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传统制造业焕发新活力
2018-03-15郑丽
□郑丽
2017年6月4日,浙江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9月12日,召开全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推进大会;11月9日,浙江省委十四届二次会议指出“加快实施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以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为核心的‘凤凰行动’,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再创浙江制造新优势。”短短半年时间给予传统制造业如此高密度的关注,充分彰显了浙江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的决心。
传统制造业在浙江经济中的地位
从1987年至2014年,浙江省一直是“二三一”的产业模式,到2014年第三产业的生产总值首次超过了第二产业,呈现了“三二一”的产业结构。但无论是哪种产业模式,第二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均高于44%以上,而工业占生产总值比重均在39%以上。可见,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对浙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历年来传统制造业占浙江工业比重超过60%。以传统制造业中销售比重最大的纺织、服装、皮革、化工、化纤、造纸、橡胶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有色金属加工、农副食品加工等十大产业(以下简称:十大传统制造业)为例,截至2016年底,十大传统制造业企业占浙江工业企业单位数的44.1%、资产总额的36.2%,创造了浙江39.8%的工业总产值、35.4%的出口交货值和31.2%的利税总额,提供了浙江39.4%的就业机会。其中,传统制造业中销售排名第一的纺织业占浙江工业企业单位数的12.1%、资产总额的7.1%、工业总产值的8.7%、出口交货值的8.6%、利税总额的10.3%和就业机会的10.3%。可以说,传统制造业是浙江实体经济的主体,是浙江经济发展之基、富民之源。
浙江传统制造业面临的问题
成本投入大,盈利能力较弱。从十大传统制造业来看,除了“纺织服装、服饰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3个行业,其他7个行业的资产负债率都高于浙江全省工业资产负债率水平。除了“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其他九大制造业的成本费用利润率都低于浙江全省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水平;除了“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个行业,其他7个行业的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利税率都低于浙江全省工业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利税率水平;十大传统制造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税都低于浙江全省工业平均水平。可见,虽然传统制造业能耗高、投入大,对生态环境影响大,但只换来较低的盈利水平,投入产出水平严重不匹配。
新产品产出率低,自主研发能力较弱。十大传统制造业中,除了“化学纤维制造业”,其他九大行业新产品产值率都低于浙江全省工业平均水平。其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新产品产值率水平不到全省工业新产品产值率水平的2/3,而农副食品加工业的新产品产值率甚至低于全省工业新产品产值率水平的1/2。新产品产值率低反映出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的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
虽然目前传统制造业的发展态势与全省建设工业强省、制造强省的定位有较大差距,但传统制造业对推动浙江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不可忽视,对人民生活质量的影响更是不可小觑。传统制造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是落后的生产模式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们要做的不是淘汰传统制造业,而是帮助传统制造业遵循产业发展规律,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焕发出新的生命活力。
运用好倒逼与示范手段。没有落后的产业,只有落后的产品和落后的生产模式。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利用必要的法制化方式和行政化手段,通过深入推进“低小散”“脏乱差”块状行业整治,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但要注意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不要搞突击式的“关停”,而要加强政策执行的人性化,适当给予企业改造提升或调整产业发展方向的时间和空间;另一方面,地区间要注意产业政策的一致性并协同合作,避免因政策的不一致导致“这地整治那地接盘”的无效行为。在发挥行业倒逼机制的同时,还要充分运用好示范引领作用。浙江公布了以十大传统制造业为重点的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名单,绍兴市柯桥区、宁波市海曙区、杭州市萧山区等全省21个县(市、区)被列为首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要鼓励支持试点地区对传统制造企业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在项目、企业、平台、技术和品牌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示范带动相应行业的转型升级。
打造差别化政策环境。总的来说,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改革,特别是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要素市场化配置、投融资体制机制等领域改革上进一步取得突破,为传统制造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方面:路径一,对于适合升级的企业,要引领其进一步做大做强。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聚焦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布局建设一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健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机制,增强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引导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品牌+、标准+”等手段进行自我改造提升,优化生产模式,将产业链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推动传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重构升级,提高产品在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的占有率。路径二,对于关停的企业,要进一步盘活沉淀资产。政府可以以一个镇、一个县为单位,想法设法挖掘关停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价值,或与“文化”结合,创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各行各业的博览馆、展览区;或与“旅游”结合,创建多种功能的特色休闲小镇,在降低企业损失的同时,为企业另谋创收途径。路径三,对于适合转型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地方政府要立足地方实际,结合自身发展定位,高水平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划定、细分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产业,施行差别化的政策制度等,力争从源头加强对转型企业的产业引导,并坚持对不同的企业进行持续的后期监督管理。
提振企业家信心。企业家的决策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方向和发展前景,对企业的生死存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一直以来企业家精神未得到足够重视。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这是中央首次发文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中央密切关注保护企业家精神反映出了中央对企业家的重视,也反映了新时代对企业家精神的重视和需求。这几年浙江的实体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挑战,部分企业家信心动摇,随着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的全面实施,更有可能因对政策实行的不确定性加剧企业家信心下滑,浙江急需尽快出台发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提高企业家地位,坚定企业家投身实体经济的信心,切实助推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