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字的文化阐释
2018-03-01黄卫星张玉能
黄卫星 张玉能
[摘 要]从哲学上来看,“中”是人类所追求的一种无过无不及的中间状态,反映在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就是“中道”(中庸之道),反映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则是“中庸”,反映在佛教哲学思想中则是“中观”。世界几大哲学思想体系都强调通过中介的对立统一,而反对折中主义。从伦理学来看,中正、中允(公正、公平)之道是人们所崇尚的高尚道德,也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以公正、公平的立场和态度来处理人与他人的关系,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从社会学来看,人类社会可以划分为上中下三个层次,中间层次人数最多,是需要妥善对待的社会阶层。在美学和文艺中,中和之美是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主要特征,也是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辩证法思想的集中表现,而中国传统书法美学思想中的“中锋”范畴,更是体现出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伦理型特质。
[关键词]中;中庸;中观;中正;中和
[中图分类号]G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18)04-0060-09
The cultur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Chinese character“中”(Zhōng)
HUANG Wei-xing1, ZHANG Yu-neng2
(1. Institute of Automation,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Beijing 100190, China; 2. College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9, China)
Abstract:From a philosophical point of view, the Chinese character “中”(Zhōng) means an intermediate state (neither excessive nor insufficient) pursued by human beings, which is the middle way (doctrine of the mean) reflected in the traditional philosophy. In the western philosophy, it is moderation; and in the Buddhist philosophy, it is in the middle view. From the ethical point of view, the path of justice and tolerance (justice, equity) is the noble morality that people advocate, which is also an important aspect of socialist values when dealing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ople and others with a just and fair stand and attitude and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with fairness and justice. From the view of sociology, the human society can be divided into the upper, middle and lower levels, and the middle level, with the largest number of people, is the social class that needs to be properly treated. In aesthetics and literature, the beauty of neutralization is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traditional aesthetic thought, and also the concentrated expression of dialectics thought. The category of “center forward” in Chinese traditional calligraphy aesthetics thoughts embodies the esthetical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traditional aesthetics.
Key words:Zhōng (middle); moderation; intermediate perspective; justice; neutralization
文字是承載和传播文化的符号,是人类话语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工具和产品。透过每一个字及其所组成的词语的形声义的演变以及人们对这种演变所做的阐释,我们可以了解文字所承载和传播的文化的具体内涵、独特特征、变化发展。因此,我们选取了一些中华文化关键字,对其进行文字和词语的诠释,以期从侧面理解和阐释中华文化。本篇论文以“中”字为例进行相关论述。
一、“中”字的形音义
关于“中”字的本义,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曰:《说文》:中,和也。从口丨,上下通。王筠曰:“钟鼎文皆作中。鼂说之云:‘林罕谓以囗象四方,上下通,中也。《说文》徐本皆作,殆误也。”舜徽按:本从〇,变而为耳。中字在金文中作中,盖最初形如此。从〇在丨之中,为指事,犹丄丅二字之为指事也。立丨为耑,而以〇识之,即指出在物之中处。不以一指之,而必以〇为识者,以一指之,其形为十,则与九十之十混矣。此古人造字之苦心,不得不改而从〇也。自篆体过求整齐,改为从口,而其义全晦。古金文及甲文有作,上下重画,乃文饰意,无他义。解者或以为象旗之飘动,非也[1]。李恩江《常用字详解字典》说:“中,指事。<辨>中字篆书略同楷书,一竖表示旗杆等物,一圈标志它的中间部位。也有人说一圈表示圆形物,一竖指示它的中心。”[2]顾建平《汉字图解字典》说:“中,指事字。以旗帜上下游之间表示中间。本义是中间。”[3]李格非主编的《汉语大字典(简编本)》列举了“中”字的24个义项,主要有:内、里面,方位在中央,中等,半,正、不偏不倚,媒介、中介,内心,内脏,身,宜于、适于,方言:成、行、好,中国的简称,姓,得当、恰当,正对上、恰好合上,遭受,陷害、中伤,间隔,科举及第,居中,等等[4]。宗福邦、陈世铙、肖海波主编的《故训汇纂》中列举了578个义项,主要有:内也,即裏,以别于外,谓穿之也,藏也,隐暗也,不偏之谓,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别于偏之辞也,谓中庸之人也,谓不富不贫,不大不小也,平也,犹均也,半也,一日之中,夜半为中,月半也,半天也,与齐同义,谓腹中,间也,中间,中衣,心也,心中也,心志也,中心也,谓衷心,正也,谓中正之道,谓中道,天地之太极也,和也,中和也,顺也,宜也,成也,堪也,谓中央也,中庭也,谓九州也,谓宫中,晨中也,日在上为中,精神也,身也,算器也,受算之器也,当也,适也,合也,得也,充也,言满也,伤也,中伤也,射中也,仲也,等等[5]。
根据这些字书,我们可以大致确定“中”字的本义似应为中间,即事物的中间部位,引申为内、里面,半、一半,中等,正,射中中伤、遭受,等;由射中又引申为适合、符合。现代汉语中主要衍生出中道、中观、中和、中介、中坚、中农、中外、中心、中庸、中正等词汇。《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主要收录了中道、中等、中端、中断、中观、中国、中和、中华、中坚、中介、中年、中农、中秋、中气、中式、中枢、中堂、中听、中途、中外、中文、中午、中西、中心、中兴、中性、中学、中旬、中央、中药、中叶、中医、中庸、中用、中原、中允、中正、中子等词汇[6]1761-1766。
二、哲学上的“中”
从哲学上看,“中”是人类所追求的一种无过无不及的、不偏不倚的中间状态,反映在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中就是“中道”(中庸之道),反映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则是“中庸”,反映在佛教哲学思想中则是“中观”。世界各大哲学思想体系都强调通过中介的对立统一,而反对折中主义。
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崇尚“中”“中道”“中庸”“中庸之道”。韦政通《中国哲学辞典》论述“中”有五个含义:一是“正道”。如《论语·尧曰篇》:“允执其中。”《皇疏》:“中谓中正之道。”《中庸》:“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管子·弟子职篇》:“凡言与行,中以为纪。”程颐《与吕大临论中书》:“中即道也。”二是“道枢”。如《庄子·齐物论》:“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淮南子·原道训》:“得道之柄,立于中央。”“是故以中制外,则百事不废;中则得之,则外能收之。中之得,则五藏宁,思虑平。”三是“敬而无失”。如《续近思录》卷一:“朱子曰:敬而无失,即所以中。”四是“万善之基”。如吕坤《呻吟语·谈道篇》:“中之一字,是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东西南北于四方,此是南面独尊道中的天子。仁义礼智信,都是东西侍立;百行万善,都是北面受成者也!不意宇宙间有此一妙字。有了这一个,别个都可勾销,五常百行万善,但少了这个,都是一家货,更成什么道理?”又:“或问:中之道,尧舜传心,必有至玄至妙之理?余叹曰:只就我两人眼前说,这饮酒不为限量,不至过醉,这就是饮酒之中。这说话不缄默,不狂诞,这就是说话之中。这作揖跪拜,不烦、不疏、不疾、不徐,这就是作揖跪拜之中。一事得中,就是一事的尧、舜,推之万事皆然,又到那安行处,便是十全的尧、舜。”五是“天地万物之极”。如吕坤《呻吟语·谈道篇》:“中之一字,不但道理当然,虽气数,离了中亦成不得。寒暑灾祥失中,则万物殃;饮食起居失中,则一身病。故四时各顺其序,五脏各得其职,此之谓中,差分毫便有分毫验应。是以圣人执中,以立天地万物之极。”[7]210这里说的是“中”“中道”,也就是单音节词语“中”的哲学含义。然而,由于现代汉语的白话文取代了古代汉语的文言文,双音节词语占据了大多数,因而后来乃至今天,人们更多的是讲双音节词语的“中庸”“中和”。
最早把“中和”作为哲学概念使用的是《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万物育焉。”[7]211-212“中和”在哲学上的含义与“中庸”大体是一致的,而“中和”更多地被看做一个美学概念,“中庸”在哲学和伦理学上都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一个重要范畴。在韦政通《中国哲学辞典》中,“中庸”主要有以下含义:一是崇高的德行。如《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中“中庸”仅出现了这一次,而《礼记·中庸》则集中论述了“中庸”:“子曰: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天下国家可均也,爵禄可辞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二是判别君子小人的标准。如《中庸》:“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君子依乎中庸,遯世不见知而不悔,唯圣者能之。”三是不过亦不及。如《礼记·丧服四制篇》:“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朱熹《中庸注》:“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而平常之道,乃天命所当然,精微之极致也。”四是善良之民。如《荀子·王制篇》:“元恶不待教而诛,中庸不待政而化。”五是“中庸”即常道。如程颐《语录》:“天地之化虽廓然无穷,然而阴阳之度,日夜寒暑昼夜之变,莫不常有,此道之所以为中庸。”六是“中庸”即诚。如叶适《进卷中庸》:“诚者何也?曰:此其所以为中庸也。日夜寒暑,风雨霜露,是虽远也而可以候推,此天之中庸也。候至而不应,是不诚也。艺之而必生,凿之而及泉,山岳附之,人畜附之而不倾也,此地之中庸也。是故天诚覆而地诚载。”(《水心别集》卷七)七是“中庸”即中节。如张尔岐《中庸论一》:“愚尝读其书而思之,其至要者两言耳。‘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以自知,不见于人;而所为中庸者,又发而中节一言耳。……天地之所统,纲纪之所维,帝王之所公,以为制作,匹夫之所私,以为学问,士君子之所循,以为出处进退,则又何物以善其会通?吾知必礼也。繇礼而后可以中节,中节而后可以中庸。则中庸云者,赞礼之极辞也。”(《蒿庵集》)八是中国人的基本思想。如郑德坤《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本中庸》:“中国人的基本思想是什么?我想可以用两个字来说明,就是‘中庸。用现代术语,可称之为‘中庸主义。……中庸是以综合折中为手段,经长久的演进,使他应用到文化生活的各方面。我们试从四个不同的领域,来分析一下:(1)人对待其他凡属非人的事物的领域。这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国人把宇宙一切事物,综合为‘三才,就是天、地、人。在这领域中,中国人折中之,以‘人为中心。‘天为人而立,地为人而成,就是这个道理。我们的科学、宗教、哲学、艺术,甚至一部分的经济、政治,都以此为中心思想……(2)人对待其他的人的领域。这就是人与人的关系。在这领域中,中国人也综合之,成为三层,就是群、家、己。我们把它折中在‘家这一层。我们一切的社会科学、伦理、礼教、五伦、五常等等,都以家为中心。这是我们的风俗习惯,都以家为出发点的缘故。社会组织是以家为基础,而个人不过是家的一分子……(3)人对自己的领域。这就是指人对他自己的修养。在这领域里,中国人也分之为三态:张、节、弛,就是张放、节制、弛紧的意思。我们又把他折中在‘节态之上。所以我们一切的心理修养,都要以节制为基础……(4)人对既往与未来的事物的领域。这是指人与时间的关系而言。在这领域上,中国人又综合为之为三段,就是既往、现在及将来。这包括贯穿时间的人与物,以至未来的展望。连串起来便成为传统、道统、血统等等。中国人对此十分注重,形成我们数千年不断的历史。在这领域中,我们又折中,以‘现在为中心。我们习惯要讲‘承先启后,‘继往开来,就是这个原因。”[7]214-216事实上,“中庸”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一个核心思想,尤其是孔子创立的儒家学派的重要思想,“中庸”既是一种哲学观念,又是一种道德观念,而儒家尤其提倡作为道德观念的“中庸”。从哲学上来看,“中庸”是一种不偏不倚、无过无不过的调和、折中思想。调和、折中、均衡、不偏、不倚、适中、中道是万事万物变化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相对的、暂时的、过渡的、中间的状态,孔子和儒家学派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这种状态,并把它概括为“中庸”,这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是一个重大贡献。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把哲学上的“中庸”与道德上的“中庸”融为一体,这反映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伦理型特征,即把哲学世界观与道德价值观融汇在一起,以人为中心,以人类的伦理道德为核心,来研究和探讨宇宙、世界、社会的所有问题,同时也显示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折中主义和保守主义倾向。
中庸思想在古希腊时代也是非常流行的。古希腊最著名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公元前384—322年),在继承古希腊崇尚“中庸(中道)”的传统思想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中庸(mesotes)”或中庸之道的思想。亚里士多德的中庸之道思想,主要体现在伦理领域和政治领域,且在其论述中提出了“中庸”本体论。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说:“在每种连续而可分的事物中,都可以有较多、较少,和‘适中(mesotetos),这三者可以相对于事物自身而言,也可以相对于我们而言,而适中就是较多与较少的中间(meson)。”(1106a26-30)亚里士多德主张“中庸”在于适度(metron),即恰到好处。他还说:“有三种品质:两种恶—其中一种是过度,一种是不及—和一种作为它们的中间的适度的德性。”((1108b10-15))“我们已经详尽地说明了道德德性是适度,以及它是这种适度的意义,即,第一,它是两种恶即过度与不及的中间;第二,它以选取感情与实践中的那个适度为目的。就是因为道德德性是这样的适度,做好人并不是轻松的事。因为,要在所有的事物中都找到中点是困难的。譬如,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找到一个圆的圆心,只有一个懂得知识的人才能找到它。”(1106a20-26)[8]45-46,53,55他反复强调“中庸”的适度特征,在于过度与不及的中间性,这就表明了“中庸”或“中道”不仅是一种道德德性,也是一切事物的存在本性。“德性作为对于我们的中间之道,它是一种具有选择能力的品质,它受到理性的规定,像一个明智人那样提出要求。中庸在过度和不及之间,在两种恶事之间。在感受和行为中都有不及和超越应有的限度,德性则寻求和选取中间。所以,不论就实体而论,还是就是其所是的原理而论,德性就是中间性,中庸就是最高的善和极端的美。”(1107a1-7)[8]47-48亚里士多德的“中庸”或“中道”的思想蕴涵着关于“度”的辩证法思想,与黑格尔辩证法中“度”是质和量的对立统一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也可以说是黑格尔关于“质(正)-量(反)-度(合)”辩证法的雏形。除“中庸”外,亚里士多德还使用了“适中”“中间”“适度”等说法,其核心意义都在于“中”,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中间性”。把这种“中庸”“中道”作为一种存在的本体,就可以产生不同学科中的“中庸”“中道”,亚里士多德的“中庸”“中道”的本体论意义就在于此。
佛教中所谓的中道、中观思想,也是中庸思想的一种形式。吴汝钧说:“‘中道,梵文为Madhyamā-pratipad,madhyamā是中指,pratipad或prati-pad则是行迹或道。”[9]周绍贤说:“佛法以一心统摄诸法,并不落于一边,乃凭现实以启发心灵,本心灵以早见现实,此之谓‘中道观,故佛家常自称其教曰中道教。”“中道犹儒家之中庸之道。中者,正而不偏;庸者,经常可行,极端一偏者必非经常之道。佛法最忌偏执,故不落断见,不落常见。既非神教论,谓神主持人之一切;亦非无因论,谓人之一切皆偶然所遇。既不主张苦行以虐待身体,亦不主张纵欲以损害性灵。佛法乃由事实以明真理,故谓宇宙一切皆由因缘而生,人之生命为五蕴和合而成,人之祸福由人之业力所自造,造何种因,便得何种果。由实际而生理想,由四谛‘苦集之实际,而生‘灭道之理想;由三法印‘无常‘无我之实际,而有‘涅槃佳境之理想。何以祛祸?何以灭苦?何以达涅槃佳境?则全在自修。何以自修?即实践八正道。八正道可约定为戒、定、慧三部,称为‘三学,学佛者即学此三者而已。”[10]龙树菩萨的《中观论》认为,释迦牟尼所说的中道就是“至中(Madhyamaka)”,又称“八不中道”:远离生灭、断常、一异、来去等二边。所谓“中观”就是,以观察中道,作为修持禅定与智慧的方法。观,就是观察、思维之意。智慧是观的本体,运用“般若慧”观察、思考一切法,就可以明白,一切法皆是因缘而生,皆是假名而成,皆是空;一切法无自性,了解世俗谛;因此就可以远离颠倒戏论,得知正确真实的因缘法,因此而得正见,契入胜义谛,这就叫作“中观”。由“中观”就可以达到涅槃。早期大乘时期流通的《般若经》是中观思想的根源,龙树菩萨的《中观论》阐述了正确的中观思想与修持方法,提出“二十四观”,用来批判驳斥非佛教之外道和小乘部派等其他学派的理论,被视为大乘佛教的正宗经典。后世大乘佛教各学派继承发扬龙树菩萨的学说。大乘佛教最著名的中观派、瑜伽行唯识学派、如来藏学派等三大学派,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中观”“中道”由此成为大乘佛教的一个重要课题。中观派继承发挥了《大般若经》关于“空”的思想,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人们的认识,乃至佛法,都是一种“因缘”“(相对的、依存的关系),一种“假名”(假借的概念或名相),都是“空无自性”(它们本身没有不变的实体或自性)。所以,龙树菩萨说:“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空”“假”“中道”是等同的,因此只有排除了各种因缘关系,破除了执着名相的边见(偏见),才能证悟最高的真理─“空”或“中道”。中观派提出以“八不”作为破除人们执着空有两边的方法。“八不”即指不生不灭(从实体方面看)、不常不断(从运动方面看)、不一不异(从空间方面看)、不来不去(从时间方面看)。中观派认为,“生灭、常断、来去、一异”是一切存在的基本范畴,也是形成人们认识的根据;如果能够否定了这四对范畴,否定了主观认识和客观世界,也就能够显示出空性(空无自性)真理。他们还提出“二谛”说(两种真理说):在“空”这个真谛(最高真理)之外,还应该有“俗谛”(相对真理);“真谛”(空性真理)是修持佛法的人应该讲求的,而“俗谛”则是覆盖无明(无知)的凡夫应该讲求的,也就是承认存在着世界和众生。中观派还进一步指出,作为最高修持境界的“涅槃”与现实世界在本性上是没有差别的,可是由于人们无明(无知),产生了二者的差别;因此,如果通过修行而消灭了人们的无明,也就达到了涅槃,进而他们规定了五十二行位的修行阶段。佛教中关于“中”的思想在中國佛教中被天台宗继承发挥。
在哲学中,还有一种中介的思想观点。中介指处于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内部不同要素之间起居间联系作用的环节,是相对于直接联系而言的。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中介表现为事物转化或发展序列的中间阶段。由于同一事物内部或不同事物对立面一方的存在和发展,都以其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每一方所固有的属性都不能纯粹直接地显现,而只有通过和另一方的关系、作用才能表现出来,因此人们要认识和把握对立面中的任一方,都必须以另一方为媒介,人们也常常以“互为中介”来表征它们之间的这种互相制约、互为前提的关系[11]。中介的思想观点提示了事物构成、变化、发展的复杂性、关联性、间接性,不同事物或事物内部存在着中间因素、中间环节、中间阶段,也就是说,两个事物之间存在着作为中间环节的第三者,两种对立状态之间存在着作为中间阶段的第三种状态,组成事物的两种对立因素之间存在着作为中间因素的第三种因素。比如,水有三种基本形态:液体、固体、气体,一般说来,水的形态变化是因温度的变化产生的。在常温下是液体的水,达到100℃时就变成了气体的水蒸气,达到了0℃时就变成了固体的冰。一般情况下,水的形态变化是随着温度的变化而逐渐改变的,即形态变化过程中要产生量变,从冰到水蒸气要以液态水为中介。如果没有液态这个中介或中间阶段的变化就属于特殊情况,即升华。中国古人较早地明白了这个事物变化的中介规律,所以,在中国古代传统思想文化中,不仅有“一分为二”,也有“合二为一”,还有“一分为三”的思维方式。《老子·四十二章》明确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12]26《史记·律书》亦曰:“数始于一,终于十,成于三。”[13]二,就是一和三之间的中介。《周易》中天、地、人“三才”所体现的“天人合一”思想,人就是天地之间的中介。儒家的中庸之道,反对“过”和“不及”,指明“过犹不及”,主张“允执其中”,在根本上是强调对立统一,而从这个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过程来看其应该是一种中介论,“中”的平衡调和状态就是“过”或者“不及”的矛盾运动过程的中介。阴阳五行家提出的“五行相生相克”思想,也是一种强调中介的辩证法:所谓五行相生是指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所谓五行相克是指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构成世界的这五种元素之间的关系就是“互为中介”,不断循环,周而复始。道家的“守中”,佛家的“中道”,与西方亚里士多德的“中道”,德国古典哲学的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的“正-反-合”辩证法一样,都注意到了事物两极之间的中介因素和两种对立事物之间的中介事物。中国古代传统思想文化中的“一分为三”和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的中介论,尽管还有许多猜测性和值得反思批判的部分,但是,它确实反映了中国古代思想家的素朴辩证法思想,值得我们深入挖掘和批判继承。
人类的认识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一分为三”的存在中介的过程。我们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只强调了认识从感性到理性的演进和发展,却忽略了中间的因素和阶段,只强调了两者之间质的飞跃,而忽略了两者之间的量变过程。实际上,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人物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等人就已经指出,在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中还有一个知性认识或者译为悟性认识。人类的认识过程,就是一个从感性认识到知性认识再到理性认识的“正-反-合”的过程,也是一个“感性具体-知性抽象-理性具体”的辩证发展过程。在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认识论中,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中解释《周易》的卦意、卦象、卦辞三者的关系时提出了“言不尽意”“立象以尽意”“得意而忘象”的论断,就是在处理言、象、意的关系时以象作为言与意的中介。也就是说,认识的目的是要了解卦辞的意,而由于“言不尽意”,因而就要“立象”,让人们通过卦象来了解卦的意,而一旦了解了卦辞(言)的意,也就可以忘掉言(卦辞)。《中国哲学概论》说:“王弼肯定卦辞、卦象对于掌握卦意的作用,并强调运用卦辞、卦象的目的在于了解和掌握卦意,因为卦意才是认识对象,而卦辞、卦象则是认识的手段或工具,是作为主体认识卦意的中介作用。”[14]另外,孔子强调“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为政》),王充《论衡·实知》认为必须依靠“耳目”来确定实际情况,“从以上論述来看,要想获得知识,有三个环节:感觉、思考、学习。”[15]由此可以推断,在中国古代哲学认识论中,感觉、思考、学习这三个认识要素之中,学习(读书)应该是认识的中介,在感觉的基础上,通过读书学习,就有了思考的材料,从而在继续思考中就可以得到比较全面的真正知识。《礼记·大学》曰:“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16]1673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它们都是互为中介的。这些都表明中国古代传统思想文化非常重视事物之间的相互依存、互为中介、相互转化的关系,具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三、伦理学上的“中”
从伦理学来看,中正、中行、中允(公正、公平)之道是人们所崇尚的高尚道德,也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以公正、公平的立场和态度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
“中庸”不仅是一种哲学思想观念,也是一种道德观念。中国古代人,特别是具有儒家思想的人用“中庸”来评价道德行为:“中庸”是一种德行,而且是被儒家视为最高的德行。《论语·雍也篇》:“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礼记·中庸》:“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朱熹《中庸注》:“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而平常之道,乃天命所当然,精微之极致也。”因此,“中庸”就是不偏不倚的平常的道理,所以被称为中庸之道,中庸之道又被简称为“中道”,是指不偏于对立双方的任何一方,使双方保持调和、平衡的状态。“中庸”又称为“中行”,即“中庸之行”。“中行”是说,人的行为遵循中庸之道,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中行”也就是一种符合中正之道的行为。《论语·子路篇》:“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因此,“中行”指能实践中正之道的人,是孔子心目中的理想人格,而这种人是很难得到的。《周易》和《荀子》所说的中行都是如此,如《周易·夬卦·爻辞》:“中行无咎。”《荀子·子道篇》:“上顺下笃,人之中行也。”[7]211
作为德性或德行,“中正”“中允”“中孚”,都是要求人们的行为不偏不倚、公平正义、公正诚实。《周易》之中比较早地用了“中正”一词。《周易·离卦·彖》:“柔丽乎中正,故亨。”《周易·豫卦·象》:“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周易·姤卦·彖》:“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周易·巽卦·彖》:“刚巽乎中正而志行。”这些卦辞的解说,都说明了中国古代很早就奉行中正之道为高尚的德性,鼓励人们实行这种德性而具有中正的德行。“中允”也是讲求公正诚实,《宋书·卷二十七·符瑞志上》:“体王而正,中允克明。”《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允,公正,貌似中允。”[6]1766《周易·中孚卦·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这些都生动地表明了中国古代人非常重视公正、公平、正义、诚信、诚实,并且把这些德性和德行推广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这种优秀的传统思想文化是社会主义价值观应该继承发扬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应该以公正、公平、正义、诚信、诚实的立场和态度来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从而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中华民族的传统思想文化以“中正”“中允”“中孚”等道德观念和道德原则作为理想人格和理想生活的准则和要求,为我们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宝贵的思想文化基础。
四、社会学上的“中”
从社会学来看,人类社会可以划分为上、中、下,或者左、中、右,或者高、中、低等三个层次,大多数人处在中间层次,像古代社会的中农、现代社会的中产阶级等,是需要妥善对待的社会阶层。中外社会学关于社会分层的理论都有这种三分法:在政治上把人们分为左派、中间派、右派,依据文化程度分为上流社会、中流社会、下层社会,在社会阶层(阶级)上划分为上等阶层(富有阶级)、中间階层(中产阶级)、下等阶层(无产阶级),依据经济收入分为高收入阶层、中等收入阶层、低收入阶层,依据战争力量划分为上层势力、中间势力、下层势力,等等。所谓中间派是指政治上既不激进,也不保守的人群所组成的派别;所谓中流社会是指具有中等文化资本的人群所组成的生活圈子;所谓中间阶层(中产阶级),是指处于两个主要对立的社会阶级和阶层之间的一个构成混杂的群体。
在欧洲封建主义社会中,统治阶级(贵族、地主)与被统治阶级(农民)构成了当时社会对立的两大阵营,处于这两大对立阶级之间的人群(资产阶级、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市民等)构成了中间阶层,即国王、贵族、僧侣之外的“第四等级”,他们所举行的法国大革命推翻了贵族地主阶级统治的封建主义社会,促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和制度的产生。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处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大对立阶级之间的农民、小业主、手工业者、知识分子等人群,组成了中间阶层。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中间阶层在欧美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成为主导性的社会群体。
这种社会分层理论的三分法思想在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也有体现。如《论语·雍也》记载:子曰:“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16]2479《老子·第四十一章》:“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忘。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12]26儒家和道家把人分为上、中、下三等,而且认为中等资质的人才是应该着重教育的。中国抗日战争时期,在战局逐渐明朗化,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以后,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就十分重视中间势力在战局中的作用。毛泽东在1940年3月11日延安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所作的《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报告中,把中间势力划为中等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地方实力派三部分。毛泽东说:“中间力量,包括中等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和地方实力派,因为他们和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主要统治力量之间有矛盾,同时和工农阶级有矛盾,所以往往站在进步势力和顽固势力之间的中间立场。他们是抗日统一战线中的中间派。”“争取中间势力是我们在抗日统一战线时期的极严重的任务,但是必须在一定条件下才可能完成这个任务。这些条件是:(1)我们有充足的力量;(2)尊重他们的利益;(3)我们对顽固派作坚决的斗争,并能一步一步地取得胜利。没有这些条件,中间势力就会动摇起来,或竟变为顽固派向我进攻的同盟军;因为顽固派也正在极力争取中间派,以便使我们陷于孤立。在中国,这种中间势力有很大的力量,往往可以成为我们同顽固派斗争时决定胜负的因素,因此,必须对他们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17]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中间阶层群体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正在兴起,中间阶层成为社会结构中不能忽视的社会群体。
尽管社会分层理论的三分法并不精准、细致,但是其从一定的角度上对于社会群体发展总趋向的论述还是很适用的。
五、美学和文艺上的“中”
“中和”是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主要标志之一。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不仅在哲学和伦理学上讲究“中和”,而且在美学和艺术上追求“中和”的审美境界和艺术理想。在美学和文艺中,中和之美是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主要特征,也是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辩证法思想的集中体现。中国传统美学思想强调音乐的中和之美。中国传统书法美学思想中的“中锋”范畴,不仅体现了中和之美,而且表现出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伦理型特质。
中国早在先秦时代就把“中和”运用到了对音乐的论述中,之后历代皆有论述,其都强调音乐的中和之美。《尚书·尧典》记载,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18]317-318要用诗歌和音乐的中和之美教育年轻人具有中庸之道的品德,从而达到人与神都能和谐的美好境界。《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晏子对齐景公说的一段话:“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18]317晏婴从烹调之和、声音之和,探讨了杂多统一的中和之美,强调了音乐的中和之美可以使君子修身养性,道德完善,就好像五味调和的肉羹可以让君子平和心性,健康身体一样。《国语·周语下》记载了乐官伶州鸠的话:“夫有和平之声,则有蕃殖之财。于是乎道之以中德,咏之以中音,德音不愆,以合神人,神是以宁,民是以听。若夫匮财用,罢民力,以逞淫心,听之不和,比之不度,无益于教,而离民怒神,非臣之所闻也。”[18]319这些论述还没有把“中和”作为一个词语来使用,大约是荀子最早把“中”“和”二者连用,使其成为一个词语。《荀子·王制》:“公平者职之衡也,中和者听之绳也。”杨倞注:“中和谓宽猛得中也。”[19]《荀子·劝学》曰:“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接着就是儒家经典《礼记·中庸》中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18]321成书于战国时代的《乐记·乐化篇》载:“故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所不能免也。”[20]67
汉代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曰:“天地之美恶,在两和之处,二中之所来归而遂其为也。……中者,天地之所终始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夫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中者,天地之美达理也,圣人之所保守也。……和者,天(地)之正也,阴阳之平也。……中者,天之用也,和者,天之功也。举天地之道而美于和。”认为天地之美,在于阴阳二气的中和平衡状态。又曰:“故仁人之所以多寿者,外无贪而内清净,心和平而不失中正,取天地之美,以養其身。”[21]宋代邵雍的《皇极经世全书解·观物外篇》载:“人得中和之气则刚柔均,阳多则偏刚,阴多则偏柔。”[18]326随着《中庸》成为四书五经之一,且被南宋朝廷列为科举考试的教科书,“中和”也成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其不仅成为一个哲学和伦理学的重要概念,也成为美学和艺术的重要概念。明代著名琴家徐上瀛(约1582—1662年)的《溪山琴况》载:“不轻不重者,中和之音也。起调当以中和为主,而轻重特损益之,其趣自生也。盖音之取轻,属于幽情,归乎玄理,而体曲之意,悉曲之情,有不期轻而自轻者。……要知轻不浮,轻中之中和也;重不煞,重中之中和也。故轻重者,中和之变音。而所以轻重者,中和之正音也。”[18]328由此可见,中国古代传统思想文化,以阴阳二极构成天下万物,阳为刚,阴为柔,因此便有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而统一阳刚与阴柔的就是中和,把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结合起来的就是中和之美,所以,“中和”不仅是哲学和伦理学的最高境界,也是美学和艺术的最高理想境界。“中和”与中和之美不仅仅是阴阳和合的结果,也是各种组成事物及其杂多因素的和谐统一,就如“五味调和”“五音克谐”“五行相生相克”那样。因此,中国传统美学思想和艺术观念,就是突出对立统一、多样统一的有机整体的审美。
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不仅特别强调音乐的中和之美,在书法美学思想和书法艺术中也凸显中和之美。唐代孙过庭《书谱》曰:“至如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初谓未及,中则过之,后乃通会,通会之际,人书俱老。初谓未及,中则过之,后乃通会。”又曰:“况书之为妙,近取诸身。假令运用未周,尚亏工于秘奥;而波澜之际,已浚发于灵台。必能傍通点画之情,博究始终之理,镕铸虫篆,陶均草隶。体五材之并用,仪形不极;象八音之迭起,感会无方。至若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留不常迟,遣不恒疾;带燥方润,将浓遂枯;泯规矩于方圆,遁钩绳之曲直;乍显乍晦,若行若藏;穷变态于毫端,合情调于纸上;无间心手,忘怀楷则;自可背羲献而无失,违钟张而尚工。”[20]242,243孙过庭在这里不仅仅揭示了学习书法的一般规律体现了一种螺旋式上升的中和之美,是一种辩证发展运动的中和之美,而且其用“违而不犯,和而不同”八个字,高度概括了中和之美的精神实质:“违”指变化、多样、错杂,就是书法的笔画、结体、布局等不雷同齐一,“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但这种“违”又不能超出限度而导致“犯”,即各种不同因素不能因为过分强调自身而引起互相侵害、抵触、冲突,使作品杂乱无章;既有多样变化的不同因素,又能够使不同因素协调统一起来,从而达到“和而不同”的境界。只有达到了这样的中和之美,才能够既不雷同于王羲之、王献之、钟繇、张芝等大师,又可以万无一失地获得最高的书法成就。
中国传统书法美学思想十分重视“中锋”的运用,这一概念不仅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中和之美,而且表现出中国传统美学思想“向内求善”的伦理型特色。东汉蔡邕的《笔论》《笔势》总结了前人用笔经验,《笔论》主要论述了书者应有的精神状态,《九势》,又叫作《九势八字诀》,主要论述了运笔规则。《九势》中有一句话最关键:“藏头,圆笔属纸,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22]6这是被历代书家反复强调的中国传统书法艺术的笔法秘诀:中锋运笔。蔡邕所说的“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的“笔心”就是指的毛笔的笔锋、笔尖,“常在点画中行”,说的是笔锋、笔尖经常在笔画的中间运行。要准确掌握笔心还应该结合“藏头”和“圆笔属纸”,两者要与“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组成一个整体。清代书法家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提出“逆入,涩行,紧收”的观点,其曰:“逆入、涩行、紧收,是行笔要法。”又曰:“笔心,帅也;副毫,卒徒也。卒徒更番相代,帅则无代。论书者每曰换笔心,实乃换向,非换质也。”[21]708这就是说,入笔时用逆锋,中间的运笔阶段涩行,笔画的末端收笔时使用回锋,毛笔在纸上运行时,笔腹处于运行的前方,笔锋紧随其后,笔锋始终重复在笔腹所形成的墨迹之上,这也就是中锋运笔。中锋运笔时,笔锋到笔腹的方向与毛笔的运行方向一致,其要诀就是要“藏头”,这样才能保持笔心的方向始终在中线上运行,即保持了笔心这个主帅掌控着笔心运行的方向和轨迹在中间而不偏行。古人常用“力透纸背”“入木三分”来形容笔画线条的力度。这种力度都是中锋运笔的结果,说的是笔力和墨色都很厚实而不浮虚。历来书家多主张“笔笔中锋”,这是因为笔锋在点画中运行时,墨汁顺笔尖流注而下,均匀渗开,达于四面,点画就不会出现上重下轻、上轻下重、左重右轻、左轻右重等偏颇,所以“中锋”就成为书法的根本笔法。“锥画沙”“印印泥”“屋漏痕”都是用来比喻“中锋”的说法。唐代书法家蔡希综的《法书论》曰:“仆尝闻禇河南(褚遂良)用笔如印印泥,思其所以久不悟。后因阅江岛平沙细地,令人欲书,复偶一利锋,便取书之,险劲明丽,天然媚好,方悟前志,此盖草正用笔,悉欲令笔锋透过纸背,用笔如画沙印泥,则成功极致,自然其迹,可得齐于古人。”[22]273毛笔写在纸上,若笔法精到,则笔画细瘦而遒劲沉实,富有张力,线条匀净如印痕,爽利如刀切,且发笔转折处锋棱显豁。这就是中锋运笔的笔力和墨色厚实、饱满的结果。中国古代书家关于“中锋”的论述不仅在于技法本身,且涉及书法的整体把握,与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向内求善”的伦理型思想观念息息相通、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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