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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初探*

2018-02-21吴哈娜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8年1期
关键词:劳务费科研经费科研项目

吴哈娜

(百色学院 广西 百色)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实施以来,我国财政对科研经费的投入逐年增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不断改进,为科技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存在项目管理不够科学透明、资金使用效益亟待提高等突出问题。为此,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14年3月1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意味着我国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正式拉开了序幕。随着全国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所有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信息将被公开,科研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逐步建立,将有效提高项目和经费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国办50号),更加明确和细化了科研经费的改革和管理。

一、简化预算编制科目,下放预算调剂权限

国发〔2014〕11号文提出了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按规定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 、进一步下放预算调整审批权限 。中办国办50号文提出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根据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在实际编制的经费预算中,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个科目合并,可按实际需要和规定统筹安排使用,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显然,科研项目本身,除了参加各种学术会议以获取当前最新的研究资讯和研究成果需要支出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等会议费外,对于一些调查性科研项目还需要做一些前期调研,这部分的差旅费用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可能会议费和差旅费两项支出就会超过直接费用的10%,因此,在编制经费预算时,只要提供详细的测算依据,项目管理部门也会根据情况同意通过所编制的预算。此外,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将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及其他支出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这些开支科目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如果有变动,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批即可调剂,这也是 下放预算调剂权限的具体表现,项目研究本身存在不确定性,可能要做的实验不一定一次就可以得出结论,也可能反复多次,这样产生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和燃料动力费就没法在预算编制时做好控制,在研究得出结论后,若有经费使用的调整,可直接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调剂预算。在此之前,科研项目在立项或经费使用合同签订完毕后,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要严格按照原立项申请书或者项目合同中的各项开支科目的预算执行,也就是所谓的 买酱油的钱不能买醋 ,如果该项经费超出预算则无法报销,即使确实需要调整预算,也需要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比如按照财教〔2007〕30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项目预算执行,一般不能调整。但是如果由于项目研究需要,确实需要调整的,除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不能调整外,各支出科目调整额度超过总金额10%的,应按程序即由项目负责人申请,学校核实后上报所在省(区)社科规划办,最后报全国社科规划办批准后方可实施;未超过项目预算总额10%

的,可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批准,并报财务部门备案。而2016年9月新颁布的《国家社科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高校获得项目直接费用中,除了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之外的几项开支科目的预算,若需要调剂,可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项目承担单位(高校)按学校有关程序报批即可,这样有利于项目开展研究过程中更合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科研项目经费。

二、对科研项目资金使用权限进行大幅松绑,充分放权

有些专家学者认为,过去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体制存在一些问题,做预算的财务人员,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设想科研经费使用,按照行政办公的经费管理模式对科研经费进行管理,对一些差旅费和会议费等费用支出是不能完全按照行政办公的经费来管理的,科研项目运作和行政管理不是同一回事。因此有许多高校科研人员表示虽然制度对科研经费管理有所松绑,但是并没有享受到真正的政策红利,不敢使用经费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就出现了课题研究内容已经全部完成,但是很多经费使用后却不敢报账的情况,种种情况反映出现行的制度在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上不尽合理,科研创新成果得不到合理的经费补偿,而且各科研承担单位的科研经费报销、设备采购时间跨度大、程序复杂烦琐,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经费使用的理解不一致,导致科研人员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说明票据用途,使报账过程比科研过程还难,科研人员本身也快变成半个财务人员了。截至目前,部分高校的财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仍缺乏管理制度改革担当,在科研经费管理松绑和放权的政策落实不到位,虽已按照要求制定了财务细则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却也因为科研工作的特殊性,让报销流程愈加复杂,程序更加烦琐,提供的材料比之前还多。比如某地方高校,外出调研、参加与项目研究有关的学术会议,以往只要有会议通知、一系列交通费住宿费和会务费的发票就可以报销,现在的要求是科研经费使用前,需要向科研承担单位从科研管理部门到财务管理部门、再到单位分管领导层层审批,经费使用后要求限时报账,超过规定的时间需要写清情况说明报批后才可以报账。而项目研究本身就有不确定因素,比如假期各地举办的学术会议,有些不会提前几个月发出邀请函,甚至是临时举办,学校老师要参加会议需要申请,审批程序复杂烦琐,有可能假期中一段时间相关审批人员都不在岗,审批手续迟迟批不下来,这样就耽误了科研人员参加会议的时间。

三、科研管理单位立好规矩,加强事前事后监督与管理

中办国办50号文要求,到2016年年底前,项目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项目承担单位也要制定或修订科研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和相关的科研经费报销规定。松绑就是要扩大科研项目经费支配的自主权,减少事前程序和审批,放权的同时要立好规矩,加强事前事后监督和管理。高校内部应制定或修订相应的经费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及项目负责人的职责与分工,建立相应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责任制,各尽其责。科研管理部门还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文件做好相应管理办法的修订,特别是间接经费中的绩效支出部分要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确保能充分调动科研项目组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四、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

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颁布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通知对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将课题经费分成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两个部分。对于普通高校而言,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书经费预算表中的经费已经分成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从2015年开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从2016年开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也在2017年的申报中出现了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分开填写预算。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直接费用的各项预算要按照项目管理部门的规定来使用。由于体制和各方面原因,我国科技资助项目经费管理标准不一,除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外,几乎每个部委、每个省区都有专项科技经费计划,不同项目的经费管理标准各异,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就要根据项目管理部门的管理制度来执行。间接费用包括:用于补偿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等间接成本,项目管理费、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几项费用。按照中办国办50号文规定,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 ,取消绩效支出的比例限制,绩效支出部分与科研人员的实际研究贡献挂钩,这一规定有效提高了项目组成员履行开展项目研究任务的积极性,增强了项目组成员的成就感和获得感。

五、劳务费开支不设比例限制,提高项目研究人员工作积极性

中办国办50号文规定 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 。劳务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劳务费的预算不设比例限制,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可根据实际研究情况进行编制。以往从国家到地方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都有规定,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的支出都有严格的比例控制,比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规定劳务费的支出比例不能超过总经费的10%,这对于一些需要大量人工调研采集数据的项目来说,临时聘请协助调研的人员、接受访谈人员的劳务费支出占相当大的比例,这笔支出对于占总经费10%的劳务费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因此科研人员为了与预算保持一致可能会放弃创新性想法的验证,从而使数据来源的准确性得不到保证。中办国办50号文的规定,让需要大量的和少量的劳务费支出的项目有了自主性,让有限的经费发挥应有的作用,也保障了经费使用的合理性。

六、创新服务方式,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

中办国办50号文规定,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 。以往,项目的经费预算编制、设备购置手续、经费报账等工作大部分都由项目负责人来完成,因此出现了项目负责人需要花很多时间来申请购买设备、申请外出调研或参加学术会议以及后期的各种票据整理和报账的工作。现在要求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每个项目可以设立财务助理,主要协助项目组进行经费预算编制、科研设备验收,更重要的是科研经费报账等烦琐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可由项目组从项目劳务费、间接经费中支出,或者从学校的其他经费渠道支出,这样有利于让项目研究人员潜心从事项目研究工作,从而创造出更优秀的科研成果。

综上所述表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对科研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给予科研管理单位和承担单位更多的科研自主权,也给科研项目研究人员更大的科研决策权。高校作为科研大户,科研经费改革带来的影响是积极的,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和执行,将更有利于高校科研人员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有利于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也有利于提高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释放创新活力,产出优秀的科研成果。

1.余洁.论科研项目管理机制改革对项目经费管理的影响研究.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10).

2.陈丰等.深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推动国家创新战略实施研究.现代商业,2017,16(6).

3.李柏红等.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路径探索.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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