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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际关系视角下同源词系联研究

2018-03-21陈秋月陈正正

学术探索 2018年2期
关键词:异体字同源字形

陈秋月,陈正正

(1.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2.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北京 100875)

一般认为,同源词需要满足三个条件:读音相同或相近,意义相同或相关,可以证实有同一来源。[1](P322)所以,同源词一个潜在条件明显是“异词同源”,即属于不同词之间的词际关系,而非简单的字际关系。而研究书面汉语,遇到最大的问题是面对字词关系对应的复杂性和不平衡性。因为汉字与汉语关系极为复杂,会出现大量的一字记多词和一词用多字来记录的现象。故同源词研究一定是以词汇研究为出发点,第一步是将记录的字转化为词,然后再考证其音义关系和是否有同源的可能。而字转化为词的过程,就是辨析汉字职能系统的字际关系,即考察个体汉字记录语言中“词”的职能系统,以及记录言语中“词项”职能系统。[2](P235)下面结合一些具体字际关系,来探讨系联同源词当中的成功与失误之处,并对同源词系联的方法和材料选择展开了自己的思考。

一、假借字和同源词

根据裘锡圭先生所言,假借字包括本无其字的“假借”和本有其字的“通假”两种现象。实际上,从字际关系角度来看,“假借”本身并不构成一种字际关系,而是一种文字的功能,即文字“借用”。严格来看,假借字是可以存在同源关系的,但是一定是不同的词之间同源;而本字与借字之间属于同词关系,不能纳入同源系联。现结合假借出现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借字与借字同源

有人认为假借字不能参与同源词的系联当中,实际这是对汉字用字现象的一种简单化认识。黄侃先生认为“且即仓颉造字,假借已行其中,是故以戌为悉,以酉为酒,六书之中,假借居一”。[3](P238)假借不仅作为用字方法扩大了汉字的使用范围,也作为“不造字的造字”弥补了“据义构形”汉字的局限。我们在系联同源词时,不能只考虑字形的本义本用,也要注意到它的同音借用。如有学者批评王力先生《同源字典》将“来”和“徕”系联成同源词,其依据是“来”的本义按照《说文》为禾麦,假借为动词来去的“来”。[4](P114)但是,“往来”的“来”到“使之来”的“徕”属于典型的派生造词推动孳乳造字的过程。《论语》“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这里的“来”已经由“来往之来”引申为“使之来”,后分化出“徕”字,故《商君书》:“今以茅草之地,徕三晋之民。”这属于王力先生提出的名词与动词之间的语法滋生现象。我们认为假借字没有同源系联的资格的观点,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假如这样的说法成立,假借义一律不能参与同源词系联。那么我们公认的“我”和“卬”也不能成为同源词,因为“我”的本义指的是武器,在卜辞中多假借为第一人称代词;而“卬”属于语音推动下的音变新词,两者是同源关系。这是因为汉语词汇的同源分化与汉字的字形密切相关,但是本质上是不依托于字形的。“训诂之旨,本乎声音”就是强调训诂词源的根本在于文字所代表的声音,而不在于其表面的形体结构,用字通假是普遍现象,只要按照其记录的词义与词义之间有发生学上的同源关系,就可以纳入系联。

(二)借字与借字同词

汉语中有大量的虚词,是重音不重形的。因为意义抽象,很难为其制造一个明确的形义统一的本字,因此这类词会有多个书写形式。同时这些词的语音并没有在使用中发生分化,成为新词。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些词古音全同,仍然属于记录同一个词的不同书写形式。

如王力《同源字典》将“余、予”系联为同源,[5](P160)实则“余”像木柱撑顶房屋之形。《说文》进行理据重构,用来表示“语之舒也”。在文献中多假借为第一人称代词。“予”的本义为“给予”,《段注》也说“推予之予假借为予我之予,其实予字一也”。另《段注》在“余”字条下注明:“余予古今字。”古今字实则为在某一职能上的历史用字不同,两者都是借字,但是记词职能完全相同,其本义所记录之词又不可能同源,所以不能系联为同源词。

(三)本字与借字同词

有另一种假借情况与前者不同,它指的是记录同一个词的本字与借字产生的书写形式不同。因为同源字的同源通用与通假字的音近通用在形式上是类似的,故在考察时往往混淆。同源字的系联与归纳,重要的一环是排除借字与借义。因为借字反映的借词的意思,通过借义来系同源,会把借字系联到意义无关的词群中,这时借字是没有资格参与同源词的系联之中的。[6](P141)下面举例分析相关情况:

王力先生《同源字典》认为“厝、措”同源,并认为在措施的意义上,厝、措、错实为同一词。[5](P289)厝,《说文》本义为“厉石也”,与“安置”义无涉,段玉裁认为“按许书厝与措错义皆别,而古多通用。如‘抱火厝之积薪之下’,假厝为措也”。朱骏声认为“厝,假借为措”。

王力先生在具体材料处理上有不当之处,有些学者则直接在理论上认为因为本字与借字之间存在意义相关的现象,就判定同源字和假借字二者之间存在交叉混淆。[7](P38)实则,这是缺乏进一步思考和辨析的。本字与假借字意义相关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人们在用字的时候有时会刻意选择一个意义相近的字来记录,进而增加文字的表达效果,如后代的以“原”代替“元”,有人认为属于避讳借字,但是挖掘深层次用字心理,“原”本义为水之源,“元”本义为人之首,意义存在关联,是为了突出文字的表达效果而选用的;[8](P4)另一种情况是属于“同源通用字”,[9](P57~63)属于文字孳乳分化当中过渡阶段的一种必然反映,它是汉字为了记录汉语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必然的现象,更多受到语言规律的影响。前者是汉语汉字不可避免的现象,汉语音节相对较少,出现音同音近字属于必然现象,选择一个意义相近相关的字更能够凸显表达效果;后者本质属于同源词分化在字形上的过渡反映,二者正好有音近义通的关联,更不属于假借字的范畴。

还有学者认为“通假字作为本字使用时记录了一个语词,作为借字使用时,又记录了一个语词,该语词本字与借字作为同一个词的记录符号对应着共同的语源,我们把它们的关系归入同源字关系”,[10](P129)这样的说法更是前后矛盾。既然记录同一个词,那么又怎么可能对应着共同的语源呢?共同语源一定是词群的聚合,是词与词之间的发生学关系,它包括能够确定时间先后的纵向关系,和难以确定先后的横向关系,但是前提一定是不同词的。如果是同一个词,就无所谓词际关系判定,那么就没有同源关系可言。

二、异体关系和同源词

汉字与汉语的发展并不是完全同步的,尤其是两汉以后,双音造词成为造词法的主流。此时汉字的增长并不是完全满足记录新词新义的需要,而是大量原有汉字的异体与俗写。这一点,黄侃先生有着清晰的认识,他说“《说文》搜集自有文字来至汉世正字,惟其中同字极多,若取《字林》所多之字与《说文》对勘,可知多出之字大半赘肬也。至《集韵》字数达五万余,盖孳乳少而变异益多矣”。[3](P70)黄先生所说的孳乳,就是随着词汇的丰富,文字也随着新造,新字的产生也代表新词的产生;他所说的变异指的是异体字,并没有产生新词,只是对已有词汇又创造了新字,或者重新分配了文字职能。

系联同源词,首先要做的应该是对异体字进行归纳。对于异体字研究,我们倾向李国英先生对异体字的定义,即“事实上,应当从构形和功能两个维度重新定义异体字,即异体字是为语言中同一个词而造且在使用中功能未分化的、同一个字的不同形体”。[11](P48)那么未分化的异体字仍然是“同字异体”,不具备参与同源词系联的资格。而已经分化的异体字,有时体现了词汇派生的过程,可以纳入同源词系联。

(一)异体字未分化

将功能未分化的异体字纳入系联,这根本原因在于造字和用字的矛盾。因为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它一方面受到语言系统的制约,一方面又有自己独立不受语言限制的自身发展规律。由此,形义关系就出现了高度复杂性,有些形体本身并不具备音义,不构成独立的字,如《说文》当中的非字构件;有的一个词可以用多个形体,如异体字。这时依据书面语言材料系联,一定要小心谨慎。尤其是汉代以后,汉语造词法已经由派生造词过渡到合成造词,无须造新的字形来满足记词的需要,其新出的大量汉字,很多是原有文字的异体。

声符替换或义符替换的异体字中,部分分化字算作未分化成功。刘钧杰《同源字典再补》将与幔纳入同源系列,[18](P181)实际考察文献,使用频率低,且未取代原字的使用,属分化未成功。其又将骴与胔系为同源,[18](P12)二字实为义符变换的异体字,但是各自分工不明、义项混用,这也算作功能未分化。

古人的注疏用语内涵不一,表面文献性质的通用其实包括异体字换用、通假字借用、同源词通用等多种情况。这是古代语言学家基于文献使用事实进行的聚合归纳,但是我们后人在进行科学的同源词系联工作时,不能再简单地按照前人的术语,必须考察实际的文献词义。

(二)异体字已分化

王力先生将“藩、樊(棥)”系联为同源,[5](P581)实则二字本身为词“藩篱”而造的异体字。二字构形模式不同,前者为形声,后者为会意。后来“藩”泛指表示屏障,如晋左思《魏都赋》:“以道德为藩,不以袭险为屏也。”也表示捍卫。《左传·昭公元年》:“货以藩身,子何爱焉。”《汉书·王莽传上》:“藩汉国,辅汉宗。”“藩”的词义经过引申已经完全抽象化,而“棥”义仍表示“藩篱”,我们可以认为“屏障”义与“藩篱”义同源。

需要注意的是,分化的未必都是同源词,如“常”和“裳”在《说文》中是重文,造字时代应该是记录同一词,后来只是职能分化表示记录同音词,意义毫无关联。

(三)广义分形字

“广义分形字”[12](P179)属于一种特殊的异体现象,它是由于字书编纂中因为字形的不同而对其释义进行的人为区分。而实际在文献使用中,并没有因为形体的差异在用法上有所不同。这种情况下,在同源词系联中就不应该以字书的释义作为标准。

如王力先生《同源字典》将“從、从”系联为同源。[5](P497)二字在《说文》中训释有别,一为“随行也,从辵,从从,从亦声”,一为“相听也”。实则在文献中并没有使用差别,许书限于字书体例将其释义有别,二字不具备同源资格。《玉篇》“从,今作從”。实际上下文王先生也承认“许慎以具体的從行为‘從’,抽象的听从为‘从’,是强生分别”。

因此,职能未分化的异体字不具备,刘又辛先生已经明确说明“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我们整理同源字既以词为准,那么,异体字就是记录同一个词的不同形体的符号”。[13](P177~178)

三、分化关系和同源词

(一)过度分化

汉字当中的过度分化,即为本没有造新词的字形,加上了相关的义符,制造了一种新词产生的假象。裘锡圭先生认为“文字分化并不一定都是成功的,有些分化字始终没有通行,有些分化字后来又并入了母字”。[14](P214)对于“过度分化”字,我们可以通过文献检索来考察其使用频率、义项分离的程度。

部分增加义符却不通行的累增字属于过度分化。甘勇在对《尔雅义疏》《方言笺疏》等同源词系联中,误将大量的未分化、只是在文献中有过通用字例的“异体字”系统纳入“同源字”系统当中。如他所举出咨、谘二字,[10](P129)《集韵》将二字并列为字头,并认为“《说文》谋事曰咨,一曰嗟也。或从言”,《字汇》“谘,与咨同”。可见“谘”当为咨询义的累增字,文献当中“谘”并没有表示其他的意义。又如,《同源字典》化与系为同源 。[5](P434)化由匕分化而来,后人以鬼变之义附会加鬼旁。钱大昕《说文答问》:“,即《左传·昭七年》‘其神化为黄熊’之化。”谘与的不通行,使造字产生累赘,这就形成过度分化。

(二)借义分化

汉字被造出以后,既可以记录和形体相关联的本义、引申义,也可以记录与本义毫无关联的假借义。但在形声化趋势的推动下,又在原字基础上加义符,重新完成形义统一。但是借字与后出分化字,应该属于通假关系,而非同源关系。

如王力先生《同源字典》将“希”和“稀”系联为同源词。[5](P396)可是又认为“在稀罕、稀少、稀疏的意义上,‘希、稀’实同一词。‘稀’是后起的分别字,以别于希望的‘希’”。[5](P397)明显指出这又属于借义分化的范畴。“希”字《说文》所无,《段注》在“稀”字条下认为“许书无希字,而希声字多有。与由声字正同,不得云无希字、由字也。许时夺之,今之不得其说解耳”。段玉裁根据《说文》直接构件应当在正篆出现的体例认为《说文》有所脱漏,可取。实际上,《说文》之前的文献均已有“希”字,如《尔雅·释诂》“希,罕也”。《论语·公冶长》“怨是用希”,《皇疏》“希,少也”。《老子》“知我者希”,注“希,少也”。“稀”当为后出分别字,《段注》“稀与穊为反对之辞,所谓立苗欲疏也,引申为凡疏之辞”。“稀”与“穊”从禾,均取象于禾苗稠密、疏朗,徐锴《系传》“穊,稠密也。古人云‘深耕穊种’,故从禾”。可见从禾表示是为了形义统一的需要,并不是专门指禾苗的疏朗或者稠密。《段注》往往将构意到实义的变化当作引申,此处可证。[15]

因为“希望、希冀”的义频更高,所以“希”的假借义保留了古形,这符合汉字发展当中“高频趋简”的原则。但是不能说后起分化字与母字都是同源关系,正如不能说“象”和“像”,“采”和“彩”二词有同源关系一样。

四、正讹关系和同源词

汉字文献经历过漫长的书写时代,书写过程当中出现过大量因为书写变异而产生的讹误字形。虽然在形体上是一个新字形,但是并不代表一个新词,所以其并不具备同源词系联的资格。杨宝忠总结了因传抄失误、编纂失误而引起的“假词”现象,[16](P355)就是指这种现象。当下的同源词系联工作很多以字书文献,即语言文字的储存状态作为系联同源词的材料依据,因此不可避免地混入了一批“假词”,需要警惕注意。

其“葵”表示“揆度”义也属于假借而来,不应该系联为同源词。《诗·大雅·板》“民之方殿屎,则莫我敢葵”。《郑笺》“葵,揆也”。郑玄训诂往往破假借,因声求义。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也认为 “葵,假借为揆”。

五、结 语

同源词的研究属于语言层面的问题,不是文字层面的问题。同源词的发展演变属于语言问题,严格来讲它与书写符号的选择是没有必然关系的。更进一步来讲,无论汉语有无书写符号,或者使用什么样的书写符号,同源词本身都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我们对同源词的系联,不应该以字形作为标准。可是,从另一方面汉字一直以来是汉语的书写符号,汉字的构形发展与汉语的同源派生具有相当程度的一致性,所以系联同源词并不能忽视书写符号的形体结构。综上来讲,同源词的系联,字形有一定参考价值,不能抛开不顾,也不能完全依赖字形。

有人提议以词为出发点,将《同源字典》改为《同源词典》。王宁先生认为不必,她的观点有二:一是认为古汉语单音节词在现代汉语里面不少已经变成了不成词语素;另一个方面是因为汉字的孳乳造字和汉语的派生造词往往是同步的,词的分化很多以字的分化为标志。[6](P102)可是进一步探究,在材料使用上,王先生的分析只是更多考虑到字词关系的发展演变一致的同源词情况,对于字词关系不一致的情况没有展开论述。我们一定要注意到后代所能见到的汉字是不同时代的累积物,其中既有不同字体的转写文字,还有传抄当中出现的书写变异、俗书讹误,还有字书合并时因体例不明而产生的新的汉字,这些字形更多是在储存状态当中新产生的字形,并没有在词汇层面的分化,也没有记录新词。故我们系联同源词不能简单使用字书文献和前人训释的文献材料,更要真正找到词汇确实使用的语境,进行人为区分,再归纳系联。

综上所述,在方法归纳上,同源词的系联应该有两步转化的过程,先将字转化为词,只有不同词才可能有同源关系,将文字的研究上升到语言的研究,而非简单地看到“音近义通”就直接系联。然后再考察词与词之间的关系,是偶然意义相同的同义词,还是属于意义序列相同的同源词。在材料选择上,要借助历代字书对字形的训释解读,但是又要考虑到字书收字时代累积性,有不同时代的异体字、讹字等混杂其中,同时其对词语的释义带有编者的主观成分,又有将词义简单化的处理现象。长期的文献流传过程中会出现传抄失误、编纂失误的情况,所以必须要依据第一手语境充足、含义明确的文献来确定词义,进行同源系联。

整体来看,同源词的研究应当借助字形,同时又不能为字形所束缚,要真切地考查词汇本身的使用派生关系,不被前人训诂学家的注释术语所迷惑,要确定把握同源词属于“异词同源”的词际关系,而绝非“异字同词”的字际关系,如此展开的同源词系联工作才可靠与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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