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存在问题及整治办法探析
2018-02-15谭晓华
谭晓华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新农村的含义,也有了不同的理解。这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对于新农村的建设,也要不断学习。对于城镇规划技能水平,也要不断充实。目前,建设基础城镇与基础生活设备也有了进一步的完善,但由于每个新农村都有着不同的外界因素,比如经济发展水平与地形地势等。因而在进行城镇规划建设时,需要具有针对性,独特性,要根据不利现象,提出有利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和带动该地经济发展。
1 新农村含义与发展
1.1 新农村含义
新农村又指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国家在进行农村建设的集大成目标。完善基础设施,尽力做到在村子中有基础的设备,比如水利、电路、电力、通信、道路等资源。农村民众生产力较弱,生活水平较为落后,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因而,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加强生产力的建设。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也需要培养“四有”公民,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是要加强农村建设,缩小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差距,从住房,生活,生态、生产等方面入手,全面发展农村建设。
1.2 新农村的发展现状探究
新农村建设全体人民创造福利,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农村,虽然在建设新农村的道路上有了很大的提高与改善,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障碍。根据《中国农村发展报告》指出,关于新农村的建设依然存在八个障碍:高生产成本阻碍农业竞争力、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较弱、劳动力不足、居民收入增长压力过大、土地经营困难、闲置资源浪费严重、农村规划建设问题突出[1]。
2 建设管理存在问题与解决方案的探究
2.1 生产成本过高
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货币可购买力的下降,单位种植成本的提高,净收益的下降都成为生产成本过高的原因。其中单位人工成本的上涨。土地成本的年均上涨水平,都严重影响和损害了粮食净收益,降低了农民净收益,导致生产成本过高。
相关城镇规划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每家每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土地分配,肥沃土地与贫瘠土地也一并交纳给相关土地种植户,正视公平原则。在土地种植过程中也应给予帮助,比如适当减少土地价格。
2.2 机械化水平较弱
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城镇规划建设一个重要的环节,生产水平的机械化。机械化发展将会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质量。但是机械化水平要求所进行耕种的土地,土地质量,较好土壤肥沃且土地地形平坦,便于公众播种与收购。
而我国的农村地形多处于大山之中,在我国西北地区土壤贫瘠,土地肥沃性较差,水土流失严重,机械化水平,发展前景堪忧,这要求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我国实际情况重点研究,符合我国土地性质的机械化代表,可以根据不同的粮食品种,进行不同的机械化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应当大力发展小型轻巧的机械。
2.3 闲置资源浪费
在城镇规划建设过程中,闲置土地资源的浪费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土地资源部不应当只进行种植,还可以进行生态维护建设,发展教育性资源建设等。
进行园林规划发展生态农村,可以大力发展教育,加强基础性教育事业发展[2]。比如建设中心村,大力发展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加强乡镇企业基础性教育,强化辐射性事业发展。带动相关城镇发展,力争将新农村建设成具有中国特色主义的城镇化新乡村。在对闲置资源进行充分利用时,应当加强对资源的循环体系的重视,使各种资源,在发挥最大效能的同时,自成一系,减少了资源浪费。
2.4 基础设施后续维修
在新农村的规划建设中,关于后续能力,维修不足,比如相关新农村社区,如出现道路地基塌陷,若无群众上报将会有长时间的塌陷现象,道路无人修复相关车辆与行人通行困难。相关部门应当定期派出人员对所负责地区进行巡查做到及时修复,相关运动器械丢失情况,需要定期对相关器械进行维护,相关运动器械是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加强日常性运动器械的维护也是建设新农村的一部分。在使用相关器械时,不应收取任何费用,私自收取费用者应当立即上报。
2.5 相关管理人员知识匮乏
身为城市规划建设的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知识储备量,要有明确的态度和方向,必须明确相关的乡村建设是符合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所需的,不可以制造出一些华而不实的基础设施,不可因为管理问题欠缺而造成管理失误现象的出现。
相关城镇规划管理人员根据实地地形,进行区域划分,为加强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适当加强乡村居民一起运动的项目。比如,可以以一年为一个限度,进行粮食种植大赛,根据剩余劳动力和所需种植的面积进行合理分配进行,并且高质量的完成粮食种植大赛的人员给予适当进行奖励[3]。
3 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原则
新农村在建设过程中,除了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应当统筹相关管理原则:
3.1 适当聚集性原则
适当适度性原则要求相关城镇规划部门在进行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将民众聚集生活,在便于管理的同时更加强了公益性建设新宅集成,旧宅开垦,节约资源,同时形成了新的社区形式,降低了管理成本,引导着民众生活方式的改变,更加现代化,更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3.2 适当统一规划原则
适当统一性原则要求相关管理人员以建立统一单位为行政方式,统筹规划,共同管理。相关村镇应当重视团结一致,在房屋的建设方面也应当注重实用性,美观性。比如在四川等地建立集成性房屋时应当重视地震等自然灾害,以防灾减重为原则。比如在沿海地区,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时,应当重视台风等自然灾害,采用具有预防性材料。
3.3 因地制宜性原则
因地制宜性原则要求相关城镇规划管理人员立足当地文化与相关住宅状况,从实际出发,在保留本地区特色的同时,加强普遍性建设在突出特色的同时,以村镇为单位的行政单位实行统一化管理,需要加强前期房屋设计,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某些不必要错误而造成的不良影响。
3.4 劳动主体性原则[4]
劳动主体性原则要求相关城镇管理人员明确劳动主体是广大民众,在规划建设时必须站在民众的角度,只有充分以民众的角度为优先参考对象,才能建设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新农村,只有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才能建设造出符合自身发展的现代化农村。在农村的日常管理过程中,应当将相关政策或者相关支出明示的形式进行工作汇报。
4 结束语
在新农村的建设发展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不容忽视,缩小农村与城镇居民之间的差距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有关城镇规划建设的管理人员,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和地形等外界因素,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同时需要调动全体农民的积极性。全体民众需要明确城镇规划的主体是全体民众,当农民的个人利益与民众的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在保证自己权利不受损害的同时,适当进行妥协,更好地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1]徐刚.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17:农村全面转型面临八大挑战[J].农村经营管理,2017(8):10.
[2]付松涛.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问题探究[J].低碳世界,2016(32):169~170.
[3]热扎克.色以提.关于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管理问题探究[J].工业,2016(8):207.
[4]刘宇辉.浅谈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J].环球人文地理,20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