨询管理、税务审计等综合服务,减少企业参与“一带一路”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要完善使领馆的商业保障与公共服务功能,建立相应的帮扶机制与培训体系,及时发布政策信息与前沿动态,帮助企业更快适应合作国环境。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仲裁机构,帮助企业统一进行诉讼代理与谈判仲裁,依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做好维权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在海外遇到的商业纠纷。要发挥商会协会“承上启下”与“合纵连横”的作用,在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性贸易措施、产品认证等方面为企业产品和服务出口提供指导和帮助,协助“走出去”企业把握海外商业机会。要强化风险预警,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和海外投资亏损准备金制度,帮助企业分散和分担国际化风险。企业在海外投资前期要做好对投资环境的详细论证,合理制定投资方案,有效识别并规避各类风险。智库与海外专业投资机构要围绕“一带一路”沿线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立项、招投标,提供专职法律调查服务,织密法律防护网,为企业提供科学权威的海外投资资讯,发布投资风险指南,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要健全风险管控与补偿机制,与沿线各国加强金融风险监管合作,形成处置跨境风险和金融危机的交流合作机制,保障在外资金安全。要制定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规避并分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筹建海外投资亏损准备金,缓解由企业投资失利引发的资金短缺问题,为企业“走出去”营造安全稳定的海外投资环境。
(作者为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