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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孟海与郑孝胥的书法交往

2018-02-24宋玖安

新乡学院学报 2018年11期
关键词:书学黄道周二王

徐 徽,宋玖安

(中国传媒大学 a.科学研究处;b.中国书写文化研究院,北京 100024)

郑孝胥(1860—1938),字苏堪①,号海藏,福建闽县人。曾任清政府驻神户、大阪总领事,广西边防大臣,安徽、广东按察使,湖南布政使等职。1932年,出任伪满洲国总理大臣。郑孝胥是晚清“同光体”闽派领军人物,著有《海藏楼诗集》。其书法亦名重一时。郑孝胥长沙孟海40岁,沙氏早年所著《僧孚日录》(以下简称《日录》)中有多处关于郑孝胥的记载。

沙孟海曾在1923年拜访郑孝胥,此前,郑孝胥之名就多次出现在《日录》中,由此可知郑孝胥的诗歌、书法创作理念对沙孟海影响颇深。1914年夏,沙孟海考入浙江省立第四师范学校。此后,沙孟海追随国文教师冯君木学习文史。冯氏在治学方面对沙孟海影响很大,沙孟海曾自称“(文若)受知先生,既夙且深”[1]。冯君木的诗歌创作则受到郑孝胥的影响,他在与沙孟海谈论郑氏之诗时说:

吾学诗亦从唐宋入手,年近三十乃稍稍向宋人,于时见郑海藏诗,以后益专。海藏诗,若意深辞刻,吾自信能超过之,至其冲淡,则弗能及也。[2]10沙孟海曾手抄郑孝胥的《海藏楼诗》,车行舟旅也不忘诵读郑诗,足见用功之勤:

薇泉作诗有年,见余有手写 《海藏楼诗》及《回风堂诗》,借去读之。[2]212

舱房中,更无别人同处,展读《海藏楼诗》,读之仿佛犹在飞仙阁也。[2]286

郑孝胥诗中之气象以及书法之气象给沙孟海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沙孟海在《近三百年的书学》中指出,郑氏诗、书相融,其书法作品既有精悍之色,又有松秀之趣[3]。

沙孟海在宁波期间,一面研习文史,一面与葛旸等人研讨书法。葛旸的书法取法郑孝胥,这样一来,葛旸和沙孟海就经常谈论郑孝胥的书法。周乐在《冯君木和他的书法弟子》一文中说:“葛夷谷初取法郑孝胥,学《郑文公碑》、《瘗鹤铭》,气象峥嵘,笔力矫健,后又取法颜真卿意,浑朴中寓秀逸。”[4]沙孟海在《日录》中有如下记载:“夷父自谓近颇嗜郑苏戡书,有不下笔,下笔往往拟似之,吾趋向盖日在近人,不知是病? ”[2]107当时书家,沙孟海所推重的有三位,郑孝胥即为其一。沙孟海在《日录》中说:“吾于今人书服膺者三人,南海、苏堪而外,太希(钱罕)师之碑志,二家勿能过也。 ”[2]125在这一时期,沙孟海书法学习王羲之一路,葛旸则以郑孝胥“楷隶相参”之说提示沙孟海作字勿过于平正:

以所临《兰亭》、《圣教序》示夷父,夷父评云:“他人作书患不平正,孟海则患太平正。郑苏戡谓真书至六朝人而极,隶楷相参,似奇而实正也。孟海当于奇字上用功夫。 ”[2]25

郑孝胥主张“楷隶相参”,其诗云:

君谟老眼有微言,指出隋贤参楷隶。楷隶相参转出奇,谁将此意试求之。学书聊取记姓名,平正欹斜任自为。[5]177

郑孝胥在《题李瑞清临魏碑》中说:

蔡君谟谓《瘗鹤铭》乃六朝人楷隶相参之作,观六朝人书无不楷隶相参者,此盖唐以前法,似奇而实正也。[6]1406

郑孝胥主张“楷隶相参”,指的是应当将楷法和隶法相融合。六朝楷书字势奇中有正、正中寓奇,有自然天成之趣,不同于唐人楷法之平正,所以郑孝胥认为“楷隶相参”是唐以前的古法[7]。葛旸同沙孟海讨论郑孝胥“楷隶相参”的主张,就是希望沙孟海作字能奇正相参,从而避免字势太平。其后,沙孟海愈喜郑孝胥之书法,对郑孝胥书法的评价也相对较高:

童次布寄示沈寐叟单幅。沈书在海上与南海、苏堪并称,其实远不如康、郑也……郑苏戡书取势在东坡、山谷之间,夷夫谓其又带诚悬笔意,要之为宋以后书,亦能手也。康氏之书,真不易看。[2]170

当沙孟海求得郑孝胥书法作品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近求得郑海藏书直条一轴,病后展览,不翅服清凉散也。[2]286

以日记形式记录所思所感,其优长在于能够及时记录作者的真实感受,而其缺陷在于极易为一时情感所囿,思考的深度不够。沙孟海于1930年发表的《近三百年的书学》一文,将郑孝胥的书法创作放在大的碑派环境之中进行评价,这种评价相对于《日录》中的评价或许更为客观。

辛亥革命发生后,郑孝胥以遗老自居,寓居上海。由于其在文化界地位很高,一时间有许多晚辈慕名来访,沙孟海就是其中之一。

1921年,沙孟海馆于屠用锡家。1922年,屠氏携二子赴沪,沙孟海随行。旅居沪上这段时间是沙孟海书法“转益多师”的时期[8]104。1923 春,经同乡前辈张美翊介绍,沙孟海得以与郑孝胥有一面之缘。沙孟海在《日录》中记载了此事:“得张蹇丈(张美翊)书……又致郑苏戡先生书,俾往申后持而往见之,丈谓游大人以成名,古亦有之云。”[9]434之后十几日,沙孟海持张美翊的书信与朱复戡一同拜谒郑孝胥。《郑孝胥日记》载:“张让三以书介绍沙孟海、朱百行(朱复戡)来见。沙名文若,朱名义方;沙好古文、小学,能篆刻。”[10]虽寥寥数语,不难看出郑孝胥对沙孟海印象不恶。沙氏《日录》对此事的记载更为详细:

午约与百行同往小沙渡谒郑海藏先生。百行来会我,俱去。海藏先生今年六十有三,挺健如四十许人。所居室庐绝高敞,一几一榻,亦复精好。初次谒见,殊无可谈,只道寒暄致钦敬之意耳。先生知余学石斋(黄道周),因谓黄公之书,初亦学二王,后乃变其意,自辟一径云。即退,别百行。[9]445郑孝胥言黄道周书法“自辟一径”,对沙孟海多有启示。沙孟海将感触记于《近三百年的书学》(1930年发表)一文中。

《郑孝胥日记》中有对于黄道周书法的评论:

旭庄携黄石斋信札一册来观……何跋小楷数百字,凡二段,谓石斋书法根巨晋人,兼涉北朝,刚劲之中自成精熟,迥非文、董辈所敢望……黄忠端书实有异趣,米老所谓“二王以前有高古”者,观此可不为王著所朦矣。[11]1532

郑孝胥认为黄道周书法的“意趣”在于别于“文、董”,有晋朝、北朝之遗风。郑孝胥《唐元素求题石斋小楷孝经》云:“石斋自视千载人,余事卓荦皆绝伦。晋贤风流所不耐,安能媚世书洛神。”[5]285由此可以看出郑孝胥对黄道周别于二王“自辟一径”是赞许的。沙孟海对此观点颇为欣赏,直到晚年仍然坚持这一思想。他在《清代书法概说》中写道:

像董其昌同时略后的黄道周,即不专走二王旧路,直接参法钟繇、索靖。他的成就,果然度越昔贤,独步一时——说黄道周参法钟、索,我是根据沈曾植题黄道周书牍诗 “笔精政尔参钟索”这句话(见《寐叟题跋》)。说黄道周不走二王旧路,是我早年谒见另一位老前辈,他亲口对我指出的。这两点意见,我五十年来一直认为评得最中肯,他人不曾道过。[8]117

这段话中的“另一位老前辈”无疑就是郑孝胥。

1930年,沙孟海《近三百年的书学》一文发表于《东方杂志》第二十七卷第二号,其中“碑字”(1987年再版作“碑学”)一章之“方笔派”单列“郑孝胥”一节。沙孟海评论云:

可以矫正赵之谦的飘泛,陶濬宣的板滞,和李瑞清的颤笔的弊端的,只有郑孝胥了。他的早年是写颜字苏字出身的,晚年才写六朝字,他的笔力很坚挺,有一种清刚之气。对于诸碑,略近《李超墓志》,又像几种“冷唐碑”,但不见得就是他致力的所在。最稀奇的是:他的作品,既有精悍之色,又有松秀之趣。活像他的诗,于冲夷之中,带有激宕之气。别人家学他字的,没有他的襟度,所以只觉得棒棒枪枪,把他的逸致完全抛失了。[3]

后人在研究郑孝胥书法时常常引用这段评论,这不仅是因为这段话为沙孟海所说,而且还是因为这段评论相对比较客观。郑孝胥的书法在民国时期享有盛誉,郑氏早年曾取法唐朝欧阳询、颜真卿等人,中年以后取法六朝碑版。晚清时取法碑版的书家不少,不过一些人走了弯路,沙孟海所提到的“赵之谦的飘泛”“陶濬宣的板滞”“李瑞清的颤笔”就是指这种情况。郑孝胥在分析了前人与时人的弊病后,提出 “萧散闳肆”“重神理,轻描画”等主张[6]1443。

1987年,沙孟海将《近三百年的书学》修改后编入《沙孟海论书丛稿》,并将与郑孝胥相关的内容都作了删除处理。除了删除“郑孝胥”一节之外,还删除了以下三处文字:

其一,“帖学”章“梅调鼎”条。“说到他的作品的价值,不但当时没有人和他抗行,怕清代二百六十年中也没有这样高逸的作品呢?——郑苏堪先生曾经称赞过他,说是二百年来所无。”[3]“——郑苏堪先生曾经称赞过他,说是二百年来所无”一句不见于1987年版[12]36。

其二,“帖学”章“黄道周”条。“黄道周学问品格,皆第一流。他对于书法,要在二王以外,另辟一条路径出来。(这是郑苏堪先生对我说的,不知道前人也有这样说过没有。 )”[3]“(这是郑苏堪先生对我说的,不知道前人也有这样说过没有)”一句不见于 1987年版[12]36。

其三,“碑字”章“张裕钊”条。“其实‘甄晋陶魏,孕梁宋而育齐隋,千年来无与比,’这顶高帽子,他难道戴得起的吗?(最近郑孝胥也时常参用张裕钊的笔意,他的用笔,确有过人之处。 )”[3]“(最近郑孝胥也时常参用张裕钊的笔意,他的用笔,确有过人之处)”一句不见于1987 年版[12]42。

沙孟海的《近三百年的书学》发表于1930年,1987年修改后编入《沙孟海论书丛稿》,在这半个多世纪中,这篇文章并未得到足够重视[13]。分析沙孟海对文章所作的四处修改,其重视人品因素的书学观念显而易见。我国传统的书法批评比较注重学问、人品等伦理因素。如苏轼在《书唐氏六家书后》中说:“古之论书者,兼论其平生,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也……世之小人,字书虽工,而其神情终有睢盱侧媚之态。 ”[14]黄庭坚则说:“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15]明清时期,人品因素在书法批评中更受重视。朱和羹《临池心解》曰:“书学不过一技耳,然立品是第一关头。品高者,一点一画自有清刚雅正之气;品下者,虽激昂顿挫,俨然可观,而纵横刚暴,未免流露楮外。故以道德、事功、文章、风节著者,代不乏人,论书者,慕其人,益重其书,书人遂并不朽于千古。”[16]虽然书法与道德伦理之间并无直接的联系,但上述伦理价值判断在我国传统书法批评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所谓“知人论书”“书以人传”就是这种观念的体现。古人云:“大节有亏,则众长难掩。”郑孝胥晚年曾出任伪满洲国总理大臣,沙孟海在《近三百年的书学》再版时将与郑有关的文字尽数删除,就显示出沙孟海对我国传统书学观念的承继。

注释:

①郑孝胥,字苏勘、苏堪、苏龛、苏盦、太夷,等。学者在研究时,所用字多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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