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判断形成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
2018-03-17任晓伟
任晓伟
(陕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十九大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国发展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基础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11这是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重大理论意义的战略性判断,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判断蕴含着深刻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是中国共产党认识发展的历史逻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展的实践逻辑,以及马克思主义矛盾学说的理论逻辑在新时代发展条件下的高度统一。梳理和揭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判断背后的这些逻辑,对于科学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和理论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判断形成的历史逻辑
对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主要矛盾的判断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问题,也是社会主义建设中具有根本性的重大政治问题。如何科学认识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上中国在发展中面对的主要矛盾,决定着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和基本路线,也决定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态和理论框架的建构。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认识的历史发展来看,自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探索就开始沿着新实践新课题推动对主要矛盾的新认识、对主要矛盾的新认识引领新实践新发展的历史逻辑展开。
1956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的八大,对我国在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后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问题进行了创造性的探索。八大在深刻分析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面临的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和发展任务的基础上指出:“现在,革命的暴风雨时期已经过去了,新的社会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斗争的任务已经变为保护社会生产力的顺利发展。”[2]253八大在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进一步强化了对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面临的主要矛盾的新认识,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3]810八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中包含着两个目标:一个是在国家目标层面凸显了先进工业国和落后农业国的矛盾,另一个是在人民目标层面凸显了人民对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和这种需要不能被满足的矛盾。这两个目标统一于对生产力发展的强调。虽然八大的这一认识在表述的科学性上还不够完善,但这一认识突出强调了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为党和国家在进入社会主义的条件下及时调整工作重心起到了重要作用。如果说,在八大前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开局良好,在根本上是因为中国共党对我国在进入社会主义后新矛盾的探索和认识是正确的。
真理性的认识是在曲折中形成和发展的。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认识并没有能够坚持下去。1957年9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重新强调阶级矛盾是主要矛盾,改变了八大对我国主要矛盾的认识,引起了整个“八大路线”的中断。自此,一直到改革开放前,党对我国发展阶段和发展中主要矛盾的认识长期陷入到了失误中,这也成为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最大的理论失误。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实现了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工作伟大历史性转变后,为重新探索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提供了条件。1979年,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无产阶级取得全国政权,特别是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之后,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工作重点放在经济建设上,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人民生活。”[4]230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进一步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5]785-786这是一个重大的战略性认识,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启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经过改革开放初期的早期探索,在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新时期经济建设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的十三大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认识,指出:“我们在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存在,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6]12十三大以来,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这一认识为中国共产党牢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任务,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中国共产党日益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阶级斗争虽然不再是主要矛盾,但却仍然存在,而且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会激化。这样,到了十四大,形成了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稳定的认识和表述,即“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7]266。这一认识一直沿用到十八大,为中国在发展和前进中应对各种风险考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理论“主心骨”。
十八大后,在长期历史奋进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面对新时代新课题,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深刻地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正在发生转化,并在新时代新实践中不断探索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的新特点和新变化。2017年7月26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就强调指出,要更准确地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变化的特点。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十九大在科学总结十八大以来五年多探索和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过程中,对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进行了新的表述,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提升为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十九大报告基础上,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形成了关于我国新时代发展阶段上主要矛盾的完整、系统的表述,即“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9日,第1版。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转型发展过程中完成了新的认识演进和理论跃升。
从上述历史梳理来看,十九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判断完全内在于1956年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科学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逻辑之中,用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来确定和支撑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进而引领和推动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和发展事业。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论断的形成是这一历史逻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鲜明体现,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高度对新时代新实践的准确把握。
二、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判断形成的实践逻辑
十九大关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判断,在表述上最鲜明也是最主要的变化,就是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取代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种认识上的变化,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客观上转化的反映,体现着当代中国改革和发展的实践逻辑。
第一,当代中国发展的物质基础发生了重大跃升。历史地看,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发展的物质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新中国成立时,中国处于“一穷二白”的境况,经过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28年的奋斗,到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中国发展的物质基础有了一次重大的跃升。1978年,中国GDP为3 588.1亿元,初步建立起了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解决了近10亿人的吃饭问题[8]648,开始结束“一穷二白”的发展状况。在此基础上,从改革开放到十八大,通过开辟并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完成了中国经济发展中许多重大的关键性任务,GDP在2010年第一次超过日本,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贸易能力不断增长,成为世界上第一大贸易国。这一时期,中国发展的物质基础再次发生新的跃升,在各个方面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十八大以来,中国发展的物质基础发生了第三次重大跃升,国家、民族和人民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到2017年十九大召开前,中国的GDP达到了80万亿,提前四年实现了十八大所指出的到建党100周年时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的发展任务,稳居世界第二,人民群众在发展中的获得感也不断增强,到2016年全国城乡人均收入达到了23 821元。十八大以来,中国发展的物质基础发生的新的跃升为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提供了客观基础。
第二,当代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发生了重大跃升。生产决定需求,需求反过来影响和改变着生产。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指出:“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每一方直接是它的对方。”[9]3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展的物质基础的每一次跃升,都伴随着人民群众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在这个过程中,人民群众的需求本身也不断变化,经历着同发展基础跃升同比例增长的跃升。总体上说,当代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经历了从温饱型需求到美好生活需求的跃升。温饱型需求,就是以基本生活的需求和基本的衣食住行用为诉求。美好生活则是具有一种新的质的形态的需求。十九大在界定美好生活时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1]11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中,既有物质文化层面的深化,也有增量型需求的扩大,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实质上是对优良公共产品供给的需求,这些需求远远超越了温饱型的需求。如果说,生产就是消费的话,那么反过来说,消费就是生产。因此,及时发现、提炼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并把新的需求确立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的一级,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层级,将产生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引领和推进作用,从而促进新时代中国发展物质基础新的跃升。
第三,十八大以来中国发生的巨大历史性变革构成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直接推动力。实践和认识是统一的,但这种统一并不是能够轻易完成的。实践和认识的脱离,或者认识落后实践,或者认识超前于实践,对事物的发展都是有害的。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我国发展物质基础的跃升,还是人民群众需求的跃升,本质上都属于实践的范畴,也就是说,是被认识的特定对象和被认识所科学把握的特定范畴。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展过程中,推动党和国家的事业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的历史性成就和根本性、全局性的历史性变革。同时,习近平以超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力,特别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来观察时代和中国发展的理论和政治能力,不断加强对当代中国发展一系列重大战略问题的理论思考,敏锐地意识到并抓住了当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转化,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断,使当代中国发展在新时代的新起点上实现了新的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完成了面向新征程对全党新的理论武装。
概括起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从落后的社会生产到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跃升以及人民群众的需求从“温饱型”向“美好生活型”的跃升构成了当代中国发展实践逻辑的主线,也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提供了实践逻辑上的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实质上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的跃升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的跃升两种趋向在十八大后特定发展时间和空间中的相互作用在认识上的反映和结果。因此,科学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改革发展的实践逻辑主线并以此为依据实现对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再认识,就成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的鲜明时代特征。
三、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判断形成的理论逻辑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判断的形成,既符合中国共产党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逻辑,又立足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国发展的实践逻辑,同时这一新判断也具有自身的特定的理论逻辑。从理论逻辑的视角来看,十九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判断立足于毛泽东的矛盾理论,特别是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学说基础上,反映了对新时代四对重大关系的正确认识和科学判断。
对主要矛盾的分析和研究是毛泽东矛盾理论的重要内容。在《矛盾论》一文中,毛泽东指出:“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着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10]320因此,认识和解决事物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就成为认识要着力解决的问题,而“不能把过程中所有的矛盾平均看待,必须要把它们区别为主要的和次要的两类,着重于捉住主要的矛盾。”[10]321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把矛盾问题引入到对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我国社会发展的分析中,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但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一基本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11]213-214。毛泽东这一重大理论观点,为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作为这一基本矛盾特定表现形态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断仍然是扎根在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学说的理论逻辑之中的,是对中国发展在进入新时代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基本矛盾的新表现的新认识。
同时,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断还体现着对新时代四对重大关系理论上的正确把握。
一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时代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说的时代,是基于人类生产力重大发展标志和人类社会形态演进的大逻辑形成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把时代与社会形态对等起来,比如封建主义时代、资本主义时代、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代等,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后中国发展所进入的新时代,并不是基于社会形态意义上的判断认识,只是凸显了同质的社会形态中发展状态和发展阶段的变化。
二是,关于邓小平的时代主题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邓小平关于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观,是对人类社会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过渡中不同阶段的历史主题的认识,和平与发展是和战争的时代主题观与革命的时代主题观对应的,它所凸显的是在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过渡过程中世界政治环境的整体性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从本质上并没有离开邓小平的时代主题观的认识范畴,它更侧重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自生变量变化所导致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状态的改变。
三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关系。改革开放新时期是对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发展的统称,也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发展中两个大的阶段的划分,在这里新时期既是时间意义上,也是发展意义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仍然处于改革发展新时期的进程中,延续的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主题。十八大以来之所以被理解为新时代,关键是这五年多的时间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整体性的持续量变过程中完成了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局部性的质变。
四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论断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关系。十九大一方面强调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另一方面又强调了“两个没有变”的认识,即“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1]12。把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的变化与“两个没有变”统一起来理解,可以看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断与改革开放以来到十八大关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实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在认识上具有同质性,这也是十九大强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化”的深刻内涵所在。因此,虽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了,但由于是在同质的意义上发生的转化,因此并没有改变我国社会目前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没有改变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经济建设和发展还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还是党和国家的工作主线。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新时代。换句话说,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提出,客观上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分为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发展质态。前一阶段以解决落后的社会生产来满足物质文化需要为主,后一个阶段以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来满足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主。
正确理解关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判断,重点是正确理解这一新论断与原先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之间的关系。为此,要防止以下两种不正确的观点:一是认为我国社会新的主要矛盾从属于过去的矛盾,因此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并没有发生改变。如果按照这种解释,就无法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重大命题的形成,也无法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后对阶段性发展状态带来的具有局部性质变的重大影响。二是认为改革开放时期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两种认识是并列的,下面还有一种更为基础性的矛盾。如果存在这样一种更为基础性的矛盾,那么在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两种认识中的共性,只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而这是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中存在的基本矛盾,并不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独有的主要矛盾。因此,这种认识实质上是混淆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两个层次的认识。
列宁曾经说:“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12]397包括主要矛盾在内的任何矛盾都包括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新时代我国社会矛盾中,毫无疑问,经济发展中的不充分和不平衡构成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这是因为:第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具有决定性的制约因素,推动平衡发展和实现充分发展是缓解这一主要矛盾的基本路径,这也就在客观上决定了党和国家必须继续把发展作为工作中心和工作重心,推动当代中国发展质量的整体性提升。第二,推进解决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核心问题。不平衡和不充分二者之间既有关联又有区别。不平衡是对区域发展状态以及社会各领域发展的过程性状态的特征的描述。不充分则是对发展的结果性状态的描述,是就美好生活需求供给能力的满足程度而言的,既具有量的意义,更具有质的意义。当把不平衡不充分作为矛盾的一极时,实质上完成了当代中国发展思想一次带有整体性的转换,即从更多注重发展量到更多注重发展质的转变。当然,无论是平衡发展还是充分发展,都是相对意义上的。从哲学上来说,“所谓平衡,就是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统一。”[11]215-216因此,要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质上是在发展的平衡充分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之间形成一种“暂时的相对统一”,而构建起这种统一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在客观上承担的历史任务。
马克思在谈到是理论和实践的关系时说:“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13]13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性特征。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基础的关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判断,将在促使“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的过程中,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发展境界和新的发展质态。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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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2]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
[1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