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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宏论“中”与“性”
——兼论朱熹与张栻的立场

2018-03-06

武陵学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告子性善五性

汪 楠

(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院,北京 100872)

“中”为儒家传统思想中的重要概念之一,陈荣捷先生曾总结出其“六义”①,其中并无“性”之一说,但是胡宏却以中论性。对于“中”与“性”的关联,程颐曾与其学生吕大临展开过讨论,探索“中”与“性”的关系。程颐认为“中即道也”“中也者,所以状性之体段”“盖中之为义,无过不及而立名”[1]605-606。实际上,周敦颐早已将“中”与“性”关联了起来。胡宏正是在前人所论的基础上,展开了自己的性论思想。

一、问题起源

胡宏作为湖湘学派的创始人,其论以性为本,但是自朱熹以来,通常将胡宏之论定为“性无善恶”。朱熹曾梳理了自杨时到胡宏关于“性无善恶”的演化路径,他说:

总,龟山乡人,与之往来,后往庐山东林。龟山赴省,又往见之。总极聪明,深通佛书,有道行。龟山问:“‘孟子道性善’,说的是否?”总曰:“是。”又问:“性岂可以善恶言?”总曰:“本然之性,不与恶对。”此语流传自他。然总之言,本亦未有病。盖本然之性是本无善恶。及至文定,遂以“性善”是赞叹之词;到得致堂、五峰辈,遂分成两截,说善底不是性。[2]2586

朱熹指出“性无善恶”说来自于东林常总的“本然之性,不与恶对”,杨时则将此言授给胡安国。胡安国由此出发,认为孟子“性善”之“善”为“赞叹”之意,后胡寅与胡宏则将性分为无善恶之性与善恶之性,自此则有“二性”之分。除此之外,朱熹在《知言疑义》中对胡宏的性论思想进行了系统批评,这一批评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胡宏的“好恶,性也”之说,二是胡宏的“天理人欲同体异用”之论,三是胡宏对世人善恶论性的批评。对朱熹来说,胡宏的此论实则是以“中”论性。关于这一点在朱熹与其门人的对话中可以得到印证。据《朱子语类》所载:

直卿曰:“它既以性无善恶,何故云‘中者性之道’?”曰:“它也把中做无善恶。”[2]2584

对于弟子的疑问,朱熹认为胡宏的“性无善恶”就是以“中”等同于“无善恶”。对此,牟宗三则认为:“五峰之所以不见谅于朱子,只因朱子对之有以根本之说解,即以告子之‘性无分于善恶’之说视之也。‘善不足以言之,况恶乎哉?’此在字面上亦可评为‘性不可以善恶言’,而此语字面上又可转为性‘无所谓善恶’或‘无善恶’。朱子即由此直以告子‘性无分于善恶’之说视之矣。此若非故意周纳,亦是误解之甚!若诚如此,则性又何值得‘叹美’处?今既视‘孟子道性善,为叹美之辞,不与恶对’,则其非否认‘性善’可知,非告子之中性义又亦可知。”[3]在牟先生看来,胡宏是持“性善”之说的,但是他认为胡宏并非以“中”为性,并且指出朱熹对胡宏性论的认识是将其等同于告子之说。实际上,胡宏论性以“中”并非意味着同于告子的“性无分于善恶”,他实则是受到了周敦颐的影响。

周敦颐作为“北宋五子”之一,其道学宗主地位的确立得益于南宋诸儒的努力,其中以胡宏为代表的湖湘诸子更是对其赞誉有加。周敦颐在其《太极图说》与《通书》中,将二者密切结合了起来。周敦颐在《太极图说》中提出“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一说,此说可谓内涵丰富,他指出了“善恶”产生的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是五性,第二是“感动”,这两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在《通书》中,周敦颐对“五性”做出了进一步的说明,他说:

曰:性者,刚柔、善恶,中而已矣。[4]19

曰:刚善为义,为直,为断,为严毅,为干固;恶,为猛,为隘,为强梁。柔善,为慈,为顺,为巽;恶,为懦弱,为无断,为邪佞。[4]19上文所引周子的话,历来解说纷纭,学者们的意见不一。朱熹一方面将“五性”理解为“五常之性”②,从伦理价值的层面解析周子之说,但是另一方面,朱熹又从气质之性的立场出发,明确指出“五性”即刚善、刚恶、柔善、柔恶与中,这一思想体现在他在回复陆九渊的信中,他说:

而所谓“中”者,乃气禀之得中,与“刚善”、“刚恶”、“柔善”、“柔恶”者为五性,而属乎五行,初未尝以是为太极也。[5]

朱熹此语是针对《通书》中的相关章节而有所发的。显然,他将《通书》之论性与《太极图说》之“五性”等同了起来。朱熹的这一理解是有据可循的。“刚”与“柔”从传统上来说指的就是阴阳之气③,“中”指的是阴阳二气“无过无不及”的调和状态,那么从其对立面出发,“刚善、柔善”与“刚恶、柔恶”则为阴阳之气不相调和。但是朱熹将“五常”同于“五性”的理解又引出了一个新问题,即气质之性如何具有伦理意义?由于文献资料的不足,周敦颐本人是否对此问题做过回答一直还是一个谜,为此,后人的理解只能是各抒己见,各展所长,但这也为后人思想的展开留下了充足的空间。朱熹虽然不反对周敦颐的“五性”之说,但是他在论及现实人性的种种不同时,常常采用的说法是“清浊”“厚薄”之分。

在明清时期,学者对此问题的见解又有新说。罗钦顺则以本末论周子之性说④,黄宗羲则主张周敦颐的“五性”之说从词语的使用上可以逻辑地推出“善恶皆性”,他在《孟子师说》中指出:

“性者,刚柔善恶中而已矣”,刚、柔皆善,有过不及则流而为恶。是则人心无所为恶,止有过不及而已。此过不及亦从性来,故程子言“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仍不碍性之为善。[6]

黄宗羲认为刚与柔都是善的,只有过与不及才会流于恶,其对恶的理解是站在“中”的反面,但是他将过与不及都归于恶实际上是受到了二程的影响,程颢曾说“天下善恶皆天理。谓之恶者非本恶,但或过不及便如此,如杨墨之类”[1]14。

由上可知,周敦颐所谓的“五性”并不具有通常意义的伦理价值,其所指的是阴阳二气相互交感的不同状态,而他将伦理世界的安顿赋予了“德”的内涵。他在《通书》中说:“德:爱曰仁,宜曰义,理曰礼,通曰智,守曰信。”[4]15显然儒家通常所说的“五常”被周敦颐视为“五德”,正是从此出发,周敦颐论述了“中”的意义。他说:“动而正,曰道。用而和,曰德。”[4]17在周敦颐看来,“五性感动”是有正与不正的区别的,而“正”则为道,“和”则为“德”,故而“五德”实际上又是“中”,如此“五性”之中“中”为最贵。而“中”又是非“善”非“恶”的,所以以“中”为性,就是认为善恶非性,湖湘学派的性论便由此得其源头。

二、“中”为“性之道”

作为湖湘学派的创始人,胡宏不仅确立了性本论的学派宗旨,还对“中”与“性”的关系做了具体的阐述。胡宏在其《知言》中指出:“中者,性之道乎!”[7]1“中者,道之体;和者,道之用。”[7]14理解胡宏的这两句话需要联系他的“道者,体用之总名”[7]10一说。“道”,在胡宏那里可以指“体”与“用”的“总名”,也就是说,此“总名”并非天道之实,仅指“总名”之虚。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可以理解他的“仁者,心之道乎”[7]1与“仁,其体;义,其用”[7]10,否则如何一边说“性之道”,一边又说“心之道”。既然明确了“道”之“总名”的“虚”意,则其“中”为性之体、“和”为性之用的意思便跃然纸上了。在胡宏看来,性以“中”为体而以“和”为用是确凿无疑的。

胡宏以中为性,并赞同“性善”之说。根据朱熹的《知言疑义》和胡宏的自述,其父胡安国就曾将“性善”的含义解释为“叹美之辞”,这也被朱熹说成是“性无善恶”说的接续。实际上,胡宏论性非以善恶言,但却以“中”为论。上文中已有分析,此处不再赘述。但是需要补充的是,胡宏对“中”之含义的理解同二程是一致的,它指的是“无过无不及”。在胡宏那里,“中”即善也。胡宏说:

至哉!吾观天地之神道,其时无愆,赋形万物,无大无细,各足其分,太和保合,变化无穷也。凡人之生,粹然天地之心,道义完具,无适无莫,不可以善恶辨,不可以是非分,无过也,不不及也。此中指所以名也。[7]332

胡宏认为,由于得益于天地之道的神妙作用,万物有以生成,且各得其分而无大小精粗的差别,但是人之生则得天地之心的精华,内具道义,无适无莫,故而不能以善恶、是非分别之,既无所过,又无所不足,这就是“中”之为名。在胡宏看来,万物都是圆满自足的,更不用说人,众人之间并无善恶、是非的分别,反而是以“中”为性。中不是“善恶”,因为善恶是相对的两端,论以善恶就会违背孔子所定的“无适无莫”的君子准则。胡宏论性以“中”的做法显然也受到了周敦颐的影响。周子的“五性”之说以“中”为最上,他在《通书》中说:“刚善刚恶,柔亦如之,中焉止矣。”[4]30周敦颐认为同善恶相对的“中”才是所应“止”之处。胡宏所说的“不可以善恶辨”之“善恶”并非伦理意义上的,而是从周敦颐的多寡之意而来。从这个角度上看,“中”之性是“纯粹至善”的。

在胡宏看来,虽然从“性”的层面出发,人无善恶之别,但是从已发的心之层面来看,人与人的差别是存在的,而且其“心以成性”之说遭到了多方的批评与质疑。善恶的产生实则在于“放心”,胡宏说:

夫心宰万物,顺之则喜,逆之则怒,感于死则哀,动于生则乐。欲之所起,情亦随之,心亦放焉。故有私于身,弊于爱,动于气,而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者矣。众人昏昏,不自知觉,方且为善恶乱,方且为是非惑。[7]332

在胡宏看来,心能主宰万物,人的喜怒哀乐等情绪的产生在于心的作用:欲望发起、情感跟随、心被放逐,故而众人因私而昏昏,由此才为善恶所乱、为是非所惑。在胡宏看来,善恶、是非,都是“放心”之后的恶果。正因如此,胡宏才有“好恶,性也。小人好恶以己,君子好恶以道。察乎,则天理人欲可知”[7]330之说。好恶属情,而情或发之以人欲,或发之以天理,由其发则可知君子、小人之性。

在天理与人欲的关系上,胡宏认为二者是截然对立的,并不认为二者能同时并存。他说:“人欲盛,则于天理昏。理素明,则无欲矣。”[7]24由此可见,“同体”与“同行”既不意味着同为本体,也不意味着同时存在,其说同程颢的“善恶皆性”有异曲同工之妙。对人来说,虽然本具天命之性,但是此性之具并非一劳永逸,而是经过后天不断的道德修养才能保持纯粹之性,这也是胡宏为什么强调“心以成性”的原因。在他看来,“好恶以己”则为小人、“好恶以道”则为君子,故而胡宏说:

事物属于性,君子不谓之性也,必有心焉,而后能治;裁制属诸心,君子不谓之心也,必有性焉,然后能存。[7]25

万物皆性之所有,但是君子并不将其归之于性,而是要发挥心的作用,然后才能有所治;虽然心能主宰,但是君子并不是万事随(己)心,而是以性为依据,然后才能存其心。胡宏所强调的是心性之间的互动关系,心性双方相互成就,而不是单一的决定关系。

三、朱熹与张栻的立场

胡宏之说的影响之一就是引发了朱熹与张栻的讨论。二人从程颐的立场出发,对胡宏之说提出了批评,但是朱、张二人的立场有相同也有不同。

在“中”与“性”的关系上,朱熹继承了程颐的观点,认为“中”是“状性之体”,“中是虚字,理是实字,故中所以状性之体”[8]1512。对此,张栻也是赞同的,正如他在《答朱元晦秘书》中所说:“中也者,所以状性之体段,而不可便曰中者性之体;若曰性之体中,而其用则和,斯可矣。”[9]1067张栻是反对胡宏的“中者性之体,和者性之用”一说的,他还在《答朱元晦秘书》中指出“不可便曰中者性之体”[9]1067。

由此可见,针对胡宏的论中为性的观点,朱熹与张栻皆是反对的,这是二人的相同之处。但是,在如何看待“心”的问题上,朱、张二人却是各持己见、有所不同的。

根据《朱子语类》所记:

中,性之德;和,情之德。[8]1508

在朱熹看来,未发之中与已发之和分别对应的是性与情,他又说:“性具于心,发而中节,则是性自心中发出来也,是之谓情。”[8]1507朱熹认为“和”为“情之德”,是属于心之已发层面,同时心之未发即为性,由此他主张从未发(体)与已发(用)这两个方面看待心。

至于张栻认心为已发的立场,则可从朱熹与其弟子的讨论中得以知晓:

问:“吕与叔云:‘未发之前,心体昭昭具在;已发乃心之用。’南轩辨昭昭为已发,恐太过否?”曰:“这辨得亦没意思。敬夫太聪明,看道理不子细。伊川所谓‘凡言心者,皆指已发而言’,吕氏只是辨此一句。伊川后来又救前说曰:‘凡言心者,皆指已发而言。’此语固未当。心一也,有指体而言者,‘寂然不动’是也;有指用而言者,‘感而遂通’是也,惟观其所见如何。”此语甚圆,无病。[8]1512

吕大临(与叔)曾同程颐针对“中和”问题展开过讨论,而据上述引文可知,张栻(南轩)认为昭昭之心为已发。在朱熹看来,张栻“太聪明”了,故而他看问题“不子细”。朱熹认为张栻是拘泥于程颐旧说才会这样的。

实际上,张栻论心并未仅从已发入手。在他看来,心是贯通未发与已发的,他并不赞同朱熹的观点,张栻说:

心性分体用,诚为有病。此若改作“性不能不动,动则情矣”一语,亦未安,不若伊川云“自性之有形者谓之心,自性之有动者谓之情”,语意精密也。[7]337

张栻虽然反对胡宏性体心用的看法,但是他同样反对朱熹论性情以体用的观点,他引程颐的“自性之有形者谓之心,自性之有动者谓之情”之语,意在表明自己的立场,坚持心、性统一论。在他看来,心是贯穿已发未发的,他在同游九言的书信往来中,反复申明了自己的立场。张栻在《答游诚之》一信中说:“有生之后,皆是已发,是昧夫性之所存也。”[9]1163此说显然可以推翻朱熹的上述言论,而且张栻还指出:“欲虽萌于心,然其逐物而出,则是欲耳,不可谓心也。欲可去而心未尝无。至于是心之存,物来顺应,理在于此,又岂得谓之出乎?”[9]1163在张栻看来,人生之后感物而动所产生的欲望虽然出于其心,但此时不是(本)心而是欲,因为心是不可无的,显然已发之后心体仍然存在。

此外,张栻将胡宏的“全体”之说发展为“统体”之论,并且认为中为“统体”,是理一,而此理散为万殊即“时中”。张栻虽然一方面赞同程颐的中为“状性”之说,但是另一方面他也认为“中”为性之依据,认同吕大临的“中即道”之说。

张栻以“中”为未发之体,这一点在其《答胡广仲》一信中也有体现,他说:“大抵某之鄙意以为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均有是性也,而陷溺之,陷溺之则不能有之。惟君子能存其良心,故天性昭明。未发之中,卓然著见。”[9]1174此说中所引《左传》之语原本是“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10],而张栻则替之以“性”,以“中”为性之依据。普通人陷溺于私欲之中不能自拔,只有君子才能存心显性,把握“未发之中”。这一点在其《孟子说》中也有体现,张栻认为“人受天地之中以生,仁义礼智皆具于其性”[11]。

张栻在《答彭子寿》一信中说:“大本者理之统体。会而统体,理一而已;散而流行,理有万殊。”[9]1239此信是针对《中庸》的“中和”之说的。在张栻看来,“盖中字若统体看,是浑然一理也;若散在事物上看,事事物物各有正理存焉”[9]1240。显然,张栻认为“中”既为理之全体,又为万物分殊之理。而作为分殊之“中”,张栻在其《答朱元晦》一信中的观点是:

某谓当其可谓之中。天下之理莫不有两端,如当刚而刚,则刚为中;当柔为柔,则柔为中。[9]1220

在张栻看来,“中”并非仅仅是程子所说的“无过无不及”,它所指的是“应当”;当刚则刚即为中,当柔则柔亦为中。怎样确定这个应当呢?“当刚”指的是“刚”之理,而“当柔”指的是“柔”之理,刚柔显然是分殊之理,落实到万物即其本性而已。由此,对于“当柔”者来说,柔为其性,但是此“柔”是“中”;同样,对于“当刚”者来说,刚为其性,但是此“刚”为“中”。“中”与“性”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关联。

综上所述,胡宏论性以中并非同于告子之说。告子在人性论上的看法有两个基本的立场,一是主张“生之谓性”,二是主张“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告子所主张的是一种自然人性论,认为伦理价值是后天教化所赋予的,故而他主张“仁内义外”之说。而胡宏所持的是一种“性善”之说。在他看来,仁义是内在于人而并非是外在强加的,因此,胡宏在其《释疑孟》中对告子之说提出了批评,他说:

告子不知天性之微妙,而以感物为主,此孟子所以决为言之,使之无疑也。[7]318

在胡宏看来,告子并未真正明白什么是性,其所论以“感物”为主,而孟子才是真正明性之人。胡宏还明确指出:“贵贱,命也。仁义,性也。”[7]48由此可知,其与告子观点的截然不同。他论性以中,并非排斥仁义。他还说:“诚,天命。中,天性。仁,天心。”[7]41在他看来,仁义与中并非水火不容,而是通过“性”沟通了起来。

但是胡宏所论的仁义与《孟子》中所论的仁义并不相同。在孟子与告子的时代,仁义就意味着伦理价值,而在胡宏的视域中,仁义则具有超越伦理的地位。两宋时期,最先将仁义去伦理化的是周敦颐,他主张“仁体义用”之说,而胡宏则提出:“道者,体用之总名。仁,其体;义,其用。合体与用,斯为道矣。大道废,有仁义。老聃非知道者也。”[7]10在胡宏看来,仁体义用之合才为道,但是同时他又主张:“中者,道之体;和者,道之用。”[7]14从体用的角度将中和与仁义统一了起来。

此外,胡宏以中论性的做法对张栻与朱熹思想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朱、张二人虽然都反对以中为性的观点,但是由于立场的差异,彼此间展开了较为频繁的学术交流,由此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湖湘学与闽学这两大派别的发展。

注 释:

①“六义”即:中央,无过不及,中正之道,心,太极,曰空。参见于其文著《儒学“中”的概念之检讨》,载《孔子研究》1989年第3期。

②朱熹认为:“五常之性,感物而动,而阳善、阴恶,又以类分,而五性之殊,散为万事。”参见《朱子全书》第13册第7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③孔颖达在《周易正义》中说:“刚柔即阴阳也。论其气即谓之阴阳,语其体即谓之刚柔。”参见王弼注、孔颖达疏、李学勤主编《周易正义》第294页,中华书局1990年版。

④罗钦顺认为“周子之言性,有自其本而言者,‘诚源’,‘诚立’,‘纯粹至善’是也,有据其末而言者,‘刚善’,‘刚恶’,‘柔亦如之,中焉止矣’是也。然《通书》首章之言,浑沦精密,读者或有所未察,遂疑周子专以刚柔善恶言性,其亦疎矣。”参见罗钦顺著、阎韬点校《困知记》第19页,中华书局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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