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付诸公议,达至共识需要坦诚沟通
2018-03-16
浙江人大 2018年1期
日前,备受关注的《国家监察法(草案)》终于对外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官网面向社会发起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并循例开通线上线下意见反馈渠道。
作为一种现代生活方式,法治必须要有能力担负起为整个社会守住底线和秩序的使命,这是千百年来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转型过程最核心的精神意旨。立法是一套完整、周密并追求权力良性运转的国家治理过程,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只是立法过程中一个“坐下来,谈一谈”的节点,让社会各界意见充分表达,通过顺畅的沟通渠道实现坦诚交流。充分、坦诚的交流,有助于国家立法活动的科学运转,为国家法治做表率,也重申法治的精神和底线所在。
立法征询民意,各界热烈讨论,通过沟通达成共识,也只有沟通才有能力推動国家治理,尤其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实质性进展。对于重大公共议题,尤其是重要立法草案的全民热议,讨论越充分、越坦诚,国家和社会的成长、文明越有希望。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