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物中形式与功能关系的再思考
2018-02-16黄鸿宇祝忠杰
黄鸿宇,祝忠杰
(四川美术学院,重庆 400000)
我们生活在人造物的时代,人们在原始社会生活中利用聪明才智创造出某种工具帮助人们在大自然中生存。我们根据它们的节奏更迭不断替代的现实而生活,在以往所有的文明中,能够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存在下来的是物,例如经久不衰的劳动工具或建筑物,在今天,目睹物的发明、生产、完善和淘汰的全部过程却是我们自己。按照西方的传统思维与学术传统,物是人的对立面,而这里的“物”主要又是指“人工之物”。从旧石器时代开始,人工之物便是设计的产物,那么何谓设计,设计为何?这一问题较为合理的解决,才能够完成如何设计这一步骤,因此设计过程中到底面对着谁,是为形式还是功能设计,简单的形式产品能否被现代大众接受显得尤为重要,探究形式与功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也不是个有标准答案的问题,但却是设计师在设计之前必须出于设计目的而考虑的问题。
1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形式与功能的探讨
形式是指某物的外观和结构,并将其与它所构成的物质区分开来,这是物质的外观;功能意味着事物或方法的有益和有效性。在手工业设计时代,追名逐利的商人为了更好的吸引顾客,在产品的形式上大做文章,为了追求形式美感,甚至牺牲了一部分实用功能,因此那时体现出一种形式大于功能的特征。1765年开始的工业革命,人类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越来越多的商人放弃了具有艺术创造力和具有传统审美趣味的手工技能的个人设计,创建专注于使用功能和效率的高容量机械产品。1851年水晶宫博览会,面对大机器制造下粗制滥造的产品盛行,以威廉.莫里斯和约翰.拉斯金为代表的设计理论家试图重新唤起人们对产品功能的关注,开展了工艺美术运动,强调对设计产品功能的追求,以及人们的审美情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玻璃幕墙和钢筋混泥土的广泛运用在建筑中,以路易斯·沙利文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提出了“形式追随功能”的理论,建筑设计以功能为前提,在此基础上加上合适的形式,进而平衡了形式与功能两者之间的关系。师从沙利文的弗兰特·赖特提出了“形式等于功能”理论,这表明了他的功能主义立场并一再强调全面性格功能性的意义。路易斯·康提出了“形式引起功能”。
2 设计作为人造物的艺术,形式与功能互为一体
长期以来,人类不断发明创造出这种无尽的创造与发明,以弥补自身器官的不足。所有这些都是由人类目的和功能性器官需求的进一步深化所驱动的。因此,人类创造或设计的目的出于一个原因,即生理或生存需要。但是随着社会进步,人类的生理需求是不断发展的、多方面的。与此同时,作为内容存在方式的形式,它与产品的效用功能有着紧密的联系,没有形式的功能设计是见不得人的粗陋物件。时至今日,人们进入设计的黄金时代,设计界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设计风格要根据时代的需求做出变化。
形式与功能是一个相对的范畴,它们互为一体,相辅相成。在现代设计活动中,特别需要结合实用功能,审美形式和科技手段,全面考虑设计作品。在探究功能和形式的关系上,我国古代哲学家孔子给出了比较合适的设计标准,即“文质彬彬”。《论语·颜渊》中说道:“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文质彬彬”对于设计、艺术而言,是指内容和形式、内在美与外在美、功能与形式的和谐统一。这些中国传统美学思想反映了人类在创作活动的基本需求和对终极目标的思考,在我国很多著名古代工艺美术及建筑艺术作品中都可以窥探出来,这也成为人造物实践活动的设计指导标准和最高目标。
3 设计的功能和形式要符合人文主义精神
人文主义在人类历史上经历了漫长而艰辛的旅程。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必须建立合乎规律的人文主义秩序,这样才能够维护人的根本利益。设计是为人民服务的。以“一次性消费”、“用后即弃”为代表,在20世纪越演越烈、不计后果的设计浪费之风,它不仅填满了商业家的口袋,而且以其新颖多样的形式吸引了大量消费者。这种充满个性甚至个人化的设计,体现了当代社会多样化的社会需求,也满足了生产者对更大利益的追求。但以浪费资源和能源,加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来换取个人一时的喜好和眼前短暂的商业利益,这样的需求应该是被节制。自然资源是有限的,我们不能为了满足眼前的利益一味地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古代道家曾经提出“天人合一”的思想,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汉斯.约纳斯曾说“人类必须对自然和未来人类的生存责任,因此人类的行为必须考虑到其行为的后果”。
4 结语
对于人造物体来说,它是人类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性实践的面向对象活动。形式和功能是产品制造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们追求的终极目标即为人民服务。形式与功能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在物质条件极度发达的今天,有很大一部分人还没有体会到设计解决基本问题以此带来的温暖,作为一个有良知的设计师,不仅要有设计和设计的能力,还要有环保生态的设计理念,最重要的是承认设计的社会责任和精神价值,如何衡量好形式和功能也是设计师的重要职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