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出农业发展新天地
2018-02-12傅荷英
傅荷英
(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政府,江西上高 336400)
近年来,上高县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等一系列项目,建成高标准农田约16 666 hm2,累计投入项目资金4.24亿元。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块基本实现了“田成块、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和机下田”的生产需求,667 m2增产粮食100 kg,带动全县粮食每年增产2 000万kg,机械化率达100%,土地流转率达90%,流转租金每667 m2增长近40%,开创农业集约化机械化发展新天地。
1 强化保障,唱好高标准农田“重头戏”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全县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高位推进。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政府分管农业同志为副组长,县农业、国土、开发办、林业、财政和发改等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上高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从某县农业局、开发办、国土局抽调精干人员集中脱产办公,全面统筹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各项工作。每年8月份召开县、乡、村三级干部动员大会,由县四套班子领导督促挂点乡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全县一盘棋、通力合作的良好局面。二是高效运行。创新督查机制,以最密集的调度来推进此项工作,成立上高县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群,做到一天一报表,一周一通报,每月印发《上高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简报》,并根据调度情况、工作进展分阶段召开流动现场会议进行总结和部署,每次流动现场会议挑选进展最快及最慢的乡镇作典型或表态发言,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总结讲评。相关乡镇也在各自行政村之间形成了“一对一”竞标赛,激发村组积极性和紧迫感。三是严格奖惩。县政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列为县委、县政府督查要点,全年共开展专项督查4次,下发督办单10次。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的乡镇或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表彰奖励,新增加的土地用地指标收益5%用于奖励所在乡镇,奖励金额不封顶。对进展缓慢、敷衍了事、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并一律取消综合评先资格。
2 规范管理,创建高标准农田“新模式”
高标准农田建设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建设好坏,农民满意度,能不能经得起时间考验,高标准是关键。一是优化布局,把“地”选好。严格按照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通盘考虑农业开发办、国土局、农业局等单位的农田项目实施情况,实行遥感监测“一张图”管理,对已开展过土地平整的田块不予立项。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实行乡村项目申报竞争机制,选择乡(镇)领导高度重视、项目所在地村级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且村与村、组与组之间无土地纠纷的地方优先。按照整村整段推进、做一片成一片的原则,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的科学性。江西省上高县蒙山镇钧石塘村重新选举村委干部后,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整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村共建设高标准农田近333 hm2,农户重新分田到户,不仅提高了667 m2产量,也带动了民风好转,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统一监管,把“田”建好。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设计流程和标准实行统一,建设质量由县农业局、开发办、国土局分管同志组成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分片指导实施。同时,建立设计、施工、监理和村组干部微信群,监理人员每天在监理群里汇报施工进度、质量、施工人数以及施工机械数量,并使用元道经纬相机拍照,在监理群里打卡。在施工现场,邀请乡镇退居二线干部、有经验的农户等5名义务监督员负责监督和巡查施工进度和质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做到三方同时监管。田心镇2017年建设面积共533余hm2,占全县总面积的30%。工程建的合不合适,质量好不好,群众最上心,江西省上高县田心镇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和广大群众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专程邀请了退居二线的原分管农业副镇长和原村支部书记专门督促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三是整合资金,把“钱”用好。整合国土、农业、开发办等部门资金,实行多渠道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项目建设按照3 000元/667 m2的标准打造。所有资金拨付均需经乡镇主要负责人、高标办分管领导、高标办领导小组组长签字核定同意,按照县级报账制,实行四个统一(统一资金拨付、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报账管理和统一银行转账),确保专款专用。同时,预留3%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和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验收合格、一年期满,无息支付施工单位,使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确保“工程建起来、干部不倒下”。
3 深度融合,奏响高标准农田“大合唱”
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打好结合牌,释放高标准农田政策红利。一是与调优产业结构相结合。积极探索高效经济作物的种植,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带动农户增收,专门出台了有关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文件,对流转面积33 hm2以上且集中连片种植有机、富硒水稻等新型经营主体,按50元/667 m2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流转面积10 hm2以上且全部集中连片用于种植高效经济作物的单个新型经营主体,按100元/667 m2给予一次性补助。蒙山镇清湖皂江村成立嘉龙水产合作社,对13 hm2高标准农田实行稻鱼、稻虾综合种养,每667 m2收益在3 000~8 000元,较水稻种植增长30%。江西省镇渡乡苑新村成立烟叶合作社,对33 hm2高标准种植烟叶,每667 m2收益在5 000元左右。二是与壮大集体经济相结合。村集体通过撬动“三资转化”增加收益,全县鼓励村集体采取租赁、承包、参股等方式盘活土地资源,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依法规范、高效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于流转土地所在村,按30元/667 m2的奖励一次性给予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比如,江西省上高县芦洲乡中腰村,先后成立了食用菌、肉牛、园林和烟叶等产业合作社,流转耕地87余hm2,土地流转率达70%以上,村集体收入达20余万元。三是与农业发展新业态相结合。依托农村特有的田园风光旅游资源,采取“旅游+”“生态+”等模式,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农耕体验等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集中打造一批以休闲养生度假为一体的高水平的“休闲农庄”“田园农庄”,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产业和新业态。江西省上高县蒙山镇芦家田村流转高标准农田200 hm2开发种植薰衣草、火龙果、葡萄等集观光、采摘为一体的尚合园农业发展基地,年接待游客近万人,年收入达100万元,被评为3A级乡村旅游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