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成果评价
2018-03-23王夙,刘峻,秦红
王 夙,刘 峻,秦 红
(1.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201700,上海;2.上海青浦水利建筑工程项目有限公司,201700,上海;3.上海市青浦区水文勘测队,201700,上海)
自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来,水利部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并建立科学合理的水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在水生态文明评价指标发展方面,山东省率先出台了《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标准》(DB 37/T 2172—2012),分别从水资源、水生态、水景观、水工程、水管理等5个方面提出了23项评价指标;在水利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的《济南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中,提出了包括水生态、水景观、水安全、水利用、水管理、水文化等6个方面共27项试点目标指标体系。此外,《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GB/T 28284—2012)、《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 300—2004)、《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考评办法(试行)》等,也都为水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
2016年4月11日,水利部印发了 《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评价导则》(SL/Z 738—2016)(以下简称《评价导则》),并要求2016年7月11日开始全面实施。为便于考察青浦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3年来的建设成果,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科学借鉴,按照《评价导则》对青浦区的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节约、水监管、水文化等6方面23个评价指标,以及2个区域特色指标(按东南沿海地区),共25个评价指标,以2016年或2015年数据为基准,量化评估完成情况。
一、试点建设基本情况
青浦区地处上海市西南,太湖下游,黄浦江上游。区域内土地总面积668.52 km2,年径流总量达150.8亿m3,河湖水面率达18.55%,居全市之首。2014年水利部批准青浦区为全国首批45家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之一。青浦区以试点实施方案为指导,试点期(2014—2016)完成五大方面46项任务,并新增任务20余项,累计完成投资129.6亿元,全区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水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7年8月9日,顺利通过水利部和市政府联合验收。
二、评价总体情况
根据《评价导则》计算分析:青浦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25项指标评价总分为86分,其中满分(4分)的指标为17项,占比79.1%;情况较好(3分)的指标为4项,占比14.0%;情况较差(2分及以下)的指标为4项,占比6.9%。青浦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总体评价为Ⅱ级(超过75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成效显著,但仍有一定提升空间。
内梅罗指数是一种兼顾极值或称突出最大值的计权型多因子环境质量指数,特别考虑了最差因子的影响,是目前采用较多的一种环境质量指数。本文根据内梅罗指数分析得出,各大类指标中水安全、水文化最优;水生态、水节约及水监管次之;水环境及东南沿海指标最差。目前主要影响因素为水环境质量,呈现典型的水质型问题。
综上,通过多年工作积累,尤其是节水型社会创建和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以来,青浦区水生态文明建设在水安全、水文化和水节约等领域都取得了较大进步,水监管能力建设也取得长足发展,总量管控和水质监测能力配备等方面都日趋完善。水生态和水环境等领域虽然自 “十五”期间就开展大量工程项目建设并加强管理,建立了源头防控—中端控制—终端治理并重的工作体系,基本实现工业废水、污水和城乡生活污水的全处理,并综合运用截污治污、调水引流、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等措施,采取全方位、立体化方式,加强对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和湿地保护区的保护和修复,促进了水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但因水环境整治影响因素多、难度高、易反复等问题,仍然任重道远,是今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重点。
表1 未满分指标难度等级划分
三、具体指标分析
本文对所有未得满分的指标进行满分可达性分析,为便于分析首先将现值/阈值按照背景与峰值三分法划分,即大于等于0.90为容易,0.5~0.90为中等,<0.50为困难,见表1。
经过难度分级,对8项指标进行逐一分析如下:
1.难度等级为容易的指标(共4项)
①河湖生态护岸比例的现状指标值为84.78%,“十三五”期间,青浦区将实施新谊河、新塘港西段、东长港、新通波塘、油墩港、上达河等骨干河道治理约80 km,实施中小河道整治约200 km,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美丽河湖、美丽乡村、黑臭河道治理等工作,继续扩大河道生态护岸建设,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河道生态功能,提高河道亲水性。预计“十三五”时期末,河湖生态护岸比例高于90%,该指标可达满分。
②废水达标处理率的现状指标值为95.77%,已满足满分阈值标准,但全区10座污水处理厂仅有青西5座污水处理厂为一级A。“十三五”期间,青浦将投入约13亿元,完成全区10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扩建工作,预计“十三五”时期末,全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均不低于一级A,该指标可达满分。
③水质优良度的现状指标值为89.8%,选取2016年全年青浦区各监测河道水质数据,按照GB 3838评价河道水质的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指标,参与水质评价,其中Ⅰ~Ⅲ类水体标准的河道面积为63.25 km2,占参评河道总面积70.47km2的比例为89.8%。根据《上海市青浦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到2020年全区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率比例力争达到100%。
④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的现状指标值为81%,在创建工作中,注重宣传,争取赢得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全区水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率达85.6%。在近期开展的“我为绿色青浦做点啥”系列主题活动中,群众参与超过10万人次,涌现出了银发工作室、村民小组长、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团体。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还聘请居民代表成立矛盾协调、治安防范和工程监督等工作小组,探索形成“六心工作法”,即“以心换心”争取理解,“将心比心”为民解难,“用心细心”稳步推进,有效促进了水生态文明建设。随着中小河道水环境治理、河长制全面推行等创新工作举措的推进,该指标可进一步提升达满分。
2.难度等级为中等的指标(共2项)
①水域空间率:根据《上海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暨第二次水资源普查总报告》,青浦区河湖水面率为18.55%。上海市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对青浦的要求是2020年达到18.69%,届时通过加强河道管理和开展河道整治等项目可保证目标实现。根据青浦区骨干和支级河道蓝线方案,远期全部规划河道实施到位后,区河湖水面率将达18.94%。由于该指标限于土地等制约条件,难以达到30%及以上要求。由于计算方法问题该指标难度划定等级为中等,实际实施难度非常大,应为基本不可达目标。
②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青浦区水功能区划涉及河流54条,2016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9.3%。根据《上海市青浦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到2030年,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难度等级为困难的指标(共2项)
①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经过“十二五”规划的实施,青浦第二水厂、第三水厂已实施深度处理工艺,并开展了中西部供水旧管网改造工作,对青浦中西部地区逾700 km老旧管网进行改造。“十三五”期间,青浦区还将继续投入约10亿元,开展供水管网改造约1 000 km,实施二次供水管网改造约855万m2,并从管理入手,加强管网压力分析,合理规划布局系统压力分布,优化调度控制管网系统压力,构建供水GIS和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引入独立分区计量管理系统,通过区域流量计设置和考核来量化管网漏失,进一步加强水表计量管理工作,实施市政消火栓用水计量,运用GIS系统和管网模型进行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检漏资源提高效率,至“十三五”时期末将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该项指标基本可达满分。
②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率:根据市水务局对全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及限排总量计算结果,牵涉青浦区总计14个水功能区,其中6个在其纳污能力范围之内,占比42.86%。根据《上海市青浦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到2030年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到2040年全区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并基本恢复水系生态系统功能。
四、建 议
青浦区指标总体实现满分仍需较长时间的努力,是下一步工作的挑战和动力,需要继续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化节水型社会创建,不断加强和深化水生态文明建设,但水域空间率指标受上海地区土地资源和人口密度等条件制约,难以达到满分。水域面积的大小应与当地的水资源条件和地形地势条件等实际情况有较大关联,也与城市发展阶段、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 50513—2016)提出上海市水域空间率指标建议为8%~12%,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至2020年水面率达到 10.1%,2035年达到10.5%,在此建议范围内。同时,根据国内外适宜水面率相关研究成果,并参考有关文献,在水资源丰富的长江以南地区城市,水面面积相对较大,可达15%~25%;在水资源一般的长江与淮河之间的中东部地区城市,水面积可规划在10%~15%;在水资源较为短缺的黄河与淮河之间的中东部地区以及东北地区城市,水面积建议在5%~10%;在水资源短缺的华北地区城市可设计一些景观水域,水面面积建议在1%~5%;在水资源特别短缺的西北干旱地区城市,非汛期可不人为设计水面比例。杨树滩等人通过类比法从地形地貌、多年平均年降水量、现状水域面积具有增加的潜力和现状水域面积具有减少的压力等方面,对江苏省13个地级行政区适宜水面率进行研究并综合得出全省总体适宜水面率为16.78%~17.82%,中值为17.3%,对应全省水域面积为17 635 km2。综上,建议应根据地域实际情况提出适宜水面率指标,该指标应从某一区域的地形、地貌和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出发,考虑水域的多种功能,旨在评估在自然力与人类活动双重作用下人类社会和水域自身的协调发展程度,进而通过水域管理工作,促进人类与自然协调发展。
[1]王建华,胡鹏.水生态文明评价体系研究[J].中国水利,2013(15).
[2]王超,王沛芳.城市水生态系统建设与管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