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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中国劳资矛盾问题的政治经济学解释

2018-02-20杨海涛

学海 2018年6期
关键词:劳资生产力资本主义

杨海涛

内容提要 针对转型期中国劳资矛盾问题,本文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前提条件下,重点考察三个问题:任何社会都必然存在着劳资矛盾吗?在中国社会经济体制转型的现实场景中,劳资矛盾问题是否具有现实性?解决劳资矛盾的可行途径是什么?最后,本文强调中国社会场景中劳动者权力的实现方式是:个人全面发展、社会平等、自由人的联合体。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视野中,劳资矛盾问题始终处于核心位置。在中国社会经济体制转型的现实场景中,劳资关系问题和工会组织发展问题一直是社会公众的关注焦点之一。其实,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不仅分析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逻辑联系,更是反复强调工会组织是解决劳资矛盾问题的重要力量之一。

本文认为,唯有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思想,才可能深刻理解中国社会现实中的劳资矛盾问题,才有可能探究中国传统工会的发展路径。根据劳资矛盾问题的历史演进顺序,本文重点考察三个问题:(1)任何社会都必然存在着劳资矛盾吗?(2)在转型期中国社会的现实场景中,劳资矛盾问题是否具有现实性?(3)解决劳资矛盾的可行途径是什么?

劳资矛盾的必然性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在生产力水平尚未达到足够高度的前提条件下,生产关系的核心命题始终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过程必然涉及各种投入要素的权力和地位关系,其中特别是劳动要素与资本要素之间的关系。关于这些问题的思考,构成我们理解社会现实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关键因素。

1.资本主义社会的固有特征:资本权力与劳动者权力的对抗

在考察世界经济史演变过程时,我们不难发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初始动力是推翻封建社会,谋求生产力迅速发展和财富不断积累。根据发展经济学的基本观点,生产函数中的最重要因素是两个方面:(1)资本要素数量和劳动要素数量;(2)资本要素与劳动要素之间的组合关系。遗憾的是,在发展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资本要素与劳动要素之间的组合关系仅仅取决于生产技术水平,这就掩盖了它们的社会属性。由此也引出一些学者的困惑:资本要素与劳动要素的关系是怎样的?如何确定它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各自地位?

根据英国学者理查德·海曼的观点,资本要素与劳动要素“都在寻求掌握权力和动员力量,以确保各自利益处于主导地位。他们所采取的策略不可避免地发生接触,从而冲突也是显然结果。”①

本文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权力与劳动者权力是对立统一的。这种关系体现为:(1)两者之间的“对立关系”表明,它们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影响着不同企业组织类型,甚至影响着社会结构特征;(2)两者之间的“统一关系”表明,资本要素与劳动要素必须结合在一起,才能创造社会财富。简而言之,资本权力与劳动者权力的对抗关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固有特征。

2.资本主义社会的劳资关系调整

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早期发展过程中,“自由放任”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核心原则。在“自由放任”思想的推动下,市场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事实上,正是由于市场机制的强大作用,资本主义发展才取得了以前所有年代都没有取得的成就,社会生产力水平迅速提升。同时,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条件下,资本家在市场上不断进行贱买贵卖活动,既要尽可能提升产品价格,又要尽可能压低产品成本,以便进入财富快速积累通道,这就在客观上确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特征。尤其重要的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资本家和资本要素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包括劳动要素在内的其他要素只能处于被支配地位。

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断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固有矛盾日益凸显出来。资本要素与劳动要素之间的矛盾关系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继续发展的严重障碍,其典型特征就是20世纪初频繁爆发的经济危机。自20世纪初期以来,资本主义世界频繁爆发经济危机,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的那场世界性经济大危机,迫使当时的学界和实业界不断反思:为什么经济危机频繁爆发?这些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宿命吗?能够采取什么措施来避免这些经济危机,或者减轻经济危机的社会损失?

带着这些疑问,人们从过去的历史经验和学术成果中探寻答案,从激烈的学术争论中揣摩解决问题的可行途径。其实,早在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对这些问题就曾经有精彩分析。正是在重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经典著作的基础上,结合20世纪初期的资本主义社会现实情况,一些学者和资本家发现:市场力量推动下资本家的行动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

为了避免资本主义社会的迅速崩溃,实业界和政界都开始尝试各种解救方案。例如:在实业界,福特汽车公司实行“效率工资制”,并且提出口号:“让工人买得起自己生产的汽车”。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来看,这种举动的社会意义就是使“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保持一致”,从而避免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在政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接受“干预主义”传统,采取一系列干预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社会福利体系,以政府行动来纠正市场体系运行中的固有弊端。

3.资本主义社会的法权安排

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过程中,虽然资本家和政治家都在力求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稳定性,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固有矛盾始终存在。即使资本权力对劳动者权力采取适当让步策略,资本权力仍然保持着强势地位,它对劳动者权力仍然具有支配权。

事实上,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必然维持两种“利益最大化”原则:(1)无论资本权力对劳动者权力做出何种让步,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特征仍然是维护“资本权力”的利益最大化。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阶级是资本要素拥有者,它必然维护资本家利益。当劳动者利益与资本家利益发生冲突时,资本主义社会的必然选择是维护资本家利益,而牺牲劳动者利益。(2)如果单个资本家利益与资本家群体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资本主义社会的必然选择是牺牲单个资本家利益,而维护资本家群体的整体利益。正因此,资本主义社会希望维持资本家之间的“良性竞争”关系,而反对单个资本家的“市场垄断”行为。

那么,资本主义社会如何约束单个资本家的利润最大化动机呢?答案是“法权安排”。自资本主义社会兴起以来,学界和政界就不断尝试运用法律条文,将各种社会经济主体权利明确宣示给社会公众。通过详细的法律条文和稳定的组织行动准则,清楚界定各方主体的行为边界,体现资本家整体利益在这一组关系中的核心位置和支配地位。

然而,虽然资本主义法权安排承认“人生而平等”,但其基本原则仍然是维护资本家利益而牺牲劳动者利益。这就必然导致拥有更多财富的人处于更加有利位置,他们能够运用更加强大的力量,去获取更大利益。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资本主义社会必然陷入“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境地。当一个社会处于这种境地时,必然造成各种社会阶层之间的隔离,使得社会结构呈现出“断裂”特征,从而导致社会稳定成为现实难题。显然,这种局面不利于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社会财富积累。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劳资矛盾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资矛盾的基本属性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观点,由资本主义社会刚刚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主要社会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换言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仍然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由此可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关系中,劳动者权力与资本权力之间的统一对立关系仍然存在:两者的共同努力目标是提高社会生产力,但劳资矛盾仍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面对的重要命题。

本文作者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劳资矛盾具有两重属性:(1)从社会生产力角度来看,劳动要素与资本要素之间的矛盾将在长期内存在,两者必然会争夺生产过程控制权和生产成果获得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初一段时间内,为了迅速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政府和社会公众甚至可能会容忍资本要素处于相对强势地位。(2)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角度来看,实现劳动者权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谋求“人的极大自由”,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让社会公众能够享用更好的物质文化生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核心内容是增强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

(二)社会生产力发展程度与劳动者权力实现方式

根据演化经济学的观点,在特定社会生态系统中,“制度安排”规定了社会公众的行为底线,而“社会价值观念”则意味着社会公众行为的最高目标。在特定社会生态系统的实际运行中,社会公众行为往往位于“行为底线”与“最高目标”之间。前者主要依靠法权安排来确定,后者则取决于这个社会生态系统倡导的社会公众行动方式,它代表着社会公众行动的演进方向。

当社会生产力处于较低阶段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任务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物质文化财富。针对这一基本任务,劳动者权力的实现方式必然是“法权安排”。通过不断丰富和细化现有法律体系,使之更加切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现实情况,真正实现“法治社会”。通过增强法律规则的权威性,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社会价值观念。进而言之,在社会公众道德水准参差不齐的条件下,政府只能通过完善法律规则等“制度建设”活动,明确界定社会公众的行为底线,以保证社会生态体系运行的正常秩序。

当社会生产力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劳动”不仅仅是社会公众谋取生活资源的基本手段,也可能成为社会公众的兴趣爱好。在这种条件下,社会需求已经超越简单的物质生活需求层面,而更多集中在精神文化需求层面。单纯通过“法权安排”来约束社会公众的行为边界,单纯通过利益机制来诱导社会公众的行动方向,已经不再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主要命题。社会公众更加关心的问题是:如何增强“社会价值观念认同”,凝聚社会共识,使所有社会公众能够自觉追求“人自身的全面发展”。

(三)意识形态、政权基础、国家治理体系

如果说“意识形态”代表着特定社会形态中的统治阶级“希望大家做什么”,那么“政权基础”就代表着特定社会形态的统治阶级“能够借助什么力量”。“希望”意味着主观愿望,“能够”则意味着客观能力,两者结合起来就构成统治阶级的具体行动。在真实世界中,这种具体行动的现实组织载体就是“国家治理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导力量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这意味着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治理体系必须充分关注“工人阶级”和“工农联盟”的整体利益。在现阶段中国社会经济现实场景中,这就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应当重视广大社会公众的普遍利益要求,特别是在“允许一部分先富起来”之后,真正谋求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

遗憾的是,在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的条件下,资本要素必然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单纯依靠劳动要素而忽视资本要素,更可能造成社会公众的“共同贫穷”而非“共同富裕”。正是出于对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坚定信念,邓小平同志提出了著名的国家发展战略:“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全体社会成员实现共同富裕”。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面临着一系列重大挑战:如何保证“先富起来”的人们保持继续发展生产和增加财富的动机?如何实现由“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共同富裕”的顺利过渡?如何避免“共同富裕”演变为中国社会屡次出现的“劫富济贫”?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只能通过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去寻找现实答案。进而言之,在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过程中,唯有不断融入社会公众的“实践智慧”,才能推动中国社会朝着“共产主义理想”不断发展。

转型期中国社会场景中劳资矛盾的现实性

根据中国学者荣兆梓的观点,“社会主义既然接受了商品货币关系的普遍发展,接受了市场经济,那它就不可能拒绝资本,拒绝资本与劳动关系”②。这意味着劳资矛盾问题将在长期内存在,即使中国社会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无法回避劳动者权力与资本权力之间的矛盾,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状况。

(一)现实性之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政府选择“有限发展重工业”的国家战略。在资源极度匮乏的历史条件下,政府采取各种措施来保证农业生产剩余流向重工业领域,并实行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从而逐步形成和强化中国社会经济场景中特有的二元化特征。

时至今日,这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相当突出,它使得转型期中国社会的劳资矛盾变得更加复杂。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重新解读发展经济学中的“刘易斯模型”,我们发现:“刘易斯模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分析框架表明,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形成两个相对独立的地理空间,对应产生两种不同的生存状态和两种不相等的劳动力价值。

在城市地区,普通工人的劳动力价值取决于他们在城市地区的劳动力再生产费用。在农村地区,普通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则取决于他们在农村地区的劳动力再生产费用。显然,农村地区的劳动力价值低于城市地区。在严格执行户籍管理制度的条件下,劳动者无法自由地在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之间进行流动,他们的劳动力价值被固化在“农民”和“工人”的特定身份之中。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体制转型的不断深化,中国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户籍管理制度的刚性特征被逐渐削弱,农村剩余劳动力也逐步流动到城市地区。这就形成了转型期中国社会特有的“农民工”现象。

毫无疑问,由于农村地区的劳动力价值远远低于城市地区的劳动力价值,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地区,必然对城市地区的劳动者生存状态产生剧烈冲击。在城市地区的劳动力市场中,相对于资本要素,劳动要素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当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地区之后,劳动力供给迅速增加,进一步削弱了“城市工人”与资本权力的谈判力量。

本文认为,在没有外力作用的条件下,市场机制的运行结果必然导致“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随着资本权力的不断强化,包括劳动要素在内的其它要素的地位将会日益弱化,最终必然导致社会矛盾的极度尖锐化,必然引起整个社会体系的大危机,甚至社会体系的崩溃。这些结论已经不再是纯粹的理论推演,而是资本主义社会曾经发生的真实故事。

正因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应当高度关注中国社会的劳资矛盾问题,施加必要的外力干预。否则,“一无所有”的劳动者将会自己起来“剥夺”“先富起来的人”,整个社会秩序将会陷入无序之中。更重要的是,如果不善待这些弱势的普通劳动者,帮助他们获得应得的劳动收益,那么就会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宗旨,也会愧对当初为之付出生命和鲜血的革命先驱。

(二)现实性之二:社会消费需求不足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体制转型进程的不断深化,资本要素和劳动要素之间的关系必然呈现三段式逻辑:(1)因为资本要素相对于劳动要素更加短缺,所以资本要素能够要求更高“价格”,从而增加资本要素拥有者获得的社会财富份额。(2)因为资本要素拥有者获得的社会财富份额逐渐增加,所以普通劳动者将会逐渐陷入相对贫穷。(3)因为普通劳动者逐渐陷入相对贫穷,所以社会总需求将会相对不足,从而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必然不平衡,社会经济体系必然陷入宏观经济非均衡局面。事实上,目前中国社会在宏观经济层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其根源大多可以追溯到劳资矛盾。

那么,随着资本要素的稀缺程度逐渐削弱,劳动要素必然会显得越来越重要。这种情况是否会增强劳动者权力呢?答案是肯定的。从目前中国现实场景来看,劳动要素的重要性体现为两方面:

第一,随着“农民工”进城务工时间越来越长,他们将会逐渐适应城市地区的日常生活,他们的日常生活费用将会逐渐趋同于城市普通劳动者。当“农民工”的劳动力再生产资料不断增加时,其劳动力价值也将会逐渐提高。当然,他们也会相应地向企业主要求更高劳动报酬。

第二,由于资本要素能够在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决定地区经济增长和地区社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转变为“劳动力素质”。事实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创新能力,转型期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方式也由“要素扩张”转变为“创新驱动”,都是应对这种环境变化的重要策略。

(三)现实性之三:经济增长竞赛中的地方政府行为

一些学者认为,正是由于地方政府的“亲商”行为,使得劳动力市场中的力量对比不平衡。资本要素拥有者处于强势地位,而劳动要素拥有者处于弱势地位。在面对强大的资本权力时,普通劳动者只能选择是否接受对方提供的劳动合同条款,而缺乏行动能力去改变劳动合同的具体事项。进而言之,当处于弱势地位的普通劳动者无法通过正常谈判活动保障自身利益时,他们必然采取激烈反抗行动,从而引发劳动者权力与资本权力之间的激烈冲突,甚至演变为劳资纠纷和社会群体性事件。

这些学者抓住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关系中的关键变量,从地方政府行为角度来解释劳资矛盾问题,为该研究领域提供了知识增量。然而,仅仅描述这种现象是不够的,我们不能停留在探讨地方政府的“亲商”行为特征,更需要挖掘地方政府“亲商”行为的私人动机和社会原因。

那么,在追求更高地区经济增长速度的目标驱动下,地方政府必然采取“亲商”行为吗?答案是否定的,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着必然关联性。在围绕“地区经济增长”展开的“地方政府锦标赛”过程中,地方政府的“亲商”行为还需要两项条件:

第一,相对于劳动要素,资本要素更加短缺。经济增长需要各种要素组合起来,其中最重要的是劳动要素和资本要素。然而,在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相对于劳动要素,资本要素的短缺程度更加严重,这就必然导致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吸引资本要素。随着中国社会经济体制转型的不断深化,地方政府的“亲商”行为已经形成一种思维惯性和行动惯性。在这种局面下,资本要素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不断提升,而劳动要素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不断下降,普通劳动者逐渐成为社会弱势群体。

第二,相对于劳动要素,资本要素的资产专用性程度更低。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宏观环境中,中国社会经济环境中的各种要素也能够更加自由地进行流动。随着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和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资本要素的流动性特征越来越强,资本要素在地区之间进行流动的成本也越来越低。这就迫使地方政府思考:在地方经济增长的现有格局和要素结构安排中,在各种要素都能够更加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保障哪些要素?地方政府需要为哪些要素提供更多保障,才能让它们留下来?

一些地方政府已经用行动来回答上述问题。由于资本要素更容易“逃走”,所以地方政府更加重视资本要素。如果用制度经济学的语言来表述,由于资本要素的资产专用性程度更低,更容易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所以从地方经济增长的要素需求来考虑,地方政府不愿意见到“资金抽离”等现象,不愿意见到投资商撤离,当然就会采取更加“亲近”资本要素的行动。

显然,在地方政府的“亲商”行为特征作用下,与资本要素相比,劳动要素处于弱势地位。沿着上述推理逻辑,我们不禁思考:如果上述两项条件发生变化,是否可以改变地方政府的“亲商”行为呢?换言之,在未来中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现实场景中,如果资本要素的短缺程度逐渐降低,如果劳动要素的专用性程度不断增强,专业技术人才大量出现,那么劳动要素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是否会逐渐提升呢?这是一个需要冷静思考和谨慎推理的研究命题。

转型期中国社会劳动者权力的实现路径

在中国社会经济体制转型的现实场景中,面对劳动者权力的弱势地位,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呢?这是学界和政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如果我们将初始研究时点定位于“现在”,然后逐渐向后扩展,直至共产主义社会,将会得到以下认识:

(一)政府干预:目前调整劳资关系的最重要手段

1.政府干预的必要性

在建立和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过程中,虽然很多人强调“政府干预可能导致资源错误配置”,但没有任何社会能够脱离政府干预而独立存在,即使在西方世界高调宣称的“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也是并存的。问题的关键不是“要不要政府干预”,而是“政府干预的适当程度”。

正如前文所言,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必然导致“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局面。从劳动力市场角度来看,如果单纯依靠市场机制作用,那么资本权力将会变得越来越强势,而劳动者权力将会变得越来越弱势。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演变的固有逻辑,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会继续发挥作用。如果没有任何外力干预,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很可能会逐渐偏离革命先驱的革命理想。正因此,必要的政府干预将会推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社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2.政府干预的具体策略:适度分权

在中国社会经济体制转型的现实场景中,资本权力与劳动者权力的力量对比不平衡局面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唯有借助于政府力量的适当介入,才有可能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需要说明的是,随着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深化和实践活动演进,政府干预手段已经变得越来越精致。

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经济增长成就主要依赖于“地方政府分权”。沿用这种思路,当政府力量介入劳资关系时,也可以采取“适度分权”的具体策略。换言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无需直接介入劳资关系之中,而可以赋予特定劳动者集体组织更多的行动权力和行动资源,通过这些劳动者集体组织来实现政府力量的“干预意图”。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政府机构可以避免直接面对劳资冲突,通过特定劳动者集体组织的中介缓冲作用,政府机构也能够更加自如地进行策略选择。

当然,为了保证这些劳动者集体组织具有相当行动能力,这就要求政府机构为他们提供足够的行政力量支持和财政资源支持。具体而言,在现有政府行政管理系统中,充分利用现有工会系统的组织网络,赋予省级工会组织更大的行动权力,由省级工会组织对市县级工会、企业工会、农民工维权组织进行统筹管理,可以实现行动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二)劳动者权力实现路径的阶段性

劳动者权力的实现路径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核心内容之一,我们需要在生产关系演变的历史进程中来考察这个问题。由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相互作用机制,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相应的生产关系必然呈现不同特征。在特定生产关系中的劳动者权力必然处于不同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

劳动者权力的实现路径不能依赖于凭空臆想的“理想”方式,而必须将之放置在特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阶段来进行分析。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描述的社会演进场景中,我们能够清晰地看到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性:

1.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初期,社会生产力发展程度较低,在资本权力与劳动者权力的力量对比格局中,资本权力处于绝对强势地位。

2.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秩序的不断扩展,社会生产力水平逐渐提升。但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命题仍然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特别是强调资本要素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性。鉴于资本主义世界频繁爆发经济危机的历史教训,资本权力开始关注过度削弱劳动者权力的不良后果,逐渐重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问题,逐步构建社会保障体系。

3.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相当长时期内,主要社会矛盾仍然是“落后的社会生产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命题仍然是“经济增长”。为了服务于“经济增长”的战略目标,资本权力与劳动者权力的力量对比不可能发生根本性变化。当然,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特征,使得劳动者权力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逐渐上升。

4.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唯有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主要社会矛盾才会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此时劳动者权力才会得到真正重视。唯有通过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企业管理机构、劳动者集体组织的联合行动,才能真正实现劳动者权力,才能保证普通劳动者获得应得报酬,才能让劳动者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

(三)共产主义社会中的劳动者权力

如果我们把目光投向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展示的终极理想,那就能够隐约看到劳动者权力的身影。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经典著作中,我们能够读出共产主义社会中的劳动者具体形象。它由三个重要词语构成:个人全面发展、社会平等、自由人的联合体。

1.个人全面发展

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程度的逐渐提高,人们进行劳动的主要动机将会由“获取生活资料”转变为“生活乐趣”。虽然这种场景在目前看来遥不可及,甚至有人认为它是可笑的,但它是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通过逻辑推理得出的重要结论。唯有在这种社会场景中,人们才能真正摆脱“物的生产”,摆脱“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束缚,真正实现“人自身的发展”。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以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③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描述的共产主义社会理想场景中,人们将不再为了生计、理想、职责而进行劳动,人们劳动的基本动机是“我愿意”,这才是人们真正的“自由选择”结果。

2.社会平等

在前共产主义社会中,只要社会物质财富尚未达到极大丰富的程度,只要“提升社会生产力水平”仍然是社会的核心命题,那么资本权力与劳动者权力的对立关系将会始终存在。然而,我们可以设想,如果社会物质财富已经实现了极大丰富化,那么资本权力与劳动者权力之间的对立关系就不再有现实意义。换言之,当所有社会公众都是依据自身兴趣来选择职业和从事生产活动时,也就不存在资本要素拥有者与劳动要素拥有者之间的身份差异。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在资本权力与劳动者权力的对立统一关系中,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并不是劳动者权力超于资本权力,而是实现劳动者权力与资本权力的平等化,最终构建各种社会经济主体平等相处的“和谐社会”。

3.自由人的联合体

在1848年《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明确描述了共产主义的社会政治理想:“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④换言之,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理想是“自由人的联合体”。仔细考察“自由人的联合体”概念,必须认真分析两个关键词:

(1)“自由”意味着人们摆脱了社会物质条件限制,能够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自由选择。这就需要具备三项条件:首先,通过国家法律制度来排除市场机制的控制力,使得“货币权威”不能限制个人自由选择意志。其次,国家法律制度本身不能限制个人自由选择权利,即“行政权威”不能成为某些人实现个人目标的政治工具。再次,人们具备很高的文化道德修养,能够保证自身的自由选择行为符合共产主义社会价值观念。

(2)“联合”意味着唯有通过集体行动,才能真正实现个人自由。根据中国学者王沪宁的观点,“在以往的历史中,人们的共同活动出于自发而不是自愿,因而又变为异己的、外在的力量,而不是人的自身联合的力量,不是促进人的自由,而是强化人的奴役。”⑤唯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通过“集体占有”生产资料,通过“集体劳动”,才能保证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经典著作中,关于“劳动者”的研究论述颇多。唯有细细品味经典著作中的精粹思想,结合中国社会经济体制转型的现实场景,才能更加深刻理解中国传统工会发展的过去和现在,才能更加清楚地认识中国社会经济场景中劳资矛盾问题的未来发展趋势。

①[英]理查德·海曼:《劳资关系:一种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框架》,黑启明译,于桂兰校,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年,第126页。

②荣兆梓等:《通往和谐之路:当代中国劳资关系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页。

③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2页。

④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73页。

⑤王沪宁:《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5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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