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2018-03-24孙喜鹏
孙 喜 鹏
(山西省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山西 太原 030012)
0 引言
建筑监理是伴随着建筑业的发展而产生的,施工监理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建筑工程整体质量具有重要的控制作用,但也影响着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中国建设监理行业起步较晚,且发展时间不长,自1988年第一次试运行以来,已经发展了近30年。我们在过去30年的实践和发展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仍有一些不足和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近年来,中国的建筑业市场蓬勃发展,工程项目的增多给建设监理提出了更大的挑战。通过合理规划建设项目的市场秩序,提高建设项目的整体质量,加强建筑工程监理标准化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1 工程监理的基本特征
工程监理在建筑施工中起着管理作用,工程监理负责确保工程按标准进行,使所有施工环节得以规范,预防建筑项目出现质量问题,避免有违反施工安全的行为,以保证施工质量。
工程监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监理具有独立性,工程监理单位有权独立运行,并与建筑企业和施工企业合作,在这些部门中,不受监督制约的是独立、平等的地位,而不是上级或下级的关系;二是具有科学性,工程监理不仅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而且要提出管理建议,结合约束功能,形成监理工作,为项目各方提供服务,建筑质量也是服务质量。工程监理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生产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必须要严格按照有关合同的规定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体现出公平性。在承包商和施工单位之间,工程监理处于第三方位置,负责这项工作的目的是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经济建设损失。
2 当前我国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工程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
对于我国来说,由于住房建设监理管理发展较晚,因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监理管理还存在许多亟待改进的问题。为监督管理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但由于近年来建筑业的发展与实际工程监理的发展很不协调,相关制度也很难与现实相适应。由于监理行业的管理机制还不完善。一方面,在收取监理费的过程中,存在着价格竞争等弊端。竞争行为最终导致建设监理成本低,导致监理在某种意义上流于形式。
2.2 施工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施工人员综合素质决定了中国建设监理质量,目前,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在中国整体结构比较分散,具有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监理人员比较少,大多数工程监理缺乏实践监督经验,监理工程师缺乏识别能力和沟通能力,对中国的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障碍。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目前,在中国大多数监理人员甚至未完成大学学习,一些大学生的培训普遍缺乏实践经验,有的高校甚至缺乏对学生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教育,虽然可以获得建筑监理职业资格证书,但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在实际监理工作中,不能有效地组织、协调和管理项目建设,很难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
2.3 缺乏规范性指导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工作,缺乏规范和正确的监督和指导,要使监理工作发挥最大的作用比较困难;其次在监督过程中,工程监理人员对于施工事故处理不当,施工人员容易有生命危险,为此,建设监理单位需要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履行每一个监理人员的职责。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事故是由个人原因造成的,相关人员出错并导致重大施工事故,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严禁有任何庇护现象。
2.4 工程监理水平低
在中国建设监理水平普遍偏低,影响工程建设监理质量。目前,建筑工程监管水平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筑工地的施工标准要求不够明确,许多建筑工人在施工现场开工后,对于许多设施和场地规则却不清楚,所以监督和管理上达不到要求,监理工程师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第二,建设监理机构不够完善,职责分散。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能,管理模式仍然采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工作人员也缺乏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导致监理工作不认真。
3 工程监督完善措施
3.1 加强建设监理法制建设,健全监理市场机制
首先,要重点加强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建设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工程建设单位要把建筑业的发展与建筑市场相结合,在大环境下,要完善和加强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消除不能与建筑工程相结合的部分,要制定既有联系又符合时代特征的法律法规,要加大科学和法规的使用。规范、具体、合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制度,使我国建设监理工程师可以更有序、更顺利地完成监理工作,使监理工作更符合建设标准;第二,监理工作必须完善市场机制,建立招投标制度,确保监管始终在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下运行,我们必须不断协调不公平的市场关系,作为维护市场的纽带,工程市场的监督机制是建立在平等信誉机制的基础上,一个信誉差、竞争力差的监管单位必将被淘汰。
3.2 提高施工监理队伍整体素质
相关监理企业应首先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完善监理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讲座,邀请行业内的精英参加,有实践经验的人要加强培训和教育。第二,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通过校企合作,不断提高学生的监督实践能力,监理人员还应通过自学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监督的现实作用。监理的核心作用应体现在工程监理中,一方面,监理单位要想留住人才,实行激励机制。二是结合工程应用,在整个建设期间,加强监理人员监督经验不断积累和更新,对于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提前作出预测,提前制定策略,善于总结和反思工作,养成勤于思考的能力。
3.3 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在项目建设监理工作中,必须明确工作的复杂性和工作的重要性,由于涉及许多监理人员,在总结监理工作时,将各部门存在差异容易引起部门之间的矛盾的问题总结出来,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我们应该对管理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加强相应的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住房建设监督管理起步晚,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借鉴先进的管理方法,吸收和学习科学的管理技术,提高住房建设监理的管理水平。
4 结语
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已成为我国项目监理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在中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现阶段,建设监理处于管理的过程中仍存在许多漏洞,相关部门应考虑到这些问题,不断改进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同时通过培训或激励机制,提高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技能,确保监理在管理过程中可以更加负责任的完成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促进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