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德宗建中初拣练僧道事
——以敦煌文书《讽谏今上破鲜于叔明令狐峘等请试僧尼及不许交易书》为中心
2018-02-25温佳祺
温佳祺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敦煌文书《讽谏今上破鲜于叔明令狐峘等请试僧尼及不许交易书》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共有两份,一份是Pelliot chinois3608v,另一份是Pelliot chinois 3620。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于1985年出版的《敦煌宝藏》第129册第257~258、319~321页分别收有该文书在P.3608v、P.3620上的影印图片;上海古籍出版社于1995年出版的《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西域文献》第26册第75~76、111~113页也分别收有其在P.3608v、P.3620上的影印图片;其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于1990年出版的由唐耕耦、陆宏基主编的《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4辑第314~321页收有该文书的录文,录文主要据P.3620号文书过录,并校以P.3608v号文书。从笔迹上看,两份文书当为两人抄写。
目前,学界对这份文书的研究主要有陈英英[1]和张军胜[2]的成果。本文拟在已有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其未述及的问题进行补充,并对文书所反映的唐德宗拣练僧道事情的缘起、经过和废止原因等进行探讨。
1 文书所载鲜于叔明等人上表以及释无名上谏书的时间
这份文书没有直接讲到鲜于叔明等人上奏表的时间以及上表讽谏的是唐朝哪位皇帝。《唐会要》卷四十七提及过此事:“大历十三年四月,剑南东川观察使李叔明奏请澄汰佛道二教,下尚书省集议。”[3]715但是《旧唐书·彭偃传》记载:“大历末,为都官员外郎。时剑南东川观察使李叔明上言……德宗曰:‘叔明此奏,可为天下通制,不唯剑南一道。’下尚书集议。”[4]3579唐代宗大历十四年(779)五月辛酉日崩,而德宗于此月癸亥日即位,按《旧唐书》所记,李叔明应该是在大历十四年五月后上的表奏,这样才能符合德宗把此封奏表下尚书议。唐人赵元一的《奉天录》记载:“初,田悦叛王命……田悦不遂其谋,矫诈遂息。旋因于邵、令狐峘、鲜于叔明等上封事,拣练僧道。恩制既行,宣示天下。田悦因此得展逞谋,伪称恩制,拣点三军,老少中人已下,多怨谤焉。田悦遂调说三军,拒我王命,全军围我临洺。”[5]52从《旧唐书·田悦传》可知田悦反叛、举兵围困临洺的时间是建中二年(781),据此推测,李叔明应该是在大历十四年五月到十二月上的表奏,而非十三年(778)四月,并且关于怎样管理佛教的讨论至少延续到了建中二年。①欧阳修、宋祁等撰《新唐书·田悦传》:“建中二年,镇州李惟岳、淄青李纳求袭节度,不许,悦为请,不答,遂合谋同叛。会于邵、令狐峘等表汰浮图,悦乃诈其军曰:‘有诏阅军之老疾疲弱者。’繇是举军咨怨。”(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927页)《新唐书》的修撰者直接把此事定于“建中二年”。《宋高僧传·唐洛阳同德寺无名传》中记载“时德宗方纳鲜于叔明、令狐峘料简僧尼事”,[6]390可以进一步确定叔明上表奏此事必发生于德宗统治时期而非《唐会要》所说的唐代宗时期。
文书的作者为“无名”,《宋高僧传·唐洛阳同德寺无名传》有其基本事迹的记载:“释无名,姓高氏,渤海人也。祖宦今西京,乃为洛阳人矣……闻有禅宗,思千里而请决……得会师付授心印。会先语诸徒曰:‘吾之付法,无有名字。’因号无名也……时德宗方纳鲜于叔明、令狐峘料简僧尼事,时名有表直谏,并停。寻时鲜于叔明、令狐峘等流南海百姓……(贞元)九年十二月十二日于佛光寺先食讫,俨然坐化……十一年阇维,获舍利一升。泽潞节度使李抱真建塔于佛光寺。”[6]390-391从这段史料可以获知其家祖上有人为宦于洛阳,因而定居洛阳。或许因为祖上有人做过官,释无名相比其他贫困家庭出身的僧人有较多的政治意识,所以他才有胆量上表讽谏天子。而且他所学为佛教禅宗之说,泽潞节度使李抱真亦为其信徒。
关于无名何时上的这封谏表,陈英英先生认为当是在大历十四年五月到十二月之间,张军胜认为应该在建中二年之后。据《讽谏今上破鲜于叔明令狐峘等请试僧尼及不许交易书》“其令狐峘虽有少才,而无大量。掌纶言,不能直谏;摄礼部,曲取人情。择明进,未必得才”,令狐峘建中初为礼部侍郎,因伪言宰相杨炎逼迫其补杜封为弘文生,为德宗察知,怒骂峘为奸人,贬为衡州别驾,[4]4013而杨炎于大历十四年八月至建中二年七月为宰臣,[7]1700-1701所以令狐峘任礼部侍郎应该在建中元年(780)或建中二年(781),那么无名僧所上的这封讽谏书应该也就在建中元年或建中二年。
该份文书末尾有题记曰:“未年三月廿五日学生张议潮写。”据李正宇先生考证,这个“未年”当为元和十年(815),即乙未年。[8]笔者亦赞同这一观点。元和十年张议潮十七岁,刚好符合其学生的身份。这个时期唐朝政府对河陇地区已经失去了有效的控制,尤其是凉州、沙州这些地区已处于吐蕃的统治之下,那么这份谏表是如何传到敦煌的?在笔者看来,该份谏表的抄写本应该是在建中四年(783)唐蕃清水会盟到贞元六年(790)安西、北庭完全陷蕃这段时间内传到当时的沙州的,②关于河陇地区以及安西陷落的时间可参见李宗俊《唐代中后期唐蕃河陇之争与疆域变迁》,载于《唐史论丛》第十五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2012年版。关于沙州的陷落时间可参见史苇湘《吐蕃王朝管辖沙州前后——敦煌遗书S.1438背〈书仪〉残卷的研究》,载于《敦煌研究》1983年创刊号;陈国灿《唐朝吐蕃陷落沙州城的时间问题》,载于《敦煌学辑刊》1985年第1期。而传播途径应该是走的北方的回纥道。
2 “拣练僧道”的背景、经过及废止
唐代宗统治初期平定了安史之乱,但是他未能解决安史之乱遗留下来的藩镇问题。大历十年(775),魏博节度使田承嗣反叛,朝廷不能彻底平定叛乱,只能和田承嗣妥协,可见朝廷的威信已大不如前。而且藩镇跋扈,往往截留地方赋税,导致中央赋税减少,朝廷国库日益萎缩,对很多事情难以实行严密控制,整个国家日渐衰败。
代宗时期,吐蕃也不断侵扰唐朝的西部边疆。广德元年(763)十月,吐蕃军侵入京师,代宗逃亡陕州,虽然不久后郭子仪就带兵收复了京师,但是吐蕃依然在骚扰着河西陇右地区,还会时不时地入侵剑南东、西川的部分州县。除了吐蕃,党项羌亦趁火打劫,侵扰西北边疆。①《旧唐书》卷十一《代宗本纪》:(永泰元年二月)党项羌寇富平,(九月)党项羌、浑、奴剌寇同州。(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78-279页)西部边疆永不停息的战事消耗着国家的人力和财力,政府只能想方设法地向百姓榨取尽可能多的钱财维持捉襟见肘的财政,有时候还得课税官员钱财。②《旧唐书》卷十一《代宗本纪》:(永泰元年十月)诏税百官钱,市绢十万以赏回纥;(大历二年十月)减京官职田三分之一给军粮,(十一月)率百官京城士庶出钱以助军。(第280、287-288页)《讽谏今上破鲜于叔明令狐峘等请试僧尼及不许交易书》中亦提及过安史之乱的事情:
两京宫室已被焚烧,天下府库并皆劫尽,通儒轶侵京邑,乾祐鼠窃河中。子仪举军南伐,兵无颗粮;怀恩将甲西衡,马无寸草。先朝权计卖度取钱,其时仓廪赢③此字在P.3620中写作“羸”,在P.3608v中原写作“盈”,后改为“嬴”,而张军胜等人录文依旧写作“羸”。据上下文可知此处为粮“多”之意,故当依P.3608v作“嬴”为是,又“嬴”“赢”互通,本文按现代行文规范录为“赢”。粮,财帛山积,故使兵肥马壮,将勇师强,一举无遗并收天下,陛下今日有国莫不因斯。
代宗时期京城米价经常斗至千钱,京城尚且如此,其他各地米价亦应居高不下。民生如此多艰,代宗却未能很好地体恤民情,在永泰二年(766)十一月还减诸道军资钱四十万贯修洛阳宫。而且代宗十分崇奉佛教,史载“代宗即位,更崇释氏”,[6]43-44“于时代宗钦尚空门”,[6]390尤其是对密宗祖师之一的不空和尚尊礼甚崇,“(不空)译《密严》、《仁王》二经毕,帝为序焉”,不仅为其译经作序,还经常赏赐大量财物,“敕赐锦绣褥十二领、绣罗幡三十二首”,“李宪诚宣敕,赐空锦彩绢八百匹”,“舍内库钱约三千万计”。在不空圆寂后,“赐绢布杂物,钱四十万,造塔钱二百余万”。[6]9-10建造寺宇、做大量法事和供养僧尼令朝廷财政更加不足,但代宗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甚至在羌虏入寇之时竟然不做具体政治、军事部署,而是希冀于讲《仁王经》来祈福退敌。④《旧唐书》卷一百一十八《王缙传》中,五代史官亦对代宗佞佛之事有所批评:“凡京畿之丰田美利,多归于寺观,吏不能制。僧之徒侣,虽有赃奸畜乱,败戮相继,而代宗信心不易,乃诏天下官吏不得箠曳僧尼……公卿大臣既挂以业报,则人事弃而不修,故大历刑政,日以陵迟,有由然也。”(第3417页)
德宗于大历十四年五月即位,此时离安史之乱结束已经过去了16年,然而唐王朝并没有在这十几年的时间中恢复过来,德宗接过的是深处内忧外患困扰中的“烂摊子”。由于朝廷的财政状况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反而逐步恶化,因此德宗采取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措施来加强中央政权的财政稳定,对佛教财物和活动进行严格的控制便是其中之一。
大历十四年闰五月,勾当京城诸寺观修功德使、镇军大将军刘崇训上表请停京城修功德使,德宗借此机会下诏停罢京城修功德使和内外功德使,并将佛教的管理权重新划归祠部。[9]761-762该年六月又下旨“自今更不得奏置寺观及度人”。[4]321建中元年七月,“罢内出盂兰盆,不命僧为内道场”,[4]326摒弃了其父代宗统治时期由皇家请僧做宗教法事的行为。德宗决定澄汰僧道、对佛教加强控制的旨意和愿望得到了文武官员的响应,他们纷纷上书,要求改革宗教与世俗事务。
李叔明在其辖区即剑南东川内把寺庙分为三等:上等寺最多可有僧21人,中等最多14人,下等7人;道观分为两等:上等最多可有道士14人,下等7人。德行无瑕疵或是精于教义的僧道留下,其他人全部还俗为民。未经官方许可的小寺院和道场都关闭。[4]3579李叔明对佛教的批评主要集中在经济危害上,这也是此时朝廷对佛教弊端的主要考虑。德宗获得这份表奏后认为这个建议可以在全国实施,遂下群臣讨论。当时的都官员外郎彭偃认为李叔明的建议还不能完全解决佛教带来的危害,“一僧衣食,岁计约三万有余,五丁所出,不能致此”。在他看来,要结束这种经济上的巨大消耗,需要让“僧道未满五十者,每年输绢四疋;尼及女道士未满五十者,输绢二疋;其杂色役与百姓同”。还建议让僧侣中有才干的人入仕,不要埋没人才,并且放开还俗的限制。在彭偃的设想中,如此征收人头税,又可以自由还俗,政府将获得更多的编户齐民,赋税也会增加。刑部员外郎裴伯提出了更严厉的整肃措施,他认为太多处于适育年龄的人出家作僧尼、道士,独身不结婚影响到了种族的繁衍,因此他提议“僧、道士一切限年六十四以上,尼、女官四十九以上,许终身在道,馀悉还为编人,官为计口授地,收废寺观以为庐舍”。[7]4758-4759然而他们所上建议并没有得到大多数官员的认可。虽然德宗曾公开表示同意这些提议,但是从上述史料,尤其是《旧唐书·田悦传》推测,德宗应该下过一些旨意,但出于社会现实、政治环境等诸多因素的考虑,最终还是没有把这些提议付诸实践。
《讽谏今上破鲜于叔明令狐峘等请试僧尼及不许交易书》道:
陛下岂不知天下寺舍翻作军营,所在伽蓝例无僧饭,不许交易且将遣何生……陛下俭宫室,律百僚,使绮谷不衣,食肉勒节,自然苍生免被割剥,黎庶渐见获安。何必制僧尼断其交易,令菜食不足,短褐不遮而已哉。
无名僧所提到的“天下寺舍翻作军营”的事情,在《宋高僧传》中有类似的记载:“大历中州将勒寺知十驿,俾出财供乘传者。至十五年七月甲夜,现形于内殿,乞免邮亭之役。代宗敕中官马奉诚宣放,仍赍舍绢三百疋、杂彩千段、金澡罐、皇太子衣一袭,令写貌入内供养。”[6]412可知无名僧所提到的事情并非德宗时期朝廷颁布诏旨所导致的。《唐大诏令集》有一篇诏令《禁天下寺观停客制》道:“如闻天下寺观,多被军士及官吏诸客居止,狎而黩之,曾不畏忌……自今已后,切宜禁断,其军士委州县长吏与本将商量移于稳便处安置。”[10]590这篇诏令署名为常衮。常衮大历十二年(777)四月与杨绾同掌枢务,七月杨绾死,常衮独当政,至十四年(779)闰五月罢相,[7]1699-1700那么这篇诏令应该颁布于大历十二年至十四年之间,《宋高僧传》记载的“大历十五年”可能是誊写有误。安史之乱以来各地军兴,军人擅自占用寺庙,驱使僧侣,虽然代宗时期颁布了这样一条诏令,但是有可能各地没有认真执行中央的禁令,所以到了德宗建中初期“寺舍翻作军营”的现象依然存在。后面说的“断僧尼交易”之事,在李叔明等人的奏表中没有提及,在彭偃等人的建议中也未说到,只有此篇文书多次提到“禁断僧尼交易”。不许僧尼进行商业活动,是因为获得官方认可的僧尼不需缴纳赋税,所以他们通过商业活动累积财富,就会导致社会上一部分钱财流入寺宇,朝廷的财政收入减少。可能朝廷为了遏制此种现象,下达诏令时将此条禁令附于李叔明等人的奏表之中。
3 “拣练僧道”废止的原因
张军胜认为僧尼最终没有被裁汰的主要原因是佛教信众广大,上自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支持佛教的人多且范围广,皇帝下旨整顿佛教必然会引起各方的反对。[2]而由《宋高僧传》的记载“时德宗方纳鲜于叔明、令狐峘料简僧尼事,时名有表直谏,并停”[6]391和《讽谏今上破鲜于叔明令狐峘等请试僧尼及不许交易书》后附有的德宗敕旨“敕批李叔明、令狐峘等所奏并停,牓示僧尼令知朕意”,会让人误认为德宗“澄汰僧道”之事不了了之的原因是无名僧所上的讽谏书。但在笔者看来,李叔明等人的建议没有得到大力支持以及未能实行的原因,并不仅仅是无名僧的讽谏,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在影响着此事的运行。
第一,上表建议的官员并非朝廷大员,不能左右朝政,而且一些官员的声望低下。据《新唐书·表第二·宰相中》所记,大历十四年至建中二年,曾任宰执的一共有6人:李忠臣、崔祐甫、乔琳、杨炎、卢杞、张镒。李忠臣一介武夫,只因“朝廷方宠武臣”,[4]3942故令其平章事,在朝廷并没有实际影响力。乔琳无宰相之资,十四年八月任职,十一月即罢。崔祐甫大历十四年闰五月任宰执,建中元年逝。真正掌权的是杨炎和卢杞,两人在“拣练僧道”这件事上并未发表只言片语,而且他们主要的关注点是实施一些经济手段增加财政收入,如“税间架、算除陌”,[4]3715推行两税法等,没有考虑佛教的经济危害。当时彭偃和裴伯提出建议之后,史书就说到“大臣以二教行之已久,列圣奉之,不宜顿扰,宜去其太甚,其议不行”,[4]3581“议虽上,罢之”。[7]4758-4759李叔明只是个方镇大员,并不能影响朝廷政策的实施,而令狐峘、于邵、彭偃、裴伯等人也不能左右朝政。并且李叔明、令狐峘两人名声恶劣,《讽谏今上破鲜于叔明令狐峘等请试僧尼及不许交易书》中说道:
其令狐峘虽有少才,而无大量。掌纶言,不能直谏;摄礼部,曲取人情。择明进,未必有才;恶僧尼,先闻矫状……贫道切见鲜于叔明、令狐峘等矫身窃位,无法而贪,常以绮罗粉黛惑其情,管弦丝竹乱其听,鱼补畋猎决其志。何论谄媚纵其心,沉湎于酒色之间,偃息于华堂之上……不见自家妻儿纯衣绮罗之服,厨中獠婢长涂桃李之妆。据伊一面,脂粉之价或僧尼十日之食,身上珍衣灼然买得僧尼一生之业。
关于李叔明聚敛财物之事,《旧唐书》本传中亦有记载:“总戎年深,积聚财货,子孙骄淫,殁才数年,遗业荡尽。”[4]3507史书对于令狐峘的财产状况没有具体记载,但就其为人品行有一些描述,建中初因其行事,德宗曾怒骂峘为奸人,贬峘官。贞元年间,窦参恶其为人又贬其官。[4]4013可见李叔明和令狐峘在钱财和品行方面都有令人诟病的地方,而通过两人带头上的表奏必定会被反对的人抓住这些问题而攻击他们上表所议之事。
第二,当时藩镇跋扈,朝廷并没有实力打击受大众支持的佛道二教。德宗从即位伊始就开始着手改良朝政,并任用杨炎为宰臣推行两税法。朝廷实行的经济改革引起了河北拥有高度独立自治权的藩镇的怀疑,到后来这些藩镇直接叛乱,从建中二年(781)延续到贞元二年(786),一系列的军事叛变才告结束。在建中四年,又发生了泾原兵变,德宗被迫逃亡奉天。次年,德宗为安抚叛乱的将领,下“罪己诏”,只改革那些最严重的弊端,其余问题暂且搁置。《新唐书·田悦传》提到,田悦利用“于邵、令狐峘等表汰浮图”[7]5927之事蛊惑军心叛乱,所以德宗为了不让势态更加恶化,必定不会让“澄汰佛道”之事实施下去,因此李叔明等人提出的建议最终也不得不胎死腹中。
安史之乱使北方社会经济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在镇压叛乱之时,为了最快的获得大量金钱,唐王朝放开了对度僧的限制,所以在肃宗朝,卖度牒成为了朝廷的政策。[11]65但是卖度牒却让受戒僧尼的数量不断增长,这些人毋需缴纳赋税,反而使唐王朝的财政更加捉襟见肘。唐德宗即位后,对佛教采取了一些抑制措施,李叔明等人于大历十四年末提出了裁汰僧道的建议,而僧无名也在建中元年就此事直谏德宗,无名的讽谏是佛教信徒们反对拣练僧道一事的缩影。再加上河北藩镇利用该事反抗中央,也使德宗没能付诸实践。随着削藩的失败,德宗对改革心灰意冷,遂采用温和的手段对待佛教,其本人也开始成为虔诚的佛教信徒。其后的顺宗、宪宗、穆宗等人都未对急剧膨胀的佛教采取控制。到了文宗统治时期,采取了一系列断断续续整肃佛教的措施,为武宗严酷的灭佛铺好了道路,德宗未竟的事业最终被武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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