瓢虫天空(短篇小说)
2018-03-01李晁
1
巨流镇是一个四面环水的镇子,在丛林地带,河流在这里汇集成一个巨大的湖泊。镇子就在湖中央,与外界联络仅靠一东一南两个码头。这么说显得我们镇子很小,然而这只是地图上的视觉差异,其实巨流镇和外面的镇子没什么两样。
镇子的北面和西面是山,被栎树、落叶松及山毛榉所覆盖,看上去黑魆魆一片,阴森恐怖,有的山崖十分险峻,上面什么也没有,那里是老鹰的故乡。南面和东面是起伏不大的丘陵,有着泛光的小型水田和袖珍风车,镇子的中心地带就在这里。几条主要街道“井”字般扩展开去。两个码头分别泊着各式船只,渔船或轮渡。听说桥梁计划正在酝酿之中,有人想在东面最靠近陆地的地方建一座钢铁大桥。
小镇的心脏是一家发电厂,建于三十年前,有着工业时代最典型的模样,灰扑扑的,简洁到近乎呆板。如若不是勘探队的一次偶入,巨流镇的一切将保持原始的样子,植物自生自灭,动物在那根保障有力的链条上怡然自得地生活。
巨流镇的人口单一,大多与电厂有关,不是厂里的工人就是与之产生经济关系的第三者,当然也有第四或第五种人,你知道我们镇子的北面还出产一种优质无烟煤呢。即使是最最严酷的冬天,我们镇子也没有出现过断电断暖的情况,哪怕一分钟也没有。
这就是我生活的地方。
2
漫天飞舞的瓢虫出现了,在西面的山峦,在河流与湖泊汇集的地方,瓢虫以一种看似散乱实则井然有序的队列飞临我们小镇,降落在任何可以停留的角落。院子里晾晒的床单上啦,路边的汽车上啦,来不及躲避的人们的头顶啦,等等。总之在你目力所及之处,全是那些红黑相间的斑点,它们或不动或缓缓位移,组成一道流动的河流。打那一刻起,小镇的公共活动就像走光了发条的钟表,停摆下来。学校停课、工厂停工,除了不必要的外出,比如出门倒垃圾或者冒险去邻居家借一瓶醋(自然,这样的情况极少),人们是不会迈出家门一步的。
多年以来,没人摸得清这些五星或七星瓢虫为何独独迷恋我们镇子。从有限的资料来看,瓢虫从未去过我们镇子以外的地方,比如与我们镇子一河之隔的孤鸽镇。孤鸽镇的人们一向对此幸灾乐祸。在他们看来,瓢虫来袭无异于一种危险信号,一种来自神秘力量的暗示,昭示着生命的盛衰或者诸如此类玄而又玄的东西。对于容易惊惶的孤鸽镇人来说,瓢虫是不祥的。
到底有多少只呢?十万还是二十万?对此,我们的生物老师也莫可奈何,这位孜孜不倦的中年男子曾查阅了数十本昆虫学著作,也曾秘密前往省城会见专家,并且某年间在小镇举办了一场规模可观的全国性研讨会。
研讨会在小镇的一座红砖建筑里举行,那是小镇的俱乐部,每个礼拜六和礼拜天放映一些过时的电影和冗长无味的科学纪录片。从闹哄哄的会场上,我们得知讨论十分激烈,据说某位德高望重的教授在会上当场晕厥。可从讨论的结果来看,依然是不尽如人意的,那些模棱两可的词句只在镇报上停留了两天便匆匆撤去。也难怪,专家们抵达小镇的那个夏天,瓢虫没有出现,天空湛蓝如洗,间或几朵绵密的白云打小镇上空掠过,与人无碍。如若不是那些泛黄的照片和模糊的录影带,还会有人质疑这是一起司空见惯的炒作事件,是为旅游开发而精心编造的噱头。
既然做了种种努力,瓢虫的抵达依旧是谜,镇上的人就很快平静下来,以一种罕见的毅力與观念接受了这一切,就像接受潮水的涨落。
值得一提的是,瓢虫每次出现只会停留两到三日,并不会制造太多的麻烦(如果你将门窗封闭严实的话),它们只会消耗不多的食物,然后排泄出更加稀少的粪便或分泌物。在那些来不及回收的白色床单上留下一幅难以辨识的地图或一幅具有抽象意味的画卷,然后,一切恢复如初。
它们总在白日来临,夜晚消失。
当第二或第三天的晨曦照耀在小镇的至高点上时,第一个因失眠或早起的人便会发现那些密密麻麻的瓢虫不翼而飞了,它们结束了此次占领,大街空空荡荡,天空明净,仿佛从未有过什么生物侵入。于是欢呼声或者唉声叹气的声响就充斥了小镇。兴奋的永远是大人,他们又可以回到日常的生活中来,搭船外出啦,散步啦,见心爱的女人啦,或者赶在夜幕降临前第一个扎进刚开门的酒吧迫不及待喝上一口樱桃酒······
烦恼的永远是我们这些孩子,因为上学的日子到来了。
3
庭芳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少女时,我的小叔叔还没有离开巨流镇,作为一个小说家,小叔叔在镇子里的生活是默默无闻的。
他整日在二楼一间狭小的书房内写作。书房有一扇九格的小木窗,他时常透过九格窗请求我去替他买一包烟或一瓶墨水。每次我都欣然赴命,以至于后来,我玩耍时再也不愿离开那扇木窗的视力范围了。因为小叔叔给的钱通常超出了一包烟或一瓶墨水的价格,剩下来的,用他的话讲,是我的跑路费。
通常,我会用跑路积攒下来的钱去买一些讨好庭芳的东西。可不知为什么,她对那些东西总是不屑一顾,仿佛在女生中流行开来的那些小玩意在她眼中是朽木一块,毫无价值。
后来,我不再买任何东西,对跑路也突感厌倦。当小叔叔再一次从九格窗中探出那双忧郁的目光时,我就对他喊道,我不干啦,你自己去吧。小叔叔的目光就像被蛇咬了一口,惊慌起来。当我下定决心赖在院子里哪儿也不去时,小叔叔出门了。这位深居简出的青年穿着已不合时宜的服装,在春季的末尾,在梅雨过去后的晴朗日子里,我的小叔叔居然还把身体裹在一件驼色的风衣里,他的头发经一个冬季的缓慢生长后仍然抵达了肩部,由于长时间未洗或者由于房间内灰尘过于密集,那些头发凝结成了好几缕,向天空向两侧奓开,酷似我们熟悉的超级赛亚人。
那次,庭芳恰好路过。见到我的小叔叔她吓了一跳,询问我说,那是谁,来你家要饭的吗?
我十分不好意思地埋下头,用一种前所未有的羞愧口吻告诉她,那是我小叔叔。
庭芳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吸了口气,然后说,你小叔叔可真帅呀。
那一刻,我由羞愧变得嫉妒,嫉妒得发狂。因为庭芳问,你小叔叔是做什么的,以前怎么没见过?endprint
我说,他是个写书的。
写书真酷,我可以看看他的书吗?庭芳问。
不可以。他不准任何人进他的房间。
庭芳的失望溢于言表,旋即,又对我说,也许我们可以想想办法。
我说,没用的,我小叔叔从不出门。
庭芳惊奇地望着我,叫起来,他不是已经出门了吗?
房间内一片昏暗,充斥着一股呛人的烟尘味儿,那盏几乎终年不灭的台灯只照亮了那张似乎摇摇欲坠的桌子和桌子上被压住的手稿和书籍。房间的四面墙都是书架,满满当当的书籍脸挨着脸挤在一起,仿佛要打起来。小叔叔的床就安置在书架下,被子散乱着,没有叠过的迹象,连枕头也保留着一个凹陷的痕迹。
我们走在咯吱作响的地板上,慢慢向那张神圣的书桌靠近。越靠近木窗的光线范围,越能清晰看见那些线状的灰尘,它们密匝匝地流动着,仿佛演示出宇宙的起源与归宿。书桌上那叠泛黄的手稿被压在一本昆虫学著作下。我和庭芳几乎是屏住呼吸地对视一眼,然后小心翼翼共同抬起那本书。就在我们刚刚移开那本像砖头一样厚的著作时,小叔叔的身影鬼魅般出现在我们身后,在他的领地。他右手上已迫不及待夹了一支正在燃烧的烟,由于微微颤抖,燃过的灰烬从香烟中挣脱出来,加入到密集的灰尘的舞蹈中。
小叔叔就那么冷冷地注视我们,随后是礼貌但又态度鲜明的咳嗽,我们手中的精装本书籍就此应声跌落,重新压住了那叠厚厚的手稿。我们只来得及瞧见手稿的第一页,只有几个不大的字——瓢虫天空。
4
又一个瓢虫来临的日子,清晨,人们的活动半途而废,拎篮子赶早市的妇人,揣饭盒上班的工人,骑自行车的公务员,纷纷倒带般回到了他们出发的地点——家里。
当时,我正走在通往学校的悲惨道路上,一次小考折磨着我脆弱的神经。而当我发现西南面的山峦上那犹如乌云般缓缓移动着的薄纱似的群虫时,悬着的心暂时坠落下来,我打开双臂,一路欢呼着奔向家里,像迎来一次货真价实的节日。
可还没来得及赶回家,半途,我就被一个熟悉的身影吸引住了。是庭芳。她正在她家的屋顶平台上,在离我五六米高的位置,面朝西南(就是瓢虫集结的方向),伸出纤细的手臂,因为晨风的关系,庭芳的绉纱短袖微微抖动,站在我的位置,庭芳看上去就像一个高深莫测的女基督。
你上来。庭芳说。
我没有动的意思,看了一眼逐渐逼近的遮天蔽日的瓢虫大军,我说,你还不回房间,它们快来啦。
庭芳依然仰着头,骄傲的样子,并不看我,仿佛是自顾自说,我就要看看它们是怎么来的。
女孩的脸在晨光中晕染出一种苍白的色彩,连鬓角的发丝看上去都像被镀了一层银。就在我犹疑不决时,一个女人出现了。庭芳的妈妈,那个年轻得不像话的女人打开窗,对着窗下的我说,家光,你把我家庭芳叫回来呀,瓢虫快来啦。
庭芳的妈妈是我们镇上有名的美人,可为什么这样一个美人却没有丈夫呢?来不及细想,我就进了庭芳家的院子,那只叫公爵的牛头梗立即朝我扑来,不是和它熟悉,我是绝不会摸一只脾气反复无常的狗的。
我任公爵兴奋地围着我嗅,一边仍昂着头欣赏我心中的女基督。庭芳的面容没有丝毫的胆怯与惊惶,反而看上去勇气十足,像一艘无畏战舰。
我说,庭芳,你要什么时候才下来?
因为抬得过久,庭芳的双臂已有些倾斜,但这并未影响到她的姿态,她仍顽固地立在那里,像一只无风状态下的風向标。
我又说,你非要看瓢虫是怎么来的吗?我告诉你,它们就像下雨一样。
庭芳发话了,我知道。
你不怕它们钻进你的衣服吗,它们会在你身上爬来爬去的。我恐吓她说。
它们不会。庭芳说。
你怎么知道。我问。
它们就是不会。
这时庭芳的妈妈,那个仍穿着睡裙的女人说话了,她打阳台上现身,对着楼顶平台的女儿说,快开门,不然我架梯子上来了。
庭芳没有回应,毫无交流的欲望。就在女人真要架一副人字梯上去时,不知哪儿来的主意,我突然大声说,你下来,我就给你偷那本书。
两秒钟过去,庭芳才疑惑地问,什么书?
我说,瓢虫,就是写瓢虫的那本书。
听到这里,竟发生了意外,原本爬了一半梯子的庭芳母亲,忽然从梯子上摔了下来,连带着那架铝合金梯也从阳台上跌落,砸在草坪上,吓得公爵开始狂吠。
我再次抬头时,庭芳不见了。
就这样,我耽误了回家的时间,当我和庭芳将女人扶回房间并把所有门窗封闭严实时,瓢虫降临了。
屋外,巨大的瓢虫军团吞噬着光,将小镇最后一丝光亮吞没,然后,几乎是一眨眼的事,天又裂了,无数罅隙出现,天光如同道道银剑射下,瓢虫就这样降临了。窗户上传来的乒乒乓乓的细微敲击声,我和庭芳望着这司空见惯的一幕,在庭芳母亲的低声呻吟中,我突然想起,这不是我家。
我惶恐起来。
庭芳说,你打个电话回去吧,他们就不会找你了。
连庭芳的妈妈也说,这两天你就住在这里吧。
这是一个单亲家庭,在我们街区,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关于那位神秘的父亲有诸多传说。
传说一:庭芳的父亲是先古疍民的后代,因为种种原因不能上岸,永远生活在水里,在巨流河流域,也曾远达海洋。庭芳的妈妈曾搭乘一条船远行数月,回来不久,庭芳就出生了。
传说二:庭芳的生父是一位来此观光的背包客,身份不详,曾借住女人家,关系由此发生,客人走后,不足十月,庭芳出生。
传说三:庭芳的爸爸就在距此不远的孤鸽镇,是一个臭名昭著的酒鬼,那酒鬼在某年间与人殴斗,不慎杀死一人,后下落不明,有人说,他就隐藏在镇子周围。
······
传说越多越没人说得清庭芳父亲的来历,由于女人守口如瓶,这愈发成了一个谜。但隔三岔五就会有新的传闻出现,比如庭芳妈妈在哪家商店待的时间过长,那家店的店主就有可能成为传闻的中心人物,有被冠以“庭芳父亲”头衔长达一周或数十天的风险。可以想象这能惹出多少麻烦来。在我们这个与世隔绝的镇子,这样的消息简直毫无自戕能力,瞬间就能传遍每个角落,就连那些外地来的挖煤的工人也会在茶余饭后品咂一番。endprint
这就是庭芳母女的处境。
5
虽然受了伤,但庭芳妈妈仍给我们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在巨流镇,任何人都会将自己的厨房储备得满满当当,因为你永远也无法预知瓢虫何时会来。就在我们消灭这顿午餐时,庭芳的妈妈向我提了一些问题。
你们刚才说一本书,是什么书呢。
是写瓢虫的,是家光的叔叔写的。庭芳抢答说。
家光,你叔叔是写书的吗?我怎么没听说。
我说,他很少出门的,而且,那本书还没有写完,他已经写了很多年了。
什么时候能写完呢?女人问。
不知道,他从来不和我谈,他在家里也很少说话的。
为什么呢?
我不知道,我妈妈说——
说什么?
我妈妈说,我小叔叔是被一个女人害成这样的。
一个女人?庭芳插话说,什么样的女人呢。
我说,我不知道。
6
两天后的一个清晨,我还未醒,庭芳就砰砰地敲门了,她隔着门对我喊道,起来吧,它们已经走啦。
我揉着惺忪的睡眼从床上下来,看一眼窗外,天空白净,远处的一切被云气氤氲着,近处什么也没有留下,果然是走了。
庭芳的母亲让我吃过早餐再回去。照例,瓢虫消失的这天是小镇的休息日。庭芳央求她母亲说,我们要出去一下。
我们飞快地离开这里。由于怀揣秘密,路上,我们遇见出来晨跑的壮壮也没有搭理,看着他大汗淋漓的样子,我们就觉得好笑。我曾不止一次对壮壮说,你这是何苦呢,你就是每天不停地跑,肥也减不下来。
当壮壮用脖子上的毛巾抹一把脸并大声询问我们要去哪儿时,我和庭芳竟异口同声地问,你又减了多少啊?壮壮伸出两根手指,像一个胜利的手势。我们再次回头时,壮壮已经变得模糊了,在微风常驻的河堤上,那个圆球似的身影越发遥远。这时,我们才发现公爵一直跟着我们。
庭芳也发现了它,对它毫不客气地吼道,还不回去,又想跟我跑,癞皮狗。
公爵的头微微低了下去,好像知错一般。
我不忍说,算了,让它跟着吧,你回去也有个伴啊。
庭芳嘀咕两句之后,放弃了驱赶的打算。
不知为什么,一进院子,公爵就叫唤起来,吠个不停,连庭芳的恐吓也没镇住它。庭芳说,你再叫,我就把你扔河里。
我将院门关上,公爵很快围着院子嗅起来,兴奋的样子,还跷起脚撒了几泡断断续续的尿。看到这里,庭芳很不好意思地说,它老了,撒尿也不行了。
随后,我们又听见一阵怪异的哼哼声,同样来自公爵。
庭芳皱着眉问,你家养狗了吗?我是说母狗。
没有。我说,我妈最讨厌猫啊狗的,听说以前我小叔叔养过一只狗,后来也送人了。
那就怪了,公爵只有遇到母狗才这样叫的。庭芳说。
正在我们困惑不解时,二楼上那扇九格窗开了,小叔叔苍白的脸浮现在灰暗的砖墙之中。他用一种散淡的目光盯着我们,又从我们身上转移到了公爵身上,然后,开始定焦。公爵还没发现他,只顾着在院子里转圈,不时刨两下地,最后才绝望地抬头起,发现了窗户中的小叔叔,很快,它激烈地摇起了尾,并且往常凶狠的目光正一点点打它眼中褪去,一道柔和的晨光冉冉升起。
庭芳也被这一幕镇住了,她惊奇地在我耳边说,公爵怎么了,怎么像遇见主人了。
庭芳唤它,可公爵仍一动不动地望着我的小叔叔,生怕他会消失一般,偶尔还呜咽起来,以表达某种伤心难过,在此过程中,它连一个顾及的眼神也不给我们。
还是我打破了沉默,因为我的小叔叔几乎从不主动说话。我说,喂,你认识它吗?
小叔叔茫然地望着我,好像没听清我的问题,于是我又吼了一遍,我说,你认识它吗?它好像认识你呀。这次,窗内的青年总算听明白了,朝我郑重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并用一种嘶哑的声音缓缓地喊了一声,公——爵。
7
这神奇的一幕让我们傻了眼,把那份神秘的手稿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我们迫不及待想知道小叔叔和公爵的关系。最后,还是小叔叔走出了房间,来到户外,他那久居屋中的脸泛出一种蘑菇的白和青苔的绿,那是肤色与血管纵横交错的效果。
公爵在小叔叔同样苍白的手的抚摸下,逐渐安静下来,乖巧得如一只生来就温顺的狗。我和庭芳还来不及适应这样的变化。
我小叔叔盘腿坐在潮湿的院子里,公爵就趴在他的身旁,有时他俩一动不动,像坐禅一般,有时轻微的变动带来动人的瞬间。
我就够惊讶的了,但我知道更吃惊的人是庭芳。打她一生下来,公爵就不离她左右,他们有着超过十年的亲情与友谊,可见到如今这一幕,她心里该有多难受啊。但庭芳就是庭芳,表面仍十分镇定,甚至流露出冷漠。这也是我尤为佩服的一点,小小年纪,尤其是这么令人困惑的场面,纵有再多的背叛与悲伤,庭芳也抑制住了。我见她的小嘴嘟囔着什么,似乎是要开口了。
果然,庭芳朝我小叔叔走近,不管不顾地说,您怎么会认识它呢,它是我的狗呀。
我注意到庭芳居然用了“您”,这可是从来没有的事情。
我的小叔叔转而看起了庭芳,他坐着,庭芳站在他跟前,比他还高出一头。这时,太阳已挣脱了东面的云层,第一缕抵达的金色光线在庭芳的周身飞舞,照在那头乌黑的头发上,产生一种别样的效果,我仿佛看见一个属于炎热地带的小姑娘从时空中走出,与我那亘古不变的小叔叔交谈。
在與庭芳的对视中,小叔叔的目光闪闪烁烁,最终归于昏暗。他一边摸着公爵的头一边主动握起了庭芳的小手,莫名其妙地说,洛。
洛?一个从未听说过的字眼儿。
庭芳也疑惑了,面对我的小叔叔,她突然放下了自己所有的戒备和武装,一脸好奇地问,洛是谁?
听到庭芳的回答,我的小叔叔竟然笑了,嘴角微微扬起,一个标准的亲切的笑容。这简直是破天荒的事情,这么多年以来,打我记事起,我就从未见过小叔叔的笑容,以至于我认为他是一个不会笑的人。endprint
可他居然面对庭芳笑了。
庭芳自然不会想到我小叔叔的笑容有多么宝贵,她很不在意地问,你以前就认识它吗?
我小叔叔说,认识,很早就认识了,你就是洛。
庭芳的眉间掠过一丝不满的闪电,她略微加强了语气,说,我说的不是洛,是我的狗,公爵,你怎么会认识它呢?
小叔叔继续舒展着他的表情,转而看了一眼在他抚摸下正闭眼享受的狗,说,它是我们共同的,洛。
庭芳开始不知所措了,转而望向我,求助似的,也仿佛在询问我说,你叔叔怎么啦,怎么胡言乱语。
我摇着头,也糊涂了。
小叔叔是一个多么匪夷所思的人啊。
庭芳见我也傻掉,便直说,我不是洛,你认错人啦,它也不是共同的,它是我的狗。
说着,庭芳唤起公爵来,似乎打算回家了,可公爵仍一动不动地待在我小叔叔的怀中,须臾也不想分离的样子。庭芳就有些火了,小声咒骂起公爵来,无外乎一些“吃里扒外啦”“你这个叛徒啦”等等。
就在她放弃呼唤似乎已经痴呆的公爵时,又有些疲倦地对我说,等下你别关门,它自己会回来的,我先走了。
然而,还没等庭芳出门,我的小叔叔突然站起来,他对着转身而去的庭芳几近哀婉地喊道,洛。
两秒钟的停顿,我看见庭芳的肩微微耸动起来,这下糟了,我暗想,这可是庭芳生气的前奏,只要她的肩膀不规律地跳动起来,就是真的要发火了。果然,还没等我有心理准备,庭芳就突然转身,朝我小叔叔大喊起来,你有毛病吗,说了我不是洛,我是庭芳庭芳庭芳。
那个我熟悉的女孩又回来了,她确实是庭芳,那个随时随刻气鼓鼓的女孩。
就在庭芳涨红了脸,头也不回地走掉时,我才发现我小叔叔的身子坍了下来,好像有什么不堪重负的东西存在。他对着已气吁吁走远的女孩鹦鹉学舌了一句,庭芳。
8
庭芳不知她这一走,公爵就留了下来。傍晚时分,我等了几次机会把房门、院门打开,以便公爵那股怀旧劲儿过去后,会主动回家。可我错了,公爵并没有离开小叔叔半步,无论他去哪儿,它都跟着,即便小叔叔上厕所,公爵也会蹲在门旁把手,一副卫兵的样子。
晚饭时,爸爸问,是以前那条狗吗?
小叔叔“嗯”了一句,不愿多谈,只有我妈小声抱怨了一句,没想到又回来了。只有我哪壶不开提哪壶,小叔叔既然不愿谈,我就问爸,我说,这只狗是叔叔的吗,怎么在庭芳家呢。
爸爸只顾喝酒忽略了我的问题,还是妈妈出来抢白说,大人的事,小孩别插嘴。
我不服,抗议说,谁说是大人的事,我说的是狗。
我妈说,这只狗可比你大多了。
随后,晚餐结束,小叔叔和狗上了楼,回到那间狭小的书房去了,我几度踅过去,想敲门而入,但又碍于某种东西,说不清道不明的,我终究没有前进一步,只是望着门缝下的光发愣,很快,门的那头传来公爵嗅我的声响。
入睡前,庭芳打来电话,我妈不耐烦地将我从房间唤出,说,找你的,是庭芳。
我愧疚地对庭芳说,公爵还在我小叔叔房间呢,它不想回去啦。
庭芳仿佛料到一般,冷漠地说,它会回来的。
庭芳又说,我妈妈知道洛。
洛是谁?我当然得问。
是他的情人。庭芳小声说。
我小叔叔吗?
就是他。庭芳说。
是我们镇上的人吗?我捂着嘴问。
是的。
你妈妈怎么知道?
我妈说我和那个女人长得像。庭芳说。
好吧。我困惑了,庭芳竟像另一个女人。
这一夜,我睡得沉稳,虽然偶尔听见公爵的叫声在寂静的房间内回荡,我也没把小叔叔和庭芳的母亲联系到一起。我竟然就这么傻乎乎地忽略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9
这晚之后,庭芳与我保持了一段时间的距离,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就因为我对这一切表现出没有兴趣的样子?公爵仍然每天和我小叔叔待在一起,这让我感觉怪异,好像原有的生活一下子就被打破,比瓢虫军团突然来袭还让人难以适应。
白天,他们不外出,待在房间,很安静。只有夜晚,当所有人都入睡时,我的小叔叔才有所行动。这一点,是我偶然之间发现的。我半夜起床,尿意浓重,摸索着去解手,路过客厅,却意外发现了窗外草地上小叔叔和公爵的身影。我偷偷溜到窗边。
小叔叔穿一件黑色衬衫,仿佛夜行衣,随时能隐没在暗夜中,只有公爵的白色身影暴露着他的行踪。他们俩一前一后离开了院子,开始沿大街游荡。在这之前,我知道小叔叔并没有夜出的习惯。从前我起夜,还能瞧见那扇门内不灭的灯光,我还曾叩门询问,里面总是传来小叔叔嘶哑的应答声。
对于一个怪癖多到数不清的人,我既好奇又觉得平常,仿佛一切出人意料的事情都能很快在我心里扎下根来,变得司空见惯。但白天庭芳不愿说话,我只能传纸条给她,我说,他们总是晚上出门。
庭芳没有回复我。我有些失落。一开始我想也许是公爵的背叛让她如此伤心吧,不然她怎么可能不理我呢,我可是她最坚定的盟友啊。
我们就这么僵持了一阵,其间,瓢虫几度来袭,我们安然无恙,没有任何不祥的事发生。只是某一天,镇子里出现了几个外国人,他们个个手提黑色大包,前去迎接的是我们小镇的首席生物学家我们的生物老师,然后消息传开了。这次来的是一群外国科学家,为瓢虫而来。
我们好奇地打量那些与我们如此不同的人,驚讶于他们的表情和动作,没有一个人有勇气上前和他们打招呼,好像此前受的语言教育全白费了。
那几天我们的话题全围绕着外国人,我们的生物老师也不时在课上宣布一些研究工作大有进展之类的话,这位对瓢虫入迷的研究者红光满面,新婚般兴奋,好像揭开瓢虫的秘密是他一辈子最大的心愿,别无他求。
这段时间,我们都密切关注着事态的进展,只有一个人显得落落寡欢——庭芳。她仿佛随着某种忧伤又长高了,比我还高了半截手指,我们有多久没有走在一起了呢?我算着,却算不清楚。endprint
我这才想到还没有去偷那部手稿呢,这也许是一个契机,能让我和庭芳的关系恢复如初。于是,在下午放学后,我早早蹲守在庭芳出没的路口,以便向她保证完成任务。可庭芳听完我信誓旦旦的诺言,没有反应,仍自顾自往前走。这让我有些气馁,我抱怨说,你到底怎么了呀,我看你和我小叔叔差不多了。
你才和他一样呢。突然,庭芳回头恶狠狠地对我说。
庭芳饱含热泪的眼神让我完全不知所措。
可我还是决定履行对庭芳的承诺,去偷那本小叔叔尚未完成的书稿。
我想,也许只需很短的时间,庭芳就会对那本砖头厚的书失去兴趣。或许我小叔叔压根儿就不是什么作家呢。他写的也许根本就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文不值。虽然这么想让我有些心痛,但也没有更好的解决之路了。
如你所知,如今要溜进我小叔叔的房间真是易如反掌。每夜,小叔叔总是带着公爵出门,让它解解手啦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走动走动啦,而他自己就在一旁抽烟,烟头在暗夜中一明一灭,从街的这头到那头。
所以,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溜进了小叔叔的房间,由于上次我们来过之后,小叔叔就将那部未完稿藏了起来,已经不在书桌上了。可这怎能难倒从小就爱翻箱倒柜的我呢。很快我就从小叔叔床下一只皮箱中寻出了那叠泛黄的、似乎已经被虫蛀过了的手稿。手稿被一根强劲的皮筋扎着,托在手里还真有几分重量。
临走时,我扫了一眼房间,却又发现了书桌上的另一叠稿件,没有题目,应该是这部题为《瓢虫天空》的手稿的延续。我没有挪动这些新写的稿件,而是悄然沿路返回,并暗自惊叹事情的天衣无缝。
10
第二天是个晴天,小叔叔照例没来吃早饭,我不安的心稍微平静下来,因为这意味着一切尚未被人知晓。我怀着大好的心情与憧憬背着沉甸甸的手稿上学了。路上,我尽情想象了庭芳读到手稿时的兴奋,而且我恍然觉得,庭芳的妈妈对这本书也是有兴趣的,我不知道她在什么时候给我留下过这样的印象了。
可是,才走一半,天邊又出现了异样,黑压压的瓢虫又来了,远远望去它们如一些天然的乌云悬浮在半空中,缓缓移动,然而最终又不像那些乌云总是随风而逝,它们显然有着既定的顽固目标——巨流镇。
人群骚动一阵之后,开始撤离街面,抱怨和欢喜的声音夹杂在耳边。那些外国人又出现了,他们移动着手中的仪器和摄影器材,一些人对着西边的天空指指点点,发出惊喜的叫喊。这群人中,没有我们的生物老师。
我路过一只机器的大眼,情不自禁朝它瞥了一下,摆弄机器的金发男子对我友好地笑了笑,我也露出一个勉强谨慎的笑容,没有停留,我边走边想,难道就没人和他们谈谈规矩吗?
路过庭芳家时,我的双脚开始变得沉重,像灌了铅,仿佛背包中的手稿重量全压在了腿上,拔不动了。就在我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时,上学总是慢吞吞的庭芳出门了,见我傻傻地杵在街头,便下意识望了一眼西边的天,然后一种如释重负的表情替代了原本那张愁眉不展的脸。她依旧没有和我讲话或者说没有讲话的欲望,正准备转身进门,就在这时,我终于鼓足了勇气,我害怕庭芳消失,我说,我给你带书来啦。
庭芳侧着脑袋看我,一脸茫然,我看见她骄傲的鼻尖微微抽动了一下,我立即提醒说,是我小叔叔的书。庭芳终于做了个招手的动作,我又来到了这里。
庭芳的妈妈正在收拾庭芳早餐后的盘子,见我们进来,她没有惊讶,只问了一句,又来了吗?
我点点头,正准备说点什么就被庭芳拉上了楼,在她的卧房,门砰地一声被关上。
她穿着一套白色连衣裙,裙子上有细碎的花朵,但在有限的晨光中,庭芳背对光源,酷似电影中走出来的女吸血鬼。她盯着我,要吃人一样,我从未见过庭芳这样的目光。我几乎是颤抖着将书包打开的,在手忙脚乱中,我就是解不开那些该死的扣子。
当我终于将那份神秘的手稿双手呈上时,庭芳一把将手稿夺过,并命令我和她保持距离,她独自捧着手稿来到书桌前,还不放心地问了一句,你读过了吗?
没有。我说,我一个字也没有看。
庭芳检查了捆扎手稿的皮筋,看上去不像被人动过手脚,那些勒痕严丝合缝。她这才解开了皮筋,在正式阅读前对着手稿吹了一口气,仿佛一种魔术手法。我不安地望着这一切,内心充满期待,原本以为她会允许我一同翻阅,不想却是这样,对于独断专行的庭芳,我总是束手无策。
我站在庭芳这间充满淡淡香味的卧室,手足无措,好一阵子我不敢看她,她留给我的也只是个背影。
有一阵,我甚至闭上了眼睛,只听见纸张翻动的声响,第一页过去了,我知道那上面只有几个字,第二页该是正文吧,庭芳看得那么入迷,那么久,好半天,也没传来翻动的声响。
我最终没能等来第三页的翻动声。庭芳的目光永远地停留在了第二页。直到天空突然一暗,漫天飞舞的瓢虫覆盖了整座镇子。我在逐渐退缩的光线中睁开眼,走近庭芳,在靠近书桌的一瞬,我好奇的目光跃过庭芳有着明显分界的头顶,直达手稿的第二页,那是小叔叔用已然惨淡的墨水写的一句:
献给亲爱的洛及女儿庭芳。
我万万没想到一切会是这样。
女儿庭芳。
我喜欢的庭芳竟然是小叔叔的女儿,我的堂妹?就在我要推翻这一切,并认为这是小叔叔的杜撰时,庭芳的妈妈出现了,她发现了被泪水滴湿的手稿,来不及看,庭芳的母亲果断将手稿复原,一边将皮筋扎上一边念念有词,你们怎么能动他的手稿呢,快还回去,还回去······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瓢虫刚刚占领了整个镇子,我们无处可去。
庭芳的妈妈陷在庭芳的床头,目光无神,双手来回抚弄着那份被泪水浸染的手稿,仿佛在用手指读它们。我们沉默在这间粉色的房间,听数不清的瓢虫在屋顶在街面在窗棱上爬行的声音,没有人说话也没人记得时间过去了多久,只知道庭芳的泪水不再滴落时,才响起一句微弱的询问。
他是我爸爸吗?
庭芳的母亲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就在我们沉浸在各自的思绪中时,庭芳勾了一下眼角,甩掉那些软弱的泪水,冲出了门,朝楼下跑去。
我们猝不及防,不知道庭芳想做什么,直到楼下传来一道响亮的关门声,才恍然大悟。庭芳的母亲盯着窗外,大声呼喊起来,庭芳,你回来呀!
我立即下楼,将大门拉开,可是她已经走远,我毫不犹豫地跟了上去,在院子里,楼上的窗开了,庭芳的妈妈,不,应该是洛,对我说,跟着庭芳,她就交给你了,她——
洛的话像一只瓢虫那样钻进了我的心里,来不及听完,我头也不回地跑开了,跑动时,那些迎面撞来的瓢虫模糊了我的眼。
我被瓢虫的世界包围。
11
庭芳去寻我小叔叔时,我小叔叔正在离去,他已发现了手稿的丢失,他和那只叫公爵的老牛头梗已踏上了一条老朽的木船,他们正朝未知划去。
在向家的方向奔跑时,我发现了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外国人,他们一个个躲在塑料防护服里,手中的机器仍然运转着,每一寸地方都爬满了瓢虫。我跑过时,他们睁大了双眼,仿佛不敢置信,镜头忙不迭地追随了我一段,我全然顾不上抗议,我只想找到庭芳,脚下传来一片片清脆的碾压声,我也不怕,我就在这声响中跑啊跑,没有尽头。
责任编辑:姚娟
作者简介:
李晁,1986年生于湖南,现居贵阳。2007年在《上海文学》发表小说处女作,曾获《上海文学》新人奖等,出版小说集《朝南朝北》《步履不停》。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