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全面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2018-02-07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 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7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对审批服务中需要出具的涉企涉民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摸底,从5689条涉及证明事项中梳理213项证明事项,按照“五个一律”原则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取消104项,公布保留证明事项清单109项,对外公开承诺“清单之外无证明”。
一是坚持“五个一律”,全面摸清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第一,开展梳理自查。市直和各县(市)区直部门从“上级部门要求开具”和“基层实际开具”两个角度入手,梳理本部门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盖章类材料。经过梳理,62个市直部门、12个县(市)区共汇总出5689条涉及证明事项的相关材料。第二,确定证明材料范围和依据。经过反复研究,确定证明材料范围。具体为: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相关业务,需由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出具的证明及其符合办理条件的证明材料。而那些对申请人已取得的证件、证照和资质,以及由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评估、评审、鉴定等中介服务以及前置审批事项等,不纳入清理的证明材料事项范围。通过甄别和筛选,共梳理出213条证明事项。第三,明确清理具体标准。坚持“五个一律”的原则要求,即凡没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釆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取消的标准开展证明事项清理。
二是坚持公开承诺,确保减证便民成果落实。第一,公布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清理后,共公布保留涉企涉民证明事项109项,其中,专门明确了19项由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事项。所有保留的证明事项均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据。实施“证明清单”管理后,审批服务将按照“清单之外无证明”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在办事过程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清单以外的证明材料,违反规定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二,取消各类繁杂证明材料,为申请人和基层社区减负。共取消104项涉企涉民证明材料。取消的证明材料主要有以下五种类型: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共50项。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不动产登记(首次登记)”时要求提供村(居)委会开具的“同意建房”证明;通过有效证件可以证明的,共12项。如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申请人无需再提交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出境定居证明,只需通过有效证件核验;已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而取消的,共6项。如社保部门已向相关部门开放了社保参保相关信息,申请人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无需提供“社保缴交证明”“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改为由部门主动调查核实的,共23项。如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需要提供的“经营期间守法证明”,改由市级环保部门向县级环保部门主动调查核实,申请人无需在市、县之间往返奔波;可以由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的,共13项。如“工作经历证明”“意外伤害证明”“丢失证明”等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具备办理条件。第三,加快推进部门信息共享,让“信息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在清理过程中,梳理出15项证明材料可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后予以取消,待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后,申请人可免于提交证明材料。“减证便民”改革要求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应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部门之间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和校验核对,并制定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计划和明确时间节点,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第四,按事项分类公布证明材料清单,方便申请人办事。为确保“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成果的有效运用,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方便申请人办事,以审批服务事项为导航,按照办理事项进行分类,向社会公布涉及的相关联证明材料清单,进一步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
三是坚持成果共享,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第一,减轻企业群众办事负担,提升改革获得感。改革前,企业、群众办事需要开具多种证明,部分不合理证明是部门怕担责而设置的障碍。此次“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取消了104项证明材料,便利了企业、群众办事,让老百姓少跑冤枉路、少花冤枉钱,轻轻松松办成事、办好事。第二,减轻基层单位工作负担,加强开具证明管理。清理工作中,重点关注了基层和办事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多、职责不清等问题,经过研究和甄别,取消了17项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业务需要由村(居)委会为申请人开具的证明,明确了保留19项需要由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事项,进一步明晰了“什么证明要开、什么证明不开”,规范了对基层开具证明的管理,减轻了基层单位负担,提升了办事效率。第三,强化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简化流程优化服务。通过“减证便民”行动,梳理出由部门之间主动核验或通过信息共享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倒逼部门转变观念,由“避责思维”向“负责思维”转变,同时,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强化部门之间协同配合,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