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士风度及文章与食色金钱之关系
2018-03-07蔡小容
蔡小容
中国第一流的古典小说中,《儒林外史》的流行最不广。作者吴敬梓是追求理想、不同流俗的知识分子,他的题材范围、识见趣味,预设了读者群体不是大众,而是文人,所以胡适、鲁迅、茅盾、钱玄同这些后世大儒都是《儒林外史》的热心读者。书中那些儒士、名士,不论俗雅、真假,都是可以彼此对话的读书人,他们与书外读者们的语汇也大体相当。“《儒林外史》的语言是长江流域的官话”,胡适如是说。说得挺妙,用语言特征涵盖了书里书外这一群人。
一个出身簪缨世家、讲究诗礼教养的文人写的小说,应有这样的风范:思想端庄,见解超拔,同时,语言简净,不枝不蔓。在情节设置上,作者与贾府史太君秉持同样观点,才子佳人的模式他肯定是瞧不上的,即使写到,也是反讽,目的是要拆解。
吴敬梓写了不少名士。其中一位极其出众;若按滥俗小说模式,主角必非此人莫属——
那正是春暮夏初,天气渐暖,杜公孙穿着是莺背色的夹纱直裰,手摇诗扇,脚踏丝履,走了进来。三人近前一看,面如傅粉,眼若点漆,温恭尔雅,飘然有神仙之概。这人是有子建之才,潘安之貌,江南数一数二的才子。
此人姓杜名倩,字慎卿,出身于“一门三鼎甲,四代六尚书”的天长杜府,在杜府排行十七,儒林人称杜十七老爷。杜慎卿仪貌惊人,他出场时的这番描写,是三个俗秀才眼中所见。待他出言吐语,评点其中一人的诗作,先扬后抑,几句话把个秀才说得透身冰冷。他批评的诗句是:“为花何苦红如此?杨柳突然青可怜。”——小清新体,诗作者想必得意。而杜慎卿只略赞一句“清新”,随即指出其加意做作,为诗便失了“气体”,以致诗味索然。他不仅批评诗人,还批评读书人无不景仰的方孝孺“迂而无当”,且褒议明成祖篡位一事:“若不是永乐振作一番,信着建文软弱,久已弄成个齐梁世界了。”这番话是其他人不敢说的。杜十七老爷的见解把一般读书人甩出十七八里远。《儒林外史》中的一些名句即是出自他之口,如“南京的菜佣酒保都有六朝烟水气”云云。
杜慎卿是个雅人,且非一般的雅。诗人聚谈,他不愿弄什么“即席分韵”的诗社故套,嫌“雅得这样俗”,只是“挥尘清谈”。清谈少不了酒食。《儒林》写吃是很讨喜的,所谓“相府老太太看《儒林外史》,就看个吃”(张爱玲语)。书中罗列的多种吃食,都是如此平凡而扎实:煮鸡、炖鸭、火腿、肘子、炒肉片、煎肉圆、闷青鱼、煮鲢头、白切肚子、海参杂烩……一边,我们想着“原来他们也不过是吃这些”,不觉亲近而欢喜;另一边,又想到“不吃这些还能吃什么”,对日复一日三餐难安排、总有人挑剔吃来吃去就那几样的情形,抚慰了,也帮着反驳了。不过,我的确觉得这些菜式太荤了。没有素菜、青菜,不嫌腻?《儒林》里只有一个人嫌腻,就是杜慎卿。他请客,摒弃这些“俗品”,只取江南鲥鱼、樱桃、笋作下酒之物,端上来,是“清清疏疏的几个盘子”,配上好的橘酒。他酒量极大而不甚吃菜,略拣了点儿樱桃与笋就罢了。饭后上点心,是猪油饺饵、鸭肉烧卖、鹅油酥、软香糕,茶水是雨水煨的六安毛尖条——全书饮食,就这一席最雅,可以进大观园了,比起贾宝玉的虾丸鸡皮汤、酒酿清蒸鸭子、胭脂鹅脯、松瓤卷酥等不差太远。这几样点心,是杜慎卿照顾客人特意安排的,他自己只吃一片软香糕,一碗茶。几日后,三位秀才还席,算计着寓处不能备办,就请他到酒馆里,点了一卖板鸭、一卖鱼、一卖猪肚、一卖杂烩,奉他吃菜。杜慎卿盛情难却,勉强吃了一块板鸭,登时呕吐起来——做东的几位秀才,好生不好意思也。
这是吃。伴随着杜府清谈的,还有音乐。席边戏子呜呜咽咽地吹笛,唱着李白的《清平调》。月上中天,牡丹花影影绰绰,绣球花像白雪团,众人手舞足蹈,杜慎卿颓然而醉。老僧人点起炮仗来给他醒酒,噼噼噗噗,他则放纵不拘地大笑不止。杜慎卿形似具备了魏晋风度,如果断章取义地读,你真要判他为儒林第一风流名士。可是我们也常有这样的经验,初见一个近乎完美的人,随着交往增多,他的瑕疵日渐显露,不断修正前面的印象。按照文学批评的语汇,前面的印象是一些“刻板印象”,如果人物停留于此,那么他就是一种“扁平人物”,单薄得像一张纸片儿,内心无深度,性格无发展。像吴敬梓这样比较老辣的作者,话说五分留五分,似褒实贬,即使他先对人物作准确速写,还得看后文分解。
“杜慎卿到了亭子跟前太阳地里,看见自己的影子,徘徊了大半日。”假如要给杜慎卿作一幅画像,应取这一个镜头,作为他灵魂的镜像。他自恋。唯美高标,目下无尘,谁及得上他呢?他风流自赏,给别人看,也给自己看。几乎所有的事情都会被他嫌俗而厌弃,他因而免不了空虚无聊,尤其在这大太阳底下……他说:“最厌的人,开口就是纱帽。”醉心科举的,是俗夫;迷恋官场的,是厌物。众人皆醉我独醒,众人皆浊我独清,杜慎卿自以为是。他的自我意识和角色意识如此强烈,因而可以不顾身边的一众人等,顾影自怜。写到这一幕,一个扁平人物已经完成了,我们再看他另外一些侧面。
全书最华丽的场面,是杜慎卿在莫愁湖举办梨园大会。
选秀在当今已是一件俗事,而倒退三百年,得佩服杜慎卿这点子。他此举意在选出色艺双绝的梨园子弟,同时他作为主办方,吸引来的所有目光都会归总到他那里。选秀的地点在莫愁湖。湖心亭四面轩窗,湖水围绕,戏子们一个个新鲜妆扮,自东向西,穿花拂柳地一路走过回廊,穿过亭子,让观众看清他们的袅娜形容。戏子都是男旦,妆扮起来,比女人还标致。其中一人是杜慎卿新纳的妾的兄弟,美貌远胜其姊,因也会唱曲串戏,杜慎卿邀他来赴会。众子弟亮相之后,一人一出戏,轮流上演。锣鼓乐曲声中,有《请宴》,有《窥醉》,有《借茶》,有《思凡》。杜慎卿与一众名士边吃酒边品评,场面那个轰动漂亮!全南京的雅人俗人都聚拢来了——
……到晚上,点起几百盏明角灯来,高高下下,照耀如同白日。歌声飘渺,直入云霄。城里那些做衙门的、开行的、开字号店的有钱的人,听见莫愁湖大会,都来雇了湖中打鱼的船,搭了凉篷,挂了灯,都撑到湖中左右来看,看到高兴的时候,一个个齐声喝采。直闹到天明才散。
一日之后,张榜公布前三甲。夺魁者,杜慎卿以二两金子打造金杯一只,上刻“艳夺樱桃”四字赠与;前十名,杜慎卿素常相与的大老倌们都这个那个地请吃酒,有的拉了家去吃,有的在外头吃;六七十位参演优伶,每人酬赏五钱银子,荷包一对,诗扇一把。杜慎卿新纳妾的兄弟名列第三——我不晓得这一笔有无什么特别用意,至少是给杜老爷的风流锦上添花了罢。
杜慎卿纳妾,是愁眉苦脸地纳的。他自谓与妇人隔着三间屋还闻着她的臭气——他这句话,钱钟书都引用了,可见的是绝句。杜慎卿好男风,他并不避讳。按他的理想,这种“朋友之情”,胜于男女,但要如史上成了典故的鄂君绣被、分桃断袖那般高标准方可。只可惜他遇不着这样一个知心情人,辜负了他的万斛愁肠,一身侠骨。听了他这一番说辞,且伴以伤怀泪洒,自谓“多愁善病”,先前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的俗秀才却突然起了个捉弄他的心。秀才说要给杜慎卿介绍一个妙人。杜信以为真,笼起秀才写给他的神秘纸条,次日洗脸擦肥皂,更衣熏香,按照纸条的指引,坐轿爬山进道观,曲曲折折终于见到那妙人儿——原来是一个肥胖油黑、满腮胡须的道士!杜慎卿下不来台,只好掩口而笑,回来骂秀才欠一顿肥打,同时又称赞“你这件事做得还不俗”。
梨园大会之后,杜慎卿名噪天下。他门下有个鲍玺廷,是开戏班的,流落江南,每日在他宅中伺候,指望他能给予资助。办梨园大会,杜老爷不是豪掷了大把的银子,且都花在戏子身上?在在显得有关联,鲍玺廷心存指望。某一日,话说到了,杜慎卿说,他家是有几千现银子,但是放着不敢动,因为他要留着做一件事。什么事呢?他算着他这一两年要中——中科举。哗!他不是瞧不上这件俗事的么?即使要去考,也用不到几千银子哈?“中了,哪里没有使唤处?”话说到这个地步已经够明白了,打住。杜老爷素来无半分烟火气,但银钱有实际用途,求仕买官,用得着。他嘴上说功名无味,最厌纱帽,但不代表他不要。这跟他前门说最恨妇人,后门又纳了个妾,异曲同工,铢两悉称。有了这两对矛盾的综合,杜慎卿这个人物才真正立起来,成了一个“圆形人物”。
办梨园大会,花钱如流水,看上去是没有任何经济收益,可这一着使他坐拥江南第一风流之名,并可以预见将成功地转换成功名。而眼前这个鲍玺廷,借银子给他,是有去无回的亏本买卖。杜慎卿不打算照顾鲍玺廷,但把话说得挺漂亮。他送鲍玺廷几两银子做盘缠,推荐鲍去投奔他的族弟。他说他这族弟是个呆子,大把银子给人用,“包你千把银子手到拿来!”
他的族弟叫杜少卿,照书中说法,品行文章乃当世第一人——这其实是作者的自况,吴敬梓将自己拟定为文采风流、不通世故而又慷慨豪侠的杜少卿。我们想到文人的自恋,不免莞尔。不过,书中所写大致是实情。吴敬梓不善经营又酷好济困扶危,祖上遗下的几万家产不上几年给他弄得一点不剩了。杜少卿没有直接评价杜慎卿,但是借他人之口说了一句:“虽有才情,也不是什么厚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