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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源流分析江津区实施城镇居民阶梯水价政策

2018-03-22李杨

魅力中国 2018年40期
关键词:城镇居民政策

李杨

摘要:江津区实施城镇居民阶梯水价政策的出台和制定,具有政策议程建立的内在机理。本文采用美国政策科学家约翰·W·金登教授的多源流分析框架对分析政策议程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将多源流理论用于江津区实施城镇居民阶梯水价政策议程分析当中,梳理江津区实施城镇居民阶梯水价政策的问题源流、政策源流、政治源流以及政策之窗,指出政策时机、政府重视以及多方参与等会直接影响到公共政策议程,引发政府关注,并最终推动城镇居民阶梯水价政策的出台。

关键词:多源流理论;城镇居民;阶梯水价;政策

一、问题源流

1.江津区居民用水基本情况。全区共有自来水公司(水厂)25家。供水价格分别由原江津市物价局、原江津市建委、原江津市水利农机局等部门审批,各镇供水企业、江津区自来水公司居民用水价格不一致。江津区自来水公司是我区最大的国有供水企业,隶属区水务局。供水区域包括几江、鼎山、德感街道、德感园区、滨江新城、双福新区及四面山镇等,供水规模15万立方米/日,年供水量2500万立方米,占整个江津供水总量的90%以上。截止2016年2月共有城区居民用水用户42741户。供水系统由2个水厂,300公里输配管网,5座独立供水加压站和7座高位调节池组成。现有2个水厂通过DN700过江管道连接南北两岸,实现江津主城统一供水。江津区自来水公司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2.30元/立方米,另按照规定随水价收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0.23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0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10元/立方米,居民用水综合水价为3.63元/立方米。

2.焦点事件。2014年11月2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14〕19号)中明确要求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改革。2015年3月6日印发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35号〕明确要求“2015年年底前在各区县(自治县)城区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16年起在具备条件的建制镇逐步推进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重庆市主城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3.反馈。政府是以系统监控、评估报告、社会调查、管理日常工作等途径获得反馈信息的。如果说一个人反映的问题不能说明问题,那么多方面的问题聚集就会产生问题。

二、政策源流

1.国家层面和市级层面。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发改价格〔2013〕2676号文件中明确要求“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2.各阶层代表。对于城镇居民阶梯水价问题,各阶层代表了很多的建议意见。提出实施阶梯水价,应加大“一户一表”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力度,供水企业应降低改造费用;进一步细化“一户多人口居民家庭”的认定办法,提出便捷可行的水量核增手续办理程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更多关注社会底层困难群体,不要局限于低保户和特困户,其他特殊困难群众也应给予保障;供水企业应创新服务管理,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阶梯水价顺利实施。

3.其他区县。重庆市部分区县也积极进行了推动城镇居民阶梯水价政策方面的工作。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重庆主城九区从2016年1月1日起已执行。璧山区从从2016年1月1日起已执行。荣昌区从从2016年3月1日起已执行。涪陵区从2016年4月1日起已执行。

三、政治源流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政策制定者需要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城镇居民阶梯水价问题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2016年3月18日在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并设立了专门咨询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咨询事项。2016年4月8日区发展改革委召开了江津区建立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二次供水运营服务费听证会,充分提取建议意见。

2.十八届三中全会新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

3.人民群众的情绪与关注。人民群众的情绪是一种比较普遍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通常是以公众舆论的形式表现出来。借助于现代媒体,人民群众对于阶梯水价制度的关注度与参与度也在不断提高。

四、政策之窗

多源流模型中的问题、政策与政治三条源流是相对独立的存在的,只有当政策之窗开启时,三条源流集合到一起,问题就会被提上政策议程。多源流模型主要解释的是为什么特定的政策会在特定的时间出现,而不是其他时间。城镇居民阶梯水价一直是供水企业和城镇居民之间的利益博弈,各方面都在为达到这方面的利益而努力,但是这些努力没有带来任何进展。其中的原因的是多方面的。诱发公共政策的催化剂取决于范围、强度和触发时间三个因素。一方面阶梯水价涉及的问题比较多,要充分考虑多方面因素,需要一个过程;另一方面,部分阶层代表的意见建议还不足以引起广泛关注,没有引起大的反向,无法促成政策进入政策议程。

五、结论

由于水资源的稀缺,使得供水企业与用水居民之间的博弈还将持续。面对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这一政策议程中出现的问题,应该保持一种理性的态度,阶梯水价的调整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循序渐进,各方面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次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体现了政府推动发展的决心,协调各方面利益的魄力。这次制度的出台,也是推动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保护利用的又一开始。

参考文献:

[1]约翰·W·金登. 议程、备选方案与公共政策[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陈建国:金登“多源流分析框架”述评[M].理论探讨,2008(1)

[3]当前城市水价改革需要关注的几个关键问题[EB/OL]. ( 2014 - 07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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