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句法规律辨《墨子》“籍设而亲”句“而”非代词
2018-03-07张萍
张 萍
(上海大学 文学院,上海 200444)
一、问题的引出
《汉语大词典》“而”有义项“代词。你;你的”,例如《诗·大雅·桑柔》:“嗟尔朋友,予岂不知而作。”郑玄笺:“而,犹女也。”《左传·襄公十四年》:“是而子杀余之弟也。”杜预注:“而,女也。”冯其庸、邓安生纂著《通假字汇释》释“而”通“汝”,“代词,你,你们”,并按“‘汝’本水名,训为你,你的,皆属‘本无其字’的假借。‘而’‘汝’一声之转,故通借。”[1]710
《墨子》中“而”有多种用法,其中也有作第二人称代词的用法,谢德三释《墨子》“而”的用法,列出的第一种用法就是“指称词”,“作人称代词用,称代第二人称,其意与‘尔’‘汝’‘其’相同”,共举7例,前6例“而”当确为第二人称代词[2]138,如:
(1)此圣王之道,先王之书《距年》之言也。传曰:“求圣君哲人,以裨辅而身。”(《尚贤中》)*本文引自《墨子》的例句较多,故为简省篇幅,凡《墨子》例句,只注篇名,不一一重复书名;凡引自其他典籍例句,出处兼注书名与篇名。
(2)乡长之所是必亦是之,乡长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学乡长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学乡长之善行。(《尚同中》)
例(1)中“而身”即“你自身”;例(2)“而不善言”“而不善行”之“而”均指“你的”,与“乡长”的“善言”“善行”相对,在《尚同上》篇中有相似的表达,见例(3),“而”作“若”,也是第二人称代词。
(3)乡长之所是必皆是之,乡长之所非必皆非之。去若不善言,学乡长之善言;去若不善行,学乡长之善行。(《尚同上》)
《墨子》“而”作第二人称代词用之例,如谢著所列,前6例无疑问,唯其所列最后一个例子当可进一步斟酌,*为节省篇幅,谢著所列前6例,此处仅转引2例加以说明。如下:
(4)子墨子曰:“籍设而亲在百里之外,则遇难焉,期以一日也,及之则生,不及则死。今有固车良马于此,又有奴马四隅之轮于此,使子择焉,子将何乘?”对曰:“乘良马固车,可以速至。”(《鲁问》)
这一句中的“而”,谢著看作第二人称代词,则是将“而亲”看作如例(1)、例(2)“而身”“而不善言”之“而”,即第二人称代词作定语,为“你的双亲”义。从语意上来看,这一理解似乎较为通顺,但在研究《墨子》中“藉/籍”相关假设词用法时,我们发现这一个处于假设词与假设内容之间的“而”当另有他用,并非与“亲”组合成一个语义单位。
二、“籍设而亲VP”中“而”的不同看法
由于双音节奏的韵律作用,加之语意上较为通顺,将例(4)“而”解作第二人称代词的看法较为普遍。除上面谢著外,今人对《墨子》进行注释,凡对此句“而”做出注释的,多作此解,如:中国哲学史教学资料汇编编选组编《中国哲学史教学资料汇编 先秦部分》注:“‘籍’,同‘借’。‘籍设’,假设。‘而’同‘尔’。‘而亲’,你的父亲。”[3]219李渔叔《墨子今注今译》注“籍设而”为“而与汝同。籍设而就是‘假如你……’”[4]385-386;王焕镳《墨子校释》注“籍设”为“假设”,注“而”为“通‘尔’,你”,并注“亲”为“指父母亲”[5]396;周才珠、齐瑞端注“籍,通‘藉’,假设。而亲,你的父母。而,第二人称代词”[6]600。
上述诸看法均认为例(4)“籍设而”中“籍设”表假设,“而”是第二人称代词,属下,“而亲”为“你的父母亲”之义。对这个“而”,也有不同的看法,姜宝昌注例(4)“籍设而”为“即‘藉设,假设’”[7]811,并将其与例(5)“籍设而”视为同一用法:
(5)吴虑谓子墨子曰:“义耳义耳,焉用言之哉?”子墨子曰:“籍设而天下不知耕,教人耕,与不教人耕而独耕者,其功孰多?”吴虑曰:“教人耕者其功多。”子墨子曰:“籍设而攻不义之国,鼓而使众进战,与不鼓而使众进战而独进战者,其功孰多?”吴虑曰:“鼓而进众者其功多。”(《鲁问》)
姜宝昌注例(5)“籍设”为“即藉设,假设,‘籍’通藉,藉之言借也”,又“‘籍设而’,犹‘籍设’,亦犹‘藉设’,‘而’,语助词”[7]801。姜著对例(4)、例(5)“籍设而”的注释,与上文介绍的一般理解有着明显的差异,这就是“而”不再与“身”结合,而是属上,与“籍设”黏着在一起,相应的,“而”不是第二人称代词,而是一个“语助词”。
姜著看法与我们研究《墨子》“藉/籍”相关假设词所得出的结论具有相通性。与“而”作第二人称代词的看法比较,呈现出两个问题:一是“籍设”与其所引起的假设成分之间的“而”在结构上是否具有必要性?二是“而亲”连文是否具有必然性,即此处“亲”前面是否一定需要第二人称代词“而”来加以修饰?解决这两个问题,那么就可以确定此处“而”到底属上还是属下,到底是连词还是代词或其他。
三、假设词“籍设”的性质及使用规律
“籍设”引起假设条件句,该用法的“籍”乃是通“藉”而来。我们曾对《墨子》中“藉”相关假设词做出全面的研究,《墨子》中“藉”有独立作假设连词的用法,直接引起假设复句中的条件小句,共有2例,分别在《兼爱下》《大取》篇中,《非命下》有一例“蒉若”,为“藉若”之讹,即“藉”与“若”两个单音假设连词同义复用,《鲁问》篇中则有5例“藉”相关的假设用法,都用通假字“籍”,且并非独立引起假设条件句,而是通过“而”与假设成分连接,这样的“籍”与“籍设”尽管语义上表达假设意味,但句法上却并非成熟的连词。
“藉”表假设的连词用法由“凭借”义动词虚化而来,这一过程正体现在2例“籍而”用法上:
(6)翟虑耕而食天下之人矣,盛,然后当一农之耕,分诸天下,不能人得一升粟。籍而以为得一升粟,其不能饱天下之饥者,既可睹矣。翟虑织而衣天下之人矣,盛,然后当一妇人之织,分诸天下,不能人得尺布。籍而以为得尺布,其不能暖天下之寒者,既可睹矣。(《鲁问》)
姜宝昌注例(6)“籍而以为得一升粟”中“籍而”为“犹‘藉而’,亦犹‘藉’,‘而’,语助词”,并引朱熹《集注》注《论语·阳货》“已而,已而”中“而”为“语助辞”。[7]798“籍而VP”中的“而”与“已而”之“而”用法并不相同。“已而”中“而”位于句末,确实是语助词,但“籍而VP”中“而”从句式表层来看,当是连接“籍”与VP的连词。当“凭借”义的“藉(籍)”后面所接的内容为“虚拟”的非真实条件时,“藉(籍)”具有了表示假设某一条件存在的语义,随着语义的抽象化,句法上“藉(籍)”逐渐与后续VP独立开来,最终独立为假设连词,此时不再需要“而”连接,直接连起假设小句。例(6)“籍”与VP之间通过“而”来连接,说明“籍”句法上还带有其原本的动词意味。
与此相似,例(5)“籍设而天下不知耕”与“籍设而攻不义之国”也都是“籍设”引起假设条件成分,分别是“天下不知耕”“攻不义之国”,或为“NP+VP”式,或为“VP”式,假设词“籍设”不是独立的假设连词,需要连词“而”来连接前后项。同处于《鲁问》篇,表假设语义的“籍”与“籍设”在句法功能上体现出一致性,即都不是成熟的连词,表现在两者都需要通过连词“而”来连接假设条件成分。“籍设”由“籍”与“设”同义复合而来,其动词意味较独立的“籍”更为明显,与“籍设”平行的“假设”作为双音词保留在现代汉语中,《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标注为动词。[8]628
显然,例(5)两例“籍设而[(NP+)VP]”句中“而”是连词,例(4)“籍设而”的用法当与这两例相同。由于“籍设”并不具有行为动词义,其所具有的假设意味,实际上构成的是对其后内容的一种修饰,即明确其虚构性,由此句法上连接两个谓词性成分的“而”实际上表达了前后两者之间一定的修饰意味。由于“籍设”动词意味弱,它与后面假设内容成分之间的“而”的连词性质就容易被忽视,或如姜宝昌将其视为“语气助词”,或如谢德三等将其与下文的“亲”连文理解作第二人称代词。
造成这两种理解的根源在于对《墨子》“籍”“籍设”表假设时的性质认识不足。《鲁问》篇中“籍”“籍设”表假设,语义上已经相当抽象,但句法地位上还保留着一定的动词意味,故与后面假设内容“(NP+)VP”连接时,需要连词“而”加以连接。我们在《〈墨子〉“藉”相关特殊假设词及其汉语史价值》文中指出,《墨子》2例“藉”作独立连词以及1例假设连词复用“蒉(藉)若”所在篇目《兼爱上》《大取》《非命下》诸篇为墨子后学所作,其时代当晚于“墨语”篇目《鲁问》。由此看来,《鲁问》中“籍”正处于由动词进一步向连词虚化的过程中,表现在语义上已经抽象化,而句法上还需要通过连词“而”与后面的成分连接。[9]将“而”看作语助词或第二人称代词,正是受了语义影响而忽略了句法发展上的滞后性。
于富章在讨论主谓间之“而”字的性质时,提到一种现象,“由‘而’字同另一个表假设的连词联用,很象同义复词似的”[10],共举4例,其中3例来自《墨子·鲁问》,即例(6)“籍而以为得一升粟”、例(5)“籍设而天下不知耕”以及例(4),另有1例为:
(7)故向万物之美而不能嗛也,假而得问而嗛之,则不能离也。(《荀子·正名》)
于文认为这些句子中的“假”“籍”是表假设的连词,“籍设”为“自然就是同义复词形式的假设连词了”,为考究这些句子中“而”是什么性质,于文将其与下列句子中的“而”进行了比较:
(8)夫成安君有百战百胜之计,一旦而失之,军败鄗下,身死泜上。(《史记·屈原列传》)
(9)若天之中实不爱此民也,何故而人有杀不辜而天予之不祥哉?(《墨子·天志下》)
(10)此譬犹瘖者而使为行人,聋者而使为乐师。(《墨子·尚贤下》)
于文认为例(8)、例(9)“而”表示状语与谓语之间的关联,认为例(10)“是把两个‘而’字用于提前的兼语与前一谓语动词之间”,“如果还可以说‘而’字是表示关联的话,那么表示什么同什么相关联,就不好说得具体了”,进而将其看作例(8)、例(9)“类化的结果”。*于文此处共举6例,为节省篇幅,仅转引代表性3例说明其结论。由此,于文提出上面“假而”“籍设而”之“而”是“用于谓语前或用于主语前与假设连词‘假’‘籍设’之间的,关联什么,也不宜说得具体。理论上讲,不该关联着一个连词,但在语言中这样使用,似乎也是类化作用的产物”,“这里的‘而’字不是表假设的连词,该是肯定的。也应该注意到这样使用的并不多见,其寿命似也不长”。
可见,于文将《墨子·鲁问》“籍而”“籍设而”中的“而”看作由例(8)、例(9)表修饰关系的连词“而”类化产生,否定了该“而”表假设关系,但又无法“具体”说明“而”关联什么。问题的关键在于“籍”“籍设”虽然语义上表假设意味了,但句法上还不是成熟的连词,其原本的动词性质一定程度上滞留在句法形式上,使得“而”仍然具有连接的作用。当“藉”进一步发展为成熟的连词,可以直接连起假设小句,该“而”就消失了,或并入前面的单音连词,这正是于文所谓“这样使用的并不多见,其寿命似也不长”的真正原因。其原因不是这一表达“不宜说得具体”,而在于“藉(籍)”由动词向连词演变有着一个句法、语义转变的过程,这一过程中语义与句法的演变并未完全同步,应该说,句法上的演变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墨子》中表假设的“籍”“籍设”引起假设成分“(NP)+VP”,均需连词“而”在中间加以连接,这正体现了“藉(籍)”“籍设”由动词向假设连词发展的句法、语义演变动态过程。充分认识其用法处于这一动态演变过程,而不将“籍”“籍设”简单看作连词,不仅有利于探讨连词“藉(籍)”的来源,也能更准确地把握其后“而”的性质。
正如上文所分析,“籍/籍设而[(NP)+VP]”假设小句中,语义上“籍/籍设”表达的假设意味对其后的“(NP)+VP”构成修饰关系。这一点正与于文比较的例(8)“一旦而失之”中“而”的作用相似。例(8)中“一旦”是副词,其对后面VP“失之”的修饰关系比较明显,故中间的“而”显然为连接状语与谓语中心语的连词。正因为将“籍/籍设”简单看作连词,因而忽略了其语义上对“(NP)+VP”的修饰作用。语义上的修饰意味来源于“籍”“籍设”本身的动词特性,“凭借”义“籍”后面跟虚拟性条件内容时,语义上就具有了假设意味,句法上,“而”连接的正是前后两个谓词性成分。“藉(籍)”后来进一步虚化为连词,句法上完成转型,“而”退出。
“籍设”结构上与“假设”相似。何乐士列“假设”为“假设连词”;[11]225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研究室编《古代汉语虚词词典》“假设”词条释为“复合虚词,用例见于汉代,后一直沿用至今”,并明确为“连词”。[12]287《现代汉语词典》中“假设”却被标注为“动词”,一义为“姑且认定”,一义为“虚构”(如“故事情节是假设的”),[8]628现代汉语虚词词典一般也不列“假设”一词,显然也是将其看作动词。*北京大学中文系1955、1957级语言班编,《现代汉语虚词例释》,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侯学超《现代汉语虚词词典》,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张斌《现代汉语虚词词典》,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朱景松《现代汉语虚词词典》,语文出版社2007年版。多列连词“假如、假若、假使”,均未列“假设”。实际上《现代汉语词典》所列第一义往往连起一句虚拟性的内容,其句法功能接近连词,这一用法当是从中古汉语中延续而来。
《汉语大词典》“假设”词条,释为“如果,假定”,所引首例为《汉书·贾谊传》:“假设陛下居齐桓之处,将不合诸侯而匡天下乎?”与我们对古汉语语料考察得出的结论一致,该“假设”确实具有较为明显的连词性。上古汉语中无“藉设”的用法,仅《墨子》有3例“籍设”,且当为动词,尽管其语义已经抽象为表示假设,但句法上并未发展成“假设”一样的成熟连词,表现在“籍设”通过连词“而”与“(NP)+VP”关联起来,且《墨子》之后不见进一步的使用。其未进一步发展出连词用法,或当与“假设”的产生有一定关系,两者结构相似,在“假”与“借(藉)”这组平行词的选择中,“假”最终胜出,沿用至现代汉语中的是“假使”“假若”等同义复合词,而平行的“藉使”“藉若”等词在汉语史上昙花一现,“籍设”的情况与此相似,尚未来得及进一步虚化为纯粹的连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例(4)“籍设而亲在百里之外,则遇难焉,期以一日也,及之则生,不及则死”是“籍设而[NP+VP]”句式,“而”连接动词“籍设”与“NP+VP”,表示前后语义上的修饰关系,“籍设”说明后续“NP+VP”成分为虚拟内容,实际上这一例“籍设而”后接假设成分当是“亲在百里之外,则遇难焉,期以一日也,及之则生,不及则死”,与例(5)两个“籍设而”后续成分为简单“(NP+)VP”有所不同,但用法是一致的。正确理解“而”的连词性,必须分清“籍设”语义上的抽象化与句法词性上的滞后性,两者尚未同步。
将“而”属下,与“亲”连读成“而亲”,解为“尔亲”,一是未关照到“籍设而[(NP+)VP]”句式的特殊性与使用规律,二是受了双音节律的影响。“而亲”连读,看似语意通顺,实际上是简单地把“籍设”看作了“假设”,当作了单纯的假设连词,如上文所析,中古汉语中产生的“假设”一开始就具有了连词的用法,而上古汉语中的“籍设”却是一个动词,并未发展成为连词。
四、“而亲”语义组合的非必然性
回到例(4),“籍设”引起的假设条件“亲在百里之外,则遇难焉,期以一日也,及之则生,不及则死”中,“亲”前面并不需要第二人称代词加以限定。这个假设条件是后面的另一个假设选择的大前提,“今有固车良马于此,又有奴马四隅之轮于此,使子择焉,子将何乘?”在这个后续假设选择里,才出现“子将何乘”,让对方来选择。前面大前提显然是泛而设之的,并非针对后面的“子”而言的“尔亲”。在古汉语中,即使是明确的某人的父母亲,在指称时,“亲”前面也不一定需要人称代词加以限定,如:
(11)仲子固进,而聂政谢曰:“臣有老母,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可旦夕得甘脆以养亲。亲供养备,义不敢当仲子之赐。”(《战国策·韩策二》)
这一句中,前面讲“臣有老母”,后面的“养亲”“亲供养备”之“亲”都是指“我的母亲”,但前面并不需要第一人称代词来限定“亲”。比照而言,例(4)中“亲”即使明确指对方之父母亲,也不必用第二人称代词来对其加以限定。“亲”前面确实也有第二人称代词限定的用法,如:
(12)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退而老于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礼记·檀弓上》)
例(12)句中“丧尔亲”即指“你的父母去世了”,正是用“尔”对“亲”加以限定,一连串的“尔”作定语,以极强的针对性加重了指责语气。
综上,“亲”前面可不用人称代词加以限定,这一条是判断例(4)“籍设而亲VP”句中“而”非第二人称代词的一个旁证,最主要的判断依据还在于“籍设”的特性及其使用规律。
附带说明一下,前面提到多家注释将“而”看作修饰“亲”的第二人称代词,或释为“汝”,或释为“尔”,其实这里是有讲究的,并非可“汝”可“尔”。也就是说,即使这里确实是“而”作第二人称代词修饰“亲”,那么这个“而”只能通“尔”,而非通“汝”。胡适曾提到“尔”“汝”的文法区别,其中一条是“凡尔作‘你的’或‘你们的’解时,决不可用汝代之”[13]116-119,也就是说作定语来修饰“亲”的第二人称代词只能是“尔”,而不能是“汝”,正如例(12)中“女(汝)”与“尔”的使用有语法上的区别。
五、结论
《墨子》中“而”确实有作第二人称代词的用法,但《墨子·鲁问》“籍设而亲在百里之外……”句中“而”并非用作第二人称代词。其中“而”仍当是连词,连接动词“籍设”与后续“NP+VP”假设成分,表达语义上前者对后者的修饰关系,即说明后者为虚拟事件,而非真实事件。这一用法与《墨子·鲁问》另外2例“籍而VP”、2例“籍设而[(NP+)VP]”用法保持一致,是《鲁问》篇中“籍”“籍设”尚未发展成为独立连词时的句法规律。“亲”表“父母亲”义,前面多不用人称代词加以限定,为该句中“而”非第二人称代词的用法提供了旁证。
孙中原编《墨子大辞典》对《墨子》语词各种用法做了细致研究,对各词义项加以分类,统计用例数量,并举出相应例子。据其统计,《墨子》“而”共有1440次,其中有1264次用为连词,“表示前后两个事项间的并列、转折、目的和条件等关系”;用作“第二人称代词”,释为“你,你们”,有16次,所举例子有《尚同中》“去而不善言”“去而不善行”,还有《鲁问》“籍设而亲在百里之外”。[14]73-75《尚同中》两个“而”确实是用作第二人称代词,释为“你的”,该例我们上文已做出讨论。《鲁问》“籍设而亲在百里之外”例作为“第二人称代词”义项之例,不当,其中“而”实质也是连词,只不过其连接前后项的语义功能不如“并列、转折、目的和条件等关系”明显,但句法上的连接功能却不可忽视。
从《墨子·鲁问》“籍设而亲VP”句中“而”究竟是用作第二人称代词还是连词这一个案研究中,我们可以得到启示,即语感、韵律或许会带来看似较为通顺的解读,但对某一虚词用法的考察,最可靠的是依据某一句法运用的普遍规律,而不是对其单独加以语意的揣测。句法规律的探究中,历史语言事实及其本质的挖掘尤为重要,保持清晰的历时演变观念,可以防止发生以今律古的不当判断。
关照《墨子》中功能相似的“籍而”以及其他两例“籍设而”的用法,可以帮助从句法上确定“籍设而亲在百里之外”中“而”的独立性,由此避免将其误视为“亲”的定语。这一点更提醒我们对于虚词研究,重视相关句式之间的比照是一种具有强说服力的方法,通过这种研究方法,可以帮助消除歧义解读,还原语句真实的句法结构和语义内容。另一方面,对“籍设而亲在百里之外”例“而”的正确解析,使得《墨子》中“籍设”用法呈现出一致的句法特征,而这一独特性正能为“籍设”的非单纯连词性质提供佐证。
由上可见,对“籍设而亲在百里之外”中“而”的性质加以辨析,尽管对于该句语意理解似乎是“不甚紧要”的问题,但对于揭示汉语史演变事实以及探讨汉语史研究方法具有“以小见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