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后种族时代”话语的建构与解构
——从保罗·贝蒂《出卖》的讽刺艺术窥探当代美国的种族问题
2018-03-17孙璐
孙 璐
2016年10月,世界英语小说界最重要的奖项之一曼布克奖第一次垂青美国作家,将此殊荣授予黑人作家*本文同时使用了“美国黑人”和“非裔美国人”两种称谓,两者在本文没有指代区分。保罗·贝蒂(Paul Beatty)的小说《出卖》(TheSellout),这是它继同年3月获得美国国家书评人协会奖之后博得的又一次权威肯定。然而,在2015年该作出版伊始,美国文学评论界并未对其感兴趣,尽管它吸引到了《纽约时报》和《纽约时报书评》的注意,却也只不过是两篇不温不火的评论文章,大名鼎鼎的《纽约客》甚至只用了一则短评便将其草草打发。但之后短短一年的时间,昔日名不见经传的贝蒂却凭借《出卖》跃身成为美国文坛的闪耀赢家。不可否认,其成功占足了天时地利的优势,须知2016年的美国正从奥巴马时代逐步走向特朗普纪元,而有关黑人问题和种族关系的争议*例如,近年来,伴随着美国多地频发的白人警察枪杀黑人事件,指控白人警察种族歧视的“黑人命贵”(Black Lives Matter)的抗议活动愈演愈烈,进而引发一些右翼政客领导的白人抵制运动,作为总统候选人的特朗普宣称“每个生命都珍贵”(All Lives Matter),种族问题也成为2016年总统大选的争议焦点。使政见对立近乎白热化,从这个角度来看,《出卖》的脱颖而出是格外应景的,却又是实至名归的,正如曼布克奖评委会主席所言,它是“一部我们时代的小说。……它用幽默掩饰了激进的严肃。保罗·贝蒂用狂热粉碎了神圣不可侵犯的信条,用机智、锐气和怒骂直击种族和政治禁忌”。*参见Jamie Bullen, “Man Booker Prize 2016: US Author Paul Beatty Wins with The Sellout,” Evening Standard, Oct.25, 2016.的确,除了恰逢其时的良机,《出卖》登顶文学业界圣殿更是因其以独特的讽刺艺术审视了“后种族时代”美国的黑人生活现状和种族关系问题。事实上,一些评论家已经指出,美国的种族主义并未随着奴隶制和吉姆·克劳种族隔离的废止而终结,而是被“新种族主义”取代,“后种族时代”的美国处在一种黑白种族混合却不平等的状态。当种族问题再次成为当下美国社会关注的焦点,《出卖》凭借小说独特的虚构特权对“后种族时代”话语进行了讽刺性解构,它以嬉笑怒骂的方式质询不可泯灭的历史记忆,反思历史与当下、谋求未来可能的种族平等,其暗示出的对真正实现美国种族平等愿景的建构性策略,为深陷“后种族时代”幻象泥淖的美国人指明了一种方向。《出卖》用荒诞不经的虚构言说了不可言说的社会现实,也为理解当代美国在种族问题方面表现出的种种悖论提供了启示,本文即尝试对小说文本进行解读,不仅剖析其独具一格的讽刺艺术,更旨在透过小说的文学性挖掘其现实关切。
一、用“荒谬”讽刺种族主义体制
现年55岁的保罗·贝蒂生于洛杉矶,在上世纪90年代凭借诗歌在美国文坛崭露头角,随后凭借讽刺小说为人熟知。在其创作生涯初始,贝蒂曾总结说“非裔美国作家的典型特征是冷静与克制”,*参见Ron Charles, “Paul Beatty Wins the Man Booker Prize,” Washington Post, Oct.26, 2016.然而现实中“很多事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滑稽可笑的成分”。*参见John Williams, “Paul Beatty, Author of The Sellout, on Finding Humor in Issues of Race,” New York Times, March 3, 2015.因此,在处理严肃、甚至有些沉重的种族问题时,贝蒂反其道而行之,选择了调侃和讽刺。《出卖》是其时隔七年出版的第四部讽刺小说,*前三部分别是The White Boy Shuffle(1996)、Tuff(2000)和Slumberland(2008)。一以贯之地通过渗透于字里行间的自嘲和戏谑,对当代美国社会开着“政治不正确”的玩笑。贝蒂用“我”(Me)命名小说的黑人叙述者,用“魔鬼小镇”(Dickens)*本文的中译文均为笔者自译,此处翻译借用的是dickens的拉丁词源,即指“魔鬼”的委婉语。命名故事的发生地——一个坐落于洛杉矶郊外、以非裔和拉丁裔居民和农业经济为主的贫民窟,看似不经意的怪异命名也奠定了整部作品的荒诞基调。小说中“我”以倒叙的方式自述成长于民权运动之后的个人经历和在21世纪的美国犯下的“罪行”:“我”的父亲是一名心理学家,在“魔鬼小镇”从事着安抚人的工作——主要帮助那些情绪激动的黑人镇定下来,为了研究黑奴心理曾不惜对年幼的“我”进行虐待式试验,使“我”自小深谙黑奴的悲惨遭遇;在一次安抚出行的途中父亲被白人警察枪杀,几年后,“魔鬼小镇”也因周边房地产经济发展的要求,被政府从加州地图上悄然抹去;为了拯救自己的同胞和社区,“我”公然采取了“政治不正确”的手段,不仅戏剧性地成了“奴隶主”,还在小镇的公交车、中学等公共设施恢复了黑白种族隔离;最终,这些昔日种族主义的倒行逆施让“我”坐到了联邦最高法院的被告席,而罪证即在于对废奴制度和平等民权的公然“出卖”。
在某种意义上,这个荒诞不经的故事本身及其暗含的对种族问题现状的犀利嘲讽,也“出卖”了普通读者所熟悉的美国黑人文学经典传统及其塑造的典型黑人形象。粗略回顾,无论是19世纪记录黑奴为追求自由而不懈抗争的所罗门·诺瑟普(Solomon Northup)的传记小说《为奴十二年》(TwelveYearsaSlave),还是对废奴运动影响深远的斯托夫人(Harriet Beecher Stowe)的超级畅销书《汤姆叔叔的小屋》(UncleTom'sCabin),抑或是诸如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的《土生子》(NativeSon)、拉尔夫·艾里森(Ralph Ellison)的《看不见的人》(InvisibleMan)、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的《宠儿》(Beloved)等20世纪涌现的一大批旨在唤醒黑人反抗意识的文学经典,这些围绕黑人生存惨境和精神困顿的悲剧描写,以及投身种族平等和解放事业的正剧叙事,构成了美国黑人文学的主要风格。当然,除了悲愤的控诉和激昂的圣歌,讽刺作为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也在美国黑人文学创作中占有一席之地。英国小说家和剧作家吉尔伯特·坎南曾对讽刺的功用做出了恰如其分的评价,他认为“对于专制的统治和暴虐的思想而言,尖刻的讽刺哪怕不能将其彻底摧毁,起码也能让它们伤痕累累”,*Gilbert Cannan, Satire, London: Folcroft, 1974, p.13.美国黑人同样借用讽刺控诉奴隶制度和种族压迫。
出于险恶和非人性的生存环境,早期的非裔黑奴不得不一面“戴着忠诚与谄媚的社会面具以保全基本的生存”,一面以“微妙机智的讽刺”作为修辞技巧表达并传递内心的真实想法。*Sebastian Fett, The Treatment of Racism in the African American Novel of Satire,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Trier, 2008, p.37.由于黑奴之间对各自悲惨境遇的感同身受和心照不宣,顾左言他的喻指和暗讽成为奴隶叙事的一种表现方式,被广泛运用于民谣、灵歌和反奴隶制的宣传布道,“用现在的话说,这些讽刺表达当属于‘抗议’的圣歌。黑奴将幽默融入音乐,在歌词中大胆使用双关语,成为他们最主要的情感发泄出口,使他们从奴隶制的残酷和险境中得到了一种稍许的喜剧性解脱”。*William Schechter, The History of Negro Humor in America, New York: Fleet, 1970, p.26.全面废奴之后、特别是到了20世纪,不断觉醒的反抗意识使一些美国黑人对无处不在的种族压迫采取了更加激进的策略。此时,黑人作家也将讽刺艺术拓展为一种小说形式,它不再仅仅是表达个体内心感受的修辞手段,而是通过更加大胆夸张的虚构和更加直白犀利的语言去嘲讽和对抗整个种族主义体制。例如,作为哈莱姆文艺复兴的代表作品之一,出版于1931年的小说《黑人绝迹》(BlackNoMore)被认为是现代美国黑人讽刺文学的奠基之作,其作者乔治·斯凯勒(George Schuyler)就通过描述一位非裔美国科学家发明了将黑人变成白人的技术,虚构出一个去种族化的另类社会,以夸张露骨的想象和充满讥讽的语言再现并抨击了美国社会体制中的以肤色划分的身份区隔和尊卑之别。文学评论家理查德·布里奇曼曾指出,“没有什么比压迫更能助长讽刺的情绪。当权力表面上压制了意见的表达,却实质上滋生了一种仇恨,进而衍生出通过我们所说的讽刺而实施的间接的谋杀”。*Richard Bridgman, “Satire's Changing Target,” College Composition and Communication, Vol.16, No.2, 1965, p.86.20世纪美国黑人讽刺小说正是凭借虚构的特权演绎着在现实的种族关系中无法言说的真相,用荒诞的喜剧性想象解构着白人统治的权力话语。
相比之下,小说《出卖》可谓将讽刺艺术发挥到了极致,它用自嘲和调侃拆穿官方神话,用怪诞和荒谬建构了另一种极端。和艾里森《看不见的人》的开篇异曲同工,《出卖》也是以叙述者“我”的自白开场:“尽管从一个黑人嘴里说出这些话,不免令人难以置信,但真的,我从没有偷过东西。我从没有逃过税或是用信用卡作弊,从没有逃票混进电影院,或者在杂货铺的收银员那儿,私吞多找的零钱。我从没有潜入私宅盗窃,或是在酒店里抢劫,更没有在拥挤的公交车或地铁车厢里,占着老幼病残者的专座,充满变态性幻想地手淫。然而,我此时还是站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庭上。”*Paul Beatty, The Sellout, London: Oneworld Publications, 2016, p.3.只是相比于艾里森“看不见的人”开门见山、直中要害的自述,“我”的自白显得很不着调,滔滔不绝地东拉西扯仿佛是场脱口秀,与本应庄严肃穆的法庭背景形成鲜明反差。但正是这种有违常理的“不和谐”创造了幽默*幽默(humor)与讽刺(satire)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通常认为讽刺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包含了幽默、反讽、戏仿等具体技巧。的空间,并释放出对所谓常理的解构力量,让人在发笑之中产生思考。在研究幽默和笑的三大理论中,乖讹论(incongruity theory)被认为是最具影响力的一派,*另两大理论分别是优越论(superiority theory)和释放论(relief theory),前者的代表人物霍布斯认为笑是突然意识到自己比别人优越的表现,后者的代表人物弗洛伊德认为调侃和发笑是释放个人压抑感的一种方式。它将“乖讹/不和谐”视作幽默产生的基础。苏格兰诗人詹姆斯·比蒂对乖讹的认识是,“当两个或更多不一致、不适合、不协调的部分或情况,在一个复杂的集合体中统一起来,或以一种头脑能注意到的方式建立某种相互关联,笑便产生了”,*James Beattie, “An Essay on Laughter and Ludicrous Composition,” in The Philosophical and Critical Works, Vol.1, Hildesheim: George Olms, 1975, p.600.康德据此从乖讹的角度对幽默做出了明确的定义,认为“幽默源于从紧张的期待到期待落空的突然转换”。*Immanuel Kant, Critique of Judgment, trans. by J. H. Berhard, New York: Hafner, 1973, p.177.值得注意的是,幽默的含义不仅仅在于发笑和娱乐,正如比蒂所指出的,构成幽默的“不和谐”成分可以在头脑中形成某种关联,而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关联本身成就了“不和谐”事物之间的内在逻辑,使之具备解构现有惯常思维的力量。从这个角度来看,小说中的“我”身为被告的当庭自辩更像是一种“控告”,“控告”的对象正是人们惯常思维中对黑人充满种族歧视的刻板印象——小偷、骗子、抢劫犯、没有公德的性变态等等。可以说,看似调侃的自嘲实则揭露了种族偏见的根深蒂固,从而解构了口口声声宣称种族平等的官方叙事。
不仅如此,《出卖》的讽刺艺术并未停留在以幽默揭穿假象的层面,而是通过荒诞想象演绎了一个彻底颠覆官方叙事的故事,通过对现有法律和社会体制的公然违逆,小说不仅扩大了乖讹的张力、增强了幽默的效果,更对种族权力话语进行了更深层次的质询。有评论曾指出,“美国的奴隶历史为非裔美国人提供了悲剧的背景,在此基础上,他们创造了独有的幽默形式,使悲剧素材以喜剧形式呈现出来,荒诞剧便是其中之一”。*Dexter B. Gordon, “Humor in African American Discourse: Speaking of Oppression,” Journal of Black Studies, Vol.29, No.2, 1998, p.256.在《出卖》中,“我”就自导自演了这样一出荒诞剧。如果说贫民窟“魔鬼小镇”由于与欣欣向荣的当代美国社会格格不入而难逃被政府移除的命运,小镇上名叫候穆尼(Hominy)的老黑人居民则有些“生不逢时”——从上世纪30年代开始在黑人题材的一系列电影中扮演捣蛋的小黑孩儿、流氓黑鬼等角色,直到60年代他都是家喻户晓的“影星”,但随着民权运动的推进,其出演的电影因为“政治不正确”而遭禁,昔日明星沦为了无事可做、日渐被影迷遗忘的人。对此“我”不禁发出感慨:“如果他生在爱丁堡,或许早就被封爵了;如果他生在日本,他便是活着的国宝;不幸的是,他生在加州,他在美国毫无骄傲可言,因为他是活着的国耻,是非裔美国人遗留的污点,是要从种族历史中抹去的东西。”*Beatty, The Sellout, p.76.“魔鬼小镇”消失意味着再也不会有粉丝的拜访,彻底绝望后的候穆尼悬梁自尽,在被出任新一代安抚人的“我”救了下来后又再三恳求“我”收他为奴,因为在他看来,回归被鞭笞的奴隶状态才是找回存在感的唯一方式。
候穆尼扭曲的奴性心理,一开始“我”并不认同,但在目睹了其被“我”鞭打时流露出的“热泪盈眶的喜悦和感激”后,对种族主义倒行逆施的念头也在“我”心中生根发芽。为了庆祝候穆尼的生日,“我”在小镇的公交车上重新施行种族隔离,为白人设置专座;为了解决中学生行为不端的问题,“我”在当地学校推行了按照肤色划分的种族隔离政策。令“我”欣慰的是,因为种族隔离,黑人变得言行得体、不再结伙斗殴,“学生的成绩提高了,行为不端的问题减少了”。*参见Beatty, The Sellout, pp.77, 163, 203.在美国全面废除奴隶制一个多世纪、取消种族隔离近半个世纪之后,“我”却堂而皇之地做起了“奴隶主”,光明正大地在小镇除了医院之外的所有公共设施重新恢复黑白隔离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如此荒诞不经的故事使小说的讽刺艺术达到了高潮。不过,尽管讽刺是“一种将幽默和机智融入批判态度、以期达到改良体制和人性等目的的文学手段”,*Frederick Kiley and J. M. Shuttleworth, eds., Satire from Aesop to Buchwald, New York: The Odyssey Press, 1971, p.479.但它不总是直接提出某种改良方案,相反,它时常“庆祝荒唐和邪恶的胜利”,给出的解决办法也多是“不切实际、无法实行的,甚至是荒谬的”。*Darryl Dickson-Carr, African American Satire: The Sacredly Profane Novel, Columbia: 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 2001, p.16.不难看出,《出卖》正是通过真真切切地还原种族主义的罪恶历史来“庆祝荒唐和邪恶的胜利”,通过虚构一种“政治不正确”的荒谬来揭露和回击现实中种族权力话语自身的荒谬。
二、用“荒谬”解构“后种族时代”话语
《出卖》以“荒谬”对抗“荒谬”的讽刺艺术,带有浓重的后现代色彩。著名的后现代理论学家琳达·哈钦曾给出如此定义:“后现代主义是一个自相矛盾的现象,它对所挑战的概念既利用也滥用,既呈现也随后将其颠覆。”*Linda Hutcheon, A Poetics of Postmodernism: History, Theory, Fiction, New York: Routledge, 1988, p.3.从这个角度来看,《出卖》挑战的概念是“种族主义”,它一面调侃并拆穿种族主义,一面又为种族主义“摇旗呐喊”,看似言行不一的癫狂却使种族主义的各种面目毕露无余。事实上,这种对某个概念的后现代主义式的再现也是当代美国黑人讽刺文学中一种常见的叙事模式,即“反复呈现、颠覆、再次还原种族主义这一意识形态媒介,不断建构、打破和重新建构政治的非理性和混乱状态,最终以暗示着种族主义始终阴魂不散的悲观主义格调收尾”。例如,威廉·梅尔文·凯利(William Melvin Kelley)的《别样鼓手》(ADifferentDrummer)通过讲述一群非裔美国农民集体迁徙致使白人丧失存在感的故事,揭露了以肤色定尊卑的种族主义的荒唐;当代最重要的非裔美国讽刺作家伊什梅尔·里德(Ishmael Reed)的《逃往加拿大》(FlighttoCanada)凭借倒置时空、戏仿改写等后现代手法质疑了传统奴隶叙事、颠覆后重建了黑人历史,尽显种族主义的被建构过程。相比美国其他黑人文学作品对种族主义的直接抵制,当代黑人讽刺文学更加关注“种族主义对非裔美国人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其探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种族主义如何渗透于各种社会形态和文化语境,甚至“败坏了非裔美国知识分子的思想”。*以上引文参见Dickson-Carr, African American Satire, p.32.
黑人讽刺文学对种族主义的反复解码与重新编码,也为理解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美国种族关系提供了一种思路。非裔美国社会学家爱德华多·博尼利亚-席尔瓦指出,“种族主义是诸如殖民、奴隶、劳动力移民等种族统治进程的产物,人类历史上一旦出现这种社会结构,它便会根植于各种社会形态”。*Eduardo Bonilla-Silva, “The Structure of Racism in Color-Blind, ‘Post-Racial’ America,”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 Vol.59, No.2, 2015, p.1359.就美国而言,尽管19世纪奴隶制的废除使黑人获得了人身自由,但广泛存在于南部各州的以种族隔离制度为核心的吉姆·克劳法(Jim Crow Laws)则延续了白人对有色人种的种族歧视。到了20世纪下半叶,随着民权运动的兴起,不同领域的种族隔离相继遭到了民权团体的抵制,直至1965年吉姆·克劳法被彻底废止。然而,吉姆·克劳种族统治的溃败并不代表种族主义的消亡,从生理角度解释种族优劣的偏见被“色盲种族主义”(color-blind racism)取代,这种新的种族意识形态一面声称黑白种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面认定有色人种“在文化而非生理层面有缺陷”,进而继续维护白人至上主义。根据博尼利亚-席尔瓦的理论,在“后民权”(post-Civil Rights)时代,“色盲种族主义”意识形态以“霸权”的方式建构了一种“新种族主义”(new racism)权力体系:“表面上它的确准许了有色种族在60年代的许多民权诉求,但前提却是不威胁白人至上主义。”*以上引文参见Eduardo Bonilla-Silva, “Racial Attitudes or Racial Ideology? An Alternative Paradigm for Examining Actors' Racial Views,” Journal of Political Ideologies, Vol.8, No.1, 2003, pp.67-68.因此,相比奴隶制和吉姆·克劳种族隔离时代白人对黑人的显性压迫与歧视,“新种族主义”的种族统治是隐性的,它凭借“政治正确”而具有合法性,从而可以安然遁迹于黑白种族混合却并不平等的社会体制中。
《出卖》中出生于“后民权”时代的“我”就对这种“新种族主义”深有感触,“这个国家看起来很舒服,其实并不然”,民权运动带给黑人“唯一切实的好处只不过是让他们不再像以前犹如惊慌的狗一样恐惧”,却并未真正将他们从低白人一等的生活困境中解救出来。在大学中,尽管“我”是“学校油光发亮的宣传页上竭力鼓吹的‘多元群体’”,却依然因为吃不起炸鸡而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在洛杉矶的公交车上,人们总会避开黑人身边的座位,如果不得不如此,也一定会用准备好的“安全问题来评估邻座黑人的威胁等级”。对大多数黑人而言,“即使在所谓种族平等的时代,当比我们白的人、比我们富的人、比我们更黑的人、比我们更中国人的人、比我们更好的人蜂拥而至,将他们的平等砸到我们脸上,我们就更想要给人留下好的印象,……更渴望证明自己的价值,以求不被解雇、逮捕、或是被强行拖走并遭枪杀”。*参见Beatty, The Sellout, pp.3, 19, 17, 118, 208.“我”的这种对黑人困顿充满自嘲和挖苦的叙述,实际上并非空穴来风。据调查,从20世纪70年代到21世纪初,黑人群体的贫困率虽有所下降,但依然远高于白人和亚裔;同样是接受大学教育后进入职场,黑人劳动者的平均收入远低于白人。*参见Roy L. Brooks, “Making the Case for Atonement in Post-Racial America,” The Journal of Gender, Race & Justice, Vol.14, 2011, pp.668-670.黑人占据了绝大多数的非技术工作岗位,而在管理岗位少得可怜;由于房屋中介和银行贷款过程中的隐形种族歧视,如提供给黑人不完整的房屋出售信息、发放低于应有信用额度的贷款等,黑白种族隔离仍广泛存在于居住社区及其配套的公交、学校等公共领域。*参见Bonilla-Silva, “The Structure of Racism in Color-Blind, ‘Post-Racial’ America,” pp.1362-1363.可以说,废止种族歧视和隔离的法律并未消解黑白种族在现实中受到的不平等待遇,“后民权”时代的美国黑人仍是“奴隶制和吉姆·克劳的活着的受害者”。*参见Brooks, “Making the Case for Atonement in Post-Racial America,” p.673.
黑白种族混合却并不平等的境遇在所谓“后种族时代”(post-racial)*美国学界对于“后种族时代”概念的定义和内涵一直存有争议,如“后种族时代一词不仅是有问题、令人困惑的,甚至在语法上也是错误的”(参见Amina Gautier, “On Post-Racial America in the Age of Obama,” Daedalus, Vol.140, No.1, 2011, p.93),“后种族时代的确切起始时间是很难界定的,或许是1964年《公民权利法案》得以通过,或是1967年瑟古德·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成为联邦最高法院的第一位非裔美国大法官,再或是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参见Michael Schaub, “The Sellout Is a Scorchingly Funny Satire on ‘Post-Racial’ America,” NPR, March 2, 2015)。但概括而言,“后种族社会”的核心思想是指“一个种族概念不再重要的社会”(参见Brooks, “Making the Case for Atonement in Post-Racial America,” p.665)。并没有得到改善,“新种族主义”的权力体系反而更加稳固了。2008年奥巴马成为第一位非裔美国总统,这无论对白人还是黑人都具有非凡的意义:“在白人看来,奥巴马是种族主义的终结者和‘有魔力的黑人’,他们会说‘瞧,我已经超越了种族,把票投给了奥巴马’,或是‘既然奥巴马能够成功,你们其他黑人为什么不能?’而对黑人而言,奥巴马代表了他们拥有的无限可能。……他是长久以来民权运动的顶点,是我们(黑人)终于(和白人)成为一家人的确证。”*Eduardo Bonilla-Silva and Victor Ray, “When Whites Love a Black Leader: Race Matters in Obamerica,” Journal of African American Studies, No.13, 2009, pp.180-181.一些社会评论家乐观地认为,奥巴马的成功当选进一步确认了当代美国已进入“后种族时代”,标志着美国黑人已经没有了种族的牵绊,完全有条件取得事业的成功、收获生活的幸福。然而,也有不少评论者清醒地认识到,“后种族时代”的美国社会“既真实也虚幻”,它呈现出一种“反差鲜明的种族动态”,即“黑人个体收获的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成功与黑人群体感受到的持续未变的绝望”。*Brooks, “Making the Case for Atonement in Post-Racial America,” p.666.《出卖》中的“我”就尖锐地指出,“在美国,‘融合’就是一种伪饰。(比如随处可以听到白人的声明)‘我不是种族主义者。我毕业舞会的舞伴、我的表兄妹、我们的总统都是黑人’等等。但问题是我们并不知道所谓的融合到底是自然的还是被强迫的”。拿“魔鬼小镇”为例,“持续增长的是失业率、贫困率、犯罪率和婴儿死亡率,持续下降的是毕业率、扫盲率和平均寿命”。在“我”看来,“后种族时代”只是一种哄骗,因为“尽管我们选了一个黑人当总统,尽管上周一个黑人在电视青少年锦标赛上夺冠并赢了7万5千美元,但现实却是什么都没有改变。事实上,很多事情反而变得更糟了。因为‘贫穷’从官方语言和我们的意识中消失了。因为也有白人男孩在洗车行工作了”,因为种种。*参见Beatty, The Sellout, pp.167-168, 94, 260.博尼利亚-席尔瓦指出,在以“色盲种族主义”为意识形态的“新种族主义”权力体系中,白人可以“通过支持平等、公平、唯才是用等抽象理念,通过否认体制内对有色人种的歧视并无视隐藏的种族不平等现象”来洗白自己,从而维护自己的种族统治地位。*Bonilla-Silva, “Racial Attitudes or Racial Ideology? An Alternative Paradigm for Examining Actors' Racial Views,” p.79.因而,在某种意义上,奥巴马的当选不是“后种族时代”的确证,而是“新种族主义”的确证,它使黑人群体沉醉在“种族概念不再具有意义”的幻梦中,实际上却体验着更加隐匿的不平等境遇。
不仅如此,在“新种族主义”权力体系中,被统治的有色人种“更有可能产生种族叛徒,因为这些人可以由此改善自己的地位”。*Bonilla-Silva, “Racial Attitudes or Racial Ideology? An Alternative Paradigm for Examining Actors' Racial Views,” p.67.《出卖》中的那个自诩是反种族主义的黑人“思想领袖”就成为了 “新种族主义”的迎合者甚至帮凶。在“我”的父亲死后,他在小镇创办的一个名为“甜甜圈知识分子”的黑人组织——当地一些黑人中产阶级和学者们每月聚集在一家卖甜甜圈的连锁小店,像代议制政府那样交流信息、发动公众,并就各种公共话题发表意见——沦为现任领导者福伊沽名钓誉的平台,参加聚会的也大多是向他献媚的盲从者。福伊是“政治正确”的坚定捍卫者,最热衷的活动就是给各种文学经典挑“种族主义”的错并进行改写,比如“纠正”了马克·吐温作品中所有“政治不正确”的敏感词,将“黑鬼”通通改成“战士”,将“奴隶”一律改为“深色皮肤的志愿者”,并义正言辞地宣称这种改写是“教育大众的武器”。然而,抹掉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表达并不能消除种族主义,反倒是对历史的篡改和抹杀,是为了“消解(白人)几个世纪以来对黑人的嘲弄以及塑造的黑人刻板形象,从而可以谎称如今愁眉苦脸的黑人只是无病呻吟”。*参见Beatty, The Sellout, pp.95, 217, 98.这种打着消灭种族歧视旗号而对大众进行的“政治正确”教育,颇具反讽地和“新种族主义”成为一丘之貉,它帮助白人统治者销毁种族主义的历史罪证,制造出种族平等的幻象,被麻痹的黑人群体也因淡忘了历史而失去了种族意识,成为了无“根”的“隐形人”。
三、 用“荒谬”反思黑人身份
在所谓“后种族时代”,美国黑人群体在很大程度上正处身于一种悖谬状态,即他们“一方面被剥夺了强调自己种族身份的权利,一方面又处处被种族身份所限定,尽管社会口口声声不再关注种族概念”。换句话说,在“新种族主义”权力体系中,“色盲种族主义”意识形态通过消除黑白种族隔离等显性歧视,通过将贫困、失业等问题归咎于黑人自身的不够努力来解释无法掩盖的种族不平等现象等手段,保证了其自身的合法性,从而既稳固了白人至上主义的种族秩序,又使黑人丧失了自身的种族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当代美国黑人讽刺家通过不断地建构、(解构)、再建构种族印迹,从而塑造种族化的黑人主体性,而这种主体性正是被后种族时代剥夺了合法性的”。*以上引文参见Lisa Guerrero, “Can I Live? Contemporary Black Satire and the State of Postmodern Double Consciousness,” Studies in American Humor, Vol.2, No.2, 2016, p.269.《出卖》中的“我”反复自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是如何成为那样一个人/我自己的?”而这实际也是“我”要求所有黑人扪心自问的问题,因为在这个被称为“后种族”的时代,“即使是黑人也不再谈论种族。没有什么可以再归因于肤色。到处都是‘缓和的氛围’”。*参见Beatty, The Sellout, pp.40, 273.
事实上,黑人的主体性和种族意识对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黑白种族平等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贝蒂在《出卖》一书的致谢词中坦言,著名黑人身份研究领域专家威廉·克罗斯(William E. Cross, Jr.)的代表作《从黑鬼到黑人的身份转变历程》(“The Negro-to-Black Conversion Experience”)*这篇文章主要从心理学和社会学角度研究黑人身份建构,被认为是“成为黑人”(Nigrescence)模型的奠基之作,而后克罗斯对该文的主要观点进行了完善,并于1991年出版了更加全面系统描述黑人身份的作品《黑色的阴影:非裔美国人身份的多样性》(Shades of Black: Diversity in African-American Identity)。给了他很大启发。根据克罗斯的理论,黑人身份建构一般会经历五个阶段:无种族意识、被外界强加黑白种族观念、以仇视白人的方式建立种族意识、以自我接受的方式巩固种族意识、对黑人种族身份充满自信。简单来说,黑人在建构自己身份时大致经历了对种族意识从被动性接受(包括自我憎恨和仇视白人)到肯定性接受的过程,而对黑人种族性的自我认可与欣赏将使一些人“不仅成为黑人群体、也成为其他受压迫群体的代言人,他们将以种族多元化和非种族歧视的态度参与促进社会平等的政治运动”。*William E. Cross, Jr., “The Negro-to-Black Conversion Experience,” Black World, Vol.20, 1971, p.26.可以说,黑人自我认可、自我欣赏的种族意识能够使他们超越黑白对立的二元种族观,客观评估并承认黑白种族各自的优缺点,进而真正消解种族权力统治。值得注意的是,与“色盲种族主义”所宣扬的忽视种族迥然不同,通过塑造黑人的种族意识来改善种族关系的理念强调关注种族,但这种关注不是让白人重蹈“以肤色判定优劣”的种族歧视覆辙,而是要让黑人认识到已悄然弥漫的“新种族主义”的“言行不一”,更要让白人不再一味地将社会不平等现象归咎于黑人本身的弱点而推卸自己的责任。如果说“奥巴马时期的美国,种族主义的生命力依然旺盛,但抵抗种族主义的空间却戏剧性地减少了”,*Bonilla-Silva, “The Structure of Racism in Color-Blind, ‘Post-Racial’ America,” p.1368.那么找回黑人被消解的种族意识则可以帮助他们重新拥有为自己发声的机会,从而有可能遏制“新种族主义”的进一步侵染。
为了在“无视种族”的时代重新“关注种族”,《出卖》中的“我”自导自演了一部回归奴隶时代、回归种族隔离时代的荒诞剧。如果说重回奴隶身份让落寞的黑人影星候穆尼找回了存在感,重新恢复种族隔离则可以使黑人找回在“色盲种族主义”中被扼杀的种族意识,从这个角度来看,“我”采取的违抗联邦法律的举措却充满悖论地拯救了黑人的主体性。在“我”看来,就像农业中的分开种植理念,“我们施行种族隔离,是为了让每棵树、每株植物、让每个可怜的墨西哥人、每个潦倒的黑人都有机会得到一样多的阳光和水分,我们确保每个活着的生物都有呼吸的空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才是真正的种族平等,是“民权法案未竟的事业”。*参见Beatty, The Sellout, pp.214, 274.需要指出的是,小说的“回归过去”是以“荒谬”对抗“荒谬”的讽刺表达,而非对“过去”浪漫化的“怀旧”。相反,这里建构的是一种批判性记忆,它“对过去有着严格的衡量、公正的责难,它做出的严厉的伦理评判是‘过去’并没有‘完全过去’。批判性记忆的核心工作是累积事实并集合成一种记录,从而将过去一些重要的时间点同当下无源可循的现象建立起某种联系”。*Houston A. Baker, Jr., “Critical Memory and the Black Public Sphere,” in The Black Public Sphere Collective, ed., The Black Public Sphere,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p.7.小说中的“我”坚信,“历史不是一本书,我们无法将其翻页而后若无其事地前行。历史不是印刷记录的纸张。历史是记忆,而记忆包括时间、情感和歌谣。历史是永远伴随着你的东西”。重回奴隶和种族隔离的“历史”可以让黑人更加明白“我是谁?我是如何成为我自己的”。按照“我”的说法,是“种族主义把黑人(从迷失中)拉了回来。使他们变得谦逊。使他们意识到我们至此已经前进了多少,更重要的是,还有多少未走完的征程”。*参见Beatty, The Sellout, pp.115, 163.通过将“历史”与“现在”联系起来,批判性记忆还是“实现革命的武器”。*Baker, “Critical Memory and the Black Public Sphere,” p.7.对于“后种族时代”被“色盲种族主义”意识形态收编而身陷“新种族主义”权力体系的黑人而言,建构对历史的批判性记忆能够帮助其恢复自我的种族意识,进而遏制、甚至推翻“新种族主义”,实现真正种族平等的愿景。
琳达·哈钦在将后现代主义定义为一种“本质上自相矛盾、具有坚定的历史性和不可避免的政治性的”文化活动时曾指出,后现代主义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过去的在场”,它不是一种“怀旧的回归”,而是“批判性的重访”,是对历史展开的反讽思考。*Hutcheon, A Poetics of Postmodernism, pp.4-5.小说中的“我”就是用荒诞的方式建构出一种批判性记忆,或者更准确地说,保罗·贝蒂用讽刺的虚构叙事实现了对历史的批判性重现和对现实的批判性解构。颇有意味的是,“后种族”话语的制造,其本身在很大程度上遵循的也是一种后现代的逻辑,它正是通过创造鲍德里亚所言的“一个看得见的过去,一个看得见的连续体,一个看得见的有关起源的神话”*Jean Baudrillard, Simulacra and Simulation, trans.by Sheila Faria Glaser, 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94, p.10.来显示所谓进步的过程,从而标榜超越种族新时代的来临。《出卖》用后现代主义对历史进行“批判性重访”的方式解构了“后种族”话语,它同样创造了“一个看得见的过去”,但却是用来揭露过于乐观的进步假象、解码新时代“改头换面”的种族主义。
结 语
2017年1月10日,奥巴马在其告别演讲中曾坦言:“在我当选总统后,一些人认为美国已经进入了后种族时代。尽管这种想象是出于善意的,但却是不现实的。因为种族问题至今仍然是一个可以造成社会分裂的重大问题。”*“President Obama Delivered His Farewell Speech Tuesday in Chicago,” Los Angeles Times, Jan.10, 2017.不能否认的是,相比奴隶制和种族隔离时代,当代美国黑人的社会地位和生存状态得到了显著改善,黑白种族对立的歧视和矛盾得到了很大缓和,但不一而足的黑白种族混合却不平等的现象也不断印证着“新种族主义”的存在。在“后民权”时代、特别是在“后种族”概念营造的幻象中,所有美国人都面临着如何重新理解种族、重新看待种族关系、重新建构种族话语的挑战。而应对挑战的关键之一当在于,帮助黑人克服自怨自艾的“受害者”情结、重塑自我认可的种族意识,同时打消白人居高临下的“拯救者”心态、加强自我反思的种族平等观念。当然,每一个以“后”字形容的当下都暗含一个“前”的过往,而反思历史可以冲破当下的虚妄、认清前行的方向。
保罗·贝蒂在其2006年出版的文集《胡言乱语:非裔美国幽默选集》(Hokum:AnAnthologyofAfrican-AmericanHumor)中指出:“非裔美国人是一群愤怒的、却有着脆弱的自我意识的人,而幽默就是一种报复。”*参见Chris Jackson, “Our Thing: An Interview with Paul Beatty,” The Paris Review, May 7, 2015.在一定意义上,《出卖》就是对当代美国社会中“新种族主义”的报复,它用笑回击“笑着的隐性歧视”,用荒谬对抗“荒谬的权力说辞”,用“一个看得见的过去”洞察着“一个看不清的现在”并憧憬着“一个更看好的未来”。这是文学对现实的关切,也是解读文学收获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