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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人的主体性视角“正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

2018-02-11阳甜甜吴兆雪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阶级性阶级利益

阳甜甜,吴兆雪

(安徽新华学院 思政部,安徽 合肥 230026)

任何政权都需要合适的意识形态为其服务,因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在不同社会中,其意识形态的实质是有差异的。意识形态教育与巩固和加强意识形态密切相关,故不同社会选择何种类别的意识形态教育则显得至关重要。

一、意识形态与人的主体性之间的关联

不同的阶级和利益集团由于利益的差别性,故而有不同的意识形态,即意识形态具有差异性和鲜明的阶级性。选择何种类型的意识形态为社会服务,都是由该社会占统治阶级的地位的阶级来决定的,因而也诞生了主流意识形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参与到社会生活中,为统治阶级服务,达到服务和巩固一定的社会关系。意识形态的阶级性,决定了与其相适应的意识形态教育也更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在社会主义社会和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教育具有本质的区别。但是现在,不仅西方媒体和学者们,居心叵测的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批判为“奴化式”和“洗脑式”的教育,更有甚者将之带上“邪恶”“错误”“反叛”等帽子,而且国内也在存在着否定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反而崇尚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教育,归根究底是由于没有认清阶级社会意识教育实质上是意识形态控制,也没有认清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与阶级社会意识形态教育两者区别,因为缺乏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自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不具有“控制性”而具有“教育性”,它的最终目标和根本目的是希望通过意识形态教育来逐步构建一个完整的人的主体性,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教育却不具备“育人”这一特征,它是通过逐步瓦解人的主体性的“反思性”“批判性”“独立性”来实现对人的控制,实现对社会的有效管理,这是一种非常狭隘的视野。因此在提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这一问题时,我们要有足够的自信,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正名”,扩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话语权。

意识形态(英文:Ideology,也写作"意识型态")是一种想法和观念的集合名词。追溯其来源,最早可以追溯到法国著名哲学家托拉西。他在《关于思维能力的备忘录》的论文中首次提出并使用了“意识形态”这一概念,并将之定义为“观念的科学”“思想的科学”。托拉西试图为一切观念的产生找到一个科学的哲学基础,其最初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指引人们摆脱宗教的束缚。但是特拉西的“意识形态”不仅仅停留在“思想的科学”这一哲学认识论层面,它更是一个政治学概念,为政治集团服务,通过建立新的知识科学来改造现有的理性世界,为建造一个完美的法国而服务。由此可见,意识形态这一次词语从诞生之时起就不可避免的带上了为政治服务的使命,打上了政治的烙印。到拿破仑称帝之际,特拉西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的政治主张与拿破仑相违背,拿破仑轻蔑地称之为“意识形态家”,意同“空想社会主义家”,特拉西的意识形态学说也被批判为毒害法国民众心灵的学说。后来,在使用上,“意识形态”常和政治密切相关,在使用上也常表达出贬义的意思。

如果说意识形态在特拉西那里是一个积极进步的概念,是带有改造社会的崇高的使命感的词语,被拿破仑批判为“毒害心灵的学说”只是一种违背其政治集团利益而带有强烈个人感情色彩的污蔑,那么在马克思这里,意识形态则是统治阶级通过颠倒认识和现实的虚假体系,借以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手段。马克思让意识形态成为虚假的代名词是通过不偏不倚的新的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他将意识形态概念从认识论领域拓展到现实实践领域,使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其毒害是真凭实据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当时德国资产阶级无论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都十分软弱,热衷于不切实际的幻想和“词语的革命”,而没有抓住产生它的根源——德国当时的社会现实,甚至通过虚假的、幻想的观念来代替客观的、现实的社会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1]73。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总是喜欢把自己阶级的利益虚伪的鼓吹成是全社会的共同利益,放到意识形态层面,就是把仅属于本阶级的思想表达成一种普遍存在的形式,把自己的思想合法化、合理化,变成合乎理性,符合社会集体利益的思想。换言之,这就是一种欺骗,刻意的转化自己的言语表达,虚构出虚假的意识形态来欺骗大众,它并不是为如实的反映了社会存在为目的,而是为统治阶级维护长久的统治和自身的利益提供合法性。

“统治”这一实践活动,是需要相应的主体和客体,即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一种管理活动,其本质是实现对人的统治,就需要被统治阶级的顺从。但是每个人从根本上说都应当是具有独立性、反思性、批判性等独特的主体性特征存在的。为了统治的顺利进行,就必须要将人的主体性特征给逐步消除掉,否则,人的主体性特征会妨碍到统治阶级的有效统治。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里恰好起着消解人的主体性特征的作用。原因在于:其一,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从其本质来看,本身就是对社会存在的歪曲的反映,它是以欺骗的方式混淆视听,在错误的意识形态的蒙蔽下,必然会迷糊人的心智;其二,虚假的意识形态一旦被统治阶级伪装成真理利用起来,很难保障人民大众不受迷惑,容易信以为真,那么这时就丧失了判断能力和抵抗能力,心甘情愿的服从于统治阶级的统治,陷入温水煮青蛙式的不疼不痒的屈居于现实之中。由此可得,意识形态统治功能的实现是借助人的主体性的消失来实现的,两者密切相连。

二、阶级社会意识形态教育的实质:意识形态控制

尽管意识形态这一概念诞生于近代,但是纵观全球历史可以显而易的看出,统治阶级通过加强思想控制来巩固统治已不是一朝一夕。意识形态统治本身就是一种思想层面的控制。当然,“这里的思想绝不是什么超阶级的、普遍的思想,而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2]550这也进一步验证了前文中所提到的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不同的社会形态,意识形态教育更具有截然不同的性质、内容、目的和后果。

在阶级社会里,意识形态教育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其目的的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利益需要,它所采取的方法也是通过“欺骗”的方式来蒙蔽大众,使人逐渐软弱,失去对现实的批判和反思的能力,继而顺从于既定的统治阶级的统治,成为一种失去主体性的“良民”。由此可见,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教育,从本质上看他是一种奴化教育,其内容具有虚假性,其目的具有自私性,其后果具有反人性,因而其性质毋庸置疑具有落后性。即使对统治阶级来说意识形态控制是十分有必要的,但是从人的主体性角度来看,意识形态控制却毫无正当性可言。那么,把“意识形态”和“教育”这两个词放在一起构成一个新的词汇在阶级社会中使用,是一件没有根据的做法,因为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来看,教育是一种“育人”的行为,是一种培养人的“主体性”的行为,使人独立向上,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但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教育却恰恰相反,它的初衷是为了消除人的“主体性”,它只是阶级社会中维护国家统治的一种手段。所以,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教育并不是教育,更准确的说,应当称它为意识形态控制。

如果统治阶级刻意主观的谋划来实现统治是否会引起人们的警惕和抵抗,反而不利于维护社会统治呢?哲学家斯拉沃热·齐泽克对此作出了解答。资本主义历史上的几次暴动也为他的观点提供了有力的证据。他认为恶意的欺骗极大可能引起反抗,但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资产阶级根本无需劳心费力就可以轻松实现对人们的控制,因为意识形态已经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了。资本主义倡导的自由、平等、民主、公平、金钱至上等价值观念在市场经济下已经成为一种自在自为的意识形态,无需再劳心费力的进行宣传。人们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的所有活动,都展现出对这些价值观的信仰,每一次的经济活动都是这些价值观的一次践行。即使一些清醒的人认清了这些资本主义价值观的虚伪性,所带来的幸福也只是暂时的幻象,但是身陷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种种联系之中,也很难使个人从中脱离开来,所以还是会麻痹自己,劝说自己认同所处的社会环境。这对于发挥人的主体性来说简直是一个巨大灾难,它可以在无声无息之中消除人的主体性,使人们成为资本主义的傀儡。

通过上文的分析,无论是统治阶级的刻意为之,还是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自在自为,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教育常带有“欺骗”“虚伪”等负面性质。阶级统治目标的实现,正是通过这两者相关配合,才得以逐步消解人的主体性。“欺骗性”和“虚假性”毫无疑问的成为了积极社会意识形态教育的两大特征,也正因为此,才称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教育为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控制。现在我们需要思考的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是否同阶级社会意识形态教育一样,其内容具有虚假性?其手段具有欺骗性?其目标是巩固阶级统治?这些都是我们迫切需要得到解答的重要问题。

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扬弃:意识形态教育

自马克思开始,意识形态这一词语基本带有贬义的色彩。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一些西方学者总是盲目的把马克思所批判的虚假的意识形态与之相等同,认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也不可避免的具有“虚假性”“欺骗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也不可避免的为统治阶级服务,巩固统治集团的利益,用来奴化和欺骗人们。以上观点是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误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严重歪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控制是有天壤之别的,主要来看它表现在性质、手段和目标上。

从性质来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是阶级性和科学性的有机统一。

正如前文所写,意识形态这一名词从起诞生开始,就不断的走上了被“肯定”或被“否定”的曲折道路。到了列宁这里,他不再是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对待意识形态,而是站在革命斗争的角度重新探讨意识形态,他认识到意识形态对于阶级斗争具有重要意义,强调无产阶级必须有拥有属于自己的,科学的意识形态,即马克思主义。[3]1葛兰西为解决欧洲革命失败后马克思主义面临的危机,强调无产阶级在革命过程中一定要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比掌握政治领导权更加重要。列宁和卢卡奇的共同点之一都是认识到了意识形态对于社会实践的重要性,都将意识形态视为革命的武器力量。观之以上观点,都是从“正面”“积极”或科学的意义上来探讨意识形态概念。

考察意识形态的历史发展我们可以发现,意识形态并不是一直背负着“消极的能力”,在阶级社会里,意识形态才会屡次被背上“骂名”。之所以会出现这样尴尬的境地是因为在阶级社会中,其真理是虚假的,其利益是偏私的,出现了阶级性与科学性相对立的问题。在阶级社会中两者难以实现统一的原因在于,一方面统治者希望自己可以永远统治下去,本阶级利益可以永久的得到维护,一方面又大肆渲染自己所追求的利益是正当合法的,是真理代表所有人的利益。但这两者本身就自相矛盾,所以根本无法同时实现既保证阶级利益的实现又可以维护真理,所以也不可避免的陷入了困境,而不是消解。首先,社会主义意识教育通过身份构建和语言教化构建了人的主体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通过引导我们回答世界是什么的过程中,逐步构建起我们的世界观、人生观、自我意识、身份意识和身份认同,使人们在不知不觉的过程中逐步构建了自身的主体性。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控制只是规定了人民“不能做什么”、“不能想什么”,通过种种不能的禁忌的灌输,限制了人的主体性的实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引导我们“应该做什么”、“应该想什么”,通过引导每个人逐步挖掘自身,发展自身,来构造人的主体性。其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不需要通过欺骗和隐瞒的手段来实现控制人的目的,因为从根本上来看,无产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一致性,那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就不存在因利益差别而带来的纠缠,所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无需像阶级社会一样利益欺骗、隐瞒的方式,蒙蔽大众,让大众愚昧的接受不真实的事实。由于利益的一致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大可开诚布公的向公众阐释自己的政策,让人们充分了解事情的原委,充分的发展人的主体性,这样一来便可以更加得到大众的信赖和支持,为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最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本身就是科学性和阶级性的统一,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真理。意识形态本身的正确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能够培育人的主体性的前提和基础,科学合理的意识形态教育,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人才的必备基础。

从目标上来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在于培育、塑造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对人进行控制。

在阶级社会里,怎样对社会成员进行有效的管理,是一件关系到国家危亡的大事。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教育的主要目的也就在于此,通过意识形态教育奴化人们的心灵,从而实现对人的控制,缓和日益激烈的阶级矛盾。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也具有凝聚社会共识、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和资本主义社会相比,是有着根本差别的,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人们创造日益丰富的物质文化,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种文化需要,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物质财富的极大创造需要每个人都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与,因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就需要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让每个人都参与进来,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的实现物质财富充分涌流。因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不同于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教育,他的目标是要培育好、发展好、塑造好每一个人,而不是通过控制的手段来维护阶级统治。

综上可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摆脱了以往阶级社会意识形态教育的“虚假性”“欺骗性”,实现了阶级性和科学性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超脱了阶级社会意识形态形态消解人的主体性,奴化人的狭隘视野,实现了人的主体性的充分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摆脱了对人的控制,实现了意识形态教育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和谐统一。

四、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具有正当性

正如前文中,从人的主体性视角出发,在意识形态教育的性质、方法和目标这三个方面分析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和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教育的本质区别,展现出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对阶级社会意识形态控制的批判和超越,这不仅有力的回击了一些阴谋家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无端指责,洗脱意识形态教育被刻意附加的各种“罪名”,帮助人们走出将意识形态教育降低为或混同于意识形态控制的误区,而且也向人们表明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正当性。

任何一种意识形态教育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意识形态以表现社会中人们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为内容,其基本功能就是直接或间接的参与到社会生活中,以巩固或改变社会关系。离开了意识形态,人就无法融入到社会生活中,无法实现良好的个体社会化。丹尼尔·贝尔把意识形态看成社会的一个意义系统,认为“人们通过它们来显示自己与世界的联系”[4]197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有的观点都是指出意识形态对于人的社会化的必要性,而不是说明它的正当性。意识形态的正当性与必要性对于个体人的发展来说是两码事,因为人的主体性的构建与人的社会化本身就是两码事。在个体人的发展过程中,意识形态形态既可能会促进人的主体性的构建,也可能会促使人的主体性的消解。只有促进人的主体性的构建的社会意识形态教育才是正当的。

在阶级社会里,意识形态教育存在的必要性在于需要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需要对人们进行欺骗和蒙蔽,但这些都损害了大众的利益,剥脱了他们的知情权,从人的主体性发展角度来看,阶级社会意识形态教育是反人性的,是人的主体性的逐步消解,根本无法具备正当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能够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既坚持不懈的追求真理,又不遗余力的服务最广大人民群众,坚持了科学性和阶级性的统一;能够把促进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相统一起来,既可以有效的动员社会整体的力量和进行社会管理与社会整合,又可以在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培育人的主体性,坚持了发展性和教育性的统一。在这样的意识形态教育的带领下,在这样一个不以奴化人为目的而以培育人为目的的意识形态的带领下,其结果必然是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因此必须要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做辩护,理应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正当性获取更大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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