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孙故事及其现当代犹太解读
2018-02-20孟振华
孟振华
内容提要 本文分析了圣经《士师记》的参孙故事形成的背景以及作者试图传递给读者的信息,并以雅博廷斯基的《拿细耳人参孙》和大卫·格罗斯曼的《狮子蜜》为例,讨论现当代犹太知识分子对这个故事的解读。从中一方面可以更清楚地了解犹太复国主义者和当代以色列人是如何理解和运用本民族古老的宗教文化传统的,另一方面也可以更清楚地看出宗教经典和对经典的演绎同作者现实处境之间密切的关系。
《士师记》的参孙故事是圣经中千百年来被人传颂的名篇。人们对于这个故事的诠释和演绎从没有间断,产生了众多富有影响力的作品。古往今来的犹太读者,更是自幼便聆听和阅读着这个故事成长起来,对于参孙的情节怀有浓厚的兴趣,也做出了很多精彩的解读。圣经作者书写参孙故事,试图借此向读者敲响警钟,带领他们走到“正确的道路”上,应对民族面临的危机;而现当代的犹太知识分子重述参孙的故事,目的也不仅仅在于描述一个古代犹太领袖的一生,而是希望通过这个传统故事表达自己的思想,尤其是对当下现实的回应。
圣经中的参孙故事
参孙故事记载在《士师记》13-16章中,主要情节并不是特别复杂,但却高潮迭起。在以色列人受非利士人压迫的年代,“但”支派有一个名叫玛挪亚的人,他和他的妻子长期不孕不育。上帝的使者在玛挪亚妻子面前显现,对她说她会生一个儿子,将来会拯救以色列人脱离奴役。但这孩子自出生就是“拿细耳人”,不能喝酒或接触死尸,也不能剃头。参孙长大以后,娶了一个非利士人的妻子,在婚宴上以自己徒手击毙狮子的经历出谜语难住了非利士人,他妻子却背叛他、泄露了答案,以致参孙输了赌局,而这名妻子后来也被岳父许给了其他人。参孙一怒之下对非利士人大开杀戒。非利士人忌惮参孙,就逼迫犹太人把参孙交出,但参孙在非利士人那里轻易挣脱绑绳,用一块驴腮骨击杀了一千人。非利士人后来又收买了参孙喜爱的女子大利拉,通过几次试探得知了参孙力量的秘密,剃掉了参孙的头发,使参孙失去了力量。当非利士人在庆典中把参孙牵出来戏耍时,参孙的头发已经长出,力量已经恢复,他把柱子推倒,和在场所有的非利士人同归于尽。
作为圣经作者浓墨重彩描绘的人物,《士师记》的参孙与古代近东或古希腊神话中的英雄最大的区别在于他和上帝之间存在的紧密联系以及上帝对他命运的掌控。参孙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当作上帝的工具使用的。早在出生之前,他的命运便已被上帝决定:“这孩子从出胎一直到死,必归上帝作拿细耳人。”(13:7)在参孙的父母因为参孙决定娶非利士妻子而闷闷不乐的时候,作者指出“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14:4)之后,参孙手撕狮子的壮举和击杀三十个非利士人的行为也都是因为“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14:6,19)。尽管参孙对自己的命运和使命恐怕并不是十分清楚,但对自己作为上帝工具的身份也有一定的认识:他在击杀了一千非利士人后,“甚觉口渴,就求告耶和华说:‘你既藉仆人的手施行这么大的拯救,岂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呢?’上帝就使利希的洼处裂开,有水从其中涌出来。参孙喝了,精神复原。”(15:18-19)当参孙的秘密被发觉,他的头发被剃去后,经文特地点出这意味着“耶和华已经离开他了”(16:20)。而在参孙决意与敌人同归于尽之时,他又一次求告上帝:“主耶和华啊,求你眷念我。上帝啊,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16:28)可以说,上帝对于参孙的一生所产生的影响贯穿了整个故事的始终。
而把参孙的故事放在《士师记》的叙事框架内考察,可以发现它基本遵循了大士师的记载模式,呈现出明显的循环论特征:以色列人离弃耶和华作恶,叩拜别神(13:1);耶和华便发怒将他们交予外族之手(13:1);以色列人被迫服侍外族人若干年,受尽欺压(13:1);于是他们呼求上帝的怜悯;上帝便兴起士师拯救他们(13:5);士师得到圣灵的感动(13:25;14:19;15:14);接着带领以色列人战胜外族人(14:19;15:15;16:29-30)。尽管之前的大士师故事往往还有“于是国中得享太平”和“之后以色列人再次离弃耶和华作恶,陷入循环”这两个环节,但参孙故事是最后一个士师故事,同时也是士师叙事的高潮,因此在参孙悲壮的死亡这一情节之后戛然而止,令读者掩卷而思,回味无穷。
如果从更宏观的视角去看待参孙故事和整个《士师记》,就不能避开马丁·诺特所提出的“申命记派历史假设”。在诺特看来,五经中的《申命记》和后面的前先知书(约、士、撒、王)最初是被作为一个整体书写的,是统一的、自成一格的整体,由同一位生活在被掳巴比伦时代(前586年开始)的作者(Dtr,或译申命记派史家)编写。换言之,申命记派历史是因应流亡危机的反思作品,其意图是为以色列国族流亡的苦难提供合理的解释。从中可以看到,史家将被掳解释为悖逆耶和华所受到的惩罚;而在为以色列寻求历史起源的过程中,通过强调对耶和华的独一信仰,力图为流散中的以色列民族重新寻回自身的认同。
圣经中包括《士师记》在内的古代以色列历史并不是单纯为了记录过去的事件,而是要通过对这些事件选择性的叙述和进一步的反思面对当下的危机。无论参孙故事和《士师记》形成于北国亡于亚述后的约西亚改革时代还是南国亡于巴比伦的被掳时代,圣经作者需要面对和反思的重要问题是:国家为什么灭亡?我们应该如何生存?当一个信仰群体遭遇危机、进行思考时,通常会有两种思路:或者是自己的信仰存在问题;或者信仰本身无误,但这一信仰的要求没有被认真贯彻落实。具体到耶和华—摩西信仰,就是没有遵守律法的规定。申命记派史家显然是后一种思路的坚定支持者,认为以色列人背离了正确的律法要求。而他们误入歧途的原因就在于外邦人的多神信仰。多神信仰通过外邦人的文化渗透,腐蚀了以色列人,令他们悖逆了上帝,落得国破人亡的悲惨结局。因此,包括《士师记》和参孙故事在内的申命记派历史,需要帮以色列人确立自我身份,与他者划清界限,以纯洁宗教,引导人们回归“正确的”信仰,使他们能够在恶劣的外部环境下生存、发展。
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参孙故事被赋予了更多的现实因素。参孙的个人形象成为以色列人的象征,作者试图以他为例,讲述以色列人与上帝的关系。参孙在母腹中就被上帝分别为圣,成为拿细耳人,对应了以色列民族在形成之初便蒙拣选、与上帝立约;参孙屡次被上帝的灵感动,杀败敌人对应了以色列人屡得上帝帮助,建立国家并存续数百年;参孙一再与非利士女子亲近对应现实中以色列人反复敬拜外邦人的偶像;而参孙失去神力被捕,付出生命的代价则是以色列人国家灭亡,人民被掳的写照。
由此可见,即使参孙的素材有古老的来源,我们看到的作为圣经、作为《士师记》一部分的参孙故事,其目的绝不仅仅在于讲述一个古代英雄的传说,更没有试图让读者在其中找到外族神话的影子。圣经作者最重要的目的,乃是通过这个故事反思当下的以色列人所面临的国破人亡的危机,警告读者不要在悖逆上帝、违犯律法的错误道路上愈行愈远;而是要虔心尊奉上帝和律法,以跳出历史的循环,避免更加悲惨的后果。
雅博廷斯基的《拿细耳人参孙》
自从圣经成书之后,犹太教和基督宗教的信仰群体对参孙故事的注释可谓汗牛充栋,这个故事也成为众多文艺创作的重要源泉。后世的读者以各种方式诠释着自己心目中的参孙,他的故事“频繁出现在自中世纪以来的剧作家、诗人和散文作者笔下。人们对他进行各种各样的描画,或英雄或暴徒,或精明的审判官或轻佻的小丑,或无敌的斗士或低能的罪人,或民族的救星或耽于拈花惹草的风流鬼。”①伴随着圣经长大,对参孙故事非常熟悉的犹太知识分子,也加入到了对这个故事的解读与演绎的行列中。
哈斯卡拉运动之后的犹太世界,圣经的地位变得日趋重要。在犹太复国运动开展的过程中,圣经扮演了关键的角色,“从犹太启蒙运动时代的凝聚犹太民族精神的天然磁铁变成塑造现代犹太民族意识的基石,能够促使现代犹太人在观念和行动上与古老的巴勒斯坦土地建立联系,既培育犹太人热爱巴勒斯坦的情感,树立生存在那里的信念,又有助于彰显犹太复国主义事业的合法性。”②犹太复国主义者以极大的热情去阅读圣经,在学校中传授圣经的知识,对于圣经中的一些文字也进行了政治化和世俗化的解读。情节曲折、高潮迭起的参孙故事引起了他们极大的关注。在20世纪犹太人演绎参孙故事的文学作品中,名气最大者首推雅博廷斯基的《拿细耳人参孙》。
雅博廷斯基生于1880年,毕生致力于犹太复国运动,后来也成为复国主义修正派的精神领袖。他不但是一名政治家,组建了犹太人的自卫军队;也是一位作家、诗人、记者和演说家。和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大多数领导人一样,雅博廷斯基是一名无神论者。他对于塔木德时代和之后形成于以色列地之外的拉比的律法世界有明显的拒斥,③但对宗教本身并没有公开表达过激烈的反对,也没有卷入关于犹太教意识形态的论争。他对拉比犹太教的保留主要体现在对宗教仪式的批评,而非对宗教本身。④另一方面,他把圣经看作犹太民族在以色列地创造的崇高文化,也很崇尚大卫和基甸这样虽有个人瑕疵却为国家民族立下不世功业的圣经英雄,⑤并从中吸取精神财富,包括对新社会的构想。⑥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展,越来越多的犹太人移民巴勒斯坦故土,英国也在《贝尔福宣言》中公开承诺支持犹太人在那里建立民族家园,复国主义领袖魏兹曼还和阿拉伯的费萨尔王子在巴黎和会上达成了阿犹两族在中东共存共荣的协议。但到了20世纪20年代,复国运动遇到了巨大的挑战。1920年-1921年,爆发了第一次大规模的阿犹武装冲突(之后1929年和1936年到1939年又爆发了两次);英国当局为了维护稳定,也开始限制犹太移民的数量,禁止他们购买土地。而在流散到世界各地的犹太人中,也有很多人安于现状或者希望同化到居住国的民族中去,不愿意冒险前往遥远、荒凉和混乱的巴勒斯坦定居。面对这样的困难,犹太复国运动领袖的意见也产生了分歧。魏兹曼坚持外交努力;本-古里安(后来以色列国的首任总理)主张继续增加移民,以和平的方式造成人口上的既成事实;而雅博廷斯基则鼓吹武装斗争,以更为暴力的方式建立一个犹太人的单一民族国家,在必要的时候把巴勒斯坦地区的阿拉伯人驱逐到其他阿拉伯国家去。他的小说《拿细耳人参孙》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写作的。
《拿细耳人参孙》最早在1926到1927年以俄文连载发表,之后很快被翻译成德文、英文和希伯来文,风靡犹太世界。小说运用了圣经记载的框架,也做了一些改编,重述了参孙的故事。雅博廷斯基把参孙刻画成一个卓越的领袖、一名勇敢的战士和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他充满智慧与力量、快乐与忠诚,热爱生活、具有牺牲精神。参孙不再是《士师记》中那个孤独的形象,他积极投入社会生活,领导着他的百姓。在倡导学习外邦人的同时,他也注意避免以色列人被他们同化。小说改变了一些人名,删去了原来故事中所有涉及上帝的内容和看上去不可思议的情节。参孙的超人力量是自己获得的,和上帝没有丝毫关系,和他自己的头发也没有联系。对于圣经中那些超自然的事件,小说努力用理性的逻辑加以解释:参孙真正的父亲是一个凡人,而不是以《士师记》中那种难以理解的神秘方式出生的。圣经中的参孙曾将三百只狐狸成对绑住尾巴,点上火把,放它们去烧毁非利士人的庄稼;而小说中的“狐狸”只是参孙所领导团体的名称。圣经的参孙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而小说中的参孙只是杀了一个名叫“一千”的敌人。这些使得雅博廷斯基笔下的参孙形象看上去更加现实、丰满,能够被常人所效仿。参孙虽与前妻斯玛达尔离婚,但仍深爱着她;之后把斯玛达尔的妹妹以利诺阿(大利拉)视为了前妻的化身。察觉此事的大利拉出于嫉妒和愤怒,将参孙的头发剃去,交给了敌人。参孙最后与非利士人的同归于尽则是他在个人爱欲和民族大义中选择了后者,为拯救同胞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雅博廷斯基的小说以圣经叙事框架为基础,但通过改编和演绎更加突出了和现实的对应关系。参孙故事的大背景是士师时代以色列人(尤其是但支派)的家园被非利士人占据,但支派面临着人多地少的困境;而现实中的犹太人正不断往巴勒斯坦地区移民,却不得不面对此地被英国统治且已有阿拉伯人生存的事实。圣经提到了犹大部落对非利士人的屈服和对参孙的出卖,而《拿细耳人参孙》除了刻画但支派的长者们懦弱的性格和对参孙的反对,更虚构了一个人物马赫巴奈·本-舒尼作为妥协意见的代表,对应了当时流散的犹太人中为数众多的同化论者,以及复国运动中的温和派。小说更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参孙和部落中他的追随者对外族的抗争,这让人不禁联想起雅博廷斯基时代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尤其是其中鼓吹武装斗争的修正派。毫无疑问,雅博廷斯基在小说中把自己的政治理念投射到参孙形象上,展现他的复国主义思想,而这也是他一贯的以小说言志的做法。正如利普钦(Sol Lipzin)所指出的:“即使雅博廷斯基关于犹太复国主义哲学所有的文献都丢失了,仅凭他的小说也能够恢复这种哲学的面貌,而这些小说同时也是文学的杰作。”⑦
雅博廷斯基在故事的结尾通过参孙向自己的人民传话这一情节对读者提出了直接的期望:
参孙想了一会儿,慢慢地说:“以我的名义告诉他们两件事——两个词。第一个词是铁。他们必须得到铁。他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无论是银子、麦子、油还是酒和牲口,甚至是自己的妻女,去得到铁。世上没有什么东西比铁更宝贵了……第二个词他们现在还没法理解,但他们必须很快学会理解它。第二个词是:国王!告诉但、便雅悯、犹大和以法莲:国王!一个人给出指令,千万人同时振臂而起响应。非利士人是这么做的,所以他们成了迦南的霸主。从琐拉到希伯仑和示剑,直到更远的隐多珥和拉亿,告诉他们:国王!”⑧
负责传话的赫麦什(Hermesh)对这样的信息并不满意,追问参孙对朋友们和孩子们可有什么话说。参孙一开始表示没有,但最后却还是做了补充。
赫麦什缓缓穿过沙地回去,但参孙突然呼叫他。他回头一看,参孙小心地擦着手背,对他说:“我改变主意了,以我的名义告诉他们三件事,而不是两件:他们必须得到铁;他们必须选择一位国王,他们也必须学会欢笑。”⑨
这也是雅博廷斯基在对过去两千年中到处漂泊、性格顺从且懦弱的流散犹太人失望之余,在面对英国殖民者的高压与阿拉伯势力紧逼的现实环境下,提出的应对问题的解决方案:“铁”代表武器,犹太人没有武器便无法生存;“国王”与参孙对非利士人的观察有密切的关系,代表成熟的政治领导,能够带领犹太人团结奋斗。在雅博廷斯基看来,这两者是犹太人获得成功的必要保证。他不但坚持这样的想法,也将其付诸实践,发展壮大了修正派的武装组织伊尔贡(Irgun)的力量,也尝试培养符合他心目中“新犹太人”形象⑩的民众,尤其是复国运动的领袖,重建犹太人的民族国家。而参孙最后补充的第三个词“欢笑”则有些复杂,和前两者也表现出一定的张力。因为铁代表军事力量,国王代表统一、阳刚与民众的遵从,而欢笑则不免流露出无政府主义与讽刺的意味。在此,雅博廷斯基或许暗含了他的希望,即以色列人足够聪明,能够调和这两个极端:确保胜利的致命力量,以及能够保证这种胜利物有所值的生活方式——欢笑。在他心目中,史前社会的成员往往具有严肃、沉默寡言的胆汁质特征,而诸如非利士人和埃及人较为成熟的“历史”社会则展现出完全不同的幽默特质。雅博廷斯基认为后者既是文化实力的体现,也具有最终导致灭亡的腐蚀性元素;但对当下的犹太人来说,要建立历史性的国家力量,就必须拥有这一切,不管它们有多危险。无论从什么角度去理解,应该看到这里的“欢笑”并非某个个人的行为,而是与雅博廷斯基的国家观念密切相关的。它既是一个成熟国家的民众所拥有的特质,也是对披荆斩棘排除万难建立国家的复国主义前辈最好的慰藉。
雅博廷斯基的小说问世之后受到了广泛的关注,深受犹太读者喜爱,也影响了其他一大批文艺作品。好莱坞有史以来影响力最大的参孙题材电影,1949年德米尔斯的《参孙与大利拉》在很大程度上就基于这部小说。而在犹太人中,从20世纪30年代直到以色列建国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关于参孙或者从参孙故事中取得灵感的文学创作(包括小说、诗歌等等)基本都沿袭了雅博廷斯基的套路,塑造的是为国家民族奋战不休、勇于牺牲的形象。
以色列当代作家对参孙主题的反思:格罗斯曼的《狮子蜜》
尽管《拿细耳人参孙》在广大读者,尤其是犹太读者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但它在摒弃圣经传统中所有的神圣元素、只是将故事框架用来倡导犹太复国理念的时候,也陷入了自身的悖论。费什罗夫以阿摩司·奥兹的小说《我的米海尔》中右翼分子的“爱国演说”为例指出:“雅博廷斯基的参孙不是一个简单的文学形象,而是一个英雄楷模、一个象征,一个可能引导个人的历史脚步的原则——换句话说,他成了一个现代神话。”在对圣经中的超自然力量进行祛魅的同时,参孙却成了一个新的神圣存在,这恐怕也是小说作者始料未及的。
而雅博廷斯基的矛盾还不仅在此。从小说中,可以看到参孙对非利士人政治组织形式的赞赏。面对犹太人长期受其他民族歧视和压迫、生活步履维艰的现实,他曾以开放的心态提出,犹太人将和外邦民族一样。因为在他的思想中,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是王子。“不管是希腊人、班图人、斯堪的纳维亚人还是爱斯基摩人,都具有神圣的形象。按照圣经所说,人几乎就是上帝,或上帝的儿子……人类传承着崇高的贵族血统。”但现实世界的雅博廷斯基作为狂热的修正派,主张在巴勒斯坦地区建立一个单一的犹太国家,为此不惜采用暴力方式驱逐当地所有的阿拉伯人。这种极端民族主义的思想又包含了法西斯理论的色彩。
雅博廷斯基1940年就去世了,他过于激进的政治理念从来没有成为犹太复国运动的主流。但他梦寐以求的现代犹太国家终于在1948年建立。在当年爆发的第一次中东战争后,以色列控制的土地面积比联合国分治决议的规定扩大了三分之一;而在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占领了包括巴勒斯坦全境的3倍于自己国土面积的土地。
以色列人赢得了胜利,但失去了和平。阿以冲突,尤其是巴以冲突连绵不断,持续到今天。各方面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对以色列而言,尽管它在军事上占据一定优势,但只要巴勒斯坦人的敌意一天没有消除,以色列就一天也难以享受真正的和平。同时,冲突也使得以色列背负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在国际上常常陷入孤立。这一切都让以色列的知识分子重新审视国家的政策,反思导致困境的原因。在这一背景下,对于参孙故事的解读也呈现出新的局面。著名作家阿摩司·奥兹早在1962年就在短篇小说《风之道》(The Way of the Wind)中通过一个现代人的故事颠覆了此前文艺作品中参孙呈现的伟大战士的形象,小说中的人物——年老的参孙成为无用的象征。此后,当人们谈论参孙形象时,也更多地将其与以色列面临的问题相联系。其中,大卫·格罗斯曼的《狮子蜜》最直接地重新演绎了圣经中的参孙故事。
1954年出生的大卫·格罗斯曼是当代以色列最有名的作家和政治文化评论家之一,曾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他长年致力于推动巴以和平,报告文学《黄风》、随笔集《死亡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等等都直面巴以冲突,批评了以色列种种错误和过分的行为。和雅博廷斯基一样,格罗斯曼也是一名无神论者;同时,他对圣经传统和历代的诠释研究也非常熟悉,在《狮子蜜》中对拉比和现代学者的注解以及历代基于圣经参孙故事创作的文艺作品(包括雅博廷斯基的《拿细耳人参孙》)可谓信手拈来。2005年该书出版后,很快成为以色列最畅销的书籍。和雅博廷斯基等人的小说不一样的是,《狮子蜜》全书的故事情节严格限定在圣经经文之内,并没有增加任何新的人物和事件。但格罗斯曼把经文中涉及上帝和神迹的部分采取了淡化或者忽略的处理,而把大量的笔墨用于对人物心理的推测和分析,试图把读者带到这些灵魂的最深处。正如作者在序言中指出的:
我从手中的圣经经文读到的参孙,在某种程度上与人们熟知的参孙故事和他的形象有些出入。他并非一个勇敢的战争领袖(事实上他从没有真正领导过他的人民),不能算是上帝的拿细耳人(我们得承认,他极其好色贪淫),也不仅仅是一台杀人机器。在我看来,除了以上这些之外,这是一个人的故事:他一生都在不停地努力适应着强加于他的宿命,但从来就没有成功,而且直到最后似乎都没能理解自己的命运。这是一个孩子的故事:他生来就被父母当作外人。这是一个强健男人的故事:他无时无刻不在渴望得到父母的爱——不仅如此,还有所有的爱,可他从来就没得到过。
《狮子蜜》中的参孙是一个悲剧形象,人物性格内向、忧郁和自私。他的“职业定义”是拿细耳人,但和雅博廷斯基笔下那个无所畏惧而又懂得拿捏分寸的和蔼可亲的勇士不同,《狮子蜜》的参孙从不关心他应该领导的人民,也没有遵守拿细耳人的清规戒律。而这事实上与《士师记》中的描述更为接近。在格罗斯曼看来,参孙整个人生的悲剧早在他出生之前就已经注定。他一直被人背叛,包括他的非利士妻子、大利拉,甚至他犹大支派的同胞。而最早背叛他的其实是他的母亲。当参孙的母亲得知腹中的胎儿将成为一个献给上帝的拿细耳人、直到死亡的时候,她和参孙之间已经产生了无法消弭的隔阂。这就注定她只是把自己看作一个“代孕妈妈”,不可能像其他的母亲一样去亲近和照顾自己的孩子,而参孙也就永远无法“和其他人一样”。在这一前提下,参孙的人生显得有些荒诞。他的非利士妻子只是“在他眼中看为美”,他却并不爱她;迦萨的妓女不过给他提供了性的愉悦和戏弄非利士人的机会;而他真正爱的大利拉却对他执行了死刑。“背叛”成为《狮子蜜》中的关键线索;从参孙的角度看,他却甚至是在强迫自己被女人背叛。
格罗斯曼笔下参孙的行为或许归结于他的病态心理。他具有重复强迫症和反社会人格障碍。一方面渴望爱和认同,但另一方面却自我扭曲,行为狂暴,最终走向了灭亡。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自杀者和70%以上具有自杀倾向的人展示出了人格障碍。正因为参孙可能受到反社会人格障碍的困扰,人生中也遇到诸多不顺;他可能存在着“自杀意愿”,并因为心理原因而最终自杀。也就是说,参孙神奇的出生过程造成了他性格的缺陷,而这样的缺陷直接导致了他命运的悲剧,直至最终的灭亡。
显而易见的是,和雅博廷斯基一样,格罗斯曼写作《狮子蜜》也不仅仅是要描绘参孙这个个人的形象,而是要通过他的故事借古喻今。而格罗斯曼的“今”,同样是犹太人的现实:在以色列国成立半个多世纪,犹太人重新拥有了雅博廷斯基等人所梦寐以求的民族家园和强力政治领导之后,他们对自己的处境和未来却疑虑重重。格罗斯曼对参孙心理的分析实质上也是当代以色列人心态的缩影:孤独的悲情、被压迫的悲情和被背叛、出卖的悲情。这些悲情在自哀自叹下,所隐藏的却又是自我扭曲的自卑与自大。作者在书中忍不住直接指出:
像参孙一样,以色列强大的军事力量有时似乎由资产变为一种负担。因为数代人以来,当以色列仍然在乎所面对的危险时,“拥有强大力量”的现实就没有真正在以色列的意识中生根,没有被自然地吸收。对待这个被认为是奇迹般获得的力量,他们的态度不止一次被扭曲……面对日夜伴随着的威胁,(以色列的)国家安全显得十分脆弱……所有这些好像都能证明这样的状态:对所具备的力量的所有权感到心虚;当然,还有存在中深层的不安全感。毫无疑问,这些都和以色列面临的现实危险有关,而且也与作为“世界的陌生人”不断重复的惨痛经历相联系——犹太人不愿成为一个“像其他民族一样”的民族,以色列作为一个国家的存在是有条件的,它的未来迷雾重重、如临深渊。
犹太人在经历了近两千年颠沛流离、四处飘荡、朝不保夕的流散生活之后,在短短几十年时间里,在中东那片已经被另一个民族视为家园的地方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并在之后的几次战争中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站稳了脚跟。这被很多人认为是现代史上一个伟大的奇迹,犹太教和基督宗教的某些保守派别也以此作为圣经的预言和上帝的应许实现的事例。但在格罗斯曼看来,这样的“胜利”和参孙的胜利一样,只是暂时的,并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以色列可以打多次胜仗,但只要被打败一次,就和参孙一样面临彻底覆灭的危险。然而,当今的以色列正处在骑虎难下的困境之中:一方面拥有比敌人更为强大的军事力量;另一方面又因为不知是否能够一直保持这样的力量和优势而感到不安,不知应当如何面对和处理与外界的关系。从深层原因上说,令从古到今的犹太人,尤其是当代以色列人处在矛盾之中的恐怕正是圣经时代以来的犹太传统中不断强调的选民观与犹太民族的悲惨历史。因为具有特选子民的身份,也因为过去曾经遭受的歧视与迫害,犹太人与非犹太人、以色列与其他国家之间或多或少保持着谨慎的距离,也避免让自己变得像其他的民族和国家一样;但作为一个现代国家,以色列又不可能完全游离于现代世界之外,与周边的邻居们不相往来,甚至兵戎相见。《狮子蜜》中的参孙至死没有理解自己的特殊身份。在全书的结尾,格罗斯曼描写了参孙的内心独白:
在这最后的时刻——就像在他其他的惊人表现中一样——所有的一切化为一句清楚而充满激情的宣告:让我的灵魂死去吧,就像它一直活着的那样。它从来没有真正接近过另一个灵魂,始终是孤独的。它游荡在陌生人之间,他们不停地伤害它、奚落它、背叛它……
而这也正是格罗斯曼对当代以色列的担心。以色列和参孙一样,都是通过非正常的方式走上历史舞台的。但如果以色列坚持自己的特立独行,并一直与周边的民族和国家为敌,所面临的种种矛盾恐怕只会愈演愈烈,整个国家将如同参孙一般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最终灭亡。
另一方面,格罗斯曼在借用参孙故事反思当代以色列危机的时候,并没有提出明确的应对方案。而在他其他一些作品和公开访谈里,他都大声疾呼巴以之间、阿以之间做出妥协,实现和平。但命运却也给他开了个玩笑。在《狮子蜜》出版后的第二年,他的儿子、左派和平主义者乌利在以色列和黎巴嫩真主党的战争中阵亡,年仅20岁。
结 语
《士师记》中的参孙故事,很可能经过了相当长的形成过程,从中也不难看出它和其他古代神话故事可能具有的密切联系。但不管用什么方式去诠释这个故事,其作者对现实问题的关注和试图通过这个故事传递的思想是显而易见的。作者或最后的编者希望以色列的读者在阅读或聆听了这个故事之后,认真反思国家民族遭难的原因,并改正过去的错误,走上尊奉独一上帝的正道。
《士师记》的参孙是圣经中一位颇为另类的人物,但也包含了圣经英雄的诸多特质。他在一次次战斗中有勇有谋,所向披靡,建功立业;但又特立独行,桀骜不驯,存在人格缺陷。这和基甸、大卫等圣经人物的特点一脉相承,却与拉比犹太教所推崇的以阿奇巴(Akiva)拉比等人为代表的那些具有完美人格、信念坚贞、独善其身的英雄人物大相径庭。现代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就是对拉比犹太教的否定和批判,为此,复国主义者试图回到更古老的圣经传统寻找思想资源,为复国事业提供合法性与启发。《拿细耳人参孙》将参孙塑造成一个智勇双全的政治领袖,继承和突出了圣经故事中人物所有的优点,忽略了圣经作者所描述的那些负面元素或将它们加以改正。这不但表达了雅博廷斯基自己的复国主义理想,也试图以此激励犹太人,告别苦难的流散生活,像参孙一样为建立一个犹太人自己的国家而浴血奋斗,直至献出生命。
犹太复国运动和以色列建国初期的很多领导人,如达扬、贝京、沙龙等等,都具有圣经英雄的特点,但当这些当代的参孙和大卫披荆斩棘建立起看似强大的国家后,犹太人对于历史和现实却展开了深刻的反思。既然圣经英雄成为以色列领导人的榜样,那么对于以色列种种政策的批判和思考便落到了对这些“榜样”的解构。而如果参孙的本质并非雅博廷斯基笔下那个完美的政治领袖,而是如《狮子蜜》中一般的强迫症精神病人,与参孙存在种种暗合的当代以色列怎样才能避免走上参孙的那条不归路?同样的文本素材,在雅博廷斯基和格罗斯曼的笔下,呈现出两种完全不同的面貌。两位作者更加关注的,都是整个民族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而古老的参孙故事,又成为两人各自正面和反面的典型。他们对经典的处境化阅读诠释和演绎又都引起了读者的共鸣和更加深入的思考,使得圣经这一两千多年前的宗教经典在当代世界焕发出新的活力。
与之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对于圣经文本的阅读解释,以及在此基础上创作的文学作品,是否有可能忽略其中的神圣元素?古代的犹太人,无论拉比还是普通读者,几乎都是从宗教的角度阅读和理解包括参孙故事在内的圣经文本。而现代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本质上是一场世俗的运动,一方面是对拉比犹太教的反动;另一方面也并不打算回归到圣经犹太教,而只是利用其中的思想资源作为复国的依据。因此,雅博廷斯基在小说中回避了《士师记》参孙故事的一切神圣元素。然而,正因为他塑造的参孙形象过于完美,以至于成为另一个“现代神话”。而同样是无神论者的格罗斯曼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更为巧妙地处理。《狮子蜜》并没有完全忽略原著中的上帝,但作者对于参孙的解构又不同于圣经作者和拉比对这个形象的批评。在格罗斯曼看来,参孙悲剧的原因并不在于他对上帝命令的悖逆,而恰恰在于上帝起初的安排——当他被“向来不怀孕”的母亲怀上时,便注定了他一生荒谬的命运。这样的荒谬,不仅伴随了上帝所拣选的参孙,也伴随着上帝所拣选的以色列。
①梁工:《文学史上参孙形象的演变和发展》,《外国文学研究》1999年第3期。关于参孙形象在自古至今文学、艺术领域呈现形式的详细介绍与原因分析,参见张朝柯《相同题材,不同表现——漫谈参孙故事对后代的影响》,《辽宁大学学报》1985年第6期;罗依娜《论参孙故事的原型及变体》,《学术论坛》2008年第7期。
②钟志清:《圣经与现代以色列民族国家的构建》,《西亚非洲》2014年第3期。
④Jan Zouplna, “The Evolution of a Concep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Religion in the Thought of Vladimir Jabotinsky, 1919-1940”,JournalofModernJewishStudies, 4 (2005), p. 25.
⑥关于雅博廷斯基对圣经遗产,尤其是它作为“民族遗产”的看法,详见Zouplna,“The Evolution of a Concept”, pp. 19-21.
⑦Sol Lipzin, “Jabatinsky’s Samson”, Dor le Dor 6.2 (1978), p. 75.
⑧Vladimir (Ze’ev) Jabotinsky,SamsontheNazarite(trans. Cyrus Brooks; Berlin: Slovo Verlag, 1927; London: Martin Secker Ltd., 1930), pp. 297-98. 此英译本由德文译出,1930年同时在美国出版,书名为Judge and Fool,后又以书名Prelude to Delilah重新出版。
⑨Jabotinsky,SamsontheNazarite, p. 298.
⑩雅博廷斯基的心目中,犹太复国运动典型的“新犹太人”形象包括复国主义之父西奥多·赫茨尔(Theodor Herzl, 1860-1904);犹太武装力量领袖,在与阿拉伯人的冲突中阵亡并因此促成犹太自卫军“哈加纳”(以色列国防军前身)诞生的约瑟夫·特朗皮多尔(Joseph Trumpeldor, 1880-1920);以及修正派武装“伊尔贡”头目,对阿拉伯人公交车发动报复性攻击,因此被捕并被处决的什洛莫·本-约瑟夫(Shlomo Ben-Yosef, 1913-1938)。Naor, “Jabotinsky’s New Jew”, pp. 1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