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和完善病种付费方式利于实现三方共赢
2018-02-07
经过九年的努力,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医疗保障、药品保障及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在医疗保障管理体系建设和完善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与创新始终是核心和关键。
我国医保支付体系不断发展、逐步健全,从最初粗放、被动的按项目付费,过渡到以预算为重心的总额预算管理,进而发展为以疾病病种、资源消耗为核心,更加精细化的按病种付费,最终还将实现按绩效、按价值支付。当前全民医保体系下,医保支付方式在控制费用、引导医疗和就诊行为,甚至医疗技术发展以及临床学科建设方面产生着重要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为现阶段全国范围内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指明方向。鉴于以往医疗数据质量欠规范,DRGs付费短期内广泛推广仍缺少条件和基础,近年仅少部分地区开始探索DRGs支付。
我国目前探索最广泛的是单病种支付、按病种分值支付等病种付费模式。但随着多形式按病种付费的推行实施,逐渐促进医疗机构聚焦成本和控费,关注病案首页、规范疾病编码,提高医疗数据质量,也同样为今后DRGs支付提供有力基础。
按病种付费是科学选择支付病种,合理确定抽取规则、支付标准及反馈机制。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医院积极配合管理,从病种支付专题宣教、医嘱提示程序上线到考核监管体系完善,按病种付费显著提升医院、临床科室病种成本管理意识、促进以临床路径为抓手的医疗质量管理、规范病案首页书写,保证医疗数据的整体质量,促使医院在合理控费、规范行为、提高质量方面实现了医保管理的精细化。
纵观所有支付方式,任何单一的支付方式都难以达到最理想的目标:既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对医生产生有效的正向激励,同时又能提升患者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感受。因此,探索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尽力平衡医疗质量和医疗费用,改革和完善病种付费方式必将助推医保支付方式的创新与完善,最终实现医、患、保三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