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力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2018-02-25张玉娟张晓海周志刚
张玉娟,张晓海,周志刚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开封发电分公司,河南 开封475000)
一、电力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考核机制不健全
多数电力企业针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考核机制不健全,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工作情况不能及时作出评价。考核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责任心不强、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在部分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不佳。
(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业务水平决定了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水平。当前,电力企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数量严重不足,素质整体不高,阻碍了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很多企业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都是兼职人员,一些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甚至身兼数职,此外,该岗位的人员变动也比较频繁。这种情况导致很多检查员对劳动保护方面的知识了解得不多,工作不到位。
(三)职工劳动保护意识淡薄
在一些电力企业,劳动保护的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很多职工还没有形成维护自身安全与健康的自觉意识,还没有完成由“要我安全健康”到“我要安全健康”的转变。一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滞后,全员劳动保护理念宣传不到位,以致很多职工认为安全生产是现场作业人员的事情,安全生产监督及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是安全监察部的事情。很多职工既没有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存在安全风险,也不了解在工作中如何规避风险。
(四)劳动者的心理健康问题被忽视
在很多企业,劳动保护仅仅被解读为对操作规程进行监督和定期发放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的心理健康问题被普遍忽视了。人的行动靠思想来指挥,心态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职工的日常行为。在社会转型期,职工中普遍存在厌倦心理、浮躁心理、侥幸心理、依赖心理、逆反心理,这种种不良的心理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构成了威胁。
二、电力企业劳动保护工作改进策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2]改善劳动条件以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是电力企业工会的重要任务,当前,企业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充分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赋予的在劳动保护工作中的代表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加强制度建设,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机制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第二条规定:“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3]当前,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要以现场监督管理为中心,开展“企业周巡检、分会月检查、班组周自查”活动,将劳动条件的改善情况,以及影响劳动者健康和安全问题的解决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做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关键在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最了解作业环境的劳动保护状况和职工的思想状况,企业应当设法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发挥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作用。当前,企业应当针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给予奖励,对工作效果不佳的提出批评。
(二)加强劳动保护群监队伍建设
中华全国总工会于2005年6月22日发布的 《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试行)》指出,“各级地方总工会应建立负责劳动保护的工作机构,配备劳动保护专兼职干部”[4]。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劳动保护群监队伍建设。要把那些责任心强、掌握安全知识的职工选拔出来充实群监岗位。要定期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工作进行考核,一旦发现有人不能胜任这项工作,就要对其岗位进行调整。当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岗位出现空缺时,要及时补足。应当采取举办讲座、开展专题研讨和开展网络培训等形式提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职业素养,使他们成为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具有调查研究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专门人才。
(三)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企业应当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让“抓安全”成为职工的自觉行动。首先,应当持续开展企业安全文化氛围营造活动。企业可以以生产安全、卫生健康、职业病防治等为内容建设安全健康文化长廊,宣传重视安全和健康的企业文化,营造“我要安全”的氛围。要使职工认识到安全问题既关乎企业的发展,也关乎他们个人的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其次,应当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由企业购置相关书籍、视频资料,各部门或组织集中授课,或安排专门辅导,或布置职工自学,阶段性学习结束后以考试的形式检验学习效果。再次,应当以“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宣传系列活动。通过组织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主题书法漫画展览、安全警句征集等活动,使“安全高于一切、一切为了安全”的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最后,结合“一法三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①。企业统一编制、印发《“一法三卡”工作手册》,发放至各部门,各部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在生产现场安装“一法三卡”警示牌,以此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
(四)加强劳动保护巡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2]电力企业工会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劳动保护巡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采取措施,将劳动保护巡视监督工作落实到位。要组织职工代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对企业有关劳动保护的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和管理行为进行专项巡视督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要注意对照职代会作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决议开展巡视督查,将企业安全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职工作业现场安全设施是否齐备、职工的各项操作是否规范等作为巡视督查的重点。同时,还要成立由各参建单位和监理公司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每天对技改现场进行巡视督查,对重点控制区域分区域划定安全管理责任人,做好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工作。
(五)高度重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5]。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对于企业来说十分重要。当前,电力企业应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坚持厂务公开。要畅通厂务公开渠道,坚持实行厂务、部务和班务三级公开,公司层公开涉及企业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部门层以周例会、班委会等形式向职工公开涉及管理制度、公司经营情况、绩效考核的事项。实行厂务公开,可以让职工感到自己受到尊重。其次,要畅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企业要定期召开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由职工代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听取关于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的汇报,此举可以增强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最后,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针对一线职工实施“四季送关爱”工程(春送文化、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成立各类“爱心帮扶”小组,帮助生活困难的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关爱离退休干部、劳动模范,定期开展慰问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做好特重病救助基金的收缴、管理工作,做好关怀患病职工家庭的工作;定期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组织有害作业人员参加职业病疗养;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完善“职工之家”的各种设施,各分工会打造“小家”特色文化;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六)结合“安康杯”竞赛开展劳动保护工作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安康杯”竞赛活动旨在宣传“安全”和“健康”的理念,电力企业可以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劳动保护工作。首先,紧扣“安康杯”竞赛的主题,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在职工上班的必经之地设立“安全文化长廊”,在生产现场悬挂宣传安全生产的条幅,利用广播、大型电子屏等载体对竞赛活动进行宣传。其次,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制定“安康杯”竞赛活动方案,成立以党政工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为组员的竞赛领导小组,建立“行政主导、工会牵头、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再次,促进全员参与。企业购买与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相关的书籍,组织班组进行学习,在此基础上组织安全知识答题活动,确保职工的参与率达到100%。最后,以竞赛促管理。以“安康杯”竞赛为抓手,以标准化管理为手段,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结语
当前,电力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的精神,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工会主席作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劳动保护工作负总责。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配齐、配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专兼职人员队伍,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考核。劳动保护干部岗位变动要向及时上级工会报告,确保劳动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在日常工作中,电力企业的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查找短板,不断优化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劳动保护监督工作,切实保护好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不断开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注释:
①“一法”指《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三卡”分别指“安全检查提示卡”“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