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性:社会教育融入社会治理的价值向度
2018-02-22虞晓骏
摘 要:融入社会治理是当前社会教育发展的新领域、新命题。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主张具有公共品德的多元主体的公共参与、交往协作和对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共同享有,凸显了公共性的核心价值。社会教育融入社会治理,要以社会治理的公共性为价值向度,培育社会成员成为社会治理主体,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發挥社区教育在社区公共性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迫切需要将社区教育发展纳入基层社会建设的政策范式给予充分保障,从社会建设的政策目标系统、政策工具体认社区教育的基本价值。
关键词:社会教育;社会治理;公共性;社会教育功能
作者简介:虞晓骏(1976-),女,江苏镇江人,江苏开放大学《终身教育研究》副主编,副编审,研究方向为教育哲学、终身教育理论。
基金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社会治理与社会教育协同发展研究”(编号:2017ZDIXM045),主持人:虞晓骏;江苏开放大学“十三五”科研规划课题“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的江苏社区教育创新模式研究”(编号:16SSW-Z-006),主持人:罗殷。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8)11-0091-06
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的重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中提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以及“推动社区教育融入社区治理,不断丰富社区建设的内容”的基本原则[1]。公共政策的目标指向表明,有关社会教育的发展必须置身于社会治理体系建构中,而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也必然离不开社会教育的参与。因此,融入社会治理成为当前社会教育发展的新领域、新命题,需要从社会治理对治理主体、治理机制的要求出发,从社会治理的基层场域——社区建设的目标出发,研究社会教育的作用和功能,进而在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的实践中探索社区教育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①。从功能到(何种)功能的实现及如何实现,是一个价值命题,反映着主体的价值认知和选择。因此,关于社会教育和社会治理的交集,还需要深入研究社会教育融入社会治理遵循的价值向度。本文尝试对社会教育融入社会治理的价值向度做出应答,进而揭示在公共性的价值向度上社会教育如何在基础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应有的功能。
一、公共性:现代社会治理的核心价值
现代治理理论实现了社会治理中“价值的颠覆”,就是将公共性作为社会治理最基本的规范和核心价值,“所有游离于公共性价值坐标的社会治理叙事,其正当性都是不充分的”[2]。对政府主体来说,以公共性为内核的行政伦理,是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生成、运行公共政策的价值根基;对其他社会治理主体来说,公共性价值构成了他们参与公共生活并能一致行动的合法性前提,“共同的生产活动(业缘)和共同的生活需求日益成为现代性显著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的目标选择”[3]。
何谓“公共性”?作为目的和价值取向的“公共性”指涉的是特定空间范围内的人们的共同利益和价值;从参与主体看,“公共性”指涉的是人们从私人领域中走出来,就共同关注的问题开展讨论和行动,在其中实现自己从私人向公众的转化;从参与程序看,“公共性”指涉程序的公开、开放和公平,人们在平等对话中达成共识;从精神角度看,“公共性”指涉的是个体基于理性与符合理性的法律而批判性地参与公共活动,维护公共利益和价值取向的精神[4]。而无论在何种语境中定义社会治理,都将涉及治理的主体结构、制度规则和手段路径等。很显然,从治理的主体结构来看,公共性彰显了治理的多元性、共在性;从制度规则来看,公共性彰显了治理的协商性、协同性、合法性;从手段路径来看,公共性彰显了治理的公开、开放、公平。公共性作为社会共同体德性——“公共精神”与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善治”高度统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5]从我国社会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目标的社会治理格局的目标愿景来看,社会治理的“公共性”价值向度体现了如下三个方面的诉求。
(一)共建:具有公共品德的多元主体参与
首先,“共建”意味着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单一主体或中心无所谓“共建”。社会治理的主体包括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部分私人部门,以及参与公共事务的公民等。社会治理模式在西方国家的兴起源于现代社会事务、利益关系的复杂性,社会整合、风险化解需要激发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社会活力,这对于我国来说同样面临着类似的挑战。而在根本上,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唯有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治理,才能构筑稳固的社会基础和秩序。其次,“共建”指涉着社会治理主体的品德,或内在于组织伦理或内在于个体素养,是参与共建的意识支撑,没有公共品德的主体无法内生出共建的需求,不具备共建的行动能力。因此,具有公共品德的多元主体参与共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
(二)共治:以公共参与为基础的交往协作
“共治”的基础是社会治理多元主体的公共参与,平等的身份角色、公共空间的交往互动、公开透明的信息获取、包容性的对话协商机制是公共参与的基本特征。共同治理的重点不是公众的权利行使或者公共行政者的权力支配,而是他们在一起共同协商的过程。进而言之,“共治”是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体现了治理主体间广泛的协作关系,其治理方式要“由参与式向合作型治理转变,变以往中心—边缘的权力格局,实现合作型的多中心、扁平式治理”[6],即各类主体平等地参与到公共事务中,通过沟通、协商、合作的方式,达成统一意见,采取统一行动。因此,推动公共参与、建立交往协作机制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
(三)共享: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共同享有
“共享”是社会治理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部分人乃至少数人,而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社会转型发展必然带来社会结构、阶层、利益重组和分化,导致社会矛盾多元多发。“治理是指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法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7],在社会治理中超越多样复杂的利益诉求被区域内全体民众共同享有的福利是一种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客观形态表现为公共服务或公共产品。社会治理是将多元主体的需求意愿通过共同协商转化为有效的政策选择,以公共服务或产品的供给保障和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冲突,达至社会安定有序。因此,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共享是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
综上,分析社会治理的公共性价值诉求,旨在厘清社会教育与社会治理应如何交集,即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社会教育应当如何发挥作用必须遵循社会治理的价值向度,价值向度体现了对社会教育融入社会治理的功能期待。“从教育系统承受社会的功能期待到确立自身的功能取向,这是教育的社会功能形成所必须经历的第一个过程。”[8]401功能取向确立之后,才是第二个过程——“教育制度的建立、教育结构的确立、教育目标的设立、教育内容的编制以及教育手段的选择”[8]404,即社会治理体系中社会教育发展的目标定位、议程建构、办学方式、资源配置、技术手段应用等。
二、社会教育融入社会治理的功能拓展
无论学界对社会教育如何规范和定义,都是将社会教育的主体及载体诉诸于家庭和学校以外的社会要素(如社会组织机构、社会制度文化和社会活动事件等),面向社会全体成员所进行的有目的、有组织、系统性的教育活动,进而这种独特的教育活动会对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产生复杂的影响和作用,我们称之社会教育的功能。社会教育作为獨立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一种教育形态,是教育系统与社会系统关系最为广泛直接的形态,社会教育也被意谓在社会中的教育、为了社会的教育、关于社会的教育,近代社会教育发展实践充分彰显了其在基层社会整合和建设中的重要功能和价值。
(一)社会教育功能的一般界说
社会教育作为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其功能一般也分为个体功能和社会功能。教育的个体功能表现为作用于个体发展和服务于个体谋生、享用;教育的社会功能表现为教育对其他社会子系统的作用,如教育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文化功能等,这构成了我们界说社会教育功能的基本理论视角。基于社会教育对象的特殊性,社会教育的个体功能指向社会成员的发展、谋生和享用,进一步指向特定社会区域或特定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社区居民;同时,社会教育的社会性,使得其社会功能相比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能够在社会系统中更直接地施展和释放,从而成效也更为突出。从我国近代社会教育举办的实际状况和效果来看,其在上述两个方面都被寄予期许,并有着实质性的显现。例如,在个体功能上,表现为社会教育可以“开民智”“作新民”,在昆山徐公桥试验区举办的社会教育就是对民众实施知识教育、公民教育和康乐教育,1928-1929年间,成年识字者由28%增至41%[9];在社会功能上,近代社会教育推动了近代经济的发展、近代政治的变革和近代文化的转型与变迁[10];在陕甘宁边区,通过以知识、技能和生活训练为内容的社会教育,促成了民众对乡村基层政权的认同,逐渐接受了为他们设计的“政治行为模式、生产组织模式、社会组织和生活模式”[11]。可见,社会教育功能在近代是沿着国民教育和社会改造拓展开来的,其被深深烙刻着当时社会变迁、社会建造和控制之价值诉求的印记。
当代,社会教育融入社会治理,意味着社会教育功能在社会治理中得以释放,具体表现为社会教育对社会成员身心发展的影响和在社会建设系统工程中的作用。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学者们对社会教育与社会治理相联接、相融合,社会教育对促进社会治理有着多重的影响和作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代表性的观点有:秦钠认为在社会治理中,社区教育具有平台功能、组织功能和人际互动功能,有助于多元化的社会治理网络建构,提升社会治理的成效和效率[12]。沈启容指出社区教育文化活动是群体性活动的重要平台,构建了意见交流的公共空间,促进了群体规范及团队领袖的生成,从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3]。董平将社区教育的社会治理功能概括为:激发活力、积极参与功能,人际互动、协调关系功能,塑造正确价值观引领功能,把握民众心理、合理疏导功能,舆情收集和分析功能[14]。黄健认为,社区教育在满足市民终身学习需求、提升市民素质这一教育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彰显了有助于促进社区文化建设、环境建设和社区和谐等功能,并正在探索如何进一步发展社区教育助推基层社区治理的创新路径[15]。
综上,从社会教育功能的一般理论、近代社会教育实践,以及当代学者的研究来看,对当前社会教育融入社会治理的功能拓展,主要是沿着社会成员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构两个方向,其核心问题:一是如何使社会成员成为社会治理主体?二是如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建构和完善?对这两个问题既应当基于社会教育的功能进行深入分析,同时必须立足于社会治理的核心价值导向——“公共性” 予以审视。
(二)公共性价值向度下社会教育融入社会治理的功能拓展
1.如何使社会成员成为社会治理主体?如前所述,具有公共品德的多元主体参与共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当下在我国社会建设语境中,“多元化”更强调公民和社会组织应当成为社会治理主体。在教育学、社会学的语境中,公民实际上是单个的社会成员,社会组织实际上是一定数量的社会成员集合体。按照教育促进人的社会化理论,作为个体的人成为社会成员面临的任务包括:(1)接受一定社会的文化价值与社会规范;(2)使个人追求的目标与社会要求相一致;(3)掌握个人获得社会成员资格和追求目标所必须的技能;(4)学会认同身份和在每一场合下自己所处的角色[16]。由此,进一步依据社会治理公共性的价值导向,治理主体必须进入公共领域,以追求公共善、进行协商对话、参与制定公共政策的方式来介入公共事务,那么社会成员成为社会治理主体面临的任务应当包括:(1)接受一定社会公共生活的价值和准则。社会教育应当向社会成员传递和宣扬平等、公开、民主、协作、共生等社会公共生活的价值和准则,使社会成员接受、形成对这些价值和准则内涵的共识;(2)在公共事务中自身作为公民的目标、利益诉求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相一致。社会教育应当开展公共性指向的教育和活动,区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在公共事务、公共利益、公共资源和公共空间中形塑社会成员作为公民的基本品格;(3)形成治理主体意识和掌握治理所必需的技能。社会教育应当促进社会成员的治理主体意识,包括责任意识、理性意识和规则意识的形成,传授知识性、文化性和程序性的治理技能,使社会成员获得参与治理的表达能力和行动能力;(4)认同并扮演社会治理多元主体结构中的角色。社会教育应当有助于社会成员理解和认同,自身在“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组成的社会治理多元主体结构中的角色定位,处理好与其他社会治理主体的关系——利益共享、权责共担、协同共进。上述四个方面的任务意味着社会教育个体功能的拓展,构成了社会教育融入社会治理促进社会成员发展的方向和重心。
2.如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建构和完善?社会教育融入社会治理,最终反映在社会建设的基层行动中,是社会教育成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用于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结构体系、治理制度体系、治理方法体系和治理运行体系,通过孵化社会组织、涵化公共规则、构筑互动平台、培育社会资本,来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建构和完善,不断逼近社会建设的理想愿景——社区生活共同体的生成。
首先,社会教育促进社区学习团队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来孵化学习类或文化类社会组织,成为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王明慧对上海静安区20余个社区学习团队探访研究表明:艺术类、文化类、健身类社区学习团队在社区服务与社区照顾、社区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安全与综合治理、社区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社区环境及物业管理等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17]。异质性的个体、疏离化的人际关系是基层社会治理中面临的难题,在社区教育活动中建立各种社区学习团队进而孵化出具有社会治理能力的社会组织,介入公共事务的管理,这样一种再组织化的方式,是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结构体系中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
其次,社会教育促进公共规则的涵化,影响社会成员的理念、态度和价值观。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包含治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日常公共生活的规范礼仪、制度准则,协商对话的技术伦理、程序方法等,社会教育以寓教于乐、易于接受的方式将这一套现代性、抽象性的公共规则涵化到相应的课程、资源和活动中,使正处在由传统文化向现代文明转型的社区居民潜移默化地认同接受、产生共鸣,“社区教育本身即民主化”[18]。例如,昆山周庄镇社区学习中心将传统民俗“吃讲茶”发展为开放式社会道德教育平台,共商纠纷、共议镇务、共话公约,于民众即是民主训练。各地社区教育普遍开展的道德讲堂或论坛,将宣讲道德公约、法律政策与居民日常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事务结合起来,取得了很好的涵化效果。
再次,社会教育促进社会治理多元主体间互动,搭建沟通协作的平台。社会教育本身就是社会建设的重要民生问题,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议题,在社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围绕教育服务和资源的供需关系,政府部门、企业、教育机构及其他组织、社会志愿者等多元合力,提供社区教育产品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正是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沟通协作的体现。例如,上海闵行区马桥镇每周二在社区学校举行“村民周周会”,社区学校成为干部们讲村情收民意、辅导员讲案例明道理、村民代表履职监督的沟通平台[15]。江苏张家港市普遍推行社区教育政府购买服务,探索项目化的运作模式撬动各类社会资源投入社区教育,创新社区教育治理体系,促进政社互动,激发社会活力。
最后,社会教育促进社区社会资本积累和重建,有助于基层社会系统的整合。社区社会资本是社区居民之间通过互动,共同参与社区活动,调动和利用社区内社会资源而形成的一种有利于社区凝聚力形成,有利于社区居民社会行动的互动网络[19]。社区教育以社区居民为中心,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休闲娱乐的学习活动,这种人本化、公益性的群体活动无疑将促进社区居民人际间交往,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凝聚在一起,逐渐形成互助信任合作的关系网络,有利于社区社会资本的积累和重建。高水平的社区社会资本是维系基层社会治理运行、整合基层社会系统的重要资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社会教育增强社会认同,加速社会融合[20]。
三、社会教育发展与社区公共性建设
在我国大力推进学习型社会、和谐社会建设的当下,社会教育要勃兴,必须与社会治理相融合。城乡社区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单元,社会治理行动的重心是城乡社区。因此,在基层社会中,社会治理是以公共性建设为目标指向的城乡社区建设。“从未来社区教育发展来看,社区教育系统只有善于将当下社区发展和社区治理的需求及时有效地转化为社区教育内部各种核心要素的变化,才可能实现社区教育功能的新拓展”[15]。
在基层社区教育实践中,社会教育文化机构从本区域居民的发展需要和学习需求出发,开展积极公民教育、市民文化素养教育,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共同体建设,增强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等,可以说社会教育在社区公共性建设中发挥其作用,已开始初见成效。例如,黄琳等人深入考察武汉市武昌区社区教育学院的实践,分析了其以社區学校为平台、以班长议事会为载体,推进社区教育融入社区治理的行动逻辑和制度程序;这些实践在解决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矛盾纠纷中,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的功能[21]。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在我国城乡基层社区建设中,社会教育融入社会治理无论是培育社区居民成为治理主体,还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建构和完善,仍面临着诸多挑战,表现为:(1)社区居民对社区教育、社区治理的参与度不高。不仅社区居民对社区教育的主动参与度不高,而且他们参与社区教育更多是满足自身文化休闲娱乐方面的需求。诚然,社区教育之于社区居民个体的谋生、享用方面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这对于社区居民成为社区治理主体是不够的,无论是社区教育的办学理念,还是课程资源内容、开展活动的方式,在促进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社区自治方面才刚刚起步。(2)学习类、文化型社会组织发育或再组织化受行政化影响较大,自主性不足。实践中无论是社区治理还是社区教育都是政府主导,这就导致了这类组织生存和发展依附于行政资源的输送,无法真正独立自主,参与公共事务途径单一、力量弱小,大多停留于“自娱自乐”层次,参与社会治理的表达能力和行动能力都有待提升。(3)社区教育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供给不足。对社区教育的作用更多的仍是在“教”字上做文章,而在“社”字上缺乏具体的政策导向和制度保障,且宏观上的引导也主要是教育部门,而社会治理涉及基层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社区教育促进社区居民在公共事务中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无疑需要更多、更具体的赋权。
导致上述挑战的根源,就整体社会系统而言,我国传统社会“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长期以来“强国家—弱社会”的社会管理方式,带来社区公共性不足,使得社区教育在促进社会成员成为社会治理主体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缺乏基础性的条件支撑。“社区公共性的存在是支撑和保证社区多元共治的社会‘底色,如果没有公共性的基础性支撑,政府很难产生有效动员和整合社会的力量,而居民由于缺乏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使得社会组织特别是自上而下的自组织发育不良。”[22]社区公共性建设迫切需要将社区教育发展纳入基层社会建设的政策范式并给予充分的保障,从社会建设的政策目标系统、政策工具体认社区教育的基本价值。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社区教育机构,仅仅将社区教育作为教育发展议程的命题之一,会阻滞社区教育功能的拓展,要充分认识和重视社会教育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对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独特影响,以“公共性”为价值向度,推进社会治理体制与社会教育协同发展创新。社会教育融入社会治理、促进社会治理从功能取向的确立到功能行动的发生,显然还有更多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值得社会教育研究者和工作者深入探讨。
注释:
①本文是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教育分类序列中使用社会教育的范畴,社会教育是在家庭和学校之外的教育领域中,面向社会成员由社会文化教育机构实施的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教育活动,社区教育则是在特定的地域和范围进行的社会教育,故在对基层社会治理、社区建设等问题阐释时,社区教育即社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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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