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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型视角看“老人碰瓷”事件中的公共叙事

2018-03-04郑宏民

新媒体研究 2018年23期
关键词:二元结构

摘 要 原型制约着人们的认知与传播活动。在近年来频遭热议的“老人碰瓷”事件中,“彭宇案”作为一个集体建构的“世俗神话”具有不可忽视的原型意义。受其制约,老人群体的形象往往在二元对立的叙事结构中呈现,并作为标出“异项”被不断污名化。因此,有必要对此类话题传播过程中的叙事逻辑进行分析,从而更为深入地解读这一现象。

关键词 原型叙事;二元结构;老人碰瓷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8)23-0022-02

网络新媒体的发展使其成为舆论传播的重要平台。回顾近年来的网络公共事件,“老人碰瓷”话题是网民长期关注的热点,每每此类事件进入公众视野,便引起负面舆论沸反盈天。这一方面与话题本身的敏感性有关,同时也是因为事件讲述者所用的叙述策略起到了原型激活的效果,从而释放出强大的舆论召唤力。

1 “彭宇案”:激发舆论传播的原型叙事

“原型”,或称“原始模型”。在瑞士心理学家荣格看来,“与集体无意识的思想不可分割的原型概念指的是心理中明确的形式的存在”[1],其中凝聚着超个体的经验与情感记忆,并且只有外化为仪式、叙事等具体形式才能为人们把握。加拿大文学批评家弗莱将原型界定为文学中可独立交际的结构单位,“它或是一个人物、一个意向、一种叙事定势,或是一种思想[2]。一种叙事原型通常与人们的深层心理相联系,它的出现也势必造成某种认知定势与情感能量的唤醒。

从源头上看,时下热门的“老人碰瓷”话题可以追溯到“彭宇案”一事。此事发生后,一些媒体采用《做好事反被诬》《见义勇为反被告》等标题进行报道,在许多网民的言论中,此案更是被喻为现代版的“农夫与蛇”,当事人彭宇因此得到普遍同情。在这场众多媒体带头、网民共同参与的集体叙事实践中,“彭宇案”不仅被描述为一个道德越轨的奇观事件,也作为一起“忘恩负义”的典型事件唤起人们的集体无意识,使其具有原型叙事的意义。

回顾那些耳熟能详的古代寓言与历史典故,类似“农夫与蛇”“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屡见不鲜,这些真实或虚构的事件被赋予相似的深层叙事结构,故事参与者亦显示出相近的角色特质,于是不同的叙事文本成为同一类原型模式的多种表现。而对“彭宇案”的报道、传述也意味着古代故事在现代生活中的重新演绎,由于其讲述的本质上是早已为人们熟知的事件,因此能够迅速激发相应的道德情感,引发强烈的负面舆论。

随着网民对“彭宇案”的长期传播与反复评述,对于“老人碰瓷”这一现象的认知与道德情感也通过集体记忆的沉淀获得近似“原型”的地位,成为网络时代“一个扭曲的社会‘神话”[3]。纵观近年来的“老人碰瓷”话题,尽管已事隔十余年,网民在讲述、评价此类事件时,仍会频频提及“彭宇案”一事,并以相似的解释框架理解、传播各地或真或假的“老人碰瓷”事件,使之成为“彭宇案”的再度演绎。

2 二元对立叙事模式下的身份歸类

面对形形色色的“老人碰瓷”事件,即使真相未明,许多人仍习惯以“彭宇案”的叙事逻辑对其进行事实重构,二元对立的叙事结构则是惯用的叙事策略。在结构主义思想中,二元对立的概念占有重要地位,“其认为一个事物不属于目类a就属于目类b,人们便是以这样的分类方式面对世界并且认知世界的”[4]。通过简单的归类方式,叙事者将复杂事实纳入非黑即白的叙事框架,并将老人处理为“罪恶与无辜”这类二元关系中的反方。而要达到归类效果,除了给老人贴上“碰瓷”标签之外,叙事者还会通过对双方言行的对比描写、对事件的倾向性评价等方式完成老人身份的建构。

在关于“老人碰瓷”话题的传播过程中,对于老人、“被碰瓷者”双方言行进行对比描写是常见的叙事策略。有媒体在报道“彭宇案”时写道:“当得知是胫骨骨折要花费几万元换人造股骨头时,徐老太太一拍大腿对彭宇说:‘小伙子,就是你撞的啊!”对于当事人彭宇的描写则是“出于好心,他忙上前将其扶起”“当时就蒙了”。这类描写也出现在“北京大妈碰瓷老外”事件中。最初披露事件的网民对大妈的描写是“突然摔倒自称被撞伤”“死命抱住对方”,[5]同时以“衣服被撕烂”“急哭了”描述外国小伙的无助。这类带有强烈主观倾向的对比描写使老人的无赖形象与“被碰瓷”者的无助形象得到建构。讽刺的是,随后出现的媒体报道与目击者说法均证明,老外撞人并辱骂大妈才是事实的真相。

除了言行描写之外,叙述者还通过进一步的事件评价来对涉事双方的身份性质进行界定,这些评价通常是以直接引语或间接引语的形式出现。例如,在“大妈碰瓷玩具车”事件中,一些网媒转载原视频的同时也对前因后果不明的视频内容作了文字概括,同时还对网民观点进行了摘录。但从内容上看,对视频的概括援引的是网络谣传的说法,摘录的网民观点更是对老人一边倒的嘲讽与批判。又如“中国老人日本碰瓷”事件中,网媒在报道时引用了所谓的医院说法“根本没受伤”,引用了当地警察的评价“这是威胁恐吓。是犯罪”[6],唯独缺失了老人的说法。通过引语的使用,老人被自然而然地定义为“碰瓷者”,另一方则被界定为“被碰瓷者”,双方之间的对立关系也通过这类策略的使用得以强化。

3 “异项标出”与老人群体的污名化

根据文化符号学的理论,在二元对立的关系中,正项与异项之间总是存在不对称的关系,中项则是两者之间的第三项,其特点是“无法自我界定,必须靠非标出项来表达自身。不参与中项的成为异项,即标出项”[7]。中项偏向哪一边,便意味着那一边正常,另一方则被排斥,成为社会文化领域中边缘化的对象。关于“老人碰瓷”事件的二元对立叙事促进了网民叙述与认知模式的类型化,这不仅强化了其原型意义,使“老人碰瓷”作为网络时代一个“世俗神话”的地位愈渐巩固,也使老人群体作为“异项”被不断标出。

从本质上看,其实在这类事件中真正被作为异项标出的是碰瓷行为本身,中项认同社会主流道德,为网民批判行动的合理化提供支持。但是,在相关的叙述中,碰瓷行为成为老人群体的专属,作为涉事一方的老人被迫与“碰瓷”绑定。对这种绑定关系的自然化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实现。

一是对“老人碰瓷”事件的倾向性报道、夸张式描述乃至杜撰虚构。

二是对同类道德失范事件的不断强调,例如近年来同样热门的“老人让座”“广场舞大妈”等话题。而对这类事件的叙述同样是通过对老人的无理与另一方的无辜形象刻画,在老人与年轻人、老人与小孩等二元对立结构中展開,这和关于“老人碰瓷”事件的叙述起到了互文效果。

三是对老人群体的身份进行重新诠释。一些言论认为“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并将当下的老人与文革时期“打砸抢斗的年轻人”相等同,这类说法得到许多网民的转发复述。通过上述手段,老人群体几乎成为道德失范的代名词,其与碰瓷行为的绑定也就顺理成章,于是自然而然地作为“异项”标出,被污名化为社会文化领域中的另类。

4 结束语

“原型”反映了人们认知活动中的类型化思维,这种思维外化为对一类事物的程式化叙事,又反过来强化了原先的思维定式。在众多“老人碰瓷”事件中,“彭宇案”作为一个深入人心的当代“原型”制约着人们对同类事件的传播与认知,并使老人在二元对立的叙述模式中作为“异项”被不断污名化。对此,在“彭宇案”已被澄清的今天,一方面我们应重新审视这一“原型”的合理性,避免认知视角受其遮蔽,另一方面,媒体在报道此类事件时,也应坚守职业规范,以更为审慎、客观的方式引导网民进行理性解读。

参考文献

[1]荣格.集体无意识的概念[M]//叶舒宪.神话——原型批评.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100.

[2]李红.网络公共事件中的叙事原型[J].符号与传媒,2014(1):123-135.

[3]苗艳.新媒体事件话语研究[M].四川:四川大学出版社,2015:238.

[4]曾庆香.西方某些媒体“3·14”报道的话语分析[J].国际新闻界,2008(5):25-31.

[5]“大妈讹老外”:一场集体盲人摸象[EB/OL].(2013-12-09).http://opinion.people.com.cn/GB/363551/372232/index.html.

[6]独家:日方称“中国老人在日碰瓷索赔10万”属实[EB/OL].(2015-10-05).http://news.ifeng.com/a/20151005/44784646_0.shtml.

[7]赵毅衡.文化符号学中的标出性问题简介——代主持人的话[J].江苏社会科学,2011(5):136-137.

作者简介:郑宏民,研究方向为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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