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25日召开
2018-03-16
浙江人大 2018年1期
2017年12月25日至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在杭州举行。
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5日在杭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省人民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4个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浙江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浙江省201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8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批准浙江省2017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省级预算;选举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长、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浙江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通过省十三届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