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江苏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2018-02-07张武林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武林(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战略部署,我们赴全国“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江苏省南通市,就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以期在新的起点上,全面落实江苏省“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地”要求,进一步提升江苏省法治文化建设质效。
一、江苏省南通市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有关部署要求,以培育公民法治信仰为目标,在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崇德少年法学苑”、“军营法治文化节”、“青少年法治文化节”、“家庭法治正能量加油站”、“普法三宝”(“小喇叭”、法律援助卡、法治宣传口袋书)、“中国好人”普法微联盟等法治宣传的经验做法,在江苏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都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全市公民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治文化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文化逐步成为南通市发展的硬名片和软实力。
一是建立机制,夯实法治文化建设基础。健全作品评选机制,南通市每年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2018年共征集各类作品近300件;征集评选“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共征集案例300余件,优秀案例被汇编成册、免费发放。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抓住每年“12·4”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日等时间节点,与公安、法院、地税、妇联等40余个部门联动开展宪法宣誓、法治文艺演出、万家学法等活动达283场,让法治文化走进千家万户。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充实调整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评选第三届“江海普法名嘴”,精心挑选近两年新入选的12名“中国好人”加入普法微联盟,定期组织其深入学校、村居、企业等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文化。
二是整合资源,拓宽法治文化阵地范围。打造实体阵地,南通市出台并落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标准》,市、县两级全部建成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全市新建法治文化阵地226个。其中,南通市地税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称号,南通市海门拟投入650万元改造升级法治宣传中心和社区矫正教育中心,南通市通州区拟投入400万元重新打造2000平米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开辟虚拟阵地,延伸“普法三路”体系,联合中国邮政开辟“网上邮路”,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普法公益广告,受众达300万人次。充分运用普法软件“学法达人”,电视台、电台《崇德尚法1061大家帮》等栏目,户内外显示屏等载体宣传法治文化,形成集广电平台、双微载体、视频终端、手机软件为一体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
三是丰富形式,营造法治文化浓厚氛围。江苏省南通市连续举办三届法治文化节活动,各县(市、区)也纷纷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活动:海安县连续举办十三届法治文化节;港闸区举办五届青少年法治文化节;如东县开展十三届“蠙城之夏”法治文艺巡演;如皋县连续11年开展“法治创和谐”文艺调演,丰富和活跃了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此外,南通市开展“法润江海·德法同行”专项活动,实施法律法规宣讲、法律服务咨询等“法治进万家”五百计划,开展“德法护成长”“德法伴行政”等五大行动,举办百家姓氏家规家训征集评选、“同享德法阳光 共建平安家庭”基层行、“德法伴成长”演讲比赛等各类法治文化活动共57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9万,营造了浓厚的崇德尚法氛围。
四是围绕大局,发挥法治文化社会效应。江苏省南通市通过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推动各地各部门践行法治理念,促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各层面、各环节“落地生根”。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质效不断提升,江苏省依法行政示范点经验交流暨现场观摩会在南通市召开。法治社会建设不断优化,全市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江苏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会2017年在南通市召开。法治市场建设有序推进,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法律风险防控,2017年开展“法企同行·集中走帮服”专项活动,实地走访各类企业1400余家,征集法律需求1230个,提出法律建议110条,化解涉企矛盾共207件,强化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意识。
江苏省南通市法治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总体规划不够系统。没有充分认识到法治文化建设的系统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因而全局性的思考和系统性的规划还不够,存在碎片化、片面化和过程化倾向。二是思想认知不够全面。部分地区和部门对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和协调配合意识不强,积极性有待提高。三是理论研究不够深入。法治文化理论研究不够深入,特别是法治文化与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及道德建设的关系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少。
二、准确把握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定位
2011年5月,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全面组织实施保障体系完善、建设能力提升、作品创作繁荣、传播体系优化、法治文化惠民“五大行动”,部署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推进年、提升年、巩固年和成果展示年活动,一年一主题,一年一重点,具有时代特征、江苏特色的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法治文化体系基本形成。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更高要求,我们应立足六年来江苏法治文化建设的良好基础,顺应新形势,谋求新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地。
通过走访调研,我们认为,在新时代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地,必须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灵魂,以培育法治信仰为根本,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论研究为先导,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秀传统(地域)文化、公民道德实践、群众生产生活的深度融合,即“六个深度融合”。把倡导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思维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特别是要做好以下“五个注重”:
一要注重服务大局。“强富美高”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的殷切期望,也是引领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总纲。要着眼“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大局,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目标任务,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促进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软实力,作为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水平的硬指标。将法治文化建设渗透到各领域、各环节,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治理法治化中的教化引领作用。
二要注重统筹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进行全局性思考和系统性规划,注重统筹推进,避免片面化、碎片化。各级党委、政府要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完善法治文化建设规划,明确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具体任务、主要措施等。政府各部门要协同联动,文化、广电等部门负责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推广、传播,城市管理部门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设绿色通道,财政部门加大对法治文化建设的资金保障。各部门为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由司法行政机关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形成由“小马拉车”到“骏马拉车”,再到“群马拉车”的工作局面。
三要注重突出重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大力倡导法治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培育法治思维。倡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根本的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必须捍卫宪法法律的权威,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在普通公民层面,要着力培养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方式;在领导干部层面,要着力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提高法治能力和法治水平。
四要注重德法共建。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增加道德的法治元素;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法治的道德底蕴,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一方面,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用良好的道德风尚引领全体公民自觉守法、维护法律权威。另一方面,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方面的专项治理,坚决整治伤风败俗、奢侈浪费、出行不文明等失德现象,及见利忘义、制假售假、坑蒙拐骗以及“黄赌毒”等败德违法行为,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人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积极承担各项责任。
五要注重创新发展。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内在逻辑,理性审视和科学分析传统文化,认真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促进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的完美结合。同时,对待西方法治文化,要坚持洋为中用,有所鉴别、有所保留,吸收有益因素,加以创造性的转化和创新性的改进,反对照抄照搬西方法治文化理念和法治模式。面向未来,大力弘扬现代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治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理念、内容、载体、机制的与时俱进、丰富发展。
三、构建法治文化建设高地的路径对策
为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地,江苏省在2011年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法治建设的新判断、新部署、新举措,总结江苏省各地尤其是南通市近年来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经验,起草了《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力图在新起点上重新规划江苏省法治文化建设布局、载体、内容等,打造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格局。努力推动法治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结合,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共进,实现法治宣传“从软到硬”“从静态到动态”“从小到大”的三个转变,力求实现法治文化的整体性、系统性、地域性、功能性和可操作性,做到随处可见、随时可学、随手可触,让“看得见”的法治形式内化为厚植于群众内心的法治信仰。具体强化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遵循合理使用资源、参观使用便利、创新特色的原则,按照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要求,建设一批如南通崇法文化广场、常州法治文化公园及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景观项目;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艺术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职工)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像苏州宪法宣传教育馆、常州史良故居、南通无偿献血科普教育基地等有特色、有影响力的精品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借鉴南通市出台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标准》,明确场馆、街区、长廊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具体建设要求,打造不少于50个与城市发展相协调、与生态环境相融合、与公共文化服务相互补的省级法治文化示范新阵地,同时加快提档升级已有的“市县场馆、镇街中心、村居站点”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综合效能,综合运用“互联网+”和声光电技术,广泛开设二维码解说、情景模拟等体验区域,加强维护管理和定期更新,确保发挥应有功效;依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加快法治文化建设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制定出台创建标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法治道德讲堂、德孝主题公园等阵地,培育扶持如浦口“乡贤会”、溧阳“百姓议事堂”等社会组织,创新志愿服务方式载体,构筑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二是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创作。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原则和“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的方针,充分调动群众的创作热情,协同文化馆、美术馆、国画院、艺术院团、剧目工作室等专业机构,吸纳文化工作者、文艺爱好者及相关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组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家库。挖掘整理中原、江淮、金陵等历史文化,南通江海、扬州名城、无锡锡剧等地域文化,及税收、财政、审计等行业文化的法律文化资源,举办作品创作专题采风、研讨、观摩等活动,研究在作品创作中融入长寿、忠孝等传统文化。推出一批富有时代特征、具有地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省级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新增不少于500部种类齐全、内涵丰富、生动鲜活的法治文化新作品。广泛开展不同层面、不同主题的法治书画、法治摄影、法治书评、法治微电影等征集评选活动,不断扩大“中国·昆山法治微电影大赛”、江苏省“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江苏省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征集评选等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优秀作品被收录“省级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进行展播,并被优先推荐参与全国性评选。加强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成果转化,开展内容编排和宣传巡演,通过舞台艺术实践、公共场所展示、主题活动宣传等方式,用优秀作品教育人、激励人,不断提升法治文化的引导力和感染力。
三是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要义,普法工作应以人民满意为最高价值取向。2018年内,将推出35个富有时代特征、具有地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品牌法治文化活动,力求做到让广大人民群众随处可见、随时可学、随手可触。实践中,一方面,把法治主题、法治知识融入日常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活动之中,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文艺欣赏、文化熏陶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教育。另一方面,根据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和基层群众需要,组织开展以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为主要内容,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小戏、地方歌舞为主要载体的文化活动,包括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影视展播、法治戏剧展演、法治曲艺演出、法治书画展览以及法律咨询活动等,既有“阳春白雪”,又有“下里巴人”,为人民群众提供不同类型的法治知识教育和法律服务。同时,在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时,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吸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让人民群众在参与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参与中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
四是加大法治文化媒体传播力度。认真落实2017年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商局等7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不断扩大“彭城和事佬”“法治集结号”等法治宣传专栏的社会影响力,扶持培育10个以上在全国有影响、有特色的法治宣传品牌专版、专栏,增强法治文化传播的权威性、专业性;大力发展“互联网+法治宣传”,以“法润江苏”网络普法联盟为核心,集中打造“法润江苏网”“苏州法治文化网”“江苏司法行政在线”等8~10个全国知名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增强法治文化传播的便捷性、互动性;全面实施“法治宣传全屏计划”,在各设区市、县(市、区)的商业街、公园、广场、车站、影院、景观路段等公共场所以及地铁、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上,运用户外显示屏、车载LED等公共视听载体刊播法治文化内容,每年累计不少于120分钟,增强法治文化传播的广泛性、共享性,进一步形成“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法治文化传播态势,扩大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五是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与创新。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编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研究》,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深厚的理论支撑。出台《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廓清发展思路,重塑工作流程,统筹规划法治文化建设的布局、载体、内容等,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扎实的理论指导。在苏州、南通等设区市成立法治文化研究会的基础上,着手成立江苏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每年重点研究预设课题,解决当年法治文化建设中遇到的理论和实践层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力求研究成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论。举办江苏省法治文化建设高层论坛,拓展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交流平台,探索符合江苏省实际的法治文化建设路径。依托江苏省内重点院校、法学会、律师协会等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建立法治文化研究基地,深入开展具有江苏地域特色的吴韵汉风法治文化研究,推进法治理论创新,丰富法治文化内涵,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全面提升江苏省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