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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之歌》的人物之符号学分析

2018-03-10王天骄

关键词:伯爵罗兰符号学

王天骄

《罗兰之歌》(LaChansondeRoland)久已成为法国文学最古老和最著名的篇章之一,这部长达291节、4002行的英雄史诗向我们讲述了查理大帝的侄子罗兰伯爵英勇抗击萨拉逊人(即阿拉伯人)的故事。作品开始于萨拉戈萨的穆斯林国王马尔西勒阴谋遣使求和,结束于查理大帝歼灭敌军并惩治叛徒。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一部规模宏大的叙事诗篇,《罗兰之歌》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出场人物众多,变化巨大,对于锤炼全作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从符号学的角度,分析比较《罗兰之歌》的人物形象,对于我们全面把握和理解这部杰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人物符号的类属

从符号学的角度考察人物,就是“把人物当作一种符号,一种进入作为传播活动的和类似由语言学符号构成的讯息中的符号,也就是说,从信息传播的角度来看待人物这一对象。”*怀宇. 《论法国符号学》. 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64页。我们排除了传统人物分析所突出的外貌、性格、心理及社会背景等因素,转而把作品看作传播活动中的讯息,作者是讯息的发送者,读者为接受者。这样一来,作品中的人物就自然被视为讯息传播过程中的功能单位。进而,符号学家依据人物所承担的不同功能而对众多的人物进行归类。菲利普·阿蒙(Philippe Hamon)将人物划分为三种类型:“参照型人物(personnages-référentiels)、置换型人物(personnages-embrayeurs)和他语重复型人物(personnages-anaphores)。”*转引自袁雪宜. 《〈夏倍上校〉—人物的符号学之分析》. 安徽文学,2015年11期,第21页。怀宇先生在其所著的《论法国符号学》一书中,也把人物划分为三类:“指称性人物、标示性人物和照应性人物。”*怀宇. 前揭书,第73页。这两种分类方法虽然名称各有不同,但实质却很类似。

参照型人物,或曰指称性人物,指的是在特定文化中具有特定涵义的人物,比如,在古希腊罗马文化中,众神之王宙斯是权威和力量的象征,雅典娜是智慧的象征,所以宙斯和雅典娜都可以看作指称性人物。同理,阿拉伯文化中的穆罕默德和中国文化中的孙悟空等都是这类人物。可需要指出的是,特定文化中的某个指称性人物,若是进入另一种文化,可能会丧失指称或参照的功能。例如,不熟悉东方文化的人士自然不了解孙悟空这个人物所蕴含的象征意义。置换型或标示性人物,主要指作者或故事中的叙事者。在法文中,“embrayeur”就是“转述者”的意思。举例说来,典型的有《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童话《鹅妈妈的故事》中的鹅妈妈、小说《来日方长》中的男主人公小穆罕默德,还有德国电影《帝国的毁灭》中希特勒的女秘书荣格夫人等,这些人物都是“讲述故事的人”。最后一种是他语重复型或照应性人物,应该说,“照应性”更能指出这类人物的属性,“它们在叙述中借助等值重复、替代和前后照应方式编织成提醒人和使人回忆某些片段的一种网络,从而增强了文本的内聚性。”*怀宇. 前揭书,第66页。童话中具有预知能力的仙女或巫婆,其他故事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人物都可能属于这种情况。

对以上的三分法还需补充三点说明:一、符号学中所提到的“人物”并不仅仅指具体的人,无生命的事物如果在叙事中起到一定的作用,也可以看作“人物”。例如,敌我双方抢夺的重要据点、《列那狐传奇》中的狐狸列那或狼伊桑格兰、甚至主人公的作战武器等均可视为“人物”。二、同一个人物可以承担单一的功能,也可以承担多种功能。因此,某个人物可能是三种类型的人物中的一种,也可能身兼多种类型,承担功能的多样性使得人物特征也具有多样性。三、在作品中,人物的属性并不是先验的,它是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

《罗兰之歌》“写了140多个人物,各具个性,能给人留下一定的印象。”*罗芃、冯棠、孟华. 《法国文化史》.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5页。受篇幅所限,这里无法将他们全部分析到位,我们仅仅选取在作品叙事过程中起到决定作用的人物。主要包括:查理大帝,法兰克国王,西欧的统治者,基督教的捍卫者;罗兰伯爵,查理大帝的侄子、十二重臣之一;奥利维耶,罗兰麾下的著名谋士和勇士;马尔西勒,穆斯林的国王,查理大帝的死敌,野蛮的异教徒;加奈隆,罗兰伯爵的义父、查理大帝的重臣,后来叛变投敌。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不能忽略,就是罗兰伯爵的作战武器——一把名为“杜兰德尔”的宝剑,是欧洲的“圣剑”,是基督圣徒以及圣母玛利亚的圣物所筑成。

根据上文我们所讲的人物符号分类方法,很容易把《罗兰之歌》的主要人物符号类属分为以下三种:

一、查理大帝是指称性人物,这位杰出的帝王于公元八世纪末征服了西欧的大部分领土,他推崇并大力推广基督教。公元800年,他被罗马教皇加冕为“罗马人的皇帝”。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对他已经有了很多的了解,使这位历史人物拥有较为丰富的文化内涵。他是国家统一、社会稳定以及人民安居乐业的象征,也代表着基督的“福音”,因此,《罗兰之歌》甚至将他视为上帝的化身。

二、我们发现,除了圣剑“杜兰德尔”,其他的主要角色都是标示性人物,因为他们均为“发言者”,“从头至尾原原本本地叙述”*郑克鲁.前揭书,第5页。,用自己的言行标示出个人对主人、祖国和信仰的态度和精神,同时在叙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组织作用。“一般说来,标示性人物多,剧情动作就多,时间跨度也会大。”*怀宇. 前揭书,第75页。从整体上说,《罗兰之歌》的情节并不十分复杂,然而作者似乎有意增加标示性人物的数目,使得故事的发展一波三折,颇具戏剧效果。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标示性人物也就是“讲话者”数目的增多,这当然也是因为《罗兰之歌》尚处于中世纪法国口头文学的范畴,作品中口语成分的比重自然是相对较高的。

三、《罗兰之歌》中的照应性人物有两组:一组是罗兰伯爵和叛徒加奈隆,另一组是罗兰伯爵和奥利维耶。加奈隆是作者虚构的人物,他起初是查理大帝的臣下之一,其品质和性格在作品中是逐步具体化和明朗化的,随着情节的发展,他贪生怕死,因为私怨而背叛国王,投靠穆斯林阵营,谋害罗兰。同时,也正是作为忠臣的罗兰和作为叛徒的加奈隆两人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构成了整部作品前后照应的整体。另一位虚构的人物奥利维耶和罗兰伯爵也构成照应关系,奥利维耶很明智,能在战场上保持冷静,而罗兰则刚烈倔强,拒绝吹响号角求救。奥利维耶的智慧和罗兰的骁勇对于整合作品的故事情节也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这种人物的对比正是民间文学的手法。”*郑克鲁. 前揭书,第5页。要是进一步分析的话,加奈隆和奥利维耶在某种程度上都起着标示罗兰的作用,这一点是与《罗兰之歌》的主题紧密相关的。

二、人物施动者模式的分析

在传统句法中,功能(fonction)是由句子的成分所承担的。如果主语是动作的发出者,那么宾语则为动作的承受者,等等。以这样的观点为基础,语言学家泰尼埃(Lucien Tesnière)提出,句子其实是说话者自导自演的一出戏。他同时指出这出戏所蕴含的一个恒定之处:无论故事情节、演员如何变化,“但演出之言语行为始终不变,而这种不变性是由诸角色的单一分配来保证的。”*[法] A. J. 格雷马斯. 《结构语义学》. 蒋梓骅译. 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253页。简言之,这里的恒定之处指的是演员所承载的功能。格雷马斯(Algirdas Julien Greimas)沿着这个观点继续分析下去,他把那些承担固定功能的项目称为“施动者”(actant)。在普通的句子当中,施动者就是句子成分,比如主语、谓语、宾语等,每一种成分都可以由大量不同且具体的词来担任。另一方面,语言学的研究对象止于句子,如果超出了句法的层面,那就进入到了符号学或叙事学讨论的范畴,句子中的施动者就拥有了各自的语义身份。“我寄给玛丽一封信”,在这个简单的句子当中,“我”是主语,从叙事的角度说,“我”就成为了发送者。同理,“玛丽”在单纯的句子中是间接宾语,进入叙事之后就演变为接收者。在上述这个句子中,我们完全可以把“我”换成“小明”、“小华”等,“玛丽”也可以被替换成其他的人,“一封信”也可以变换成“一个苹果”、“一本书”等等。虽然语词不断变化,可承担的功能未有改变。由此,我们发现,施动者的确立,“依据的是功能的聚合关系,即凡是承担着相同功能的人物,便属于同一个行为者(施动者)。”*怀宇. 前揭书,第75页。而不同的施动者进入语义,依据的则是横向的组合关系(syntagmatique),即符号的换喻关系。

格雷马斯借用俄罗斯学者普罗普(Vladimir Propp)和法国美学家苏里奥(Antoine Culioli)的研究成果来证明自己的假设。普罗普从施动者角度,在众多的俄罗斯民间故事中提取出7个不同的人物角色,苏里奥通过对戏剧主题的研究,也总结出6个戏剧功能(事实上,他在6个还是7个戏剧功能之间犹豫不决)。格雷马斯在他们两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行为者模式(modèle actantiel),其中包括6个具体的施动者:

发送者 →对象→ 接收者

辅助者 →主体→ 反对者

在上述示意图*[法] A. J.格雷马斯. 前揭书,第264页。中,主体(sujet)和价值对象(objet valeur)“维系着一种合取或析取的关系。”*怀宇. 前揭书,第75页。“合取”(conjonction)指的是主体对价值对象的持有,相应的,“析”有分离、提取的意思,所以“析取”(disjonction)是指主体与价值对象的分离。需要指出的是,不论是“合取”还是“析取”,都既可以指状态,也可以表示过程。而且,主体与价值对象的“析取”也存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主体主动将价值对象转移于他者,另一种情况是主体在外力的介入下被迫与价值对象分离。在前一种情形下,主体就成为发送者,而得到价值对象的他者自然为接收者,从而与价值对象合取。同时,上图中的辅助者(aidant)是主体与价值对象合取或析取过程中的帮手和推动者,反之,反对者(adversaire)则是这一过程的阻碍和破坏者。一个故事可能同时包含上述6种施动者,也可能只包含其中的某几个施动者,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可以尝试寻找故事中出现的施动者,从而加深对故事叙事结构的理解。

那么,在《罗兰之歌》当中,施动者的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呢?细读文本,我们会发现,在作品中,查理大帝首先是一个重要的价值对象。他是西欧的统治者,代表着人们梦寐以求的统一与安定。与此同时,他还是基督教价值观的捍卫者,是上帝的化身,肩负着传播“福音”的使命。罗兰伯爵是这个价值对象的持有者,也就是第一主体,奥利维耶和圣剑杜兰德尔都是他的辅助者,叛徒加奈隆是反对者。罗兰作为查理皇帝的“十二骑士”之一,用手中的圣剑不断替查理皇帝攻城掠地。我们看到,有些地区,比如萨克森、君士坦丁堡等,在真实的历史中并不在查理帝国的领土范围之内,作品之所以这样叙事,体现了当时人们的内心意识和愿望,即查理麾下不断纳入新的领土,意指基督的福音不断发扬光大。罗兰用手中的剑为查理开疆扩土,展开圣战,从符号学的角度说,也是罗兰这个主体与查理大帝这个价值对象合取的一种形式。同时,在这次远征西班牙的战役中,罗兰担任查理的卫戍部队的指挥官,他的任务就是保护查理皇帝,使其不受到敌军的侵扰和威胁。罗兰伯爵忠君爱国,为了自己的主人战斗到最后一刻,始终不肯吹响号角,是为了不让查理大帝处于危险的境地,这些行为也可以视为是主体极力维持与价值对象的合取状态。

在《罗兰之歌》中,价值对象是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不断变化的。在“罗兰之死”这个场面之中,圣剑杜兰德尔由辅助者转化为价值对象。这把圣剑享有崇高的象征意义,相传此剑身中藏着圣彼得的牙、圣巴西流的血、圣丹尼斯的头发和一片圣母玛利亚的衣服,我们知道,圣彼得、圣巴西和圣丹尼斯都是基督圣徒,圣母玛利亚更是耶稣的母亲,由他们的圣物所打造而成的杜兰德尔自然成为基督教的一件神圣兵器,在战斗中是绝不能落入异教徒之手的。罗兰伯爵作为这把宝剑的持有者,也就是此价值对象的主体,要时刻维护与宝剑的合取状态。战场上的罗兰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决心毁掉宝剑。他疯狂地将宝剑刺向身边的巨石,想要把宝剑击碎。罗兰伯爵深知,基督圣物绝不能被敌人缴获,他这个主体正是用毁灭宝剑的方式来达到与价值对象永恒的合取状态。

在以上两种情况中,作为施动者的主体总是想维持与价值对象的合取状态。这一状态可以用如下的符号学公式表示为:

S1∩O∪S2

如图*Groupe d’Entrevernes. Analyse sémiotique des textes: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Lyon, 1979, p. 15.所示,S指的是主体(sujet),S1指我方主体,O代表价值对象(objet valeur),S2指敌对方主体。符号∩指主体与价值对象合取的状态,相应的,符号∪代表主体与价值对象析取的状态。在上述两种情况中,作为我方主体(S1)的罗兰伯爵极力维护与价值对象查理大帝或圣剑杜兰德尔的合取状态,使得对方主体(S2)与价值对象自然处于析取状态。

在作品的最后,原来作为主体的罗兰伯爵也转化为价值对象。他率领卫戍部队浴血奋战,终因寡不敌众而全军覆没,罗兰本人也英勇战死。查理大帝带兵驰援,击溃敌军,但更重要的是要寻回罗兰的尸首。如果说查理大帝被视为上帝的话,那么战死的罗兰已经成为基督的新的“圣徒”,他的身上闪耀着基督价值的光辉。此时,查理大帝由作品开始时的价值对象转变为主体。这一转化过程也可以用公式*Ibid.表达:

(S1∪O∩S2)→(S1∩O∪S2)

S1指第一主体(我方主体),也就是查理大帝,S2是第二主体(敌方主体),O是价值对象,也就是罗兰伯爵。起初,罗兰深陷重围,英勇牺牲,此时作为第一主体的查理大帝与作为价值对象的罗兰伯爵处于析取的状态,而敌方主体偷袭罗兰成功,自然与价值对象处于合取的状态。接下来,查理皇帝率众反击,打垮敌人,迎回罗兰的尸体。这时候,我方主体和价值对象由原来的析取状态转化为合取状态,而相应的,敌方主体被击溃,和价值对象的合取状态被打破,变化为析取状态。

综上所述,《罗兰之歌》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人物所承担的功能不断处于变化之中,从而涌现出多个价值对象。查理大帝、圣剑杜兰德尔还有罗兰伯爵先后成为价值对象。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会发现这三者分别代表了基督教的圣父、圣器和圣徒,构成了三位一体的结构,统一于基督教价值观,体现其传播上帝“福音”,打击异教势力的立场。

三、人物行为模态的分析

人物的符号学分析还要关注模态(modalité)。何谓“模态”?格雷马斯认为是“可以改变陈述的谓语的东西。”*怀宇. 前揭书,第77页。他归纳出四种模态价值:“想要、能够、应该和懂得。”*同上。换句话说,“模态”在句子中是由谓语成分来充当的。(格雷马斯所归纳的四种模态价值分别由法文中的四个情态动词所承担。)从语义上讲,“模态”想要表现出人类的所有情感、行为和态度。“模态”又分为“作为模态”(modalité du faire)和“存在模态”(modalité d’état)两种,“作为模态”就是施动者为实现或达到某种状态而采取的行动,相应的,“存在模态”展示的是施动者之间在某一阶段所处的状态。下面我们就先来分析一下《罗兰之歌》在“作为模态”方面的表现情况:

主体与价值对象之间是“想要”关系。在《罗兰之歌》中,罗兰伯爵誓死捍卫自己的主人查理大帝,而且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宁愿毁掉与自己荣辱与共的圣剑也不让其落入敌手;查理大帝一定要为自己的爱将报仇雪恨,将他的灵魂迎回天国。这些行为都体现出“想要进行”的模态,这种形式的模态在整部作品中占有突出的地位。

其次是发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懂得”关系。“懂得”蕴含着智慧,作品中,查理大帝有感于罗兰的忠诚和英勇,把天使赠予的圣剑又转赐予这位重臣。罗兰也不负众望,用这把圣剑开辟了万里江山,为查理大帝和基督教立下了汗马功劳。这个过程中,查理大帝是圣剑的发送者,罗兰伯爵是接收者,充分体现了查理大帝“懂得”进行的智慧。

最后一个方面,就是“辅助者”与“反对者”的“能够”关系。“能够”,顾名思义,代表着一种能力。《罗兰之歌》中,罗兰伯爵的“辅助者”们奥利维耶和圣剑杜兰德尔协助他不断开疆扩土,最后也成功地捍卫了查理大帝的安全,这表现出了一种“成功”的能力。然而,“反对者”们,也就是萨拉逊人一侧的“辅助者”,如叛徒加奈隆,虽然也通过阴谋成功地偷袭了查理大帝的后卫部队,除掉了罗兰,可他们所谓的胜利也只是暂时的,没能持续很久,因为查理大帝很快就率兵驰援,击败敌军并惩治叛徒。所以从整部作品看,对方阵营的辅助者们最终表现出一种“失败”的能力。敌我双方的这种反差对理解整部作品的故事情节及结局都是有很大帮助的。

接下来,我们再来分析一下《罗兰之歌》在“存在模态”方面的情况。格雷马斯在这方面也确立了“诚信状况模态”理论,他认为这种理论在口头文学和其他方面应用很广。格雷马斯为诚信状况模态制定了符号学矩阵(carré sémiotique):

真实秘密存在———————显现不显现——————不存在谎言虚假

如图*同上,第62页。所示,矩阵分为两层,内层是存在模态,可以根据不同的语义轴(组合轴)来具体确定;外层是各存在状态之间的关系,“这是一种逻辑——语义关系,它是不变的。”*同上,第78页。而且,矩阵对角线的两极所显示的状态互为反面(存在和不存在、显现和不显现)。具体说来,《罗兰之歌》的语义轴分为背叛和复仇两大部分,其矩阵的分布情况是:

真实秘密复仇——————惩处叛变——————耻辱谎言虚假

我们对这一矩阵做如下的描述:查理大帝起初处于部下“叛变”的地位,这显然是他的耻辱。堂堂法兰克皇帝被臣下无情背叛,而且因此痛失爱将,使得他的君主地位成为“虚假”的了。随着情节的发展,他率兵反击,由原来的“被叛”走向最后的“惩处”叛徒,也就逐渐从“屈辱”走向“复仇”,这样他的君主地位也逐渐从“虚假”转为“真实”。从另一方面说,叛徒加奈隆让查理大帝身陷“屈辱”境地的过程经历了“秘密”阶段,因为他叛国投敌的过程都是秘密进行的。不过,查理大帝走向最后的复仇并没有经历“谎言”阶段,因为他是堂堂正正返回战场并击垮敌军的。作品这样处理,似乎是在向读者暗示,叛徒和萨拉逊人缺乏智慧,只会搞些阴谋诡计,而基督徒们才是光明磊落并百战百胜的。

结 语

经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人物的符号学分析打上了西方思维的印记,统计学方法参与其中。这种分析方法“不同于历史分析、心理分析、精神分析、社会学分析或逻辑分析”。*史忠义. 《20世纪法国小说诗学》.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429页。符号学分析法体系完善、细致周到,但有的时候也不免使人感到繁琐和累赘。同时,从上文对价值对象和行为模态的分析中,我们也不难看出,《罗兰之歌》不惜用各种手法对基督教极尽赞美之词,有些地方甚至有些夸大。历史上,查理大帝是在侵略西班牙的过程中遭到同样信仰基督教的巴斯克山民的袭击,才招致全军覆没,敌人并非作品中所讲述的萨拉逊人。因此,我们或许可以说,《罗兰之歌》是在杜撰情节的基础上,对基督教进行的一次美化活动,它完全站在基督教的立场上,视其他的信仰为异端邪说,异教徒不仅有阿拉伯人,还包括其他种族。

怀宇. 《论法国符号学》. 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6.

袁雪宜. 《〈夏倍上校〉—人物的符号学之分析》. 安徽文学,2015 (11) : 21-23.

罗芃、冯棠、孟华. 《法国文化史》.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郑克鲁. 《法国诗歌史》.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

[法] A. J. 格雷马斯.《结构语义学》. 蒋梓骅译. 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

史忠义. 《20世纪法国小说诗学》.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Groupe d’Entrevernes.Analysesémiotiquedestextes: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Lyon, 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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