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变革下的中国数字经济
2018-02-15唐杰英
[摘 要]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数字化变革,以数字化为标志的数字经济已经成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经济的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数字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断强化。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及对经济、社会渗透的深化,数字经济的内涵和边界不断扩展。在厘清数字经济边界及测度框架的基础上,量化分析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并进行国际排序比较,发现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位居世界前列,但从更注重质量的相关指数来看,中国数字经济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且近年的国际排序并无明显提升。
[关键词]数字技术;数字化变革; 数字经济测度;国际比较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8)09-0049-07
Abstrac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digital technology promotes the transformation of digitalization. Marked by digitalization, the digital economy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economy. The digitization of Chinas economy is constantly improving, and the impact of digitization on economic development is constantly strengtheni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technology and the deepening of economic and social penetration, the connotation and boundary of digital economy are expanding. On the basis of clarifying the boundary and measuring framework of digital economy, this paper quantitatively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digital economy and compares it with international ranking. It is found that Chinas digital economy ranks at the head of the world in scale, but there is still a big gap between Chinas digital economy and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in terms of quality-oriented indexes, and there has been no marked improvement of Chinas digital economy in international ranking in recent years.
Keywords: Digital Technology; Transformation of Digitalization; Measurement of Digital Economy;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作者简介]唐杰英,女,博士,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世界经济。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贸易模式的特征及转型研究”(项目编号:14BJY073)的中期研究成果。
隨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化变革已经悄然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提升经济效率、促进经济转型的重要因素。以数字技术为基础、数字化为标志的数字经济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越来越突出。在数字化变革的浪潮中,中国从微观的企业组织结构到宏观的经济发展模式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数字经济成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构成。
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其内涵和边界不断扩展,而对其量化测度却依然没有公认的边界或统一的框架。中国经济的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数字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不断强化。本文试图在厘清数字经济边界的基础上,利用量化指标分析中国的数字化变革及数字经济发展。
一、数字经济的边界及测度
数字经济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及数字化的推进引起广泛的关注,其内涵及边界引起广泛的研究。Tapscott被认为是最早提出数字经济概念的人。他把数字经济称为网络化智能的时代,认为数字经济不仅是有关技术、智能机器的网络系统,更是人类通过技术构建的网络系统,其将智能、知识及创新联系起来,以促进财富及社会发展的创造性突破(Tapscott,1996)。早期有关数字经济的定义主要关注网络及相关技术的发展、应用。Lane(1999)认为,数字经济是网络计算及信息技术的集合,其产生的信息及技术流促进了电子商务及组织模式的巨大变化。世纪之交,有关数字经济的相关研究开始关注其主要构成。Margherio et al.(1999)首次明确数字经济的组成部分,认为数字经济包括网络构建、电子商务、货物和服务的数字交付和有形货物的零售。Kling and lamb(2000)指出数字经济是指高度依赖数字技术进行生产、销售及发展、供给的货物和服务,认为ICT产品及服务、电信是数字经济的组成部分。Mesenbourg(2001)认为数字经济包含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电子业务和电子商务三个基本部分。
随着数字技术的进步及其应用领域的拓展,数字经济的内涵也不断扩大。Heeks (2008)认为数字经济包括三个层面:第一层面包括货物、软件和基础设施。第二层面包括服务和零售。第三层面是内容,指内容的生产及销售。但是,数字经济的边界随着其内涵的扩大变得越来越模糊。Elmasry et al.(2016)指出数字经济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一种行为方式,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贡献,在经济世界的最新前沿创造价值,从客户体验的角度优化流程,构建支持整个体系的基本能力。Knickrehm et al.(2016)认为数字经济是经济中由“数字”投入驱动的部分。Rouse(2016)指出数字经济是以通讯技术为基础的世界范围的经济活动网络。HC(House of Commons,2016)认为数字经济指货物和服务的数字准入和利用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Bukht and Heeks(2017)认为数字经济是经济产出中完全地或主要地由数字技术带来的,由基于数字货物及数字服务的经济模式所创造的那部分。
数字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现象,在对其内涵和边界进行界定的同时,其量化测度也成为各界研究的重要主题。Margherio et al.(1999)最早明确数字经济的边界,为测度数字经济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他认为数字经济包括:第一,有利于促进数字经济各种形式及规模的关键零部件。第二,企业在IT及电子商务领域开发及提前应用的程序。第三,市场结构及功能的变化,包括货物及服务销售渠道的变化、国际及国内竞争性质的变化。第四,IT革命的社会及经济意义,如IT投资对生产效率的影响。第五,用户的人口统计学特征。Brynjolfsson and Kahin(2000a)认为数字经济的测度由五个方面组成:第一,IT基础设施,指信息经济的硬件和软件基础设施。第二,电子商务,包括B2B和B2C两个方面。第三,企业及行业结构,指软件、IT及网络的发展对企业及市场结构的影响。第四,人口统计及劳动力特征,比较数字经济及非数字经济的劳动力市场特征的差异。第五,价格行为,调整价格缩减指数来反映IT引起的质量变化。Brynjolfsson and Kahin(2000b)进一步提出数字经济测度的数据要求:第一,投入产出统计。其可以客观测度生产效率以及剔除质量因素的价格指数结构,并促进跨地区、跨产业的研究以及微观数据分析。第二,企业层面的数据。反映生产如何进行、区位选择及就业情况。第三,有关职工人力资源以及不同职位及行业工资水平的数据。第四,有关人口统计的详细数据,尤其是个人及家庭对数字经济的参与情况。Mesenbourg(2001)关注对不断发展的电子商务及电子交易的测度。US-DOC(2003)在统计上将数字经济局限于IT产业,IT产业包括硬件行业、软件及服务行业、通信设备行业及通信服务行业四个部分。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以及相关研究的深入,各界有关数字经济核心部分的分歧越来越小,但在具体测度上仍然面临诸多困难。ONS(2015)指出数字领域技术的不断发展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越来越数字化,这导致对数字经济的测度变得更加困难。ODECG(Oxford Digital Economy Collaboration Group)认为数字经济包括三个主要方面,支持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包括硬件、软件、电信、网络等;电子业务,指一个组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业务流程;电子商务,指网上货物交易。ODECG对数字经济的界定由于其边界清晰、数据容易获得而得到了一定的认同①。TUAC(2016)指出目前数字经济尚无综合性的定义或测度框架,但认为数字经济应该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数字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二是数字技术在经济部门的应用所带来的雇佣结构、消费及社会的变化。他还指出,如果将数字经济局限于通讯技术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或通讯技术部门,并不能客观反映数字經济的范畴。HCUK(2016)认为数字经济不是传统的市场经济行为,GDP数据并不能反映数字经济的经济收入,例如时间节省、选择增加及产品成本降低等。OECD(2014)指出,数字经济对日常生活影响的不断扩大要求新的数据及测度工具对其进行客观衡量,而现有对数字经济的测度仅限于通讯技术的传播,难以适应不断进步的技术以及不断扩大的应用。鉴于此,OECD前瞻性地提出建立国际性数字经济测度方法的议程表,其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第一,改进对通讯技术及其对宏观经济影响的测度方法;第二,定义并测度数字经济所需的技能;第三,建立指标对安全、隐私及消费者保护等进行监控;第四,从社会目标的角度改进通讯技术及数字经济社会影响的测度方法;第五,投资完善综合性的、高质量的数据基础设施,以测度其影响;第六,建立一个高质量的统计框架,将网络开发成数据来源。
笔者认为,数字经济难以量化测度,主要是因为:第一,数字经济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现象,其内涵和外延不断变化;第二,数字经济是一种融合经济,而融合的边界难以清晰界定;第三,数字经济的测度还包括数字经济发展的效应,如效率提高、就业促进等,而这方面却难以测度。尽管如此,各界仍然试图利用可获得的数字,从不同的角度对数字经济进行测度,试图量化衡量数字经济的发展。
二、数字化变革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
基于上述数字经济边界及测度的相关研究,各界对数字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基本没有分歧,即包括支持数字化的信息和通信技术产业、数字化的影响两个方面。本文依据数字经济的核心构成及数据的可得性,从宽带的普及率和速度、信息和通信技术产业、电子商务及数字化对传统行业的影响来分析中国的数字化变革及数字经济的发展。
中国数字经济起步较晚。1996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仅为4.3亿美元,是美国的1/63,日本的1/23,英国的1/6(马化腾等,2017)。随着数字化的基础要素宽带等的普及与提速,中国的数字化变革开始兴起,数字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通道。2016年,中国按增加值口径统计的数字经济规模为3.4万亿美元,在G20国家中仅次于美国,位居第二位(中国信息通讯研究院,2017b)。2016年,中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22.6万亿元,比2015年增长21.21%,占GDP的比重达到30.3%,比2015年提高2.8个百分点,数字经济对GDP的贡献达到69.9%(中国信息通讯研究院,2017a,)。2017年3月,数字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数字经济在中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数字中国”“网络强国”。
1.宽带的普及和提速,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宽带网络是数字化转型的基本要素,也是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最为关键的基础设施。没有宽带网络,数字化转型无从谈起,数字经济也失去赖以存在的基础。中国宽带的普及明显滞后于发达国家,但是发展迅速,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宽带网络较完备的国家之一。从普及率来看,1997年,中国移动电话普及率仅为每百人1.07部,2002年的互联网普及率为4.6%②。而到2017年末,中国移动电话用户14.2亿,移动电话普及率上升至102.5部/百人,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3.5亿户,其中固定互联网光纤宽带接入用户2.9亿万户,中国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均建成了光纤网络全覆盖的“光网城市”,光纤宽带用户在固定宽带用户中占比达到84.3%,超过发达国家,位居全球第一。移动宽带用户11.3亿户,互联网上网人数7.72亿人,其中手机上网人数7.5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5.8%,其中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5.4%③。从宽带网络的速度来看,2017年第四季度中国固定宽带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19.01Mbit/s,其中上海、北京两地固定宽带下载速率率先超过20Mbit/s大关,分别为20.52 Mbit/s和20.4Mbit/s,移动宽带用户使用4G网络访问互联网时的平均下载速率达到18.18Mbit/s。而在2014年第一季度,中国宽带网络的下载速度仅为3.71Mbit/s。截至2017年11月,中国4G网络的规模全球第一,移动通信4G基站数量已超过320万④。宽带网络普及程度及速度的提高,正在促进数字化技术在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深度融合,成为促进中国消费升级、经济转型、构建新型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推动力。
宽带网络是数字化转型的基础,而网络安全则是保障网民权益和数字化转型的前提。目前,中国网络安全隐患重重,网民权益屡受侵犯。2015年,针对中国境内网站的仿冒页面数量达18万余个,我国境内有近5000个IP地址感染了窃密木马,存在失泄密和运行安全风险⑤。另外,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近半年,网民平均每周收到垃圾邮件18.9封,垃圾短信20.6条,骚扰电话21.3个。近一年,中国网民因为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为人均133元,比上年增加9元⑥。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网络安全问题,2016年12月,中国公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以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2017年6月,《中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初步确立网络安全法律框架,为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网络安全保障。2017年,CNCERT 监测发现,我国境内感染网络病毒终端的相比2016年下降了29.8%,我国境内被篡改网站数量较2016年下降10%。我国网民在上网过程中遇到安全问题的比例明显下降,表示在过去半年中并未遇到过任何网络安全问题的网民占47.4%,较2016年提升17.9个百分点⑦。
2.数字经济基础不断夯实,结构趋于优化
电子信息产业是数字经济的基础部分,包括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硬件部分主要指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部分主要指软件及数字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迅速,在工业中所占的比例不断提高。2002年,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仅为2980亿元,在全国工业增加值中所占的比例为6.5%;销售收入为1.4万亿元,占全国工业销售收入的12.9%;出口额为920.4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比例28.3%,进口额为851.3亿美元,占进口总额的比例为28.8%。2017年,中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为18829.1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7.7%,出口额占规模以上工业出口交货值比重为41.4%。2010年,中国软件及数字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收入为1.36亿元。而到2017年,该行业的收入达到5.4亿元,增长了三倍多⑧。
电子信息产业中,服务业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数字经济基础部分的结构不断优化。2010年,软件及数字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占电子信息产业收入的比例为17.5%,2015年,该比例达到27.9%,比2010年提高了10.2个百分点。2015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产业的企业个数6.08万家,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4.09万家。2017年软件及数字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占电子信息产业收入的比例进一步提高为29.3%⑨。
3.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重塑全球數字化格局
电子商务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数字化促进传统经济转型的重要体现。电子商务和传统经济活动相比,具有低成本、便捷性等优势。20世纪90年代,中国电子商务起步发展,而走在前列的无疑是电子政务。1995—1996年期间,中国第一批互联网如Chinanet、ChinaGBN、Cernet等创建成立,1996年,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CIECC)成立,中国银行开通了国内第一家网上银行;1997年,北京、上海、广州等十余个海关开通了EDI通关业务;1998年,纺织品配额招标系统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投入运行,全国首次实现纺织品配额电子招标;1999年实现了全国加工贸易联网审批管理。在90年代中后期,随着互联网用户规模的持续扩大,涌现各类电子商务网站,B2C网站大量出现,开始在网上销售各类商品及服务。2002—2003年,全国大中型企业中,已经建立电子商务系统的企业为31.0%,正在建立的9.5%⑩。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快速,拥有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成为影响全球数字化格局的重要力量。麦肯锡全球研究院(2014)指出,中国庞大的市场规模、互联网巨头建立并不断拓展延伸的数字化生态圈以及政府的积极推动是中国数字化发展最为主要的驱动力。中国电商交易额占全球的40%以上,超过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法国的总额,中国与个人消费相关的第三交易额相当于美国的11倍。中国电子商务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规模继续扩大。2016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了26.1万亿元,是2013年的2.5倍;非银行互联网支付全年总交易额为54.3万亿元,同比增长124.3%,其中99%以上的交易为境内交易,跨境交易金额为1866亿元B11。2017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16万亿元,同比增长11.7%,其中,对企业的交易额占60.2%,对个人的交易额占30.8%B12。
网上零售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网上零售起步较晚,但发展快速。1995年,美国的亚马逊和eBay已经上线,而1999年,中国最早的电商如当当网、易趣网等才成立。中国最大的电商之一淘宝网2003年设立,同年10月推出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宝”。2017年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网络零售规模最大的国家,网上零售额占全球网上零售总额的46.12%。截至2017年底,全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5.33亿,同比增长14.3%B13。2015—2017年,网上零售额年均增速超过30%,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约20个百分点。2017年全年,全国网上零售额71751亿元,比上年增长32.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4806亿元,增长28.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5.0%,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28.6%、20.3%和30.8%B14。随着农村网络普及率的提高,农村网店增长快速,助力精准扶贫。截至2017年底,中国农村网店985.6万家,同比增长20.7%。2017年农村网络零售12448.8亿元,同比增长39.1%B15。
4.数字化促进传统经济转型
数字化正在改变公共服务模式。数字技术推进公共服务创新,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效率。政务服务数字化速度明显加快,市民线上办事使用率显著提升,服务走向透明化、智能化和科学化。2017年,我国在线政务服务用户规模达到4.85亿,占总体网民的62.9%,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城市服务平台获得政务服务的使用率为44.0%,是网民使用最多的在线政务服务方式。其次为政府微信公众号,使用率为23.1%,政府网站、政府微博及政府手机端应用的使用率分别为18.6%、11.4%及 9.0%B16。互联网普及推动数字教育的快速发展。目前,全国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到85%,优质网络教育资源覆盖全国6.4万个教学点,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年访问人次超过5000万次,资源下载超过3000万次B17。截至2017年12月,中国在线教育用户达1.56亿,比2016年增加了12.7%;在线教育用户使用率为20.1%,比2016年增加了1.3个百分点。其中,手机在线教育用户为1.19亿,比2016年增加了21.3%B18。
数字化正在重塑制造业。数字技术和制造技术不断融合,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生产、网络协同、个性定制、服务延伸等融合新模式快速普及。中国信息通信院指出,中国数字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呈现明显的“由下自上”“由外及内”的路径规律,即从下游消费品行业沿产业链向上游装备、原材料等行业延伸,从营销、服务等外围环节向研发、制造、加工等内部延展(中国信息通讯院(CAICT),2017a)。互联网和云计算正在成为促进制造业效率提升的重要因素,而智能制造则是制造业发展的竞争新高地。中国是制造大国,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初现成效。2016年,中国工业的数字经济规模占增加值的比例为17%,低于全行业的平均值23%。其中,文化办公机械的数字化程度最高,数字经济规模占增加值的比例高达58.8%;其次是仪器仪表、控制设备两个行业,数字经济规模占增加值的比例分别为47.3%和25.6%。
农业的数字化转型端倪初现。目前,中国农业的数字化转型主要体现在农用机械数字化和农产品数字化等方面。农用机械中电子技术、控制技术、传感器技术等的应用提高了农业机械的数字化程度,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利用数字化技术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追溯性,提高了农产品合格率。但由于农业技术装备投入不足、小规模农户生产方式等因素的限制,目前中国农业生产的数字化水平仍较低,农业数字经济平均占比仅为6.2%,大幅度低于产业数字化平均水平(中国信息通讯院(CAICT),2017a)。
三、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国际比较
信息通讯的技术创新在中国各个领域掀起数字化变革,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在某些方面如宽带普及率及速度、电子商务规模等甚至已经处于世界的前列。然而,中国数字经济起步较晚,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明显差距。以下利用国际组织或研究机构公布的数字经济相关指标及排名,从横向视角比较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
1.经济学家智库(EIU)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测度
经济学家智库(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EIU)2010年从联通性及技术基础设施、营商环境、社会及文化环境、法律环境、政府政策及愿景、消费者及企业应用六个层面对各经济体数字经济的发展环境进行打分,并根据打分结果进行排名。根据EIU的统计结果,2010年,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排名最高的国家是瑞典,得分达到8.49,其次是丹麦、美国、芬兰、荷兰,共有11个国家的得分在8分以上。中国香港的得分超过8分,排名第九,中国台湾的得分为7.99,排在第12位。中国得分4.28,排名第56位,和上一年度的排名相同B19。
2.世界经济论坛(WEF)的网络就绪指数(NRI)
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WEF)为了促进网络成为真实的、开放的平台,成为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从2001年开始公布网络就绪指数(The Networked Readiness Index,NRI)。WEF从“环境”“就绪程度”“使用情况”和“影响”四个层面构建网络就绪指数,衡量一个国家利用ICTs来增强竞争和提高幸福的能力,并反映最近几年的技术创新趋势。根据WEF 2016年网络化就绪指数得分排名,排在第一位的是新加坡,其已连续两年位居首位。网络就绪指数排在前30名的经济体均为高收入国家或地区,这说明网络就绪程度和人均收入有很大的关联性。中国的网络就绪指数得分4.2,位列第59位,比上年上升3位。中国的四个分类指标单项排名中,环境指标的排名最低,为83位,其次是就绪指标,为75位,使用指标和影响指数分别排在第51位和39位B20。
3.中国信息通讯院的数字经济测度
中国信息通讯院(CIACT)将数字经济分为基础部分和融合部分。数字经济的基础部分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基础电信业、互联网行业、软件服务业的增加值,数字经济的融合部分指国民经济其他非数字产业部门使用数字技术和数字产品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根据中国信息通讯院的测度结果,2016年,数字经济规模最大的是美国,达到10.8万亿美元,占GDP的比重达到 58.3%。位居第二的是中国,数字经济规模为3.4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为30.3%。其余国家的数字经济规模由高到低依次为日本、德国、英国、法国、韩国、印度。2016年,大部分G20国家融合部分占数字经济总规模比重基本超过50%B21。
4.国际电信联盟(ITU)的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水平核心指数(IDI)
国际电信联盟(ITU)自2009年开始,每年发布信息社会测度报告。该报告以ICTs的發展进程为基础,从ICTs就绪化即基础设施的完备程度、ICTs密度即ICTs的应用程度和ICTs能力即ICTs的技能三个层面共11个指标构建各国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数(IDI),并根据指数分值进行全球排名。根据国际电信联盟发布的结果,2017年,冰岛的IDI分值为8.98,高居榜首,紧随其后的分别是韩国、瑞士、丹麦和英国。2017年中国IDI分值为5.6,全球排名第83位。中国香港的IDI分值为8.61,排名第六。中国农村移动电话普及水平低,国际出入口带宽增长落后于行业发展需要,高等教育入学率排名偏低等因素是造成IDI指数分值较低的主要原因。2007年,中国的IDI分值为3.03,全球排名第77位B22。
中国数字经济从规模上看发展迅速,位居世界前列,但从更注重发展质量的指数来看,中国数字经济和发达国家仍然有较大距离,且在排序上并无明显的提升。这反映中国的数字经济规模快速扩张,但质量提升缓慢的特征。
[注释]
①ODECG有关数字经济测度的内容得到美国人口调查局(United States Census Bureau,USCB)日欧产业中心(EU-J CIC)的认同。此处ODECG(Oxford Digital Economy Collaboration Group)和美国人口调查局(United States Census Bureau,USCB)有关数字经济测度的定义也转引自“日欧产业中心(EU-J CIC)(2015)日欧的产业经济”。
②数据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
③移动宽带用户是指报告期末在计费系统拥有使用信息,占用3G或4G网络资源的在网用户,手机上网人数是指过去半年通过手机接入并使用互联网的6周岁及以上中国居民数量。数据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stats.gov.cn/tjsj/tjgb/ndtjgb/。
④数据来源:宽带发展联盟网站,http://www.chinabda.cn/article/252691。
⑤中國互联网协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6年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6年6月,http://www.isc.org.cn/hyyj/fzbg/。
⑥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站,《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http://www.isc.org.cn/zxzx/xhdt/listinfo-33759.html。
⑦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8年1月,http://www.cac.gov.cn/2018-01/31/c_1122347026.htm。
⑧数据来源: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分析数据,http://www.miit.gov.cn/n1146312/index.html。
⑨数据来源: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分析数据,http://www.miit.gov.cn/n1146312/index.html。
⑩数字来源:中国商务部,《2003年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白皮书》,2005年,http://dzsws.mofcom.gov.cn/article/ztxx/ndbg/200505/20050500088399.shtml。
B11数据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新动能推动我国经济稳中向好和转型升级》,http://www.stats.gov.cn/tjsj/sjjd/201804/t20180413_1593676.html。
B12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7)》,http://img.ec.com.cn/article/201806/1528093796188.pdf。
B13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7)》,http://img.ec.com.cn/article/201806/1528093796188.pdf。
B14数据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4%》,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801/t20180118_1574935.html。
B15数据来源: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7)》,http://img.ec.com.cn/article/201806/1528093796188.pdf。
B16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8年1月,http://www.cac.gov.cn/2018-01/31/c_1122347026.htm。
B17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讯院(CAICT),2017a。
B18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8年1月,http://www.cac.gov.cn/2018-01/31/c_1122347026.htm。
B19数据来源:EIU,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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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编辑:郭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