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化建设的拜金主义陷阱及其对策
——以邓小平文化建设思想为视角
2018-03-07许珍荣
许珍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文化建设是一个“可圈可点”而又“充满陷阱”的任务。文化建设极可能迅速“产业化”“文化工业化”,继而为社会再造经济增长点、为民众提供海量文化消费品,但也很可能落入拜金主义泥淖。邓小平对市场环境下的文化建设陷阱有着深刻洞见,并因此提出了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以及实现对策。可以说,作为卓越的政治家、理论家、“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已然廓清了诸如“文化建设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文化建设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系如何勘定”“如何促进文化建设良性发展”等重大问题。
一、文化建设的拜金主义陷阱
在邓小平看来,“文革”时期人民陷入某种精神的荒芜状态,这是由于当时文化生产基本遵循计划经济路线,文化产品既短缺又单调乏味,以致根本不能满足民众之需,他这样谈道,“我这里摆了一些文化大革命以来出的小说,干巴巴的读不下去,写作水平不行,思想艺术水平谈不上,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电影也是这样,题材单调,像这样的电影我就不看,这种电影看了使人讨厌”*冷溶、汪作玲:《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60页。。因此,对邓小平来说,他所推动的改革开放必然是全方位的——不仅是经济领域,也包括文化领域结构转型,正如他在1979年所指出的,“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8页。。改革开放朝向的是市场机制,文化领域的改革也不例外。一开始,邓小平结束了先前“文艺从属于政治”的极“左”政策,主张给文艺工作者“松绑”“减负”,赋予了他们相当的自主权,也就是把市场激励、竞争机制引入了文艺作品生产过程。允许文化市场发展,这也就肯定了应让一部分文化产品生产者“先富起来”,从而催生一种“你追我赶”状态以促进文化繁荣。当然,邓小平深知市场这一利器是一柄双刃剑:金钱、物质利益刺激有着积极意义,也可能滋长以下几类文化建设的拜金主义陷阱。
第一,文化产品劣质化。邓小平注意到,随着管理的“放松”,一些文艺工作者开始凭借自身的才华到市场上“走穴”,甚至东奔西走,可谓“不辞辛苦”,如“从基层到中央一级的表演团体,都有演员到处乱跑乱演”;但是,为了赚钱,一些“走穴”的文艺工作者偏离了“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范畴,邓小平指出,“一切向钱看的歪风,在文艺界也传播开来了……不少人竟用一些庸俗低级的内容和形式去捞钱”*《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3页。。这正是所谓“格雷欣法则效应”,即劣币驱逐良币,低俗的文化产品不断在市场中驱逐掉艺术性强、文化价值高的产品,以至于越市场化,文化产品就越劣质化。当下,邓小平所察觉的文化产品劣质化现象已然发展到了更加惊人的程度。正是由于围绕市场运转,今天的电视节目愈益“唯收视率”是论——收视率高,广告费用就高。为了迎合市场,很多电视台放低身段,拥抱“娱乐化”:较之严肃的电视节目,娱乐性节目往往能以“夸张的动作”“出位的言语”“大胆的话题”抓住观众的注意力;一些娱乐八卦更是无下限地炒作类似“干露露”这样的“网红”来牟利;电视节目之外,文化产品劣质化态势在杂志、报纸、门户网站、电影、广告等媒体中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很黄很暴力”,这并不是对网络生态的误认或诋毁,任何一位网民都能切身感受到不良内容的泛滥成灾。
第二,文化建设担纲者丢失使命感。“道”的实现需要“卫道士”,文化建设也需要一批文化担纲者,教师、文艺工作者、官员就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所期待的担纲者,他们应把传道授业看做神圣的“志业”(韦伯语)。邓小平指出:“思想战线上的战士,都应当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他们在思想教育方面的责任尤其重大”*《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0页。。但是,在市场大潮肆虐的情况下,一些文化建设的担纲者开始丢弃“志业”,蜕变为拜金主义者。一些教师接受甚至索要学生家长的“红包”,或以敛财为目的开设“课外辅导班”。文艺工作者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是,一些文艺工作者变得“人格分裂”,他们的拜金主义生活方式与自己宣传的价值观背道而驰,如“有些名演员、有些解放军的文艺战士,也都卷到里边去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3页。。这就导致文艺工作者的作品不能起到引领社会风气的作用,反而使得民众“三观尽碎”。对这类台上台下“两种人生”的文艺工作者,邓小平就曾批评道:“这种‘一切向钱看’、把精神产品商品化的倾向,在精神生产的其他方面也有表现。有些混迹于艺术界、出版界、文物界的人简直成了唯利是图的商人”*《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3页。。官员是文化建设的风向标,经常宣讲“荣辱观”“先进性”,故其本应成为理想人格的典范;但与预期相逆的是官员腐败弊案滋生。腐败往往就在于官员受到拜金主义影响而利用权力进行寻租,一些官员当面谈理想信念,背后大肆收受贿赂,这在很大程度上使社会文化建设的成果付诸东流。
第三,文化建设受经济原则支配。政府是文化建设的重要主体,邓小平注意到,改革开放以来,一些政府及其领导干部比较擅长抓经济建设,但往往忽视文化建设,即所谓“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之所以不重视文化建设,就在于一些官员受拜金主义影响,在他们看来,文化建设的效益难以客观评价,如果把相应资源投入经济建设则产生明显的政绩,从而更有利于自己的升迁。因而,他们把精力放在经济建设方面,而“重视文化建设”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这就导致一些地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从业人员待遇不高,继而使得文化产品的供给不能适应民众需求;一些官员甚至以损害文化建设的方式来发展经济——所谓“文化建设为经济建设让路”,不惜为败坏社会风气的经营项目大开绿灯,助推了低俗文化的蔓延;一些官员看似有文化事业建设的“热情”,但其出发点是拜金主义,以至于酿成种种“反文化建设”事态。譬如,一些地方政府倡导“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理念,美其名曰保护名山古寺,但目的就是发展旅游产业、发展地方经济,甚至助推种种市侩手法,如“雇用假僧假道”,大收“香火钱”“放生费”“功德金”“开光款”的蔓延。这些做法打着文化旗号,反而摧毁了佛教、道教场所清静庄严的文化氛围。
二、文化建设指导思想:以社会效益原则对抗拜金主义
相较于“文革”时期的文化建设,邓小平对市场环境下的文化建设更为肯定。这体现在他强调文艺工作要重新树立“双百方针”指导思想上;他主张不能再继续“文革”那种对文艺的领导方式,而应解放文艺工作者的思想,赋予他们相当的创作自由、空间;同时,党的领导干部也要解放思想,转变领导方式,“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不是发号施令,不是要求文学艺术从属于临时的、具体的、直接的政治任务”,而是“根据文学艺术的特征和发展规律”来进行文化建设*《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3页。。邓小平承认每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正当性,这为文化建设引入市场要素提供了理论基础。邓小平强调,“致富不是罪过”,这也意味着应当允许一部分文艺工作者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极大地调动了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了文化繁荣。正如一位文化产业企业家所描述的,改革开放之初,目睹一部分人逐渐“先富起来”,尤其是看到一些“文化水平并不高的乡镇企业家”,如“一家机床厂厂长只会写自己名字”,月收入竟然达到万元以上,而文艺工作者群体的月工资却只有几百元,一些文化人决定“下海闯荡”,经过艰苦奋斗,终于以自己的文艺能力铸就出蓬勃发展的文化产业(“百家湖”文化投资集团董事长严陆根语)。
对于市场的逐利倾向,邓小平指出,个人追求正当经济效益、文化单位注重经济核算,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经济考虑不等于拜金主义,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就是要引领市场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但这绝不是提倡个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绝不是提倡各人都向‘钱’看”*《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7页。。“ 一仆侍奉二主”,但考虑到文化商品的特殊性,其不仅是商品,也是育人的介质,因而文化商品可以追求短期效应,但更要考虑百年大计,邓小平指出,经济失误能很快加以弥补,如“控制通货膨胀可以很快见效,而教育的失误补起来困难得多”*《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27页。。在这个意义上,文化产品必须寻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交集,但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生冲突的时候,经济效益原则要服从长远的社会利益,邓小平甚至强调,“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5页。。所谓社会效益主要指产品带来的积极、正面的社会影响和形象,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体现在:文化产品能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正当要求,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发展方向的各项工作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激励鼓舞。对于那些不重视社会效益、片面追求经济效应的文化产品,如一些以传播自由化思想作为“卖点”的产品,它们利用民众的“猎奇心理”,不断散布历史虚无主义内容,邓小平批评有的文化工作者“热心于写阴暗的、灰色的以至胡编乱造、歪曲革命的历史和现实的东西”*《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3页。,对此,邓小平指出,“双百方针”不能被毫无边界地加以解读和使用,必须保障文化建设的社会效益性,“任何进步的、革命的文艺工作者都不能不考虑作品的社会影响,不能不考虑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党的利益”*冷溶、汪作玲:《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200页。。
邓小平将文化建设的社会效益原则也阐述为文艺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二为方针”。他指出,强调文艺的社会效益,这绝不是说文化建设要拒斥市场精神。市场精神很大程度体现在创作自由上,党和国家毫无疑问地仍然坚持“双百”方针,坚持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各项自由;同时,强调文化建设的社会效益也不是使文艺工作如同在“文革”中那样“从属于政治”,“不继续提文艺从属于政治这样的口号,因为这个口号容易成为对文艺横加干涉的理论根据,长期的实践证明它对文艺的发展利少害多”;但是,在邓小平看来,不再提“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但“这当然不是说文艺可以脱离政治”*《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56页。。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表现在它的文化……应该比资本主义制度发展得更快、更先进”*冷溶、汪作玲:《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200页。;文化建设归根到底是“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拜金主义文化只能制造出自私自利的人,甚至损害他人利益、国家利益以自利的人;而社会主义建设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因而,如果文化建设陷入拜金主义陷阱,那么社会主义建设将面临失败危险。
邓小平“以社会效益对抗拜金主义”的文化建设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和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文化工作的要求具有一脉相承性。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当然是要出好作品,而好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对于生产主体如何考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参量的问题,习总书记一锤定音地强调,“同社会效益相比,经济效益是第二位的,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要服从社会价值”。对于文化建设的拜金主义陷阱,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优秀的文艺作品,最好是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
三、克服文化建设拜金主义陷阱的具体对策
确立了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抵制拜金主义,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之后,邓小平对如何把这种指导思想实现为文艺工作者和文化单位的自觉行动做了深入思考,他提出要构建一系列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保障措施。
第一,从确保社会效益的角度发展文化事业。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文化事业单位几乎都是由政府全额负担的单位,这有利于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的文化管理部门对其进行领导、指导。然而,这也导致政府“统得过多”,“包袱过重”以及文化产品难有新意、文化生产者缺乏活力等问题。因此,邓小平较早地从文化体制改革角度谈文化建设。在他看来,市场化运作能解决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很多文化建设困境,但是计划经济中也有值得肯定的地方,那就是政府能够牢牢把握文化单位的发展方向,确保社会效益。因此,在大力推进文化体制市场导向改革的同时,政府必须以一些重要、必要的文化事业建设为抓手进行文化建设。对于政府官员受到拜金主义影响而阻碍文化健康发展的问题,邓小平也有深刻洞见,他指出,有的地区、部门中存在“埋头经济工作,忽视思想工作的倾向”,或者没有像抓好经济工作那样抓好教育工作的事实;出现这种情形,很大程度上就在于现行干部管理制度中的一些弊病,即在选用人才的时候,往往注重客观的可量化“政绩”。因而,一些领导干部很可能把注意力集中在物质文明建设,而忽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在邓小平看来,为防止政府对于文化建设的漠视,应明确各级政府对文化事业建设的职责,即制定更合理的干部考评体系,要增加文化建设绩效考核内容,督促官员同时抓“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两手都要硬”。邓小平提出,文化事业要由各级财政资源承担起来,重要的文化单位,如电视台、出版社等要以国家事业单位的形式加以支持,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政府也要积极投资兴建事关民众文化生活的公园景点、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设施。
文化事业单位归根到底是由人组成的,最终的文化建设主体还是文艺工作者。因而,政府支持文化事业单位很大程度上要体现在提升科教文卫文化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使他们能安于本职工作,摆脱名利的奴役,“这些人挑选出来以后,就为他们创造条件,让他们专心致志地做研究工作”*《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0~41页。。在明确物质保障的同时,邓小平指出,要对文艺工作者提德艺双馨的“高要求”。在文化事业单位中要使用竞争机制,即对文化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不仅考核工作绩效,更要考察文艺工作者的职业操守、道德品质等,“考核必须是严格的、全面的,而且是经常的……对干得好的、干得差的,经过考核给与不同的报酬”*《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2页。。通过待遇保障、激励和管理多管齐下,力促文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先原则,让他们洁身自好、赢回“灵魂工程师”美誉、树立社会道德风气守护者形象,同时尽自己所能为民众创造出质量过硬的文化产品,让民众从中汲取知识,获得教育,受到审美熏陶,享受健康娱乐。
第二,以行政、法律、教育手段促进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
“文革”时期,我国文化建设的主体是公有文化单位,改革开放后,民营文化企业发展起来,公有文化单位也引入了竞争机制,很多单位成为企业组织,加强了经济核算,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利用率。公有文化企业和民营文化企业都具有盈余亏损的经济核算本性,但考虑二者性质的不同,在两类企业中落实社会效益原则应有不同做法。邓小平强调,公有文化企业理应承担更严格的社会效益职责,这类企业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有所为又有所不为。企业一方面要积极运用好“自主权”,另一方面则要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先,“报刊、广播、电视都要把促进安定团结,提高青年的社会主义觉悟,作为自己的一项经常性的、基本的任务”*《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55页。。在邓小平看来,“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的实现要靠组织路线来保证”,“路线确定了,要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是由赞成党的政治路线的人,还是由不赞成的人,还是由持中间态度的人来执行,结果就不一样”*《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91页。。因此,要把坚持社会效益原则落实,就要在公有文化企业中坚持党委的领导功能,同时还要明确企业“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制度。进而言之,做工作的都是具体的个人,组织保障就必然包括把“有业务知识”“能解决问题”同时又“政治上好的、有马列主义修养的”干部选拔到文化企业的领导岗位上。
邓小平关于支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论述也适用于民营文化企业。在邓小平看来,非公有制经济具有经营灵活、易于利用社会闲散资金、资本运营效率高等优势,同时还能增加就业机会、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繁荣市场;但“非公”企业往往具有急功近利甚至为盈利不顾社会效益等问题,因而,应引领它们以积极面貌参与到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中来。在防范民营文化企业无视社会效益问题上,“我们用法律和教育这两个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6页。。把“社会效益原则”法律化将能使文化产业主体明确预期自由、自主的边界——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如果我们不及时注意和采取坚定的措施加以制止,而任其自由泛滥,就会影响更多的人走上邪路,后果就可能非常严重”*《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5页。。有了法律依据,接下来要强化政府的文化执法。邓小平指出,“一些黄色、下流、淫秽、丑恶的照片、影片、书刊等,败坏我们社会的风气,腐蚀我们的一些青年和干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8页。,要“坚决制止坏产品的生产、进口和流传”,文化执法需要公安、海关、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对那些违法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文化垃圾”予以清查。就教育手段而言,政府宣传、文化部门应介入对文化产业工作者的“教育”(引导),这种教育不仅包括文化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和宣传,还包括对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创新点发掘的教育、进行寻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点的教育。邓小平指出,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华文明,而特色本身就是市场潜力所在;同时,外国的文艺作品、表演艺术中一切进步的和优秀的东西,都应当借鉴和学习。因而,开展好对文化工作者的教育工作,使他们认识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好处和边界,这将有助于文艺工作者“创造出具有民族风格和时代特色的完美的艺术形式”,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第三,从遏制腐败角度强化文化建设的社会效益。
邓小平指出,“(社会)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03页。。公权力腐败不断涌现,这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从源头上对冲了文化建设的努力:即使文化产品再优秀,宣传传播工作再无微不至,但是如果文化产品传播的价值观在官员那里都得不到践行,普通民众当然会视各种“高大上”的文化产品为“假大空”。因此,要让文化产品在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就需要良好的社会风气。在邓小平看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是遏制社会风气下行的关键,“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着眼于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端正党风,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进步,首先必须搞好党风,特别是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同志以身作则”*《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7页。,只有党风清正了,军风、民风、商风、学风以及各行各业的风气才能好转起来。纠正党风就要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针对社会中有所谓“反腐动不了真格”或“选择性执法”的声音,邓小平强调要处理好社会影响大的腐败大案要案,以之告诉民众我们党反腐败绝对“不是假的”,也告诉党员干部不要以身试法,如果我们对大案要案“下不了手。这就会丧失人心,使人们以为我们在包庇腐败,这个关我们必须过,要兑现。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一定要取信于民”*《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97页。。
再者,邓小平指出,要展开反腐败斗争,但是我们也要防止在群众中造成各种不符合实际的印象。“党内确实存在不正之风,确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搞特殊化”,但是,应当注意“不要把个别的现象当作普遍的现象,不要把局部的东西夸大为整体。绝不是所有党员或多数党员都有不正之风,决不是所有领导干部或多数领导干部都搞特殊化。根本没有也不可能有所谓的‘官僚主义者阶级’”*《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6页。。邓小平要求我们实事求是地认识腐败、认识共产党人的品格、功绩,他指出,把“错误说过头,只会损害我们党和国家的形象,只能损害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威信,只能涣散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6页。。因而,应注意发现和宣传生活中普通党员、干部的先进形象,使其代表的共产党人、领导干部的一般形象得到社会认可。这将彰显出社会主义文化为共产党人所坚守,同时引领民众向先进人物、模范代表学习,大力弘扬社会的正气。不难看出,邓小平所谓的文化建设绝不是仅仅停留在文化领域中,也不仅仅是文艺工作者的事务,而是把整顿党风看作文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在他看来,整顿好党风、客观地宣传好党风对文化建设具有增辉添彩作用,即让民众看到共产党人真正在践行先进文化,这将增进社会主义文化的说服力和吸引力,只有让“群众从事实上感觉到党和社会主义好,这样,理想纪律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才会有效”*《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4~145页。。
综上,邓小平揭示了市场环境下进行文化建设的拜金主义陷阱,为免受其害,他提出了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以及相应保障对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要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市场力量介入文化建设就不可避免,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写入党章后更是如此。市场天生是平等派,其只考虑效率而不问价值,亟待“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其加以规范和引导。因而,重温邓小平的文化建设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