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法规
2018-03-24
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发布实施
2018年1月3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门印发通知,实施联合修订后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强调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在职能定位方面,重申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在计划、入库标准和前期开发等业务工作方面,规定各地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编制土地储备3年滚动计划;在资金管理方面,要求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的规定,土地储备资金通过政府预算安排,实行专款专用;在联合监管方面,明确国土资源部通过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对各级土地储备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实时监管。
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北京上半年将完成“三城一区”规划
2018年1月5日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北京将于上半年编制完成“三城一区”规划,促进“三城一区”进入加速发展期,为确保2020年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三城一区”是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主平台。未来,中关村科学城将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自主创新主阵地。怀柔科学城将建设世界级原始创新承载区。未来科学城将打造全球领先的技术创新高地。同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将进一步升级,成为高精尖产业主阵地。
北京市新版二手房买卖合同正式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存量房屋交易行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加强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工商局对《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于2018年2月2日正式发布,自2018年4月15日起实施。
2017年12月21—2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过官网对《<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正式发布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调整了征求意见稿中有关房屋附属设施、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的内容,主要是考虑到示范文本旨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相关内容应本着尊重买卖双方意愿的原则,由双方自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