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奖励法与农村留守儿童相互“碰撞”的研究
2018-02-27勾书娟
勾书娟
(兰州市西固区临洮街第二小学,甘肃 兰州)
“三进一”奖励法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结合奖励法、行为塑造法、行为契约法来对学生进行自我教育,通过充分发挥这三种方法的优势将老师、学生、家长联系为一个整体,通过三者的共同协商、探讨制定行为契约,这个行为契约对于老师、学生、家长都有一定的约束作用,当学生重新树立行为或改变不良行为时,教师或家长就需要按照契约规定来奖励学生相应的代币或给予其他的奖励。这样的教学模式重在培养学生的契约精神和自我管理能力,通过教师和家长的守信行为来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负责的意识,培养他们学习、生活的优秀品质。将这种教学模式运用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实现其与农村留守儿童之间的相互碰撞、相互影响,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农村留守儿童所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为其健康成长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农村留守儿童发展现状
1.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
农村留守儿童由于长期由隔代进行抚养,导致他们在遇到学习难题时,不能得到有效的帮助;在取得优异的学习成绩时,无法获得来自长辈如爷爷奶奶的鼓励,导致其无法享受学习的成就感,培养其学习自信心;在学习成绩不尽如人意时,又无法得到有效的鼓励和疏导,导致学生对学习逐渐失去了兴趣,得过且过在留守儿童中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
2.农村留守儿童的变相溺爱
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缺乏家庭温暖,导致监护人对孩子亲情缺失产生了内疚心理,因此,他们在对待留守儿童学习问题时,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孩子的学习态度、行为习惯由于缺乏正确管教,偏离了健康成长的轨道。
二、“三进一”奖励法与农村留守儿童相互“碰撞”的意义
1.学会自主管理
农村留守儿童与其他儿童相比,由于缺乏父母科学有效的管理,导致自我管理能力、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教育能力等都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将“三进一”奖励法运用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教学中,可以将学校、家长、教师、学生连成一个立体网络,让学生了解和熟知不同行为产生的不同结果,以此来激励他们改变不良的行为习惯,培养学生自主管理能力。
2.养成良好的行为和学习习惯
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实施“三进一”奖励法,通过学校—家庭—老师—家长的双层奖励来让学生逐渐改变不良行为,潜移默化形成一种条件反射,来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学习习惯,培养其积极健康的心态。
三、“三进一”奖励法与农村留守儿童相互“碰撞”的实施途径
1.架设心桥,建立沟通渠道
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一方或双方的关爱和教养,导致他们在与他人交流沟通时,常常表现得自卑、封闭、冷漠,长期以往,会由此衍生出种种的心理问题和交际问题等。“三进一”奖励法通过建立教师、学生、家长、监护人等沟通网络,打破各自教育封闭的局限性,建立彼此沟通的心桥,使留守儿童在学校和家庭中不再觉得自己是孤单的个体,转变其学习、行为模式,丰富其积极、健康的情感,是转变农村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消极、悲观的重要途径。
2.成立家长特色学校
在农村中小学中,家长只有在家长会时才会现身,了解自己孩子的学习、生活等状况,平时则忙于农活儿或其他事务中。而在家长会中,教师可能无法兼顾到每一名学生,导致部分学生处于无监管的状态。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来说,家长会期间,父母也可能缺席,导致他们在家长会召开之时,总会闷闷不乐。成立家长特色学校,让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通过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让家长参与到留守儿童教育中,为其改变不良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生活、学习环境,让赏识和激励制度共同来培养学生学习、生活的自信心,塑造其优良品行,通过家校合作,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3.建立学生、家长、老师三位一体的班级管理模式
新课程改革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因此,农村教师在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教育教学时,不妨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三进一”奖励法来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学会自主管理,使他们主动融入班集体、建设班集体,成为管理的主体,达到班级“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的目的。
“三进一”奖励法与农村留守儿童相互“碰撞”,需在正确的引导下进行科学、合理的碰撞,才能使其产生最佳的教育教学效果。教师在教学中采用此教学模式时,应从尊重农村留守儿童的主体地位出发,结合其身心特点和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采用科学的策略,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开辟一方乐土,使他们在正确的教育方针和模式下,不断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等能力,改变不良的行为、学习习惯,让正确的激励机制为农村儿童自我发展、自我价值实现奠定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