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犯罪的困境与构建探讨
2018-02-07李娇
李娇
摘 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药品安全事故、药品广告虚假等问题频发,影响药品使用安全性。为有效预防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需加大对药品安全犯罪构成的分析力度,并构建全面、规范的防控体系。下面,本文从药品安全犯罪困境出发,总结药品安全犯罪的防控措施。
关键词:药品安全犯罪;困境;防控措施
众所周知,药品多用于疾病的预防、治疗,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性,需严格把控药品。但是,从当前的药品管理上看,多存在药品安全犯罪现象,不但危及人们生命,还影响社会经济发展。这种情况下,必须构建科学、合理的药品安全防控体系,从而减少药品安全的犯罪数量,维护人们的生命权益。
1 药品安全犯罪管理困境
1.1 犯罪手段高科技,无法定性性质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不断进步,虽然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但也为不良药品的生产、使用带来支撑,间接加大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查处难度。在药品安全的犯罪行为中,行为难定性、取证困难是常见现象,这是导致药品安全犯罪持续增加的主要因素[1]。将广州市的药品安全犯罪作为例子,不法分子使用喷码器更改过期药品信息,对于过期药品来讲,其药效也会消失。若人们购买这种药品,就会耽误治疗时机。并且,在鉴定药品时,多需要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并保证具备专业知识。然而,我国当前的药品鉴定中,普遍存在专业鉴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匮乏的现象,致使药品鉴定中无法定性假冒伪劣药品,危害服药者生命安全。
1.2 犯罪数量增加,危害严重
报告显示,我国近几年药品安全犯罪数量持续上涨,如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就移送了1600件涉嫌犯罪的案件[2]。并且,起诉危害药品安全的犯罪就有11900人。与此同时,所出现的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也危害著社会稳定、公众生命健康。将2012年的毒胶囊作为例子,药品中所使用的明矾,就有多个价格,不但加重购买者经济负担,还危害生命安全。
1.3 犯罪行为组织严密,隐蔽性强
我国从事和假冒伪劣药品生产相关的工作人员,多存在各司其职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形成了从材料采购、药品生产制造、包装及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链。这些药品的生产过程,几乎和正规药品一致,因此,管理人员很难从中发现违法现象,加大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认定难度。另外,这种药品生产成本比较低,特别是和正规药品相比,从某种程度上增加药品生产数量,提高查处难度。
从我国的犯罪学结论上,他们不但是犯罪的受害者,还是犯罪发生的帮助者。由此可见,被害人也在引发药品安全犯罪的因素。物质需求是人们的基本需求,然而,当这种需求被扭曲后,就会产生贪念。部分被害人因贪图便宜,到不正规药店购买价格低、不安全的药品[3]。并且,药品销售机构也举办促销活动,促销的都是那些即将过期的药品,当被害人购买这些药品后,不能及时服用导致过期。再加上他们不愿意丢掉药品,认为过期几天危害不大,仍继续服用,危害生命安全。
2 药品安全犯罪的防控措施
2.1 强化药品从业者法治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法律是预防犯罪行为的关键,要想充分发挥法律优势,除要保证法律的完整度外,还要明确法律适用范围,针对违法乱纪的工作人员,立即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惩罚、教育。制定相关法律,公之于众,这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当前,我国的药品安全法律已趋于完善,但在新法律内容的宣传、更正上仍存在不足之处。基于此,必须善用当地教育机构、新闻媒体等,进行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帮助药品安全犯罪人员了解法律对自身行为的约束程度,降低犯罪意识,减少犯罪数量。另外,还要贯彻落实相关法律。药品安全执法机构,明确分工负责、权责配合,严格按国家法律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该处罚就处罚,该移送就移送,坚决履行自身职责,及时查处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并追究责任[4]。
2.2 强化刑法链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药品安全犯罪发生的主要原因,和执法、司法机构链接不畅通相关,导致信息沟通缺失。针对该现象,应放宽药品安全犯罪的移送标准,针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便于收集、了解犯罪证据。对于各部门存在的信息交流不通畅现象,应建立信息网站共享信息,通过将案件登记在网络上,保证各部门信息的共享性。与此同时,还能保证各部门相互监督,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药品安全而言,民众所了解的远远少于销售者、生产者,他们所熟知的也就那么几种常用药,面对市场上种类繁多的药品,是无法知晓药品安全性的。基于此,药品生产商需及时公布药品安全信息,专家、政府等社会力量,还要帮助民众解读这些信息,保证药品安全信息的公开性。在满足信息公开需求的同时,还要重视对药品安全的监管,借助报纸、广播、移动媒体、图书等媒介,提供和药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并及时宣传药品安全重要性,揭露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5]。
2.3 强化药品生产监管,禁止以罚代刑
现阶段,我国的药品安全监管机构以质量检验部门、工商机构、监管机构等为主,但是,在实际的药品监管中,这些机构多划分责任,各自工作,造成执法分散。并且,部分机构为满足自身效益需求,通常实施以罚代刑的方法,使犯罪分子逃脱法律制裁。因此,国家药品、食品监管机构需充分发挥自身管理职能,发挥各部门作用,一旦发现以罚代刑现象,立即追究负责人员的法律职责,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性。另外,还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药品安全监管中,鼓励民众举报存在执法问题的机构,及违法生产药品的工作人员,保证药品的生产质量。
此外,还要发动社会团体组织,建立公益诉讼。社会团体由事业单位、公民等自动组成,如学术性社团、联合性社团、行业性社团等。在我国,和药品安全相关的团体比较多,如中国医药协会、中国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为社会群众的重要分支,是一股坚实力量。在政府打击药品安全犯罪的情况下,不但能调动社会团队的工作主动性,还能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优势[6]。一般情况下,药品安全犯罪被害人过于分散,通过社会团体的参与进行诉讼,能引起社会各界重视,对潜在犯罪行为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3 小结
综上所述,选用针对性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认定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确定犯罪行为罪责,加大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和其他产品的安全问题相比,药品安全问题具备一定的特殊性,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性,对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意义重大。因此,应根据当前的药品安全犯罪管理困境,完善和药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健全药品安全防控体系,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在减少假冒伪劣药品生产量的同时,营造安全的药品生产环境。
参考文献
[1]商小宁.药品安全犯罪的困境与构建探讨[J].现代交际,2017,12(7):69.
[2]王嘉玲,周志刚.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实证研究——以Z省为例[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公安理论与实践),2016,26(5):20-30.
[3]谢毅,贾雪枫.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法经济学防控路径探析[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16(3):35-38,43.
[4]黎旭.环境犯罪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检察监督问题[J].法制与经济(上半月),2016,22(5):197-198,201.
[5]王鹏.浅谈新形势下药品安全犯罪的困境与构建[J].现代交际,2017,34(15):49-50.
[6]王雪,谭琳琳.药品安全犯罪的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J].商,2015,17(1):228-229,13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