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思想中的“实体”与“本体”概念
2018-02-20赵玫
赵 玫
(西北民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兰州 730000;山东大学 儒学高等研究院,济南 250100)
概念或范畴是在具体的经验世界中生成并使用的,这是中国哲学的显著特征。基于此,在对中国哲学本有概念的言说过程中,离开具体的语境而进入哲学的抽象化,会带来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朱子而言,在其具体的语境中,“本体”与“实体”二词便具有不同含义。无视此区别而混用二者*陈来先生表达朱子的“理”时不区别“本体”与“实体”:“如果坚持气异理异说,那么推而上之,必然得出结论,即理并不是气之中的某种本体、实体,而只是气的属性,气的条理。”见:陈来《朱子哲学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43页。有学者视理为“终极实体”:“朱熹以更加理性主义(的——引者注)思想方法与概念体系建构以‘天理’为中心的哲学体系,以解决人文准则与终极实体之间的内在联系”。见:朱汉民《儒家人文信仰的完成——朱熹〈四书集注〉的思想信仰分析》,《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有学者以理为“形而上的超越实体”和“宇宙万物的本体”:“在朱熹理学中,‘理’作为形而上的超越实体,是宇宙万物的本体,也是道德的普遍原理。”见:张寿《对朱熹“理”的体验主义探析》,《东疆学刊》,2014年第4期。,会让我们忽略二者完全不能等同的用法,因而造成对朱子思想的严重误读。
一、朱子思想中“本体”与“实体”的双重含义
朱子使用的“实”有多重含义。朱子言:“‘实’字,有对名而言者,谓名实之实;有对理而言者,谓事实之实;有对华而言者,谓华实之实。”(《朱子语类·卷第五十六》1333)*[宋]黎靖德.朱子语类[M].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下引本书皆此版,书名号后为页码)“实”分别与“名”“理”“华”相对,意义不同。(1)“名实”之“实”,是事物之所以为事物的依据。朱子曾引伊川之言表明名实关系:“凡物有形则有名,有名则有理。”(《论语精义·卷第七上》,见《朱子全书》第7册445)*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朱子全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下引本书皆此版,册数后为页码)可知“名”用来指称事物,“实”是事物之所以为事物的理。(2)“理实”之“实”。如前所述,朱子谓之“事实之实”,可见“实”即事,理和实相当于形而上下的对应关系。(3)“华实”之“实”。朱子解为:“事亲从兄,便是仁义之实;推广出去者,乃是仁义底华采。”(《朱子语类·卷第五十六》1333)“故仁义之道,其用至广,而其实不越于事亲从兄之间。盖良心之发,最为切近而精实者。”[1]287这意味着,“实”即“切近而精实者”,对应由此推广出来的“华采”,因此,事亲与从兄是仁义的最切近处,也就是初下手处,而不能视作仁义的根据,可知“华实”之“实”为形而下者。
“体”字也有两层意思。朱子言:“体不是‘体用’之‘体’,恰似说‘体质’之‘体’,犹云‘其质则谓之易’。”(《朱子语类·卷第五》84)这说明“体”有“体质”“体用”两解。(1)“体质”指形而下者,因为形而下者有形质、有对待,也有动静:“故知动仁静,是体段模样意思如此也”(《朱子语类·卷第三十二》823)。动静是对知仁的描述与形容,是知与仁的“体段”。(2)“体”除了“体质”“体段”之意,还有一个“体用”之“体”。仁与义对言,仁与恻隐对言。仁为体,义与恻隐为用:“若论体用,亦有两说。盖以仁存于心而义形于外言之,则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而以仁义相为体用。若以仁对恻隐、义对羞恶而言,则就其一理之中,又以未发已发相为体用,若认得熟,看得透,则玲珑穿穴,纵横颠倒,无处不通,而日用之间,行著习察,无不是著功夫处矣。”(《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七十四·玉山讲义》,见《朱子全书》第24册3590)就体用之体而言,仁作为体。对于义来说,仁是内在的;对于恻隐来说,仁是根据性的。仁是形而上者,是内在的、根据性的,这是体用之体的内涵。
“本”一词也有形上、形下两种所指。朱子言:“‘孝弟为仁之本’注中,程子所说三段,须要看得分晓。仁就性上说,孝弟就事上说。”(《朱子语类·卷第二十》471)这说明“本”既指形而上的“仁”,又指形而下的“孝悌”。就万物的终极根据而言,仁是事物之“性本”;就诸事的起始而切近处言之,孝悌是万事之根本。后一种同于“华实”之“实”,表示“切近而精实者”。
如上所述,“实”“体”“本”三词都分别具有形而上、形而下两种意义。基于此,由三者分别组成的复合词“实体”和“本体”,也就都具有双重意义:
(1)“实”与“体”构成联合式复合词。“实”指事(“理实”之“实),“体”指体段,“实体”即事物、体段,为形而下者。如:“此乃天地之间自然道理,未画之前,先有此象此数,然后圣人画卦时依样画出,揲蓍者又随其所得挂扐过揲之数以合焉,非是元无实体而画卦揲蓍之际旋次安排出来也。”(《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三十八·答袁机仲》,见《朱子全书》第21册1666)“实体”是圣人画卦所依凭的存在于自然界的象与数,为形而下的存在。
(2)“实”与“体”构成偏正式复合词。“实”为形容词,与“虚”相对;“体”为根据性的形而上者,“实体”即“实的根据”。如:“人多把这道理作一个悬空底物。《大学》不说穷理,只说个格物,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如此方见得实体。所谓实体,非就事物上见不得。”(《朱子语类·卷第十五》288)朱子所谓格物,就是“即物而穷其理”。可见,“实体”即形而上的“理”或“道理”,是即物而在的“实的根据”,而非虚悬与空落的存在。
(3)“本”与“体”构成联合式复合词。“本”和“体”皆指事物终极根据,“本体”即朱子哲学中的形而上者。
(4)“本”与“体”构成偏正式复合词。“本”为形容词“本然的”,“体”为“体段”“体质”,“本体”即指“本然的体段”,是形而下的存在。比如,朱子言“所谓‘至大至刚’者,气之本体如此”(《朱子语类·卷第五十二》1253),说明“至大至刚”描述了气“本然的体段”,因此朱子也强调“气之体段,本自刚大,自是能塞天地”(《朱子语类·卷第五十二》1251)。
综上可知:当“实体”与“本体”作为形而上者,“实体”相当于“实的根据”,即“本体”,此时混用二者,将朱子的理视作“本体”或“实体”,或称之为“终极实体”抑或“形而上的超越实体”,似乎没有多大问题;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在朱子表述中较常使用的作为形而下者的“实体”,与形而上的“本体”不能直接等同,这一点却容易被忽视,因此,梳理“实体”(形而下)与“本体”(形而上)的内涵,并阐明二者的关系,尤显重要。
至于同作为形而下者的“实体”与“本体”,因无关终极性追问,下文置之不论;而形下“本体”(“本然的体段”)与形上“实体”(“实的根据”)之意义,已经基本阐明,不复赘述。
二、实体(形而下):“至著者象”
在朱子的表述中,“实体”除形而上的用法外,也指有形有象者。《周易·系辞上》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2]221-222朱子言:“‘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此已上是将造化之实体对《易》中之理。此下便是说《易》中却有许多物事。”(《朱子语类·卷第七十四》1878)即,“天尊地卑”“卑高以陈”“动静有常”“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是说“造化之实体”,乾坤、贵贱、刚柔、吉凶以及变化是“《易》中之理”。这说明,《易》之所以作,无非圣人观法天地之自然而已。由天之健、地之顺,定乾坤两卦之纯阳纯阴;由天地万物卑高之别(如山有高、泽有平),定卦爻上下之位有贵有贱;由物性的动静有别,定卦爻之阴与阳;由物性向善或向恶,定卦爻之吉与凶;由天地间日月星辰、草木山川之生发枯败、沧海桑田、变化更迭,定卦爻之变化。因此朱子说此章“以造化之实,明作经之理”[2]223。这一观点,在上文所引朱子答袁机仲的书信中,更是明确地表达出来:“此乃天地之间自然道理,未画之前,先有此象此数,然后圣人画卦时依样画出,揲蓍者又随其所得挂扐过揲之数以合焉,非是元无实体而画卦揲蓍之际旋次安排出来也。”这就是说,象数是自然之“实体”,是圣人作《易》的依据与基础。
然而,《易》之成书,若只是描摹作为表象的世间万有,则不能成就儒家之精神价值。因此,作为“造化之实体”的万象,其存在不只是形而下的,而必定承载起形而上者。可见,“实体”是可视可感的世间万有,并自然呈露使其所以如此的根据。朱子说:“此是后来人说话,又是见天地之实体,而知《易》之书如此。……又曰:‘此是因至著之象以见至微之理。’”(《朱子语类·卷第七十四》1875)这是说,《易》成以后,人们通过观察“天地之实体”,而知《易》为何书;进而说明,理不可得而见,是“至微”者,由有形有象的“至著”者将其显露,“实体”是“至著”者,它既是用又是体。圣人观法自然实体,是一种直观的方式,直接由用而达体。
“实体”体用兼备,故被朱子认可为“道之体用流行”(董铢语),不仅在自然,尤其强调在人。朱子与门人董铢曾就程子一句话展开讨论。程子言:“‘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此一段子思吃紧为人处,与‘必有事焉而勿正心’之意同,活泼泼地。”[3]59据董铢讲,朱子对此有新旧两说,旧说认为“两语皆是指其实体,而形容其流行发见无所滞碍倚着之意”,新说认为“道之体用流行发见虽无间息,然在人而见诸日用者,初不外乎此心,故必此心之存,然后方见得其全体呈露,妙用显行,活泼泼地,略无滞碍耳”。对比两说,董铢提到:“旧说诚不若今说之实。……学者能实用力于今说,则于道之体用流行当自有见。”朱子同意董铢看法,认为“旧说固好,似涉安排”,故需“见得破”新说,方有所得。(《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五十一·答董叔重》,见《朱子全书》第22册2369)
据朱子旧说,“鸢飞鱼跃”与“必有事焉而勿正心”皆言实体。前者所言在自然界,后者所言在人。“鸢飞鱼跃”是对《中庸》“君子之道费而隐”的注解,上至飞鸢,下至游鱼,说明此理广大周布,所以如此者不具形象方体,隐而不显。称“鸢飞鱼跃”为“实体”,正是由于鸢飞鱼跃作为实际存在之事物,彰显了大道的流行,如同夫子川上之叹。《孟子》“必有事焉”一句,朱子谓“此言养气者,必以集义为事,而勿预期其效”[1]232,说明存心之本然见得义理之当然,并非刻意,而是心体之自然流行。这有三方面意义:(1)心安放性。朱子言:“理无心,则无着处。”(《朱子语类·卷第五》85)“性犹太极也,心犹阴阳也。太极只在阴阳之中,非能离阴阳也。”(《朱子语类·卷第五》87)这说明,心犹如有形质的处所,性安放于此,然而并非视心性为二物。正如《周易·系辞上》所云“一阴一阳之谓道”,道有阴阳,可以见得循环往复、升降合辟,而道之于阴阳,是其所以然者,不离阴阳而存在。显然,心与阴阳一样,不可视作形而上者。朱子言:“心比性,则微有迹;比气,则自然又灵。”(《朱子语类·卷第五》87)心是灵物,不同于一般之气,然而心有迹、性无形,因此心能存储性。(2)性为心之主。朱子言:“动处是心,动底是性。”(《朱子语类·卷第五》88)“盖心之所以具是理者,以有性故也。”(《朱子语类·卷第五》89)心之所以能动,因能动之理在心当中,理即性。故心有羞恶、恭敬、辞让、是非,是因性使心具备如此能力。(3)综合上述两点心性关系,可知心有所藏,心为性的显迹处,由此可推出作为流行发用的心通贯体用,这是心为“实体”着重强调的。朱子言:“心须兼广大流行底意看,又须兼生意看。”(《朱子语类·卷第五》85)这说明两点:其一,心有“广大流行底意”,是指“恻隐之心方是流行处”(《朱子语类·卷第七十四》1901)。“恻隐”犹如心有所动而有隐痛,此心是个柔软温暖的心,只此一心,便能恭敬辞让、判别是非。其二,心有“生意”是指“仁便藏在恻隐之心里面,仁便是那骨子”(《朱子语类·卷第七十四》1900)。恻隐、恭敬、辞让、是非有仁义礼智为根本。以上两点,其一强调心通贯体用,即心为“实体”,其二强调体是用的根据。
总而言之,“实体”一词可以指自然界所见的大化流行,如“鸢飞鱼跃”“逝者如斯”,也可指在人而言的心性浑然无间之流行发用,如恻隐之心。“必有事焉而勿正心”是指存主此心而于道理发见无碍。前述朱子旧说“两语皆是指其实体,而形容其流行发见无所滞碍倚着之意”,正是大概地说。朱子与董铢认为旧说“似涉安排”“不若今说之实”,只是说明旧说较为粗略;但旧说大体不差。新说更为细密地表达出了这个意思:道体自然流行,在人则见之于日用常行间,不外乎心。若心有存主,于心中之性无遮蔽,则心之发用处不离性之本然,便是“道之体用流行”,由此可以言“实体”。
三、本体(形而上):“至微者理”
形而上的本体不具形象方体,但作为万物的根据,不离物而存在。朱子言:
盖如吾儒之言,则性之本体便只是仁义礼智之实。……须知性之为体,不离此四者,而四者又非有形象方所可撮可摩也,但于浑然一理之中,识得个意思情状,似有界限,而实亦非有墙壁遮栏分别处也。然此处极难言,故孟子亦只于发处言之,如言四端,又言“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之类。是于发处教人识取,不是本体中元来有此,如何用处发得此物出来,但本体无著莫处,故只可于用处看便省力耳。(《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六十一·答林德久》,见《朱子全书》第23册2935)
这里说“性之本体便只是仁义礼智之实”,是针对老佛以虚空之性为本体。仁义礼智作为“实”的本体,并非如四物分别而立,因此四者只有通过用处才能彰显自身,即朱子所言之“是于发处教人识取”和“于用处看便省力”。如孟子之“四端”,即“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便是“非有形象方所可撮可摩”之四德的显明处。
既然本体无形象,而于显迹处可见,那么朱子就要强调本体不离物而存在,并同时突出本体的根据性地位。朱子言:“且如‘元者善之长’,便是万物资始之端,能发用底本体,不可将仁之本体做一物,又将发用底别做一物也。”(《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四十七·答吕子约》,见《朱子全书》第22册2199)这就是说,一元之气之生发兼为体用,它同时包含了两种含义:一为本体,即“能发用底”;二为流行发用处,即“万物资始之端”。这里,既看到本体是流行发用的原因,又看到本体和其流行发用处并非两物,而是一物两体。
以上总言“本体”无形象方体,是为物的根据,又不离物而存在。细分则有两种意义,一则在天,二则在人,天人不相隔,而可以互通。朱子言:“盖性者是人所受于天,有许多道理,为心之体者也。天道者,谓自然之本体所以流行而付与万物,人物得之以为性者也。”(《朱子语类·卷第二十八》726)这就是说,在天而言,天道是其本体,此本体下落而被人获得,便是人性,是心之本体。
在天而言,天道本体常被表达为“道”、“太极”(或“无极”)、“理”、“命”、“形而上者”诸名。朱子多次言及这些:
问:“‘即阴阳而指其本体,不杂于阴阳而言之’,是于道有定位处指之。”曰:“然。‘一阴一阳之谓道’,亦此意。”(《朱子语类·卷第九十四》2372)(甲)
舜弼论太极云:“阴阳便是太极。”曰:“某解云:‘非有离乎阴阳也;即阴阳而指其本体,不杂乎阴阳而言耳。’此句当看。今于某解说句尚未通,如何论太极!”(《朱子语类·卷第九十四》2368)(乙)
太极只是一个“理”字。(《朱子语类·卷第一》2)(丙)
安卿问:“‘命’字有专以理言者,有专以气言者。”曰:“也都相离不得。盖天非气,无以命于人;人非气,无以受天所命。”(《朱子语类·卷第四》76)(丁)
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其性其形虽不外乎一身,然其道器之间分际甚明,不可乱也。(《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五十八·答黄道夫》,见《朱子全书》第23册2755)(戊)
以上甲乙丙三条可以合而言之。“无极而太极”出自周子《太极图说》。朱子认为,“无极而太极”是说形而上者,“而”字说明二者为一、一体两面。说“无极”是为了避免视本体为一物,说“太极”是为了避免落入空虚。即:在万物未生化时无形而有理,这个理是“实有”;然而又无形象方体可求,因此又为“虚无”。“无极而太极”五字之后说阴阳、五行、万物化生,都以“太极”作为其所以然的根据。尤其要注意的是,朱子并非基于时间先后而立论,因此并非在二气五行之先有个“无极而太极”。“无极而太极”既然称为本体,那么就意味着不能从有形质之物中将其区分出来,而从根本上来说,它又不离物而作为事物的根据。
甲乙两条中,“即阴阳而指其本体”说明本体不离阴阳,“不杂于阴阳而言之”“不杂乎阴阳而言耳”则是说二者体用有别。由此,“一阴一阳之谓道”不是直指阴阳即道,而是说在阴阳之循环往复中可以见道。因此,朱子批评舜弼所言“阴阳便是太极”没有看到阴阳与太极不离不杂的关系。
丁戊两条强调天人一贯。丁条安卿问“命”是否可从理与气两种意义上来分别,朱子似未正面回复,而是强调理与气不可分离:天命于人,人受命于天,如若天无气则此理无处安放,人无气则此性难以安居。而由戊条,也可回答丁条安卿的问题。先看孟子关于“命”的一段话:
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孟子·尽心下》)
显然,“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与“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中提到的两个“命”字,前一个是指人所获得的形而上之本体,即仁义礼智与天道,后一个是指人所获得的形而下者,即口目耳鼻之欲。基于此,朱子提出相似观点:“‘死生有命’之‘命’是带气言之,气便有禀得多少厚薄之不同。‘天命谓性’之‘命’,是纯乎理言之。然天之所命,毕竟皆不离乎气。”(《朱子语类·卷第四》77)“命”可以从理气两种意义上说,但理不能离气而存在。戊条兼顾了理先于气、理气不二两个意思。可知,丁条中朱子没有直接答复安卿之问,是担心安卿析分理与气为各自存在的两物。
性是在人而言之“本体”。关于这个问题,朱子在解释程子“生之谓性”章时多有表述。然而,诚如朱子所言:“‘生之谓性’一条难说,须子细看。”(《朱子语类·卷第九十五》2425)严时亨、黄商伯等人就此问题多次问学于朱子。
程子“生之谓性”章云:“‘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人生气禀,理有善恶,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也。……善固性也,然恶亦不可不谓之性也。盖‘生之谓性’、‘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说性,只是说‘继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3]10这里的“理有善恶”和“‘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等说常遭质疑,朱子皆有应对:
(1)关于“理有善恶”。“气之恶者,其性亦无不善,故恶亦不可不谓之性。”(《朱子语类·卷第九十五》2429)天下无性外之物,性为万物之根本,于善恶皆无欠缺,即程子所谓“善恶皆天理”。就此,作为朱子后学的明儒罗整庵有精辟概述:“然欲动情胜,虽或流而忘反,而中之本体,固自若也,初未始须臾离也。”[4]这是区别未发与已发,二者并非有时间的先后,未发之中纯然善而已,已发之后或有过与不及,以至于有恶,都有纯然善之本体在其中,也就是说,即使为恶,只是气质染杂而已。因此,无论善恶,其善之本体“固自若也”,善恶皆有共同的本体。
(2)关于“‘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朱子在批复严时亨所问时说:“‘人生而静’是未发时,‘已上’即是人物未生之时,不可谓性。‘才谓之性’,便是人生以后,此理堕在形气之中,不全是性之本体矣。然其本体又亦未尝外此。要人即此而见得其不杂于此者耳。”(《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六十一·答严时亨》,见《朱子全书》第23册2964-2965)朱子的表述方式常使人误解,如此处“人物未生之时”和“便是人生以后”就容易让人起疑,以为他要表达一个时间的先后。但朱子言:“自太极至万物化生,只是一个道理包括,非是先有此而后有彼。但统是一个大源,由体而达用,从微而至著耳。”(《朱子语类·卷第九十四》2372)这说明朱子认为,从太极以至于万物化生并非一个宇宙生化论的模式,而是一种体用关系,体为用之根据,而又无不在用之中。“才说太极,便带着阴阳;才说性,便带着气。”(《朱子语类·卷第九十四》2371)没有离开了阴阳的先在的太极,也没有离开了气的先在的性,本体无时不在物当中。所以说:“人物未生之时”并非无物生成之时,而是在观念里剥落了物而单言本体(这在经验世界里是不可能的),然而“生之谓性”,就是说在经验世界里,性需合气而言,因此凡人说性,就不是“人物未生之时”,这便是程子的“‘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人生以后”(未发时)是从事实上来看,本体与物成为不相离的“一体”,因此不能直指此“一体”为“本体”。故朱子强调:“‘才谓之性’,便是人生以后,此理堕在形气之中,不全是性之本体矣。”
与不能直指“一体”为“本体”的情况类似,子思所言“中”、孟子所言“四端”也都不能说就是“本体”。《中庸》第一章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象山言:“此理至矣,外此岂更复有太极哉?”[5]象山认为“中”即本体,除此之外再不须求。但据上述,朱子认为不可直接指“中”为本体,因此朱子说“致”意为“推而极之”[1]18,也就是说“中”只是本体与物之“一体”,才说“中”时,便不是极本穷源之性。*在“中”是否为本体的问题上,象山与朱子不合,其源头可追溯到梭山、象山两兄弟与朱子对“无极而太极”的争论,朱子认为“极”是指至极,陆氏兄弟则认为“极”是指中,因此在阴阳及“阴阳所为”是否为形而下的问题上,陆氏兄弟与朱子各执一说。朱子言:“中,性之德;和,情之德。”(《朱子语类·卷第六十二》1508)“言其自然,则谓之道;言其实体,则谓之德。”(《朱子语类·卷第一百一》2583)“中”并非形上的本体,而是形下的实体。“‘中’字是状性之体”(《朱子语类·卷第六十二》1507),“盖中者,所以状性之德而形道之体”(《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四十二·答胡广仲》,见《朱子全书》第22册1903),这意味着“中”是虚指、“性”是实指,不能说“中”就是“性”。
总之,从整体上来理解《中庸》第一章,即是:人以性为本体,这个本体不可言状,因此用“中”来“状性之体”,说明本体不偏不倚的性质;而当事至物来,此心萌动,若能自然发露,各有所止,无过不及,则为“和”。人只有一心,未发时为性,已发时为情。所以孟子所谓“四端”是指情之“和”,而非直接指本体,却又不离此本体。因此,四端是形而下的实体而非形而上的本体。
四、实体与本体的关系:“显诸仁,藏诸用”
综上,在天为理、在人为性,在天为气、在人为心。理与性自然发见并流行,是为实体;理与性是所以然者,为本体。本体强调了理与性的先在意义,实体则强调理气不相离、心性不相离。具体来看,在人有仁义礼智,是为本体,而其发露而有四端,是为实体;在天有天道本体,而有一元之气循环往复,是为实体。因此,在这样的语境下,“本体”与“实体”不能等同,而且要严格作出区分;否则,会陷入朱子思想之大讳,即视四端为四德、视本体为发用、视形上为形下。
“仁”是沟通天人的关窍。由“仁”可以更明确地看出实体与本体的关系。朱子言:“天地以生物为心者也,而人物之生,又各得夫天地之心以为心者也。故语心之德,虽其总摄贯通无所不备,然一言以蔽之,则曰仁而已矣。”(《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六十七·仁说》,见《朱子全书》第23册3279)天地有生生之德。阴阳者是气,故阴阳者是理,由此可见一阴一阳之循环往复,由一气之升降、合辟、往来、屈伸,万物化生。故天地之心有理有气而能生万物,是天地有心处。然而天地之心只是一个生,无思虑造作,故又可说天地无心。简言之,“有心”是说能生万物,“无心”是说无造作与思虑。
天地有心,“人得之遂为人之心,物得之遂为物之心,草木禽兽接着遂为草木禽兽之心,只是一个天地之心尔”(《朱子语类·卷第一》5)。虽然人与物皆以天地之心为心,但人与物不同,人心有虚明灵觉,因此物不能如人一般使所禀赋之天理昭著。张子所言“凡物莫不有是性。由通蔽开塞,所以有人物之别”[6]正是此意。人得天地之心则有仁义礼智四德,发而为四端,与天之元亨利贞四德发而为生长收藏相对应,这是“大抵天地间只一理,随其到处,分许多名字出来”(《朱子语类·卷第六》105)。
天地之心与人心可通过“仁”而囊括。仁有“浑沦言”“对言”两个意思:“仁,浑沦言,则浑沦都是一个生意,义礼智都是仁;对言,则仁与义礼智一般。”(《朱子语类·卷第六》107)所谓“浑沦言”,在人则仁包四德,人有一颗醒着的、柔软的心,贯通于羞恶、辞让、是非之中;在天则元为四德之首,元德所含的生意贯通了万物生灭之始终。所谓“对言”,在人在天,仁与元单论,与义礼智、亨利贞一样为四德之一。所以说:以“对言”而论,“仁”为性,是为本体,其发露之“恻隐之心”则为实体;从“浑沦言”的意义上看,“仁”通贯义礼智,又包含了其发用处,因此“浑沦言”之“仁”是含体用的全体,从而可以说,人心便是“仁”。由人心复见天地之心,进而“仁”可以通天人、贯物我。此时言“仁”,实体即本体。可见“仁”有两种意思,一为本体,二为实体即本体,不可混用*陈来先生认为:“心学是把仁体作为心性本体,而理学则把仁体作为宇宙的统一性实体。”见陈来《宋明儒学的仁体观念》,《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陈先生强调理学仁体观念作“浑沦言”时“实体即本体”的这一方面的意义,而并未对“对言”之仁专指“本体”作必要说明。这或许是不够的。。
下面进一步说明“仁”的两种意思。《周易·系辞上》有“显诸仁,藏诸用”一句,朱子对其进行了加工阐释。朱子言:“‘显诸仁’是可见底,‘藏诸用’是不可见底;‘显诸仁’是流行发用处,‘藏诸用’是流行发见底物”(《朱子语类·卷第七十四》1899),“‘藏诸用’是‘显诸仁’底骨子”(《朱子语类·卷第七十四》1898)。这就意味着:“显诸仁”中的“仁”是本体的自然流行发见处,在天是一元之气循环往复,在人是恻隐之心无所不通,是道体之流行,可以称之为“浑沦言”之仁,是实体即本体;“藏诸用”是说在流行发用中有其根据,是所以然者,可以称为“对言”之仁,是本体。所以朱子言:“元亨是发用处,利贞是收敛归本体处。”(《朱子语类·卷第六十九》1729)
通过分析天地之心能自然而不造作地生化万物,再落实于人心,可见:“仁”可以是兼体用而言之实体,是流行不已的,这既是人心又是天心;“仁”又专就本体而言,是所以能流行者。因此,一方面实体有形迹、本体无形迹,另一方面本体是实体流行发用的原因,本体无物则不能安顿自身。
万物都有本体,但万物不等于实体。实体包含于万物中,因为实体意味着天理之自然流行处,如鸢飞鱼跃、逝者如斯、恻隐之心无所不通、一元之气循环不已。而这个杯子、那个石头一类,作为蠢物,蔽塞了自身的天理,谈不上自然流行发用,便不能是实体。故,实体一定是彰显本体的,但本体未必于物中显露自身,所以说“本体无物则不能安顿自身”,而不说“本体无实体则不能安顿自身”。
综上所述,作为形而下者的“实体”与作为形而上者的“本体”,是朱子的惯常表述,二者绝不能等同。这与“实体”“本体”皆为形而上者而不作区分的表达完全不同。这说明,朱子在对概念范畴作出表述时,随之带出的是具体的语境。因此,在对朱子思想的研究中,需要注意这一特点。
[参 考 文 献]
[1] [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中华书局编辑部,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
[2] [宋]朱熹.周易本义[M].廖名春,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9.
[3] [宋]程颢,程颐.二程集[M].王孝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1.
[4] [明]罗钦顺.困知记[M].阎韬,点校.2版.北京:中华书局,2013:10.
[5] [宋]陆九渊.与朱元晦(二)[M].钟哲,点校//[宋]陆九渊.陆九渊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28.
[6] 陈荣捷.近思录详注集评[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