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生猪养殖发展对策
2018-03-16周政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农技农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文│周政(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农技农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猪肉历来是国民的主要肉食品种之一,其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同时具有补虚强身、滋阴润燥等作用。生猪养殖业在湖南省湘潭县畜牧养殖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为保障市场猪肉供应和农民增收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仍存在较多的问题。笔者简要阐述湘潭县生猪养殖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发展现状
1.自然资源优势。湘潭县位于南岳衡山北部、湘江下游西部,享有“湘中明珠”美称。全县下辖3乡14镇,共645个行政村,总人口约98.22万(2013年),其中农业人口89.09万人,非农业人口9.13万人。全县总面积22132.8平方千米,其中2014年粮食种植面积达10.65万公顷,总产量达74.1万吨,而蔬菜种植面积为2.25万公顷,总产量达68.14万吨,充足的粮食和蔬菜供应为湘潭县生猪养殖业的不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湘潭县境内公路横贯东西,交通发达,为生猪外调和种猪购入提供了便利。
2.政策优势。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了保障市场的猪肉供应,国家不断提高对生猪养殖的补贴力度,号召各地政府鼓励农户进行生猪养殖。为响应政府号召,湘潭市计划以2030年生猪出栏量达620万头、生猪及相关产业产值达500亿元为目标,坚实贯彻“大力发展生态养殖、加强疫病防控”等措施。据统计,2014—2016年湘潭县的生猪存栏量分别为126.8万、108.3万、95.5万头,生猪出栏量分别为221.0万、202.7万、209.2万头。从数据上来看,湘潭县生猪养殖业在湘潭市举足轻重,但其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生猪出栏量和存栏量近年无法得到提高。
二、问题分析
1.养殖观念落后。养殖场从业人员平均年龄偏大,大部分员工年龄为40~60岁,很少有年轻人愿意长时间留在猪场工作。从业人员的学历普遍较低,年龄大的员工一般为初中文化水平或以下,年轻员工为大专或本科文化水平。从业人员平均年龄偏大和文化水平偏低导致其养殖观念较为落后,习惯凭借陈旧的经验养殖,甚至不按照国家规定对猪群进行特定疫病疫苗接种,猪场疫病暴发后,盲目使用大量的抗生素或人用药物进行治疗,导致细菌耐药性增加、病毒变异严重。此外,很多养殖户未制定有效的驱虫方案,导致猪群患寄生虫病,增加养殖成本。
2.资金缺乏。对于农村生猪养殖户或生猪养殖企业来说,资金短缺一直是重要的问题。很多养殖户(企业)知道猪场设计不合理或粪污处理水平不达标的严重后果,但由于缺乏资金,无法承担改造猪场或建造粪污处理设施的费用。尽管国家加大对生猪养殖户的扶持力度,同时出台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但由于我国生猪养殖户众多,且国家财政有限,很多农村养殖户无法获得扶持资金。
3.猪场建设不合理。很多猪场在建设时不注重选址,缺乏长远规划和合理布局。随着湘潭县城的快速建设发展和产业布局调整,新五丰、伟鸿、鹏扬和亿丰等规模化猪场被划入禁养区,养鹏扬国沙子岭猪原种场、天心一场和新农泰等规模化猪场也处在限养区内。在农村地区,养殖户为了节约资金和便于管理,常常将猪场建在公路、河流附近。由于养殖户资金有限,常常忽视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对猪场的统一规划;对猪场基础设施的建设是逐年投入资金,养猪获得利润后再对猪场进行建设或扩大面积。此外,养殖户在进行猪场建设时,未充分考虑排污和喂料系统,且大部分猪场内温度、湿度和光照无法相对恒定,导致猪场卫生环境较差,猪群患病概率增加。
4.环保压力大。1头猪每天可排干粪约4千克,每出栏1头猪需产生粪污4.4吨。在传统生猪养殖场中,生猪养殖数量较少,因此将粪污直接排放于农田,大面积的农田足以容纳猪场排出的粪污。随着湘潭县生猪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生猪养殖对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大。粪污分解可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如氨气和硫化氢等,对人畜健康造成巨大危害;粪污富含氮、磷、重金属等,大量排入农田会造成土地板结,重金属元素亦会在农作物中富集。此外,粪污中高含量的有机物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若污染地下水源,则严重程度加剧。近年来,随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与实施,地方政府纷纷设置禁养区,同时对环保不达标的生猪养殖户(企业)进行整改与关闭。虽然部分养殖户(企业)拥有粪污处理设施,但由于其容纳量小或处理污水不达标,也面临整改与关闭。
三、对策
1.对猪场实施区域规划。目前,促进湘潭县生猪养殖业持续发展的首要任务便是对新建猪场进行严格的区域规划,合理安排工业、养殖业和种植业等方面的用地。首先,应对禁养区和限养区的猪场实行外迁;其次,鼓励养殖户(企业)将种养结合作为今后生猪养殖的主导方向,将土地资源丰富且远离居民区的林地、山区等规划为适养区;再次,积极推行“生猪养殖—鱼塘—种植业”或“生猪养殖—沼气发酵—种植业”生猪养殖模式,让养殖户(企业)拥有足够的“副业”容纳生猪养殖产生的粪污,从而避免猪场直接将粪污排放污染环境,同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养殖户(企业)经济收入。
2.提高对农村生猪养殖户的扶持力度。基于湘潭县在全省乃至全国生猪养殖业中的重要地位,自2007年国家出台生猪大县奖励措施以来,湘潭县陆续获得奖励和专项资金约2亿元,巨额的资金投入极大地促进了湘潭县生猪养殖业的发展。但是,大部分资金奖励提供给规模化生猪养殖企业或用于粪污处理和地方品种的保护与开发,农村养殖户获得的资金投入和奖励较少。鉴于此,为了提高对农村生猪养殖户的扶持力度,笔者认为湘潭县财政部门应另拨资金用于奖励或扶持农村生猪养殖业的发展;鼓励大型养殖企业采取“企业+农户”模式进行生猪养殖,企业为农户提供仔猪、饲料、养殖技术、防疫技术,企业与农户合作,实现双赢;对农村养殖户提供技术支持,引导其科学养殖,进而降低养殖成本。
3.提高养殖场粪污处理水平。经过多年的探索,湘潭县已经形成七种运行较为成熟的粪污处理模式,但实施这些粪污处理模式的大多为规模较大的生猪养殖企业,小型生猪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能力令人堪忧,而湘潭县生猪养殖业以小规模养殖类型为主。因此,为了提高湘潭县生猪养殖业粪污处理整体水平,必须让各类规模猪场的粪污处理水平得到提高,尤其是小规模养猪场。对于附近有大面积农田的养猪场,考虑土地对猪粪的消纳能力,可以按每亩农田容纳2头成年猪粪污处理模式进行计算,以达到种养平衡,使环境保护与生猪养殖协调发展;对于附近缺乏大量农田的养殖场,可以将粪水分离,粪便进行堆积发酵后还田种植,污水进行厌氧发酵后还田灌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