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8-02-15张宁
张宁
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多种问题,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评标、定标等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对此必须加大对工程造价招投标的监管,采用先进的方法,提高招投标管理工作效率,确保招投标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1 建筑工程造价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1 标底偏离工程实际价格
工程招标过程中,各个投标单位通常依据工程量清单来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为投标的最根本参照,也为平等竞争的平台,这种投标方式不仅为投标单位编制商务标提供依据,也有利于专家积极参与招投标活动,为科学竞标提供科学的参考性意见。但是,目前工程招标存在的问题是招标单位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偏离实际的工程量,出现了数据不准、计算不精确等问题。依照常规流程需要投标单位反复审核、确认工程量,然而,实际的工程投招标过程中却出现了由于工程量清单偏离实际而导致的中标单位与业主单位的矛盾问题,特别是索赔问题不断出现,这样就导致了业主单位无法按照预期计划来控制风险,导致工程建设面临着极大的风险,这是因为业主单位为了控制工程造价,在无视客观工程量的情况下随意更改清单,导致标底无法反应工程真实价格,失去了招标的公平性、公正性,进而使得工程项目施工的经济效益受到影响,损害了自身利益以及投标单位的利益。
1.2 评标定标不科学
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必然需要经历评标定标的过程,这也是决定投标单位中标的关键环节,其中必须本着公平、合理、平等的理念,对此就要研究一个先进、精准、公平、科学的评标策略,然而,由于技术水平与理论水平的有限性,我国目前依然尚未形成一套真正公平、科学又合理的评标规则和方法,这样就导致了评标定标更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其中业主单位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他们总是以节省成本、控制造价为前提将目光聚焦在“报价”身上,更倾向于取低标,却忽视了投标单位的真正实力、资质等,这无疑为后期的工程施工埋下了隐患。设置的所谓的评标小组,其中的人员多数来自于业主单位,这种评标模式很显然失去了其公平性、合理性,实际的评标更具主观性,主要的评价倾向于定性,缺少定量的、客观的数据支持,进而造成开标后依然议论、困惑等问题不断出现。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招投标系统缺少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系统,再加上市场监管的之后等。
1.3 预算编制有失真实
预算标准是否精准、科学决定能否中标,整个招投标中,标价占据50%以上,但是,所编制的预算客观、精准度则直接影响着报价的合理性。当预算编制有失精准时,则可能造成报价偏离评标价,报价低分进而失去中标机会,预算编制看似简单,其涉及到多个环节、多个部分的计算,实际编制预算需要考虑多个方面,预算编制的准确度会关系到一个投标单位的成败,影响到其中标率。
1.4 造价管控落后,无法适应竞争需要
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的经济环境,大的环境背景下,对于建筑工程投标、招标也是如此,多数依靠市场自由竞争机制来调节资源、人力等的分配,招投标环节是竞争的关键阶段、主体时期,其中价格竞争成为最关键部分。然而,当前所采用的造价计价模式却不符合自由竞争机制,甚至失去了公平竞争价值。具体问题出现在:定额中度量过分精细,旨在精准化、细致化地体现出建筑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物资等,对应的价格的可调节度较差。所谓工程量的计算需要对施工的措施、方法等进行多方考虑,其中的竞争性成本难以体现在造价中。部分业主单位也选择专家来评审投标报价,然而,却隐瞒了一些关键信息,例如:企业成本等,也就失去了投标报价的公正性,也无法决定报价科学合理与否。
2 建筑工程招投标控制的科学措施
2.1 招投标规范化、法制化
招投标单位在开展招投标工作前必须认真学习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实行法制化招标、投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招投标,特别是建设单位必须强化法律意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加大招投标的宣传力度,提高招投标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同时,还要强化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环境,发挥市场调节的机制作用,发挥自由竞争机制,以此来体现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公开性,提高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法律化水平。
2.2 采用无标底评标法
工程量的客观性、精准性必须得到权威部门的验证和审核,对此工程建设单位在发放招标文件前,必须做好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工作,可以咨询专业的机构来针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论证、评价,而且要将相关条款附加在招标文件评审内部,为投标单位提供清单审核的机会,而且要在特定时限内来发出自身的想法和异议,如果双方都没有异议,则可以对工程量清单中问题的责任归属进行明确划定,各个参与方都要为此工程量清单负责。这样不仅减少了双方的矛盾,还维护了各方的利益。
2.3 评标方法多样化、科学化
由于不同的建筑工程有着不同的规模、范围和结构,对应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也势必要应该进行调整,对此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也应该不拘一格,对此必须采用灵活多样的评标方法,从而高效地评标。例如:一些工程项目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对工程成本、工期等提出了较高要求,评标方法则着重技术、工期等权重参数,对此则要调整评标的权重,具体的评标方法的确定需要结合工程实际,也要考虑到其他因素,例如;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施工队伍的能力和素质等,要从中选择最科学的评标方案。
2.4 强化内部造价控制,创建内部定额体系
业主单位有必要针对招投标创建内部定额体系,而且要将有无完整信息当做一个投标的硬性标准,为了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合理性,业主单位通过创建内部定额体系,就为科学的自主报价、成本管控等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约束力,这一过程中也需要企业创建合理的报价制度,也就是要让一切招投标等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而且要不断提高造价控制人员的素质、能力和水平,具体则可以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来提高造价控制的科学性。
2.5 加大招投标公平监督
为了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就要对整个过程进行严格监督,严厉打击任何暗箱操作、非法干预、违法窃取信息等行为,招投标单位以及国家行政部门都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提倡招投标非法行为的公开举报制度,对于任何非法行为严惩不贷。要重点监督招投标现场,实行招投标现场公开化、透明化管理,实行法律公正制度,对于任何非法操作、违规行为都要依照法律严肃处理。
3 总结
建筑工程招投标环节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阶段,招投标工作中依然存在多种问题和缺陷,招投标工作有失公平性、客观性,从而影响未来工程施工的造价管控,甚至对工程的经济效益带来风险,所以必须加强招投标管控,提高其公平性、合理性,确保招投标管理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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