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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以来女性乡土写作的伦理逻辑*

2018-02-12郑斯扬

关键词:迟子建女作家乡土

郑斯扬

(福建社会科学院, 福建 福州 350025)

伦理逻辑即伦理之思,本文所指的伦理逻辑,即女作家对乡土背景下之社会道德问题的思考方式。新世纪以来,女性乡土写作的成果丰硕,甚至构成“新世纪头十年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一股崭新的创作潮流。其表现形态、文化意蕴,与以往的女性文学或以男作家为主体的乡土文学,都有很大差异。”[1]如果对这种差异之因进行推断,一方面源于历史情境的变迁,“历史的结构和事件因此必然在性质上是复杂的,从来不是一种单一模式(连续性/非连续性)或者暂时性的”[2]60;另一方面则源于男女写作者的思考角度,“我们投射注意力的方式,通常是高度非个人化的,符合社会传统习俗的关注方式。所以当我们关注或忽视某事物时,我们通常是按照我们所属社群的成员共有的方式来操作的。”[3]43自从父系社会成为人类社会基本结构形态以来,父权宗法成了世间的统治礼法。在漫长的社会进程中,造就了男性优于女性的神话,男性是理性而智慧,而女性则永远感性短视。叔本华说:“女人比男人更具有怜悯之心,因此对于那些不幸的人,容易表现出仁爱和同情的言行。”“……毋宁说女人是精神上的近视者更为确当,她们直觉的理解力,对周身的事物,观察力非常敏感,但远距离的东西则无法入目,所以,凡是在她们视界所不存在的,不管是有关过去的也好,有关未来的也好,她们都漠不关心,无动于衷。”[4]73-75长久以来,男性的视角、男性观点造成男女性别文化界限的划分明确而严格,势必会对男性和女性文化根基的形成与奠定产生影响,那么男女所持有的受性别文化影响的观念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对划分男性和女性文化群落以及加固文化差异起到极大的作用。如果说女性不具有叔本华心中男性的理性,几乎失去了视力,那么女性(她)从自己的视野所及中,如何能够分辨是非,她如何从切实的,但叔本华却说是近距离的事物中分辨出自己的、富有自身性别属性的本质呢?也许对这个问题的探索会为我们思考女性乡土写作的伦理逻辑提供一个有效的论说空间。

一 、温情之力

写作在表达思想的同时,也撬动了作家内心的情感世界。于是,我们总能在作家的思想表达与意义生成中,感受到其中的沉郁与激烈、忧伤与狰狞、恬淡与喧嚣、温情与冷酷。当代最富盛名的动物行为学家维托斯·德吕舍尔,就行为的真正原因和情感的关系做出判断:“驱动着动物个体进行他所需要进行的本能行为的动力是情感……我们常常在自己行为的真正原因上自欺欺人,但真实的原因其性质永远都是情感性的即本能的”。[5]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只有真实而丰富的情感注入写作,才能给文学带来活力,引发关注。当情感表达与女性写作相联系时,两者之间的关联性和敏感性似乎非常紧密。这一方面与女性重视感性体验,强调内在言说的心理相关,一方面则与她们对自身性别特质的认识相关,渴望以自身的性别身份进入对道德问题探讨的公共空间。

在乡土写作者中,迟子建称得上是一个动之以情的作家。她的写作秉持着一个理念,那就是将温情化作一种爱的力量,感动人、激励人、拯救人。因此我们总能在她的作品中看到林林总总的关于虔诚救赎、温情死亡的故事:失手致使养子伤残的继父终其一生的自我救赎(《雾月牛栏》),贪婪者为间接致死他人悔过自新的公开忏悔(《白银那》),养女对杀害生母的继父真诚的宽恕(《北国一片苍茫》),蒋百嫂严守丧父之痛(《世界上所有的夜晚》),鄂温克人对生存和死亡的隐忍和抗争(《额尔古纳河右岸》)……有评论家认为她的小说过于温情,过多地呈现善,而对恶往往揭示得不够。对此迟子建表示,“我信奉温情的力量同时也就是批判的力量,法律永远战胜不了一个人内心道德的约束力,所以我特别喜欢让恶人有一天能良心发现、自思悔改,因为世界上没有彻头彻尾的恶人,他身上总会存留一些善良的东西。”[6]如果说批评针对的是迟子建写作的固定思维,那么迟子建则向批评者表达了坚定的态度,惩罚和抱负最终并不是挽回良心的有效途径。如果坚持对人心底之善的呼唤,那么人心就有向善的机会,最终向死而生赢得胜利,也许法律可以阻截作恶,但美德的召唤才是作家的责任。

与迟子建不同,铁凝虽然认为文学有关爱人的力量,但也指出这其中的有限性。从早期的《村路带我回家》中的黯然,《闰七月》中的反思,“三垛”中的反讽,《埋人》《他嫂》中的道德追问,到《谁能让我害羞》《逃跑》中的道德悬置,她以更加平静的心情去面对生活中的不善,不想去揭露自私也不想站在高处解救他们,只是终于内心对希望和失望的表达。在《谁能让我害羞》《逃跑》中,铁凝有意规避对生存“意义”“价值”“信念”的追问,把逼近农民工生存极限的残忍与无奈揭示给人看。在放逐道德判断中,强调农民工当下的道德无奈感。面对生存线上的农民工,铁凝流露出对生活的失望,这种情绪是作家责任意识与现实对照后的感性表达。面对接近生存边缘的农民而言,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一定要成为一个有伦理担当的社会公民?这是铁凝温暖现实的做法,也是她面对文学有限性的立场。

葛水平往往用“善良”引导人面对现实。“善良”被理解为人的一种心理状态,是人最根本的底色。在散文《有一种气场叫善良》中,她说:“我一直在心里想着这一幕。一个很微弱的群体,也有自己的气场,一种善的气场……我始终坚信,每一个生命都有着自己与生俱来的气场,哪怕是一株毫不起眼的青草、树。而有一种气场,叫作善良。”[7]一方面把“善”作为群体道德,一种维系该群体成员之间的伦理之规,另一方面又认为“善”是生命个体天赋的禀性。“善”既是人的道德情操又是人的本性,前者是道德要求,具有实践性,后者是道德本性,具有理论性。既然道德源自人的本性,那么为什么还要用规范性的道德约束个人行为以及群体成员之间交往的行为?每个生命个体都有维系生存和追求精神的要求,但是由于活着就必须面对客观的一切,因此人是不可能将善行贯穿在所有的行动中。《连翘》《空地》《守望》《地气》中的人物都不是尽善尽美的,有些人物甚至有严重违背道义的举动。但在葛水平看来,这些有锋芒的人物才是真正的人。她借用《浮生》中的话来说,“活人不生事叫活人吗?!生事的人,对生存环境的了解和参悟是令人敬佩的,善是退,恶是进。”[8]她坚持认为:“一个人活着,不可能长时间地被一种事物吸引而陶醉,生活是真实的。不善的,不美的,很容易落在眼前。因为,人的欲望在膨胀。在过多的时间里,我们嗅到的是人与人对抗的弥天血腥。”[7]这些话表明,葛水平的“善良”是一种高尚的价值观,却不是悬置在人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善良的确是令人向往的美好道德品行,但却不是一种无可争论的道德戒律。葛水平正是作为一个辩护者努力为农民种种不善的行为进行辩护,同时也向一直压倒一切的抽象至善逻辑发起挑战,以此构建自己乡土写作的意义——对人们深入理解农民不善、越轨行为之可能性的推进。

新世纪女性乡土写作的代表作,迟子建《清水洗尘》《世界上所有的夜晚》《额尔古纳河右岸》、孙惠芬《歇马山庄的两个女人》、葛水平《喊山》《连翘》、北北《寻找妻子古菜花》、林白《妇女闲聊录》等,触目的总是道德信仰遭遇现实冲击以及道德判断变成了一种无所依傍的尴尬。女作家在向我们展示道德个体生存艰难的真相以及自身道德信仰艰难维序的处境,却没有急于提出应对之策,因为她们始终相信在任何人类社会,都存在着一个浸透到人类灵魂深处并可以拯救人的力量——情感。纠缠蒋百嫂的正是一种发端于良心深处的悔恨,悔恨的基础便是对正义、对道德以及对责任的看重(迟子建《世界上所有的夜晚》)。铁凝笔下送水少年和携款潜逃的老宋从始至终都没有逃脱掉羞愧的裹挟(铁凝《谁能让我害羞》《逃跑》)。在葛水平《黑口》《浮生》《黑脉》矿难题材的系列作品中,农民矿工在放弃土地的同时,也赌上了个人的性命。他们的行为或许是一团暴力的乱麻,但谁能说这不是与尊严、道义交织相伴的一种别无它法的选择?女作家们把同情作为根本的道德直觉和明确无误的原则坚持下来。这种温情不需要什么东西证明其正确,不需要他人从根本上了解它与写作之间的关系。她们抛弃了唯一而高尚的严肃伦理。就这样,迟子建从超然的“北极村”走向世俗的“小镇乌塘”,将怜悯换做同情;铁凝从不避讳对生活表示失望,也从没有放弃对神圣生活的渴望[9];葛水平将写作视为文字的行走,在停步和驻足中回望太行山下农民的血汗岁月[10]。单义伦理从来都无法有效解释人的问题,因为个体的差异决定了问题的复杂性。女作家们以温情代替批判,提供了一个切实可行的表达方式,也提供了一个对伦理道德问题深度思考的论说空间,更重要的是这有助于将不同的思考集合起来,从而表明一种恰当的道德态度何以可能的有效路径。

二、情境道德

“情境逻辑”本是针对经济学研究的逻辑方法,由于它注重具体性的特点,后来发展成为普遍应用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种研究方法。波普尔指出,“大体上,情境逻辑以我们在其中行动的物质世界为先决条件。例如,这个世界包括由我们所支配、我们对其有所了解的物质资料以及我们对其也有所了解(常常知之不多)的物质障碍。除此之外,情境逻辑也必须以由我们对其目标有所了解(常常知之不多)的其他人居住的社会世界为先决条件,而且,以社会制度为先决条件。这些社会制度决定了我们社会环境的特定社会特征。他们由社会世界的所有社会现实所组成,即由与物质世界的事物相一致的现实所组成。”[11]113-114很明显,波普尔认为情境分析首先是理性的,是不断根据客观现实发生转变和改进的一种十分重要的研究方法。其次情境分析必须以具体现实为基础,针对社会中特有状况做出分析,体现于特定社会的规范之中。由于现实生活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本身就是多情境的体现,情境逻辑分析作用着人们的认知,从而对各种问题的分析判断产生影响。既然男权制度和它的话语都把女性定义为只能看到具体、切近的事物,缺乏广阔的视野,那么女性有机会就此从最具体的事物中,建构起自己对事物的分析逻辑。

在葛水平看来,那些眼见的春日乡村中充满诗情画意的农忙场景只是农家人的日常生活之一景,农家人的日子远不是那样恬淡宁静。

我们该明白,他们的日子不是这样永远的恬静,庄稼不出青苗的时候,他们会为了一渠水引到自家田头而大打出手,也会因为谁家的牲口吃了庄稼因小生出大事,人不可能舍却作为背景的生存,活着,谁都会为了保护自己活着的简单口粮而争斗。我们不会像河流那样默默伸出自己,放弃所有,克制欲望,善是做人的底线决不是不沾荤腥。[8]

这里,葛水平在道德评判中主要关注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涉及欲望和“人不可能舍却作为背景的生存”这个思想的联系。首先人是有理由活下去的,因此人的生存需要是第一位的,任何为了维系生命的行为都具理解的可能性。其次,人的生活目的并不是仅仅维系生存,而是要更好的活着。如果一个人为活下去存有欲望,那么他就有理由抵制阻止破坏他实现欲望的任何事情,活下去的欲望对一个人来说绝对是值得肯定的一种。这是人对“个人完整性”的实现基础,也就是英国哲学家伯纳德·威廉斯所言的“绝对欲望”,人们会为了维系这种欲望采取修改、调整、改变和抵制的行为。[12]14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善的认识。“善”绝非至高无上的道德原则,善是为人的最低目标和基本要求。功利性行为是有善恶差别的,区分的根本就在于具体处境下的动机。葛水平强调善,但却总是以悲剧的结局来呈现善意的动机。在姜广平的访问中,她曾就《守望》说道:“我写《守望》这篇小说时,心里有一种疼痛,那种疼痛是对善良的感叹。善良是这个世界上不容侵犯、平凡得高贵的品质,然而,在许多状态下,善良却往往让一个人进入临危绝境。”[13]在这里,葛水平意在说明善良的动机行为最终并不能避免厄运的发生,甚至善良的动机往往直接或间接导致厄运的发生,动机和结局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如果X 的动机是善的,却因为种种因素做出违背动机的行为,那么X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X就不能算是绝对地违背道德。于是道德的评判就不能简单地以行动或者结果为根据,而要考虑到行为人的品格和动机(只要不是十足的不善,比如,谋杀)。道德并非由一系列严密的理论原则构成,道德限于人们客观而具体的生活领域之内。在这一点上,孙惠芬和葛水平走到了一起。

孙惠芬与葛水平一样承认在道德评判中考察行为者情境状态的重要性,她指出,自己在面对农民欲望解放和控制的道德问题的时候,思考最多的问题就是“日常”。她说:

日常,它在我的创作中应该说是越来越巨大,因为我越来越感觉到,日常状态是人性中最难对付的状态,说它难对付,是说突发事件总是暂时的,瞬间的,而人在实践中,往往因为忙碌,因为紧张,体会不到真正的挣扎。事实上,人类精神的真正挣扎,正是在日常的存在里,困惑和迷惑,坚忍和忍耐,使挣扎呈现着万千气象……我想,日常,事实上最具有极端的质地。它跟时间和时光抗衡,是流动着的存在,无论是写作着的我,还是我身边现实的各色人生,都不得不在奔着希望和梦想的前行中,跟它持久对抗。[14]

这里“日常”不是抽象和形式上的概念,而是具体而真切的“他人之境”。进入“他人之境”的道德观察方式,是情境逻辑思维方式的一种表现,可以避免道德的抽象化和普遍化。事实上,普遍化并不能引向道德,反而构成强制。因为“普遍化并非完全是必然的;即使普遍化可能是必然的,它也无需涵盖诸如人类存在这样的东西;即使普遍化能够涵盖诸如人类存在者这样的东西,它也不能产生道德内容,这要么是因为不会提出在实际上是矛盾的普遍法则,要么是因为,普遍的理由并不因此而不再是私人理由,以及因此可普遍化要求不能够沟通分离你的理由和我的理由之间的鸿沟”。[15]256

比较葛水平和孙惠芬的道德观,可以看出二者相同的一点是:她们在看待道德问题的时候注重现实的具体性,具有情境逻辑的特点。“按照这一理论,道德必须体现为具体的东西,即特有社会中的特有行为,体现于特有社会的规范之中,而不能被理解为抽象的原则。而且,情境道德把注意力从单一的道德行为转向更广阔的行为者的道德能力。”[16]166在情境道德理论家看来,道德敏感和道德想象力是道德成熟的关键,这种成熟需要人的理性,也需要除理性之外的特性,如对生活目的和意义的认识。事实上,“理性之外的特性”很难排除感性情怀的存在——女作家的乡土情怀。正是这份热情激发了她们介入乡土文学的写作,以及对处于变迁过程中种种道德问题的思考。

三、超性别意识

在女性乡土写作中,乡土情怀不仅成为理性思考的基础和支点,而且还使女作家意识到道德与情境之间具有根本关系,同时也具有多种评判的可能。只有在具体情境中把握人的行为,道德评判才是有意义的。女作家的这种包蕴关怀情感的伦理观是否源于她们的性别视角?换句话说,她们的关怀伦理观是否体现她们有意强调性别意识的一种表现?如果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势必深入到女作家的写作意识之中,探寻她们写作的性别立场。

张英曾对迟子建做过一次访谈,迟子建在访谈中对如何看待女性写作这个问题,做了这样的回答:

如果女性主义写作就是指女作家写作,那就没必要讨论了。因为人类就分两种,但现在约定俗成的理解是女性写作是指作品里含有女性宣言,意味女性主义色彩较浓的作品,但是你在作品中宣泄发现自我,但你还是一个女性,先天一个女人没做明白你就开始不断的反叛,我觉得值得怀疑。有时候表现一种神经兮兮的感觉,我不大喜欢这种文学。[6]

刘思谦在《女性文学这个概念》中对“女性文学”这个概念做出界定:“女性文学是诞生于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以‘五四’新文化运动为开端的具有现代人文精神内涵的以女性为言说主体、经验主体、思维主体、审美主体的文学。”[17]迟子建在某种程度上,把女性文学理解为女作家借助文学形式,通过单一批判男权意识夺取权力话语的写作。虽然迟子建对女性文学的理解存在某些误解,但是她对性别与文学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并不缺少真知灼见。她批驳的对象是那种唯女性性别独尊的女作家的写作,她理想的女性文学是可以超越性别束缚,立足人性之本质进行写作的女性之作。这里,迟子建有关女性文学写作立场的观点与刘思谦所言的女性文学是有性别而又不唯性别的超性别的“人的文学”的表述不谋而合。迟子建是以构建男女和谐共存精神为目的的创作。《亲亲土豆》中丈夫和妻子之间冲破死亡阴影的真纯爱情,《清水洗尘》中天灶父母之间漫溢甜蜜的幸福之爱,《逝川》中吉喜和胡会之间虽苦尤甜的深情遥想,即使在《北国一片苍茫》《蒲草灯》里的男人杀害女人,从思想意旨上看,并不带有对男性的斥责和批判。

无独有偶,孙惠芬也是一位拒斥以“女性主义”标榜女性写作的作家。在张赟的访谈中,当被问及被评论家纳入女性主义文学研究视角的小说《女人林芬和女人小米》,是否真正承载着明确的女性身份和女性意识的时候。孙惠芬明确表示:我不知道“女性主义”包含了怎样的内涵,我在写作时只考虑揭示人性。

《女人林芬与女人小米》中的那些对话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小说的结尾,是告诉保姆不要相信男人的林芬又爱上了一个男人,而决心再也不会被男人左右的保姆小米看到女主人爱上男人夜不归宿后,再也没有勇气直面被男人爱着的女主人,毅然离开了她。这才是最重要的。这说明这些看上去被“女性意识”笼罩的女人并没真正丧失对男人的希望,或者说那些话不过是她们藉以保护自己的一个面具,就像溺水之时随手抓来的救命稻草。[18]我们从这段话中明确地感受到,孙惠芬对研究者有意无意对作品内容断章取义的做法有所不满。研究者并没有领会故事的真正内涵,仅仅凭借故事中女性人物抱怨男人的几句话,就断定该作品的写作意旨是向“男性社会”和“男性霸权”进攻。孙惠芬直言作品意在说明的是:“女性真正的希望并不是把男性赶出地球,而是希望两性之间能够建立一个女性能够接受的和谐的秩序。这是男女两性的问题。”[18]她一方面不断地理解日常生活中的错误,一方面又能为人们提供美好的希望。孙惠芬的智慧在于,两性矛盾冲突无论多么巨大,彼此必须面向未来。也因此,她笔下的那些勇于面对现实残酷的乡村女性人物形象,不但丰富了乡土文学中的人物画廊,也为女性文学研究拓宽了视野。

孙惠芬对于男人和女人之关系思考反映出的正是一种“超性别”意识。“超性别”就是“超越性别意识”,该词自陈染提出以后,便引起了女性文学写作者和研究者的普遍关注。[19]降红燕在《关于“超性别意识”的思考》[20]一文中还对“超性别意识”的概念与相关问题做了深入的分析性研究。她认为,“超性别意识”就是要超越单一的性别视角来观察世界、看待生活。这是一种超越女性性别意识的胸襟和气力,也是女作家们显示自己视野开阔、境界高远的一种自我表白。

四、结语

从上文分析来看,女性作家乡土写作的理论逻辑具有以下特色:一是女作家在写作中将自己的道德立场设定为爱人者,在与人物关系中将道德情感提升到至高处,表现出的是一种将同情、怜悯、理解及批判统一的温情力量。二是女作家在对农民伦理观和道德问题阐发的过程中,从其思维逻辑来看,主要依据的是情境道德的理论原则。她们把关于人既是具体情境下的又是日常生活中的观念与她们的情境道德观念中关于人的理解融合,既现实而又具体个别。她们强调在具体情况下对人的道德进行关注,以及以关怀的视角看待人的行为和行为中的人。三是女作家能够超越性别赋予的自赏心态,超越单一、刻板的视角来观察生活中的人和事,将对人的关注提高到人性层面,从而以写作的方式照见人的本相,形成了不唯性别又超越性别的写作之路。以上这三点较鲜明地呈现在新世纪以来女作家乡土写作中,也是富有启迪性的理论创见。但是女性乡土写作也存在一定的局限,这种局限表现在女作家对“女性文学”“女性主义”“女性意识”等概念认识的模糊,一方面容易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对“女性文学”等相关概念产生误解,拒绝或反对“女性文学”;另一方面导致两性之间性别的对抗,在一定程度上对理解女性乡土写作的性别意识产生困惑,不利于构建自然、自由、和谐的两性写作世界。

[1]王宇.新世纪女性乡土叙事潮流的崛起及其意义[J].南开学报,2013(1).

[2][英]特里·伊格尔顿.后现代主义的幻象[M].华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3][美]伊维塔·泽鲁巴维尔.房间里的大象——生活中的默认[M].胡缠,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1.

[4][德]叔本华.爱与生的苦恼[M].金铃,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6.

[5][德]维托斯·德吕舍尔.从相残到相爱:两性行为的自然演化[M].赵芊里,译.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13.

[6]迟子建,阿成,张英.温情的力量——迟子建访谈录[J].作家,1999(3).

[7]葛水平.有一种气场叫善良[N].文汇报,2009-3-29.

[8]吴玉洁,葛水平.有一种气场叫善良——葛水平访谈录[J].小说评论,2011(4).

[9]铁凝.文学·梦想·社会责任——铁凝自述[J].小说评论,2004(1).

[10]葛水平.写作是我另外一生的开始[J].小说评论,2011(4).

[11][英]波普尔.通过知识获得解放[M].范景中,李本正,译.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6.

[12][英]伯纳德·威廉斯.道德运气[M].徐向东,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

[13]姜广平.你赋予了小说文本以力量——与葛水平对话[J].文学教育,2010(9).

[14]孙惠芬.“我更注重生活本身的力量”[J].西湖,2011(4).

[15][美]克里斯蒂娜·科尔斯戈德.规范性的来源[M].杨顺利,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

[16]肖巍.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17]刘思谦.女性文学这个概念[J].南开学报,2005(2).

[18]张赟.在城乡之间游动的心灵[J].小说评论,2007(3).

[19]陈染.超性别意识与我的创作[J].钟山,1999(6).

[20]降红燕.关于“超性别意识”的思考[J].文艺争鸣,1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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