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粮食企业商品粮贸易内部控制研究
2018-02-19李剑桥
李剑桥
摘 要:本文以A粮食企业为例,从内部控制五要素角度分析了A粮食贸易企业商品粮贸易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了A粮食贸易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原则,提出了加强和改善A粮食企业内部控制的措施。
关键词:A粮食贸易企业;商品粮业务;内部控制;问题;措施
受自然条件、粮食分布的区域性特点影响,自古以来,粮食流通一直是我国调整不同地区粮食余缺、维护区域性粮食供需平衡的主要方式。早在明清时期,随着南方城市逐渐兴起及工商业的发展,北粮南运就已成为我国粮食贸易较为普遍的现象。改革开放后,黑、吉、辽、蒙与华北地区作为粮食主产区,吸引了众多国企背景、民营背景的粮食贸易商通过铁运、海运等方式为南方城市居民、深加工企业、养殖厂源源不断提供粮食及饲料。
商品粮贸易企业众多,但其内部管理存在诸多难点。如粮食贸易商大多为民营企业,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执行容易出现缺陷;粮食贸易供应商繁杂、素质参差不齐;粮食化验、检斤、烘干、仓储、运输环节较多、现代化程度不高;粮食购销利润空间小,周转速度过慢将导致利差无法弥补资金成本,出现亏损;粮食贸易占用资金量大、物的流转带来的资金风险高,因违约引发的商务纠纷层出不穷。
成立于1985年的COSO委员会为美国全国舞弊报告委员会提供支持。1992年9月,COSO委员会提出了《内部控制-整合框架》,1994年、2003年和2013年又进行了增补和修订,简称《内部控制框架》,即COSO内部控制框架。2008年7月,我国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基本规范》根据我国国情,确定内部控制包括5个基本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等五部门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逐渐从应用、评价和审计角度要求、引导央企及其他企业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A粮食企业成立于2003年,为国有控股、八家股东投资设立的股份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亿元,主营业务为筒仓仓储、中转及粮食贸易业务。A企业在吉林省松原市、玉米黄金带腹地拥有两家粮食收储库,年收储能力10万吨,在东北粮食专用港口拥有47万吨筒仓仓容,专属设施优势明显;国企背景、注册资金雄厚及资产优势使得其社会融资能力较强;A企业员工数量较少,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30%以上,整体素质较高,具备较强的人力资源优势;经过十几年发展,A企業商品粮经营量累计达400万吨以上,管理层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营经验。但是,A企业发展期间,并未建立完善的粮食购销网络,形成稳定的客户关系,保持稳健的利润增长态势,而且出现了几笔大额的诉讼风险,企业发展陷入困境。本文将从内部控制五要素角度对A粮食企业商品粮贸易内部控制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内控改进措施。
一、A粮食贸易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问题
1.内部环境
A粮食企业作为股份制公司,已按照《基本规范》要求,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确立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限与部门设置。但并未设立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机构,由财务部代为行使内部审计职能,不能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每年例行的内审也仅从财务角度完善会计基础工作,无法客观、深入、全面地对客户及供应商选择、业务执行控制、高管离任、资本资产专项支出进行审计,公司治理环境存在漏洞,导致业务人员签署购销合同、业务执行过程缺乏第三方监控,为风险发生提供了机会。
2.风险评估
A粮食企业运营十几年来,未设立专业部门或人员持续收集信息,对风险及时识别和评估。给公司发展带来风险或形成实际损失的部分直接责任人未能及时处分,仍留任在重要岗位;在经济低迷、南北方粮食价格倒挂的情况下仍维持较大规模的商品粮收购与销售业务;对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未能定性定量估计、排序、考量风险承受度,并提出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
A粮食企业在不相容岗位相分离、财产保护控制及绩效考评控制方面存在缺陷。如:公司未能将粮食的采购、销售、货物保管分部门管理,粮食贸易存在控制漏洞;粮食运输、异地仓储过程中,未对货物进行保险,货物的毁损、灭失损失不能得到有效补偿;公司未建立有效的绩效考评机制,对业务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无法真正实现奖罚分明,出现责任的负责人仅简单处罚,为公司创造效益、争取市场的员工不能及时、足额给予奖励,绩效不公挫伤了优秀员工的积极性,犯错误的代价过小给寻求舞弊的人员提供了温床。
4.信息与沟通
A粮食企业未能及时利用信息技术促成信息的集成与共享。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利用ERP系统加强业务、财务的一体化管理,A粮食企业在信息技术使用方面已远远落后。尤其在货物异地入库、仓储、出库、货权转移方面,现场保管人员完全脱离公司管理层监控,财务、风控、法务人员无法及时通过信息技术传递的信息实时了解物的动态变化,公司的信息与沟通出现问题,容易导致货权风险。
5.内部监督
A粮食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公司未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或独立内审人员,不能对内部控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客观反馈,公司也未能定期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业务开展缺乏第三方的客观评价和有效的监督。
二、A粮食贸易企业内部控制的改进措施
1.内部环境
A粮食企业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权限,形成科学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健全和实施;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内部控制,其负责人应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应合理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应加强内审监督,保证内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独立性;应制定和实施利于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应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应加强文化建设和法制教育,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2.风险评估
A粮食企业应持续收集信息,及时风险评估;开展风险评估,应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识别风险应关注董监高及员工的职业操守、胜任能力、研发技术运用、财务因素、安全因素等;识别外部风险应关注经济、产业、融资、市场、资源因素、法律因素、社会因素、技术因素、自然环境因素等;应采用定性定量方法对风险进行排序;应根据风险分析结果,采取适当控制措施避免重大损失;应结合发展阶段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
A粮食企业应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一系列方法,运用相应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内。包括不相容岗位相分离、授权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等;应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4.信息与沟通
A粮食企业应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对内外信息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其有用性;应将内控信息在各层级、单位、环节传递;应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和共享,充分发挥技术在沟通中的作用;应建立反舞弊机制和投诉及举报人保护制度。
5.内部监督
A粮食企业应制定内控监督制度,明确内审及其他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建立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对内控的性质和原因提出整改方案,追究责任人责任;应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控有效性评价,出具内控评价报告;妥善保管内控记录或资料,确保内控建立实施的可验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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