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

2018-02-26陆道坤葛元燕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8年8期
关键词:导师研究生学术

陆道坤 葛元燕



论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

陆道坤 葛元燕

研究生导师的道德是一种专业道德,它是指研究生导师在专业发展与专业工作实践中,以及基于研究生导师的专业身份从事与专业工作相关或对专业工作产生影响的活动中,应具备的政治素养、道德观念、情操与品质及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主要包括基本思想政治素养、作为指导者的教师操守与精神、作为学术领导者的道德与操守、作为团队管理者的道德素养和合作与交往伦理五个部分。推动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发展关键在于各级组织合力的发挥、科学的制度和机制的建设与运行、丰富多样的专业道德活动的设计与开展。

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内涵;治理

2018年初,教育部发布《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1],将研究生导师①的专业道德建设问题推向了前台。由于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因而推动其专业道德发展极为重要。而近年研究生导师道德“失范”事件频发,凸显了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建设的紧迫性。而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首先必须从理论上解决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内涵、逻辑等方面的问题。

一、 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概念的提出与界定

专业道德是针对专业工作以及由此而衍生出的从业者的专业身份而言的,它不仅是从道德角度对专业从业者的要求,更是对专业行为的具体规范。研究生指导工作是一项专业工作,研究生指导教师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专业身份,须有专业道德与之对应。

1. 专业道德的提出:从应然到实然

“专业”性是研究生指导工作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最为醒目的标签,但在实践层面,这种专业性却往往被忽视:管理上缺乏基于研究生导师专业工作和身份的设计,个人发展层面上缺乏基于专业的整体素养的修炼——这一点在道德层面尤为突出。因此,基于专业发展理念,建立相应理念和制度体系,推动研究生导师的专业道德发展,重要而紧迫。第一,应然层面:研究生导师专业身份[2]和专业工作要求道德发展“专业”化。毋庸置疑,一般意义上的高校教师专业道德缺乏对研究生导师专业身份和专业工作的“特殊性”的精准关照,由此也可能导致研究生导师道德约束的“空白地带”。可见,研究生导师的专业身份和专业工作,要求专业道德与之匹配并对其进行规范。《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的出台,正是基于对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建设的关照。第二,实然层面:道德边界模糊引发的实践层面混乱,要求研究生导师的道德“专业化”。实践层面,存在着作为研究生导师专业身份的道德与作为一般个体的私德之间的混乱,甚至存在着私德入侵专业生活的问题——当下部分研究生导师道德失范问题多源于此。而舆论媒体对研究生导师群体的“口诛笔伐”,往往由此而起——私德对研究生导师专业身份与专业工作的入侵,使得私德问题过多被关注,专业道德被淹没。实践层面的专业身份与专业工作道德与私德关系混乱的问题,呼唤着制度建设、舆论宣导、评价活动等围绕“专业道德”展开。

2. 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概念界定依据:专业发展与专业实践

综合研究生导师的专业身份和专业工作,可以依据道德发展和实践的特征,将其分为三个场域:研究生导师专业发展场域、研究生导师专业实践场域(专业工作)和师生之间互动场域——必须注意的是,三者并非完全独立,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区别在于“聚焦点”的不同。第一,研究生导师的专业发展场域。从研究生导师专业发展的维度来看,主要包括教学发展、学术发展、管理能力发展、社会服务能力发展等[2](明线),而贯穿于其中的则是职业规划与调整、思想道德修养与品性修炼(暗线)。无论哪一个维度,都必然有特定的道德要求与之对应:教学的情感与道德要求;学术伦理道德知识与能力的发展、学术道德的阐释、“辐射”与引领(他人)能力发展;社会服务道德情感、规范和科学伦理等方面的发展;团队管理的道德发展(权力约束等方面)。由此来看,研究生导师的专业道德发展,是基于科研人员、教师与合作者等复合维度并立足实践的道德品行修炼。第二,研究生导师专业实践场域。这是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实践的核心场域。研究生指导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不仅包括学业发展指导,还包括思想发展、心理发展与人际交往方面的指导工作,其中包含多个方面的要求。其中,学业发展指导主要包括学术发展指导、学术交往与社会服务能力培养、学业规划指导、教学与实践活动、职业发展指导等,上述活动必然有其相应道德要求。思想发展、心理发展等方面则相对更具有渗透性,包括学术道德教育、政治思想教育、为人处事教育、心理心态指导等。上述各个方面工作,对研究生导师的道德实践提出了要求,即不仅要“身正”,还要能够“正人”——道德地开展学术指导活动、教学活动、学术活动、社交活动,还要基于科学而有度的“师爱”并以合乎道德要求的方法,帮助、引领研究生全面而健康地发展。实践中,由于部分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指导工作要求把握不准,对相应职责的理解不透,导致了诸多负面事件出现。第三,师生互动场域。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的互动和交往,部分涉及指导工作,部分则更多地凸显出私人性(不具备鲜明的指导工作性质)。明显地涉及指导工作的多为程序性的互动与交往,即二者之间基于科研、教学相关的工作的公开交往。同时,还有部分为个性化互动,包含非学术学业性人际互动(私人交往)等。但在实践中却很难进行性质的区分,而且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由于身份上的不同,导致交往之中多种因素潜在或者显在地发挥作用,因而这种基于特定“身份”的交往与互动,客观上需要更为明确的道德监管与约束,以防止交往行为越出边界。

3. 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的概念、特点

总结前述研究,可以发现,所谓研究生导师的专业道德是指研究生导师在专业发展与专业工作实践中,以及基于研究生导师的专业身份从事与专业工作相关或对专业工作产生影响的活动中,应具备的道德观念、情操与品质以及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具体如下特点:第一,系统性。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是一个完整、有机的体系,是对研究生导师的专业发展、指导活动、专业交往与互动等方面的全面约束。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师爱”是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的核心,其中包括对研究生导师身份的认同和对指导工作的热爱、对学生的身心发展的关切和爱护。而“责任”则是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的主体——对研究生指导工作、研究生发展、自身发展、国家和社会的责任。第二,具体性。从他律的角度来看,研究生导师的专业道德体系表现为具体的规范和准则,其建设应遵循SCORE原则:规范要具体翔实(Specific)、明晰(Clear)、可操作(Operativeness)、可评价(Evaluative)、有关联性(Relevant)(对接专业工作与专业发展)[3]。第三,养成性。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是一个持续“涵养”和生成的过程:弘扬专业道德的氛围与制度处于不断完善之中;个体对于专业道德的体认是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个体的专业道德能力的发展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他律”之下“自律”能力和水平的持续提升。第四,实践性。专业道德根本指向在于实践,即在专业发展、专业实践活动和各种关系处理中,主体自觉贯彻专业道德的要求,进而提升专业道德的自律水平。因而,实践性是专业道德的根本特征。第五,激励性。激励可以从正负两个层面推动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行为的改进和专业道德自律水平的提升:正向激励可以增强研究生导师道德荣誉感,并形成良好的“楷模”辐射力:负向激励可以形成震慑作用,有效杜绝道德失范。第六,发展性。外部环境的变化、研究生教育的变化、研究生导师群体和学生群体的变化,决定了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体系必然处于变化之中,因此要求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体系建设不断改进,以灵活适应这种变化,提升他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研究生导师的专业道德发展方法、路径等也需不断改进,专业道德实践活动和相关关系处理也必须呈现“动态”发展特征。

二、 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的内涵

基于研究生导师专业发展和专业指导实践等场域的分析,可以将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分为基本思想政治素养、作为指导者的教师操守与精神、作为学术领导者的道德与操守、作为团队管理者的道德素养和合作与交往伦理五个部分。

1. 思想政治素养:研究者、为师者、引领者道德底色

要实现研究生导师和其指导的学生能够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首先要解决信仰和思想政治立场、原则等方面的问题[1]。研究生导师应该率先垂范,并以多种方式帮助和引导研究生提升思想政治素质[1]。第一,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与立场。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立场是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范畴的核心因子,是作为专业道德的基础和底色而存在的。拥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立场,专业发展、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工作才不至于偏离方向。而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立场,关键在于实践——在专业发展和专业实践活动、相关关系处理中全面渗透。坚持马克思主义,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1],不断改进和优化专业发展和专业指导实践,是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建设的根本要求。同时,研究生导师还要将马克思主义方法论运用到专业道德实践中,不断提升专业道德能力;要善于指导研究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关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和言论,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立场。第二,健康科学的科学观、学术观。追求真善美、勇于探索、勤于创新是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核心[4],也是包括研究生导师在内的学术研究人员的科学价值观、伦理观的基本内容。此外,科学的学术观对研究生导师的专业发展、专业指导实践及相关活动有着重要影响,抵制学术研究的浮躁心态和功利心态、摒弃学术造假、坚守学术良知与道德等是研究生导师的基本学术操守[5],它不仅决定了研究生导师的学术发展,还会对研究生发展产生影响。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研究生导师的一项根本要求。作为学术研究人员的研究生导师,要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科学家的历史命运、历史责任和历史担当,自觉把学术自由与社会需求有机结合起来,用所掌握的科技知识服务社会、造福人民[6]。同时,还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贯穿于指导工作中,引导、帮助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7]。此外,研究生导师还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意识,自觉守法并引导和帮助学生遵法守法,自觉规范自身的言行。

2. 作为指导者的教师操守与精神:育人之德

研究生导师作为教师的道德应该分为两个层次:作为高校教师的职业操守与精神(一般性)和基于“师徒”关系的为师者操守与精神(特殊性)。第一,作为高校教师的研究生导师的基本道德操守。同任何其他类型的教师一样,为师者的最基本的要求是敬业爱生和教书育人,并凸显为为人师表,以德立身、以德立学,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对研究生导师来说,敬业包括指作为研究生导师的“业”和作为科研人员的“业”,作为研究生导师要潜心研究生培养、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作为科研人员要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并把研究生培养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爱生就是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积极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1],具体而言就是把“教书育人”的要求贯彻在研究生指导中,尊重研究生(发展规律和个性)、关爱并促进研究生发展(因材施教)、严格要求并公正对待(评价)学生。第二,师徒制关系中的道德要求。研究生与导师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师徒”关系,为了富有成效,这种关系必须是亲密的,但这种关系的亲密性偏好也可能成为一个祸根[8]。因而,对于研究生导师来说,必须将教书育人的要求深入贯穿在指导工作中。从“师爱”的角度而言,研究生导师要基于对研究生成长的关爱,发自内心地对研究生个体进行研究和关注,并为研究生提供个性化指导,帮助其设计专业职业发展规划,解决学习发展中的各种问题,甚至帮助其解决心理上和生活上遇到的各种问题。爱之有度、爱之有道、爱之有则是其中最为核心的要求。这种要求中渗透着民主、平等的理念,但更为主要的是高下有别、严慈相济的要求。要做到师徒有别,关系密切而不逾矩[9]。

3. 作为学术领导者的道德与信念:示范与引领

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是研究生导师的一项重要工作[1],其核心就是培养研究生的治学态度、科学精神、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身正正人”要求作为研究生学术“领导者”的研究生导师,首先要恪守学术道德,同时还要引领、帮助研究生形成健康科学的学术道德。作为学术领导者的道德规范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对科研人员的要求和对作为导师的科研人员的要求。第一个层次是对普通科研人员的基本学术道德要求,即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从某种程度上看,这种要求更具有“独善其身”的特征——即“以德立身”,其中最为核心的要求是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第二个层次是对作为导师的科研人员的要求——作为学术领导者的导师,不仅要“以德立身”,更要做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引领者和示范者。同时,还要扮演学术道德实践的监控者、管理者和教育者,维护和引导群体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坚决抵制、批判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监控本团队的学术行为,对可能的失范倾向和行为及时干预,推动研究生群体知晓和理解学术道德规范并用于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弘扬学术道德。此外,这里还包括对学术理想与旨趣的追求与引领,即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将学术研究作为一种旨趣、一种为之奉献毕生精力的事业,全身心投入并遵循学术研究的规律;在学术研究中探寻规律、把握趋势并明确学术自身的价值指向。因此,研究生导师首先要勇担社会责任、主动将学术研究与社会需求对接、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并引导学生自觉地将学术发展与社会服务结合起来。

4. 作为管理者的道德素养

作为管理者的研究生导师,从三个角度履行着管理职能:自我管理、研究生学业管理、团队管理,无论哪一种管理都必然涉及资源和权力问题,也必然需要道德约束。第一,研究生导师自我管理中应该具备的道德。研究生导师在学术资源、研究资源的使用上,科研方法手段以及结果的运用上,经费使用、学生(作为科研助手或者人力资源)使用上,以及对外的科研合作、科研竞争上,都需要恪守道德规条,摒弃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的行为[1]。第二,研究生学业管理中的道德。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的学业发展中具有相当大的“话语权”:评价权、决策权以及学术影响力。前两者对于研究生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具有重要影响,而后者对于研究生走出校门之后的学术之路有着重要影响。这种权力本身就是一个“双刃剑”。从根源上看,必须以道德规约建设推动研究生导师自律,使其在研究生招录环节、研究生的学业评价和论文评价环节真正做到公平公正,杜绝研究生导师将公权转为私权,为己所用,导致失范甚至违法现象的出现。第三,团队管理道德。从某种意义上看,研究生导师及其所指导的研究生之间往往更具有团队色彩,研究生导师无疑承担了团队领导人的角色。作为一个团队,必须凸显“爱”与“合作”,因而要求研究生导师能够将仁爱之心贯穿于民主管理之中,推动和帮助研究生之间展开协作,带领研究生开展创新;将公平公正的要求贯穿于管理之中,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1]。

5. 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的交往伦理

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交往伦理与规范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情感之德。作为成年人,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的交往(尤其是异性之间)中难免存在情感互动,如何保证师生之情和谐、健康而不越界,这是情感之德所要解决的。换言之,必须有明确规约,让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本人都能感受到情感之德的存在,进而不断提升情感自律水平。第二,利益之德。研究生导师与研究生交往之中所隐含的不平等性,根源在于利益:权力、资源和影响。研究生导师掌握着研究生的评价权,往往使得研究生内心产生压迫感;研究生导师掌握着学术资源,往往会使得研究生产生主动的学术依附。基于利益,往往不仅仅是研究生导师的言行会走入误区,研究生本人也可能受利益驱使而出现出格行为。部分导师以自身利益为本,通过把研究生当作无偿劳动力、接受研究生送礼、侵占研究生科研成果等方式,谋取自身利益[10]。因此,必须以规约的形式,对交往中利益之德进行明确。第三,身份之德。中国文化中,师生平等是建立在身份有别的前提下的,因而要求为师者和为生者,在交往中必须有明确的身份意识以“举止得体”。对于研究生导师来说,在与研究生交往中,无论语言表达还是行为方式,都应该有特定的规范,要符合自己身份——在符合为师者要求的同时,体现民主和平等。此外,在研究生导师的德行要求中,还要不断增加人文因素,以使研究生导师更好地扮演儒雅长者的角色,更好地对研究生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1]。

三、 治理:以系统外在他律体系建设与实施推动自律的生长

在总体思路上,专业道德建设应凸显以科学的他律制度、机制、活动推动主体的自律,发挥基层组织和研究生导师共同体的作用,凸显研究生导师的主体地位。从管理角度而言,应基于以“失范”防治促体系建设的思路,通过“失范”防治体系建设,实现他律体系的逻辑化和体系化。而他律体系的完善与高效运行,必然能够从多个方面促进研究生导师的专业道德自律,进而实现他律和自律协调发展。

1. 基于分工协作,构建立体的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制度体系

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因而必须借助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和校级层面三个层面的合力加以推进。第一,构建独立的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制度体系。应推动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和学校层面在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制度建设方面进行分工和协作,以提升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制度体系的权威性、可操作性,解决当下实践中学校层面的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相关制度本身权威性和公信力、约束力欠缺的问题,克服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失范”处理合法性不足和惩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第二,推动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制度体系的立体化建设。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制度体系包含标准与规范、日常管理制度、评价与运用制度,是一个立体的体系。其中专业道德标准和规范是最为基础的,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存在,应由国家层面负责制定,以凸显引领性和指导性,如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指导性意见等。而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管理指导性制度则可以由省级单位负责制定,其中包括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日常教育制度、宣传制度、监控制度、问责制度、研讨制度、失范事件处理制度等。高校则负责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日常管理细则制定以及依据相关要求进行监控机制的设计与实施,凸显“校本”和“院本”色彩。而三个层面的制度合力,则能够推动具有指导性、规范性、操作性的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第三,形成完整回路,实现科学发展。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制度体系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吸纳新的因素,凸显对新情况的关注与适应,以保证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由此,必须建立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管理实施实践总结与反馈的上行制度,将专业道德的新问题、新现象以及经验,上行到制度建设层面,以推动制度的革新;上行到基本规范与标准层面,以完善和丰富标准。其后再次沿着下行路径对实施办法和教育、监控、处置、评价与运用等产生影响,形成新的应对制度、方法和措施,以保证制度的常建常新,及时对可能出现的失范事件做出预警,防患于未然。

2. 发挥组织的作用,放大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建设机制的效能

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建设需要依托相关组织体系,并凸显机制的作用。首先,基于分工与协作的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管理组织体系搭建。依据最优分工协作条件,构建起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建设的省—校—院立体管理机制和研究生—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校—省级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联防联控体系。其中学校层面主要依托师德建设委员会——由研究生院、人事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各级党组织组成,在研究生导师遴选、日常管理、考核、经费使用监控方面展开合作。第二,建立全覆盖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建设与保健机制。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管理和研究生导师个体的专业道德发展重在过程,因而必须凸显动态适应性,并凸显对专业道德的“保健”的关注,即建立教育与宣导机制、监控与干预机制、热点难点应对与预警机制、失范处置与反馈机制、评价与激励机制、应急处理机制、舆情机制、心理与道德保健机制,以机制的全覆盖,实现专业道德关照无死角。同时,借助系列机制,可以及时发现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倾向和动态,便于组织及时介入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为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发展提供咨询和帮助。第三,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研究生导师共同体的作用,保障机制体制的健康运行。道德建设是一个“全民性”工作,单靠任何一个机构都是无法实现的,道德发生的场域也决定了任何机制都存在鞭长莫及之处,因而应该充分重视基层党组织和教师共同体的作用。依托基层党组织,从多个方面以多种方式推动研究生导师的专业道德建设,必将大大提升专业道德建设机制的效能。而教授委员会、学科方向组织、项目组、研究中心以及其他研究生导师共同体等也应从基础层面推动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建设机制的运行。

3. 基于科学多样的活动,推动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自律

主题式专业道德活动的特点在于鲜活性、情境性,在提升道德主体的参与度和激发主体性方面,无疑要优于专业道德规条的常态化宣导。借助主题式专业道德活动,推动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的自律,无疑是一项有益的尝试。常态化的主题式专业道德活动需要建立在丰富的案例资源的基础之上,因而首先要立足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的内在要求,进行案例的挖掘与案例库的建设:发挥经典案例的作用,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为人为学为师的大爱师魂;立足学校或区域,挖掘研究生导师身边的典范;收集研究生导师专业道德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并进行分析。在专业道德活动形式上,应该力求生动,通过仪式、讲座、专业道德对话、与专业道德模范访谈(对话)等多种形式,发挥多种媒介的作用,实现正能量的深度和全面渗透。值得注意的是,基于研究生导师共同体的专业道德研修活动是主题式专业道德活动的重要形式。凸显问题导向的研修活动,能够帮助研究生导师在问题研究与解决方案思考中进行专业道德反思,进而加深专业道德认知,提升专业道德能力。

[1] 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 教研[2018]1号[A/OL]. http://www.gov.cn/xinwen/2018-02/ 09/content_5265203.htm.

[2] 陆道坤.论研究生导师专业发展:内涵、维度与路径[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7(2):62-68.

[3] 陆道坤,张芬芬.论教师专业道德——从概念界定到特征分析[J].教师教育研究,2016,28(3):7-12.

[4] 郭铁成.习近平科技创新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发展[J].人民论坛,2017(28):30-31.

[5] 康之国.学术研究要多“坐冷板凳”[N].学习时报,2014-04-21(A15).

[6] 蒋建科.中国科协发布科技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议书[N].人民日报,2014-09-13(5).

[7] 习近平.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5/05/c_1110528066_2.htm.

[8] 布什威.高等院校科研管理[M].曲铭峰, 黄成虎, 刘海燕, 译. 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2010: 73.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国科教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J]. 中国高等教育, 2012(5):1.

[10] 徐水晶, 龙耀. 中国研究生教育中导师与研究生关系问题研究[J]. 现代大学教育, 2016(5): 80-87.

① 为叙述方便,本研究中,“研究生导师”专指高校研究生指导教师。

10.16750/j.adge.2018.08.003

陆道坤,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副教授,镇江212013;葛元燕,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镇江212013。

(责任编辑 刘俊起)

猜你喜欢

导师研究生学术
执着创新 坚毅豁达——追忆我的导师郭景坤先生
学术是公器,不是公地
如何理解“Curator”:一个由翻译引发的学术思考
对学术造假重拳出击
V eraW an g
导师榜
爱情导师
论研究生创新人才的培养
幸福院里出了个研究生
创新需要学术争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