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资产转化为资本的社会条件
2018-02-28殷雄谭建生
殷雄+谭建生
[摘要] 资产作为一种经济资源,其本质在于它蕴藏着未来的经济利益,可以创造价值。各种能源形态作为资产,一方面可以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某种途径和方式转化为资本。能源资产转化为资本,需要一个必要的社会条件——确立一种正规的所有权制度。
[关键词] 能源资本 资产 剩余价值 所有权
[中图分类号] F2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8)01-0060-04
[作者简介] 殷雄(1965 — ),内蒙古武川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北京大学兼职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法国工商管理博士(DBA),研究方向:战略管理、能源资本;谭建生(1959 — ),广东连县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副理事长,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能源金融、区域经济。
一、资产的属性及能源资产的资本潜能
资产是企业、自然人、国家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来计量收支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收入、债权和其他物质(如厂房、土地、设备等)与非物质(如专利、知识、技术等)形态。目前,在企业界和学术界比较流行的是两种资产观:经济资源观和未来经济利益观①。经济资源观强调资产的经济资源属性,未来经济利益观则强调资产的价值潜能。
既然资产具有经济属性,也就是可以创造价值,那么它必定具有资本的潜能。从资产到资本,必须有一个转化的过程。例如,通过提供各种信贷和公共服务,可以让资产运转起来,进而获得更多的产出。把某种资产的潜能固定下来,使之产生价值的事物就是资本。因此,资本是可以从资产当中得到提取和加工的。例如,一个水电站就是通过某种人为的工程项目,把平静的湖面所蕴藏的潜能转化为电能、进而创造出剩余价值②。
资本是一种抽象概念,它必须被赋予某种固定的、可见的形式。货币本身并不是资本,只是资本发展过程中的多种表现形式之一。货币只是提供了一种标志化的参照,使我们可以衡量资产价值,以此实现不同类型资产的交换。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有形的资产(如房屋、机器、设备等)总是以实物的形态存在的,而且需要通过某种方式和途径转化为资本后才能创造价值。这时,资本就不是某种物了,而是一种社会关系。
能源形态的种类繁多。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水能等这类天然能源,被称为一次能源;电力、煤气、汽油、柴油、焦炭、洁净煤、激光和沼气等这类由一次能源直接或间接转换而来的能量资源,被称为二次能源。一次能源又分为可再生能源(水能、风能及生物质能)和非再生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等);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也属于一次能源。由于这些种类的能源形态都具有经济属性,可以创造价值,因此它们都是能源资产。
能源资产具有经济属性和法律属性,是能够创造价值的。能源资产创造价值的前提,就是必须转化为资本;能源资产转化为资本的前提,就是要挖掘并固定出它的价值潜能。人类最初发现煤炭时,并未想到要拿它作为燃料。经过漫长的人类实践活动,煤这种物质燃烧后,产生了极大的价值。它不仅解决了人们烧水做饭的需要,而且还为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作为第一次工业革命动力的蒸汽机,就是通过把煤这种资产的潜能挖掘出来,然后通过某种形式和过程将其转化为资本,进而创造出比煤作为资产的价值大得多得多的价值。与煤具有同等价值的石油,是另外一种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的能源资产。这两种能源资产已经无可置疑地转化为推动人类文明向前发展的强大资本了。
人类能源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将各类能源资产的潜能挖掘出来并加以利用、进而转化为资本的历史。目前人类所处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时期,对新能源有着更大的需求,其实质还是继续挖掘和固定能源的资本潜能。
二、能源资产转化为资本的过程
资本不是积累下的财产,而是蕴藏在资产中的一种潜能,它能够衍生新的生产过程。在我们能够将这种潜能释放之前,它必须经过加工,才能转化为资本。这也就是说,要想创造价值,首先要创造资本。对于能源资产来说,如果将其转化为资本,那么就可以创造价值了。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能源资本的投入,人们的生产活动无从谈起,商品生产和流通无从谈起,当然价值创造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谈商品的二重性及剩余价值的创造时,能源资本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维度,它是一切社会化生产活动的动力,是创造价值的“引擎”和“燃料”。
任何一种商品的生产,无不凝结着除了劳动者的劳动之外的能源消耗,而商品只有通过交换(以货币为主要媒介),才能表现出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因此,如果没有商品交换,能源的资本属性就无从体现,它仅仅是一种资产,或者如马克思所言,它只是一种生活资料。就犹如一块金子,当不用来交换而成为货币资本时,它只是一块能够发光、打造戒指的物品也即资产。
虽然构成资本的不是物质,而是这些物质的价值,但是如果没有具体的物质(或商品)作为载体,那么这些物质的价值也就无从表达。因此,资本的来源是物,能源是以各種物的形态存在的,这些物质被人类所拥有而成为资产,能源资产就成为能源资本的价值载体,凝结了能源资本价值的商品的交换所产生的剩余价值的组成部分,就包括了能源资本所产生的价值。能源具有资本的属性,这并不是说它从一开始就执行着资本的职能,像资本一样不断地创造着价值。能源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二重性,它的最初形态是资产。只有把能源资产转化为资本,能源的资本属性才会得以体现。
商品的二重性,凝结了资本的二重性。能源资本的价值和使用价值,都凝结在堆积如山的商品中。能源商品的流通,首先是把能源资产转化为商品(煤、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形态或者电、热气、热水等二次能源形态),再把商品转化为货币(即能源资产的成本和能源商品的价格),始级是一种商品,终极是另一种商品,后者退出流通,转入消费,体现出使用价值。能源商品的价值在能源商品进入流通以前,就表现为商品价格,因此它是流通的前提,而不是流通的结果。endprint
在以能源形态为载体的商品交换过程中,发生了价值增值,即产生了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的来源,除了劳动力的价值外,还包括能源形态在内的其他生产要素所蕴含着的价值。撇开其他生产要素不谈,就能源来说,初始的能源价值不仅在流通中保存下來,而且在流通中改变了自己的价值量,加上了一个剩余价值,也就是发生了价值增值。因此,在这种凝结了能源价值的商品交换过程中,能源资产的价值发生了增值,也就是说,能源资产转化为资本了。在这里,能源资产作为商品,必须通过交换,其资本属性才能体现;但能源资本所创造的价值,并不是由交换所产生的。能源资产转化为凝结了能源价值和劳动价值的商品,通过交换而体现出了价值增值。这个过程,就是把能源资产转化为了资本。
各种不同的能源资产,在进入生产和流通环节之前,已经凝结了作为不变资本的价值;在进入生产和流通环节之后,也就是商品形成之后,能源资产部分发挥了可变资本的价值。两者的结合,便完成了能源资产转变为资本的全过程。
能源资本在形式上或者归属上是一种不变资本,但由能源资产转化为资本、进而通过交换表现出其价值的过程中,已经凝结了劳动者的一般社会劳动,因此,它又具有可变资本的属性。正是这种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混合体,才使得能源资产这种特殊的物质形态具有资本的属性,能源形态的转化只不过是隐性资本显性化的必要条件。通过能源资产向资本的转化,可以加深我们对于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理解。
三、所有权制度:能源资产转化为
资本的必要社会条件
在西方国家,资本的创造是一种内在的过程,这一过程隐藏在一种正规、复杂的所有权体制中①。任何资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如果没有在一种正规的所有权体制中固定下来,就很难在市场上运转。因此,确立某种形式的所有权制度,就有条件把资产中所有相关而重要的信息进行管理,使一种资产的潜在价值变成一种概念化的产物,以便于对资产加以控制,就可以在所有权范围内确认和开发资产,把它们加以组合,并与其他资产建立起联系。正规所有权制度就是资本的水电站,资本也由此而产生。
一种完善的合法所有权制度,本质上具备两种作用:首先,以人们能够感知的方式对资产进行描述;其次,人们可以根据这种描述而形成如何运作资产的共识。赫尔南多 . 索托的研究发现,西方国家的正规所有权制度,产生了六种效应。这些效应,能够使这些国家的公民创造出资本②。
现在,我们以煤为例,分析它是在什么样的社会条件下由资产转化为资本的。首先,煤是一种经济资源,它也会为未来带来经济利益。因此,煤是一种能源资产,具有作为燃料的潜能,能够为使用者带来价值。其次,煤这种资产还具有法律属性,即只要有人拥有了它,就可以发挥出它作为资产的潜能。第三,煤的所有权确定之后,它就具备了由资产转化为资本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它会产生赫尔南多 . 德 . 索托所述的六种效应。
一是确定资产的经济潜能。所有权并不是某种资产本身,而是关于资产的一种经济概念和法律体系,这种概念和体系与其所代表的资产是分离的(如可以抵押),并且显现出资产的经济潜能。人类发现了煤的燃烧价值,就不用再去捡柴了。由此节约的时间和精力,就是煤所产生的价值。这样,作为一种资产,煤的经济潜能就被挖掘出来了。
二是将分散的信息纳入一种制度。将有关所有权的所有信息进行登记,使某种资产的潜力变得更容易评估和让渡,从而可以大大促进资本的创造。一块煤的所有者可以去政府的某个部门进行登记,将有关这块煤的数据统统录入某个信息系统之中。这样,其他人就可以通过查询政府部门的信息系统,看到有关这块煤的全部信息,假如有人愿意获得这块煤,那么就可以通过评估价格,以包括货币在内的其他具有价值的凭证与其进行交换,这块煤作为资本的流通就这样发生了。
三是建立责任和信用体系。正规所有权制度把享有所有权权益的人转变成承担责任的个体,使资产所有者个体从群体中分离出来,通过实名制的形式,将个人的责任感得以巩固和增强。假如有人通过某种方式与这块煤的所有者交换了这块煤,那么这块煤的所有者就应该保证新的资产所有者了解这块煤的全部信息,并且能够没有障碍地利用它的潜能。一旦这块煤的新主人发现它的经济潜能并不存在,或者没有像政府信息录入部门所说的那样好,那么这块煤原来的主人不仅要承担赔偿的责任,而且也要承担失去信用的风险。
四是使资产具有可交换性。通过正规所有权的表述,把资产的经济特性从其自然化状态中分离出来,从而大大方便了人们的交易行为。这块煤经过资产表述,它的成分、形状、大小、重量及其中所含的热量,使得其他人可以方便地获知这块煤的价值,从而决定该如何利用这块煤,使其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它的价值还可以被分割成股份,每一份都可以由不同的人所拥有,并享有不同的权利,发挥不同的功能。
五是建立人际关系网。正规所有权制度使资产具有可交换性,使资产及其所有者的全部信息更容易获得,从而建立起一种方便资产交易的人际关系网。如果煤的所有者进行了正规所有权登记,那么,他就把自己置身于一个商业关系网络之中,从而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将更多的煤资产转化为资本,从而创造出更大的剩余价值。
六是保护交易。正规所有权制度可以使全部的所有权记录始终都可以进行追踪并受到保护。交易安全性得到确保后,人们就可以通过少量的交易行为,调动大量的资产。煤的所有者对这块煤进行正规所有权登记后,没有任何人、任何组织对其市场交易行为构成阻碍或威胁,他就可以去挖掘更多的煤资源,再去通过登记而变成资产,然后通过某种途径和方式将资产转化为资本。这个过程周而复始,剩余价值就这样被源源不断地创造出来了,“它会产仔,或者说,它至少会生金蛋”①。
四、结 语
人类社会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三大核心资本:货币资本(Monetary Capital)、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和能源资本(Energy Capital)。这三大核心资本的形成,都是通过把某种资产(商品、智力和各种能源形态)的潜能挖掘并固定下来,然后通过诸如商品交换的某种形式或过程而转化为资本的。
能源资本的神秘性,在于它就如同各种能源形态所蕴含着的能量一样,只有通过人类大脑的抽象力,才能够感知到它,并且对它进行管理。因此,感知能源资本的唯一方式,就是建立一种能源资产的所有权制度,从而把各种能源资产形态的经济特征记录在案。这样,人们通过对能源资产所有权的拥有或让渡,将能源资产的价值潜能充分出来,也就是把能源资产转化为资本,以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有权制度是将能源资产转化为资本的必要社会条件。
能源所有权制度的表征形式——所有权证书,事实上是现实能源资本的证书。但是,“有了这种证书,并不能去支配这个资本” 。风力和太阳光这两种能源形态到处都有,与空气一样,属于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资源,而且没有“主人”,因此也就不是哪一个人或组织的资产。但是,在沙漠条件下,这两种自然能源资源由于可以发电,因而成为一种宝贵的能源资产。在某种技术和法律条件下,这种资产也可以转化为资本。
综上所述,在能源资产转化为资本之后,并不是在所有权制度之下就可以直接凭借一纸所有权证书而创造剩余价值,而是必须要把这种能源资本投入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在某种生产关系融洽的行业领域和社会氛围中,结合人类的一般社会劳动,才能创造出剩余价值,而且每个行业的能源资本执行职能的方式和所产生的结果都是各不相同的。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