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在新农村建设中完善养老的作用研究
2018-02-10刘淼
刘 淼
(潍坊科技学院,山东 潍坊 262700)
孝道是我国传统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以孝道为内核的孝文化,对于推进农村养老、保障社会稳定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城镇化、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家庭结构日趋核心化、小型化,教育的缺失与价值理念的改变,导致孝道式微,致使养老保障功能缺失,新农村建设受阻。为了解决新农村养老问题,还需重塑孝文化,使其在新农村完善养老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1 孝道在新农村建设中完善养老体系的作用
在新农村建设中,孝道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是自觉赡养父母,使之颐养天年;二是强身健体,珍重生命;三是自我实现,荣光父母;四是互相尊重,平等交流;五是创建尊老、敬老的大环境;六是及时行孝,厚生薄死;七是倡导老人自立、自强、自养,树立科学的养老观念[1]。在新农村建设中,孝道对于完善养老体系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1 以孝道完善养老,具有物质、精神双重保障作用
以孝道完善养老,不仅体现在物质奉养方面,还体现在精神敬养方面。在农村,倡导以孝道完善养老,不仅便于为老人提供衣食住行等全方位的周到照顾,还有利于给予老人更多的关怀,使之尽享天伦之乐。正如孔子对“敬”之所释:“犬马皆有所养,惟敬方别于禽兽。”在新农村建设中弘扬孝道,更应体现“敬”字,将其化为高度的尊重、自觉的关心、周到的照料,如此方可慰藉老人的心灵,满足其情感需求。奉养乃孝道的根基,若无奉养,孝便无从谈及,但孝道绝非仅限于奉养,若缺少尊敬,仍不被视为孝。在孝道中,精神内涵多于物质意义,应从奉养转向敬养,方可称之为孝。
1.2 以孝道完善养老,具有优化社会风气、引领道德风尚的作用
孝道对于形成全民族尊老爱幼的良好风气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倡导以孝道完善养老,应关注由己及人,这样有助于促进养老、尊老、慈幼、抚幼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具有引领道德风尚、净化社会风气的重要意义。在新农村建设中,倡导以孝道完善养老,不仅促进了家庭的和睦与团结,还提升了农村精神文明水平的提升,便于形成老有所养的道德氛围。实质上,在家能够孝敬父母,在外通常也能与他人和谐相处,因此,孝道也被视为维系社会关系的重要准则。
1.3 以孝道完善养老,具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的作用
对于新农村建设,除了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外,还应着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维持农村和谐、稳定。而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离不开广大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精神文明程度的提升,因此,应促进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的并行。而以孝道完善养老,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便于维持农村的和谐、稳定,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的健康、良性发展。当前,受到多元文化的影响,农民群众的思想日趋多变,部分地区农民思想道德素质不高,以孝道完善养老的思想日趋淡薄,农村养老状况不容乐观,直接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
1.4 以孝道完善养老,具有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新农村建设,需要培育新农民,若无新农民,就无新农村。换言之,新农村建设依赖于广大农民群众的奋斗。随着新农村经济的发展,传统“养儿防老”的观念遭受了巨大的冲击,农村老人自养比例持续增加,这是以孝道养老中出现的新内容。与其说,农村老人自养是对传统以孝养老的巨大挑战,不如说是新农村建设中以孝养老的自适应性反映,也是以孝养老延续与发展的必然结果。就众多农村老人而言,自养不仅是其创造财富的经济参与过程,也是其实现自我存在价值的社会参与过程。因此,适度自养不仅有助于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而且有助于维持天伦之乐,促进和谐新农村的建设。
2 重塑孝文化、完善新农村养老体系的路径
孝道对于新农村建设中完善养老体系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还应认识到当前新农村建设以孝养老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通过重塑农村孝文化,探索一条行之有效的以孝养老新途径。
2.1 加强孝道教育,促进孝文化传播
作为孝文化的内核与精髓,孝道占据着我国古代社会道德体系的制高点,也备受世人关注,因此孝道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加强孝道教育,是促进孝文化弘扬的重要渠道之一,面对当前社会中孝道观念日趋薄弱,要想重塑孝文化,首先需要重拾孝道教育,将家庭、学校、社会教育有机结合,使孝道观念、孝文化深入人心。一方面,孝道乃是家庭伦理之根基,因此,家庭是孝道教育的重要阵地,重塑孝文化,应从家庭道德、责任感塑造方面着手,父母乃孩子的榜样,一言一行都深深地影响着子女,为此,要求父母必须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潜移默化地引导孩子孝养老人,加深子女对于孝道的认知和理解,培养其对父母的感恩心、责任感。另一方面,学校是孝道教育的另一个重要阵地,为加强孝道教育,应构建起科学、规范、系统的教育体系,将孝道教育纳入教育体系中,并将孝道思想引入教育范畴中,在教学中注重增设孝道等范例与知识,提高德育在学校教育体系中的地位[2]。同时,应注重不断创新教育方式、方法,从小事做起,引导学生及时行孝。不仅如此,还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尤其是加强孝道文化的推广和宣传,借助于学校校园网、校园广播等多重传播渠道,弘扬、宣传孝文化。
2.2 推进养老立法,加大执法力度
为完善新农村养老体系,还应走法治化之路,即将新孝德中的规范以法律条文形式加以固定,结合新农村孝文化实践现状,逐步完善、优化、细化法律条款,提升其可行性、操作性,确保执法程序的科学性,促进执法队伍的建设,使农村老人的权益得到全面保障。在我国古代社会中,法律对于孝道尤为重视,任何违背孝道的行为都会遭致法律严厉的制裁,而完善的法律体系无疑为孝文化的弘扬提供了扎实的保障。因此,在如今这个法治社会,还应一如既往地继承、发扬孝文化,充分发挥以孝养老的作用,不仅单纯地依赖社会道德、责任感等对养老加以维系,还应加快推进养老立法,构建完善的法律制度,为孝文化的弘扬做后盾,针对弃养、虐待老人的行为,应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当前,国家关于养老的法律仍相对分散,缺乏系统性、层次性,极易导致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协调性,致使农村养老缺乏制度保障,执法过程中阻碍重重。为此,政府部门应加快完善养老立法工作,增设专门的法律、法规,构建起健全的养老保障法律体系,加大执法与监管力度,持续扩大农村老人的受益面积[3]。
2.3 多方力量集结,共同承担养老
以孝养老还应与其他养老模式有机结合,这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新农村建设的需求。在现代社会中,多数家庭规模较小,独生子女情况多,以个人之力承担起沉重的养老负担会导致年轻一代不堪重压,因此,单纯地依靠孝道解决养老问题仍存在困难,还需集结多方力量,共同分担养老的沉重负担。具体而言,要求家庭、农村集体、政府、社会组织和老人自身加以联合,共同承担养老重任,为新农村老人提供全面、周到的养老服务,使孝文化在全社会范围内传播,发挥其强大的感召力。一方面,应将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商业养老有机结合,利用整体思维应对当前农村养老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应将养老保障与医疗保障有机结合,形成医养结合的完善体系,增强对老年人社会医疗与福利的保障。
3 结语
一言以蔽之,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为完善农村养老体系,除了继承传统孝道的合理内核之外,还应摒弃其封建、腐朽之糟粕,而非对传统孝道观念全盘接收,毫无创新。面对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应认真探索以孝道养老的现存问题与原因,结合农村老人的身心特点,辩证地看待传统孝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重塑新农村孝文化,提升农村老人的整体养老质量、层次,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