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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发展内涵 打造优质特教
——“上海市新一轮特殊教育行动计划”解读

2018-02-26陈东珍

现代特殊教育 2018年1期
关键词:随班特教残疾

● 陈东珍

特殊教育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受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办好特殊教育”,教育部等七部委印发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6号),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作为我国发达地区之一,上海市努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聚焦残疾儿童发展需求,全面落实国家特殊教育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办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

一、上海市特殊教育发展新起点

上海市特殊教育具有百年历史,进入新世纪以来,上海市把特殊教育列入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指标,积极为残疾学生提供多类型、高起点、高质量的特殊教育。自2009年起,通过两轮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进步。

政府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得到强化。市、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合作,研究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接近99%,实施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16年免费教育,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达到7800元,制订了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对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巡回指导教师等教师的配备做出明确规定。

医教结合取得突破性进展。上海市构建了教育、卫计等跨部门特殊教育管理机制和专业服务体系,研究制订了多项医教结合工作制度,建立了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视障与听障及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等专业服务组织,教育、卫计、残联部门共建特殊教育信息通报系统,为每个残疾学生建立电子化个人档案,加强教育机构与医疗机构、教师与医生的合作。

特殊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化。上海市研究编制了盲、聋高中阶段课程标准和辅读学校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及与之相配套的学科课程指导纲要(指南),开展以个别化教育为特征的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实践。

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大幅改善。上海市研究制订聋校和辅读学校、学前特教班(园)、随班就读资源教室教学以康复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和指南,规范特殊教育装备管理。市、区各级政府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特教学校设施设备达标建设全面完成,30%开展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配置了资源教室,学前特教幼儿班(园)的办园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残疾儿童创造了良好的教育条件。

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上海市积极开展多层次特教师资培训,建立新入职教师职初培训制度,对特教学校非特教专业毕业教师、随班就读专职特教教师开展特教岗位培训,选派骨干教师、校长赴特殊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培训与交流,开展特殊教育名师基地建设和骨干教师培养,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能力得到提升。

二、上海市特殊教育发展新突破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上海市新一轮特殊教育行动计划确定了“完善特教体系、推进融合教育、深化医教结合、提升教育质量”的目标,主要在下列五个方面有新的突破。

(一)完善特教体系,促进各类特殊教育协调发展

上海市基本建立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普特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但各学段、各残疾类别教育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依然存在。特殊学前教育办园结构与数量仍然不能满足需求,特殊高中教育阶段办学规模不足,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学生入学率接近100%,而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其他残疾学生的入学率相对较低,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尚有局限性。新一轮特殊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优化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各学段、各类特殊教育协调发展,为不同残疾类别和程度残疾儿童提供多样化的教育。

在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成效、将入学率提高到99%以上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要推进学前特殊教育设点布局,根据地域特点、区域残疾儿童分布和学前教育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合理布局,在每个街镇选取一所普通幼儿园设置一个特教点,举办特教班或开展定点定时服务。同时,在普通幼儿园积极开展随班就读,为各类学龄前残疾儿童接受早期融合教育创造更多机会。

积极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建设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在办好已有视力、听力残疾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上,拓宽其他各类残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渠道,采取在普通中职校举办特教班、举办特殊中等职业学校等方式在每个区设置一个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点,以普通高中与普通中职校随班就读、普通中职校特教班、特殊中等职业学校等多种安置方式,为各种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的学生提供合适的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增加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人数,将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入学率提高到70%。

积极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需求,支持高等院校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专业优势,进一步扩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推动普通高等院校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努力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优化残疾人终身教育环境,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学生开展继续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远程教育满足各类残疾人学习需求,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二)深化医教结合,提升特殊教育专业服务能力

自2009年以来,上海市把推进医教结合作为重点研究和推进的工作,经过8年的研究与实践,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医教结合管理机制和专业服务体系,医教结合已经贯穿于政策制订、制度设计、课程教学、工作措施等特教工作的各个方面,成为上海特殊教育的一大特色,对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带来重要影响。

持续推进医教结合是上海发展特殊教育的重要任务。新一轮特教行动计划,将以为每个残疾学生提供针对性的医教结合服务为工作重心,加强特教专业服务机构建设,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指导服务能力,确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参加入学评估覆盖率达100%。

一是进一步完善医教结合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以政府为主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管理机制,促进教育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实现管理、评估、教育与康复保健、培训指导等各方面工作的有效对接。加强指导医生队伍建设,运用教师、医生的专业特长,实现优势互补,提高专业服务效能。

二是建立残疾学生评估机制。上海市自2012年开始每年对新入学残疾学生进行入学评估,在开展残疾诊断及26项健康体检的基础上,由医学和特教专家对每位学生及家长进行面对面综合评估,对残疾学生的安置方式和教育康复方案进一步提出意见与建议。为加强对残疾学生评估工作的管理和研究,2016年上海市成立了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今后,要加强上海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内部管理,发挥其在对全市残疾学生开展教育评估、实施残疾学生教育评估工作指导与服务、开展教育评估工作研究等方面的作用;编制出台残疾儿童认知能力、语言与沟通能力、运动能力、感知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五大领域评估工具,推动评估工具的有效运用,对残疾学生开展个性化评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过程评估,组织研制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综合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残疾学生个人成长档案,全程记录每个学生的成长过程;研究制订残疾学生评估制度,对残疾学生入学、随班就读认定、参加各类招生考试、转衔服务等工作进行整体设计,加强对各项评估工作的管理。

三是强化保健工作的管理。保健工作在残疾儿童的教育过程中具有十分独特的意义,大量残疾学生除了残疾以外还患有各种疾病,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因此,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应建立健全保健工作制度,整合学校卫生保健、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各部门工作,明确职责要求,根据不同残疾类别、不同年龄阶段残疾学生的特点和个体需求,开展对相关疾病的观察与护理、日常的饮食与营养、辅助器具的使用与维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领域的研究,制订有效措施,实施有针对性的保健服务。

(三)加强课程改革,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长期以来,上海市始终坚持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以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的制订与实施带动教育理念的更新和教育教学方法的改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新一轮特殊教育发展重在内涵建设,要把特殊教育政策、制度优势转化为提高教育质量的具体行动,让残疾学生具有获得感。要构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加强课程教学研究,推进以个别化教育为核心的课程实施方式,提高教育教学有效性,促进各类残疾学生身心得到充分发展,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一是推进盲、聋、辅读学校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应领会国家盲、聋、培智学校课程标准的精神与要求,根据上海市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指导纲要及课程实施指南等要求,从本校残疾学生的实际出发,制订并落实课程计划,提高课程领导力。

二是提高学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的针对性。编制并实施上海市学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指南,学前特教机构应根据课程实施指南的要求,加强对课程实施的研究,从不同残疾类别和程度残疾儿童的需要出发,尊重个体差异,合理安排残疾儿童的一日活动时间,选择适合的教育、康复内容与方法,积极开展融合教育,注重家园合作,努力提高学前特殊教育质量。

三是开展特殊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开发及实施研究。编制并实施上海市特殊中等职业学校(班)课程方案,明确特殊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内容及课程实施基本要求。特殊职业学校(班)应根据课程实施指导意见,针对本校残疾学生的实际,注重其生活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运用学校丰富的课程、实训设施设备、师资、学生等资源优势,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探索融合环境下残疾学生中等职业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四是提高随班就读教学的有效性。编制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加强对随班就读课程教学的管理与指导。学校要积极落实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每个随班就读学生的发展需求,明确个体发展目标,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教育,注重整合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课程,适度开发校本课程,合理安排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空间,充分运用教师团队、资源教室、教育基地等校内外教育资源,丰富学生的学习经历,建立良好的师生、生生关系,形成友善、和谐、支持的学校氛围,使随班就读学生融入学校生活,得到全面发展。

五是规范送教上门课程实施管理。各承担送教上门任务的学校和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要对每个学生进行医学和教育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送教上门方案,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相关课程以及学校自编课程,合理安排相关教育与康复课程,充分利用教学具、康复辅助器具等教学与康复资源,开展定人、定点、定时、定内容的送教服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增进家校合作,提高送教上门质量。

六是加强残疾人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各招收残疾学生的高等院校,应根据不同残疾类别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学习需求,制订个性化的培养方案,适度调整课程,并采用适合残疾学生的教育教学与评价方法,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辅助器具与学习资源,积极营造融合环境,提高残疾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专业适应性,为残疾学生融入社会奠定基础。

七是研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各级各类从事特殊教育的学校要强化校本研究,聚焦听力、视力、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不同残疾类别和程度、不同年龄阶段残疾学生的发展需求与学习特点,关注个体差异,开展个别化教育。积极探索适合残疾学生的针对性课堂教学,注重依据不同类别残疾学生获取信息的特点处理教学内容,提供教学具、玩具、辅助器具、助教等支持,提高课堂教学成效,综合利用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等各种资源,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课程实施的研究和指导,在注重专职特教教研员队伍建设、提高特教教研员教育研究能力的同时,统筹协调普通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各学科教研员力量,强化教研组建设,充分发挥各学科教研组在教学改革中的研究引领作用,聚焦课堂教学研究,并针对当前特殊教育课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指导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八是加强特殊教育课程资源库建设。整合教研、科研、教育技术装备、信息技术以及基层学校、医疗机构等各方面力量,开发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样化的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使用交流机制,促进课程资源成果的分享,提高课程资源的使用率和使用效益。

(四)推进融合教育,实现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有机结合

上海市约45%的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其发展状况对特殊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06年以来,上海市积极建设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加强随班就读工作规范管理,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认定、课程与教学、区特教指导中心和入学鉴定委员会建设、各类学校和各类教师的工作职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12年,在上海市特教师资配备文件中明确规定有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应配备一名特教专职教师,同时增加投入,加大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建设力度。新一轮特殊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健全管理机制,加强专业指导,支持各级各类普通学校积极创设融合环境,接纳残疾学生。强化普通学校在融合教育中的主体责任,为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与相关专业服务,实现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有机结合。

一是继续完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紧紧围绕随班就读学生的课程与教学、普通学校专职特教教师的配备与管理、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和无障碍环境建设、随班就读的支持服务等关键领域,开展研究与实践,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

二是构建学前特殊教育管理网络。在普通幼儿园举办特教班、开展定点定时服务是上海市学前特殊教育的主要安置方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前特殊教育纳入特殊教育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特殊幼儿园、特教班和定点定时服务等特教点的功能定位与服务半径,规范管理,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发挥学前特教点的辐射、指导作用,形成以普通幼儿园融合教育为主体,以特殊幼儿园、特教班为骨干,面向所有残疾幼儿的学前特殊教育新格局。

三是规范特殊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在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特教班是上海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主渠道,也是一项新生事物,因此,要积极开展符合办学特点、兼顾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中等职业教育各项管理制度研究,制订符合残疾学生特点的招生考试制度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等相关制度,实施规范管理,促进特殊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特殊教育纳入中等职业教育管理,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建立管理制度,实施普通中等职业教育与特殊中等职业教育管理的有机衔接,统筹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引导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合理设置专业,规范教育教学过程,积极创建融合、支持的校园环境,与普通中等职业教育融合发展。

(五)落实各项政策,强化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设

2012年,上海市出台了特殊教育师资配备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解决了特殊教育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使得特殊教育教师的配备和经费投入有据可依,为特殊教育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新一轮特教行动计划的实施,重点在于将现有的政策落实到位,转化成推动特殊教育发展的生产力。

一是加强特教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要积极落实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根据市特殊教育师资配备标准,配齐、配足教师,尤其要重视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教班教师、随班就读专职特教教师和区巡回指导教师的配备和管理,50%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学校配备专职特教教师,各区特教巡回指导教师全部配备到位。要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教师的绩效工资、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要加强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拓展特殊教育师资职前培养渠道,支持相关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增设特殊教育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师范类专业组织学生开展特殊教育教学实践,提高师范类专业学生特殊教育的专业能力。开展多层次职后培训,根据上海市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要求,对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特教专任教师、福利机构的特教教师开展岗位培训。将特殊教育培训课程纳入普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初和继续教育必修课程,计入学分,同时将特殊教育培训课程纳入校长岗位培训课程,开展特殊教育全员培训。根据特殊教育改革的实际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培训,提高广大教师开展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建立特教骨干教师队伍,通过特教名师基地建设等举措开展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养。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优化特殊教育办学条件。一方面要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各级财政、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财政教育经费预算,确保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生均公用经费按标准足额拨付,安排特教经费支持特教指导中心、医教结合等工作。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馆达标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阅读环境。加快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备率达50%,举办特教班和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教委颁布的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装备配备指南、学前特殊教育班(园)装备配备指南,参照聋校、辅读学校设施设备装备标准和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室装备标准科学配备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提供丰富的教学具、玩具、辅助器具和职业技能实训设施设备,还要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和不同残疾类别学生的实际需要,进行坡道、厕所、扶手、电梯等建设改造,以及特殊课桌椅、康复设施设备、辅助器具、影视资料、学习用具、学习资源等配置,支持残疾学生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高等院校要积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配备必要的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辅助器具,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加强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上海市将建立激励机制,把特殊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和学校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把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综合督政范围,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使上海市特殊教育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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