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真相语境下新闻专业主义的伦理坚守
——从“寒门博士之死”事件的传播说起
2018-02-23贾丽云
贾丽云
(山西传媒学院,山西 晋中 030619)
2018年1月17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名为《寒门博士之死》的报道。随后很多新媒体平台也相继就此推文,“西安交大”和“博士生”这两个关键词在受众带有情绪化的解读、转发和评论中迅速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博士生杨宝德的溺水是自杀吗?如果是,自杀的原因是什么?整个事件的真相究竟是什么?不论是在中国青年报还是新媒体平台的推文中,都没有全面的报道。随着相关机构以及媒体调查和报道的深入,公众理应越来越接近真相,真相总是在碎片化的事实传播之后才明朗化。
一、“后真相”概念的提出
“后真相”(Post-truth)一词最早出现在2004年,由美国传播学者拉尔夫·凯伊斯提出,于2016年11月入选牛津词典,其定义是诉诸情感与个人信仰比陈述客观事实更能影响民意的各种状况。[1]
搜索引擎、重点推送、个性化订阅等受众细分的技术手段的出现是后真相时代受众接收信息的常态。搜索引擎从技术上实现了受众细分,传播者的传播目的和传播水平对传播效果的影响表现得更加直接和迅速。报道的即时性与事件的延时性的反差增强。新闻真相呈现出过程化特点,原有的新闻报道模式开始解构。
二、后真相语境下新闻传播的特点
(一)新闻“事实原则”受到挑战
后真相语境下,公民个体加入信息和言论的传播环境中使得媒介生态出现了“无影灯”的效果。信息披露与舆论监督已经从昔日主流媒体自上而下的新闻舆论走向社会公众以反映现象、披露事实和表达意见为方式自发开展的全方位监督,传播环境的日益透明促进了新闻改革的进展。[2]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公众在获得话语权的同时,却无法对其传播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有效的约束。
(二)内容流动情感因素大于事实
内容流动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指信息传播者发布信息,二是指信息接收者接收并转发、评论等互动传播。在后真相语境下,自媒体传播者表现出迎合受众的情绪、注重引导、戏谑调侃、玩弄真相的喧哗性。而公众既作为受众也作为可能的传者,在接收和评论中带有极强的个人情绪,在表达中更注重寻找共鸣性的情绪宣泄,而非真相。在这个过程中,真相是什么,往往容易被忽略。在多家自媒体平台关于“寒门博士之死”的推文中,都把报道的重点放在了杨宝德与其导师的微信对话中,而对于杨宝德的死因的追究却被忽略。
(三)事实被消解,溶解速度快
在后真相语境下,自媒体受点击量和情绪化的驱使,对事件的报道往往只抓住事实的一个方面进行报道,这从新闻的真实性角度来说属于局部真实。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江作苏在其论文《第三种现实:“后真相”时代的媒介伦理悖论》中把这种信息内容介于真实与虚假之间,不完全客观也不完全虚构的情绪化的现实称为“第三种现实”。
这样的碎片化信息在短时间内不断推陈出新,在受众一次次地情绪满足和宣泄中,新旧更迭,其注意力迅速转移到新的焦点中,原有的事实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消解掉,湮没在信息的洪流中。在这一点上,“人们的记性真的是很差的”。
(四)受众易形成认知偏差
公众在后真相语境下形成认知的偏差原因有二,一是传者为迎合受众,过分追求点击率和阅读量,有目的地操作造成。这种偏差会阻碍公众了解真相,是违背新闻伦理的。二是受众对于事件的认知必然受到事件发展进程的影响,这种阶段性的认知偏差是正常的,也是难以避免的。
三、新闻媒介生态发生变化,新闻伦理再造面临新挑战
有研究者认为,新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致使新闻业遭遇两大变迁:控制逻辑转移和生产过程透明化。[3]以互联网为中心的传播新格局已经形成,“制播分离”新模式出现,传统新闻媒体面临沦为“内容提供商”的风险,多生产主体、多媒介渠道、融合新闻产品共同重塑了新闻生产和传播生态。[4]
在这样的传播生态中,职业新闻的边界在哪里?这直接影响了专业新闻从业者的角色认同、共同话题资源的维护和整个新闻群体对于行业的角色和功能期许。由技术进步带来的自媒体的兴盛和“后真相”的挑战对于传统新闻媒体在困境中转型,再塑新闻伦理提出了新要求。
(一)后真相语境下,重塑新闻专业主义尤为迫切
云南大学郭建斌教授曾提到:“‘人人都是新闻记者’的时代,新闻专业主义更显珍贵。如何解困?只有靠新闻人坚守。”[5]有研究者提出,以“事实原则”作为新闻专业主义反思的核心。[6]本文认同将事实作为新闻的本源,其对重塑新闻专业主义具有重要作用,但要追问,在后真相语境下,我们缺少的是什么?显然,被海量的碎片化信息包围着的公众缺少的不是事实,而是真相。何为真相?
在陆佳怡、孙志刚、刘海龙编译的《真相:信息超载时代如何知道该相信什么》一书中,提出了6个识别方法:一是我碰到的是什么内容?二是信息完整吗?假如不完整,缺少了什么?三是信源是谁/什么?我为什么要相信他们?四是提供了什么证据?是怎样检验或核实的?五是其他可能性的解释或理解是什么?六是我有必要知道这些信息吗?
根据上述真相的标准,只有专业的新闻媒体才能肩负起帮助受众找到真相的职责。
这也是专业的新闻人保持其专业地位和不可替代性、重塑公信力的需要,更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维护健康的新闻伦理生态的需要。
(二)专业素养的塑造由外塑转向内塑
针对后真相语境下网络舆论的种种乱象,为了打击社会媒介的不法行为,相关部门2013年就下发了《关于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的通知》《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但如果伦理不是来自道德,而是来自恐惧;不是来自自律,而是来自外在压力和刚性戒律,这样的伦理基础是不牢固的,甚至被约束者有可能在利益的驱使下寻机突破底线。
新闻伦理属于职业伦理的一种,作为应用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具有非官方和非法律性质,是无强迫性的,伦理准则的履行依靠从业人员高度的道德感和责任心。“新闻从业者真正重视其在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所肩负的伦理准则,并靠发自内心的伦理标准严于律己而非靠政治权力、资本制约和法律准绳的约束是新闻专业主义的重要内容。”
(三)后真相语境下,新闻专业主义要求由浅入深转变
在新的传播格局中,专业的“老媒体”不是优势尽失,而是优势尽现,新闻专业主义在新形势下有了新的内涵。社交媒体只是取代了专业媒体的部分工作,而不是全部。专业新闻媒体从“事实媒体”变成了“意义媒体”。专业的新闻人要积极接受新闻媒体作为“信息媒体”走向衰落的事实,将自身的功能定位由浅入深作出转变。同时专业媒体要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放弃“抢新闻”的阵地,承担起调查、核实和解释的重任,坚持真实、揭示真相、坚守真理。
[1]江作苏,黄欣欣.第三种现实:“后真相时代”的媒介伦理悖论[J].当代传播,2017(4):52-53+96.
[2]郭镇之.公民参与时代的新闻专业主义与媒介伦理:中国的问题[J].国际新闻界,2014(6):6-15.
[3]马克·迪耶兹,周俊,李玉洁.新闻是什么?——对新闻工作者职业身份与意识形态的再思考[J].国际新闻界,2009(12):33-38.
[4]李良荣,袁鸣徽.中国新闻传媒业的新生态、新业态[J].新闻大学,2017(3):1-7+146.
[5]吴飞,田野.新闻专业主义2.0:理念重构[J].国际新闻界,2015(7):6-25.
[6]李艳红,龚彦方.作为反思性实践的新闻专业主义——以邓玉娇事件报道为例[J].新闻记者,2014(7):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