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后期吴中地区文人消费与书画交易*
2018-02-20陶小军
陶小军
一、经济生活下雅俗合流
江南的吴中地区自隋代开凿运河以后,就是江南地区重要的航运中转中心,交通的便利使得吴中地区沿河村落成为商品集散地,同时带动了商业、手工业的发展。明代中后期,由于政治的平和与稳定,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带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吴中地区已经是全国贸易的核心,是各种丝绸、工艺品生产的中心。a张海林:《苏州早期城市现代化研究》,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13页。随着商业活动的展开,在吴中地区“弃儒从商”成为一时之风气。b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台北: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178-185页。商人的地位开始逐渐提高,商人阶层开始崛起,打破了社会原有的“士农工商”阶级结构,士与商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原本士人所拥有的社会身份受到了挑战,文人开始注重自身的“雅行”,用来与商人的“俗士”做区别。
赏玩文化发展至明代后期,深具世俗性之文人已成推动其流行之主力,文人一方面以此自许高雅,一方面籍此市易谋利。……赏玩文化成为社会上优势的生活文化,参与者日多,参与层面日广……因而这套“雅”致的生活文化乃随之趋于世“俗”化,文人因应于此乃更试图重构雅界,如此,雅俗之间乃出现饶富社会文化意趣的流动与辩证关系。c王鸿泰:《雅俗的辩证:明代赏玩文化的流行与士商关系的交错》,《新史学》2016年12月第17卷第4期。
商业的发展使得吴中地区变得富足,民风开始追求奢华,“至于民间风俗,大都江南侈于江北,而江南之侈尤莫过于三吴。自昔吴俗习奢华、乐奇异,人情皆观赴焉”。d[明]张瀚:《松窗梦语》,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76页。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能力亦跟着提高,奢靡之风很快在整个社会中传播开来,并开始主导当时的消费文化,“苏人以为雅者,则四方随而雅之,俗者,则随而俗之。其赏识品第本精,故物莫能违”。e[明]王士性:《广志绎》,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33页。吴中地区的流行事物带动了各地的争相效仿的风潮,吴中地区文人所提出的雅俗消费观念,通过文人与商品市场的互动,亦开始间接引导了全国的消费审美。由于吴中地区的市场经济发达,商人大力栽培生员参加科举考试,为自身增加文气,造成明代官商界限模糊,商人地位亦借此获得大幅度的提高,文人在此与商贾的交往,不仅有利于提升本身的声誉,更多得是能获得商贾的资助。“文人名高,商人多金。名士以商人为经济后盾,可以照样风雅,照样赋诗度曲;商人由名士捧场,奸贪说成义廉,俗物谀为雅士,生意越做越大,与民众的矛盾也得以缓和。一文一商,相得益彰a范金民:《商业文化与明清地方文化》,邓培凯主编:《明代政治与文化变迁》,香港:香港城市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75-76页”。吴中地区逐渐进入市民、文人、商贾与世俗相结合的阶段,彼此互相影响。“商业的繁荣为士人提供了更多谋生途径的选择,士商的互动、商人地位的提高,也在逐渐的改变着士人的传统观念。士人不再讳言利,只要取之有道,利是应该得到的。”b罗宗强:《明代后期士人心态研究》,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62页。
商人获取大量商业利润后,进而追求大众对其具有儒商特质的文化尊重,开始“文化美容”,积极投资文化事业并且置身其中,“下层的追逐者千方百计地想扩大时髦的范围以便将他们自己也包括进去;上层的制定者则处心积虑要设置新的障碍,不让圈外的人进来”。c[加]卜正民:《纵乐的困惑——明代的商业与文化》,方骏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第252页。文人对“雅”的倾向在文化消费上很快转为商业行为,文人与富商争相收藏书画、古玩来提高自身的品位,活跃了明中后期吴中地区城市的文化活动。
二、士商互动中的书画交易
在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发展的情形下,书画类艺术品也逐步完成了商品化的转化,“文人参与世俗的书画交易,进而通过对书画商品的改良使之精致化,符合社会大众的需求,并进一步通过书画作品的影响来提升社会文化品位”。d王菡薇:《晚明商业社会对陈洪绶画风的影响》,《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原属于文人阶层的书画收藏与交易行为,开始被商人阶层所模仿并很快变为竞相攀比,“他们有着共同的趣味,因而他们能够共同组成一个庞大的市场需求”。e王菡薇:《隐喻与视觉:艺术史跨语境研究下的中国书画》,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124页。文人对书画的品赏,注重的是“闲赏”与“清玩”的特质,而商人在参与之后,很快就使得书画购藏从最初的夸富斗奢的手段,变为如同购置金玉珠宝一样,把书画作品当成另一类的置产方式,拥有书画作品的多少亦变为了当时社会身份的象征。这一时期,书画作品通过各种形式的交易,已经很普遍,相对于一幅作品而言,亦会出现频繁的买卖的情形。明人董其昌所撰《画禅室随笔》卷一,《临官奴帖真迹》中记载:“昔年见之南都,曾记其笔法与米帖……闻为海上潘方伯所得,又复归王元美,王以贻余座师新安许文穆欧公,文穆传之少子胄君,一武弁借观,因转售之。今为吴太学用卿所藏,顷于吴门出示余,快余二十余年积想,遂临此本云。”f[明]董其昌:《画禅室随笔》,屠友祥校注,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90页。这是董其昌在《画禅室随笔》中对《官奴帖》流通情况的介绍,从其首次见到此帖到之后再次见到,根据董其昌的活动年表,可以判断大致为二十余年,这期间通过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官奴帖》经过了五次转手。
明人文嘉所撰《钤山堂书画记》,在《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中记载:“图藏宜兴徐文靖家,后归西崖李氏,李归陈湖陆氏,陆氏子负官缗,质于昆山顾氏,有人以一千二百金得之”。g[明]文嘉:《钤山堂书画记》,黄宾虹、邓实编:《美术丛书》二集第六辑,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3年,第51页。这是文嘉在《钤山堂书画记》中对《清明上河图》的记载,《清明上河图》在落入严嵩(1480—1526)手之前,先后经过了徐溥(1428—1499)、李东阳(1447—1516)、陆完(1458—1526)、顾鼎臣(1473—1540)收藏,经质押后被人以1200金所购买。根据收藏者的各自生卒年来推算,《清明上河图》在100年之间,至少经历了五次转手。在这两则记载中,明确可以看出书画作品在文人交往活动中是占有一席之地,除了自身收藏观赏以外,具有社交或利益性质的馈赠、质押、转售以及货钱两清的买卖交易。
明代中后期的科举考试及官场文化盛行交结奉承之风,书问、拜谒、馈送繁忙,这些社交礼节中具有浓厚的利益性质。a牛健强:《明代中后期社会变迁研究》,台北:台北文津出版社,1997年,第180页。受此影响,商人与庶民也以书画作为交际应酬的媒介之一,但是选择书画消费,把书画作品亦为自身资产投资,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作是选择书画消费的重要原因。
作为资产而言,随时变为现金是衡量资产优质与否的标志。质押在某种形式上是书画交易的另一种形式,明人顾起元所撰《客座赘语》卷八,在《赏鉴》中记载:
张择端《清明上河图》,旧云在南京一质库,后入魏公家,或云在王守溪相公公子处。嘉靖中,一贵人以重价购送严世蕃者,乃时人昆山王彪从王公子处私临本也。世蕃喜甚,装潢人汤姓号北川者,索赂不得,指言其伪。世蕃大怒,卒以陷贵人云。b顾起元:《客座赘语》,《元明史料笔记:庚己编、客座赘语》,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251-252页。
除了将书画直接质押于专业当铺进行的交易外,在欲以书画质押换钱时,亦会直接选择到书画收藏家处寻求交易,以期望获得更为合理的价格。明人詹景凤所撰《詹东图玄览编》附录题跋,《文氏顾氏翻刻定武兰亭十四跋》中记载:“米元章题本定武《兰亭序》,旧藏云间顾汝修处……汝修上铨部,以此质项元汴家”。c詹景凤:《詹东图玄览编》,《中国书画全书》第4册,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2年,第53页。在时人李日华的《味水轩日记》中,对质押书画一事提及甚多d[明]李日华:《味水轩日记》,《中国书画全书》第3册,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2年,第1097-1151页。,其中以单幅作品质押的为多数,也有同时间质押6件e[明]李日华:《味水轩日记》,第1110页。或10件f[明]李日华:《味水轩日记》,第1149页。多件书画作品的记录, 可见在明代中后期,书画作品作为抵押物,用来置换资金并不是偶尔为之的行为。
在书画交易中,以金钱买卖交易最为常见,也是书画收藏的主要渠道。明人李日华所撰《味水轩日记》卷四中记载:“十九日。风雨,杭客潘琴台、吴卿云来,袖示赵子昂临张长史《秋深帖》,白宋笺纸,长幅作挂轴,笔气极雄倨,汰尽吴兴姿腻之习,古人能领人意若此。余以四金购之。”g[明]李日华:《味水轩日记》,第1163页。
文人不仅仅是购买者,买进书画作品进行收藏,同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卖出自己的藏品,成为卖方,交易转手很是频繁。清人朱彝尊所撰《曝书亭集》卷五十四,《项子京画卷跋》中记载:“近日士大夫好古,其家辄贫,或旋购旋去之,大率非其人矣。噫!非其人而厚藏,书画之厄,终归于烬而已。”h朱彝尊:《曝书亭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467册,台北:台湾商务出版社,1986年,第261页。
明代中后期的书画买卖交易中,文人从最先的消费者,发展为购销结合,为了不同的原因,当然包含求利的因素,开始将自身的藏品予以转卖。不仅普通文人在日常生活中会交易书画作品,例如文彭就有出卖藏品的记录,明人詹景凤所著《詹东图玄览编》卷一中记载:“怀素自序,旧在文待诏家。吾歙罗舍人龙文幸于严相国,欲买献相国,托黄淳父、许元复二人先商定所值。二人主为千金,罗遂致千金。文得千金,分百金为二人寿。”i詹景凤:《詹东图玄览编》,第26页。
王世懋也有书画藏品交易的记录,明人詹景凤所著《詹东图玄览编》卷三中记载:“王太常藏索靖书《史孝山出师颂》……其一本则文寿承于都下买得,数年后以七十金售与项元汴。”j詹景凤:《詹东图玄览编》,第26页。身居高官的董其昌亦参与了书画转卖的行列。明人詹景凤所著《詹东图玄览编》卷四中记载:“王叔明花溪渔隐一全幅……作小楷七八十字,落款乃生硬不成章,想是当时高手临本。云间董翰林思白卖于黄开先,取价五十金。”k詹景凤:《詹东图玄览编》,第50页。
晚明时期重要的收藏家项元汴,相对于文人对书画交易和价格的隐讳,他将其收购的书画价格详细的表明在作品之上。明人姜绍书所撰《韵石斋笔谈》卷下,《项墨林收藏》中记载:“每得名绘事,以印铃之,累累满幅……复载其价于褚尾,以示后人,此与贾竖甲乙帐篷何异?不过欲子孙长守,纵或求售,亦期照原直而请益焉,贻谋亦既周矣。”a姜绍书:《韵石斋笔谈》,《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72册,台北:台湾商务出版社,1986年,第114页。
项元汴本人精通鉴赏,在书画商标明购买价格,可能是希望其子孙能知道书画的价值,能长期持有,即使出售,也可参考原来的价格来订立新的售价。这个行为应该是受项元汴原本就是商人的习惯影响,至少可看出项元汴认为其所购藏的书画就是有价资产,是商品的一种。项元汴在书画收藏中,购买远多于售出,他认为书画藏品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具有资产所具有的特质。
三、购藏风气下的作伪
随着书画交易的频繁,参与的人愈来愈多,对书画作品的购求量日益增大,书画转手交易中获利丰厚,使得书画作伪、欺诈交易的行为风行一时。“骨董自来多赝,而吴中尤甚,文士皆借以糊口”。b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廿六,上海古籍出版社编,《明代笔记小说大观》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587页。明代中后期由于好事者的日益增多,吴中地区购藏书画的风气日盛,收藏者鉴于需要展示自身的文化品位和出于资产配置的考虑,购求的书画作品一般以名家作品为主流,这一消费倾向必然对书画交易商也带来影响。名家作品总量有限,需求增加,自然就促使作伪的产生。
明代中后期的书画交易市场中,特别重视书画作品上的款识与题跋,具有可靠的款识与题跋的作品能够证明书画作品的流传有序,也就更能使买家认为作品是真迹,从而提高售价和销售几率。在明人沈德符所撰《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六,《旧画款识》中记载:
古名画不重款识。然今人耳食者多,未免以无款贬价。予顷在京贯城市中,同老古董徐季恒步阅,见一破碎手卷,纸质坚莹,似高丽旧笺,纯画人物,长几及尺,女郎十余曹,皆倚醉偃仰,老媪旁掖之,或背负以趋,予急贸得归寓。徐怪诘所以,予曰:“昔阎立本作醉僧图,后因有醉道士、醉学究图,此必醉仕女也,衣摺简逸,笔法生动,有吴带当风遗意,是马和之笔无疑。“徐大喜,正窘迫,从予哀乞,因为贻之,售于朱户部朱陵,得重价。又一友世裔而为古董大估。一日,携一大挂幅来,重楼复殿,岩泉映带中,有美嫔袒露半身,而群女拥持之。苦无题识,问予当作何名。予曰:“此杨妃华清赐浴图,可竟署李思训。“此友亦喜甚。聊城朱蓼水太史一见叹赏,以百金买去,其元值一金耳。
金陵胡秋宇太史家,旧藏江干雪意卷,虽无款识,然非宋画苑及南渡李、刘、马、夏辈所办也。冯开之为祭酒,以贱值得之。董玄宰太史一见惊叹,定以为王右丞得意笔,谓必非五代人所能望见,李营邱以下所不论也,作跋几千言,赞誉不容口。以此著名东南。祭酒身后,其长君以售徽州富人吴心宇,评价八百金。吴喜慰过望,置酒高会者匝月。今真迹仍在冯长君。盖初鬻时,觅得旧绢,倩嘉禾朱生号肖海者临摹逼肖,又割董跋装褫于后以欺之耳,今之赏鉴与收藏两家,大抵如此。c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廿六,第1739-1740页。
由于无款作品的贬价,致使作假添加名款的作品增加,书画商以低价买进的《仕女图》,由于作伪添加了唐代名画家李思训的名款,竟以百金的价格售出。原本无名款的书画作品借由当世名家鉴定,加上题识后从而价格倍增。董其昌作为当时的鉴赏大家,在《江干雪意》画作上作跋千言后,作品身价倍增。原本以贱价买得的画作,再次交易时,竟然用割下董其昌题写的真题跋,重新装裱在用旧绢复制的图画摹本上,冒充原作进行销售,购买者由于认为题跋是确定的鉴赏大家真迹,竟疏于鉴定原作,最终以八百金高价售出。明代后期江南的平均米价每石约为白银1.08两,绢价每匹约为白银0.8两。d全汉升:《宋明间白银购买力的变动及其原因》,全汉升:《中国经济史研究》,台北:台北联经出版社,1987年,第103、105页。由此可以看出,书画商在此交易中所获得的收益绝对是厚利。
在无名款的作品中作伪添加名家名款的行为,对于鉴赏家而言,通过书画家的个人风格、书画作品的时代风格以及相关的鉴定知识,相对而言还是较易辨别出真伪。明人詹景凤所著《詹东图玄览编》卷一中记载:“马一卷……予看是唐人笔,大类韩幹,鬻者乃妄题为松雪。不知画一入松雪,便涉精巧,无唐人浑古意,致次最宜辩也。”a詹景凤:《詹东图玄览编》,第5页。
不管如何来理解,在没有名款的书画作品上根据内容与风格来附会作者,强缀名款,从而在书画交易中意图获得高价的行为,就是一种变相的作伪,对原有的书画作品损害更大,使后来者更加真伪难辨。
明代中后期吴中地区,利用伪作加上真题跋后进行交易的欺诈行为,在清人吴其贞所著《书画记》卷四,《陆机平复帖一小卷》中记载:“时庚子五月二十二日,观(陆机《平复帖》)于葛君常之手,惜其将元人题识拆售于归希之,配在伪本《勘马图》后。”b吴其贞:《书画记》,《中国书画全书》第8册,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2年,第82页。
把一幅作品拆分为几幅作品,配以真伪题跋分开装裱,分开交易,亦是书画商人用来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手段。书画作品上的题跋真伪往往是书画作品鉴定的一个侧面标准,由于真伪难辨,鉴赏家尤为厌恶,“大抵吴人多以真跋装伪本后索重价,以真本私藏不与人观,此行径最为可恨”。c詹景凤:《詹东图玄览编》,第5-6页。题跋者一般是社会名家或鉴赏大家,通过题跋可以轻松的看出这件作品之前的流传情况,利用慕名的心理来增加购买者以信心,从而获得高价。交易者利用真题跋与假作品装裱成一幅作品销售,这已经脱离了书画作品原本是作为文人雅玩的性质,从而全面的属于商业欺诈行为。
四、结语
吴中地区在明代初年所受到的政治高压在明代中期以后逐渐消减,而经济的富庶使得这一地区商业活动发达,使得士、商之间界限模糊,文人所倡导的赏玩文化成为社会流行风尚,文人与富商竞相购藏书画。书画作品的收藏在晚明社会成为文化身份的标榜之物,从文人的赏玩行为逐渐转变为普遍的社会风气,书画作品从原本的艺术性逐步向商品性开始转化,书画交易成为一种投资行为,书画作品具有了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功能。随着书画商业性的增加,书画交易的数量和频次增加,流通速度加快,文人和商人收藏家纷纷介入书画交易之中。由于书画交易获利可观,书画作品的真伪又难以鉴别,书画作品上的题跋就成为书画作品流传有序的重要参考,也就转变为书画购买者十分重视的价值保证。这种观念引发了对书画添款、改款等伪诈行为的增多,亦引发了书画作伪、欺诈行为的产生。可见,在明代中后期吴中地区在商品经济繁盛下重利与慕名的消费意识不仅给书画交易带来了繁荣,也使得书画交易中的作品真伪难辨,书画交易载这种情形下呈现出复杂化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