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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假新闻的危害、成因及解决对策
——以2017年《新闻记者》评选的十大假新闻为例

2018-02-07高玄君夏艳艳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假新闻新闻记者受众

高玄君,夏艳艳

(湖南大学 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新闻是当今社会人们了解时事、接受信息的最高效和最重要的载体之一,它以其真实性、客观性和时效性著称。然而自新闻行业诞生以来,与新闻真实性原则相悖的假新闻就从未消失过。假新闻往往出现于以下两种情况下:一是热点事件发生期。热点事件发生期,一些媒体为了蹭某些热点话题、迎合民众集体情绪、制造舆论高潮、引导某些特定的导向,会借题发挥、制造并传播不实的消息,从而在整个热点事件当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借热点为媒体赢得关注。二是热点话题空窗期。这一时期媒体没有热门话题可以报道,或报道内容千篇一律,为了保证阅读量和收看率,一些媒体往往无中生有、编造骇人听闻的假消息,并散布虚假信息。假新闻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诚信”二字,背离媒体的真实性与客观性,扰乱社会秩序。

一、假新闻的危害

1.损害媒体公信力。“新闻以真实作为其职业生命,失去真实性,就失去了新闻业的职业合法性”[1]。真实是新闻的底线,一旦逾越,新闻媒介的公信力将会大大受损。例如,2002年6月2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发生特大爆炸,38名金矿矿工不幸罹难,新华社驻山西分社的鄯宝红、安小虎、王东平、谭旭,《山西经济日报》的苏勇,《山西法制报》的刘玉柱、白建芳、阎珍寿,《山西生活晨报》的魏停、樊武杰、郭龙11名新闻记者在采访事故过程中收受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金元宝,对矿难经过进行虚假报道。这一虚假报道在2003年被新华社曝光,人们对于新闻媒体的信任极度降低[2]。在媒体多元化的今天,受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和途径不断丰富。从只有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的媒介,扩展到互联网领域。当群众的知情权受到侵害时,必然会对媒体进行重新认知和选择,媒体失去了受众,就失去了立身之本。

2.损害事件相关主体的形象[3]。例如,2017年十大假新闻中的“‘姚方案’因被认为不合国情全遭否决”。报道称:国内知名篮球媒体人杨毅在其公众号中爆料,此前,在封闭进行的中国篮球代表大会上,刚刚接任篮协主席的姚明提出了联赛改革方案,包括延长联赛,联赛实行南北分区;缩短国家队的集训时间,采取美国“梦之队”式的邀请制度;取消亚洲外援,实行四节四人次方案,结果全部遭否决,而事后证实,这是个假新闻。假新闻因为涉及体育领域和体育明星姚明而备受关注,甚至有人批判中国篮球代表大会是封闭的中国篮球大会。假新闻,不仅对中国篮球的声誉有负面影响,而且对假新闻中的核心人物姚明的名誉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又如“河南大学生娶同学妈妈”这样的假新闻,自然对假新闻中的核心地点河南的形象造成损害。

3.损害社会和谐,扰乱社会秩序。有些假新闻带有话题上的煽动性和敏感性,大规模传播,会产生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例如,前几年的“福岛核泄漏需要屯盐”的假新闻险些造成当时的“盐荒”;2017年“十大假新闻”中的“留守女童被老师强奸,警方不予立案”,让人们忧虑师德的丧失;“乐天董事长说中国人没骨气”,让人们产生了无端的愤怒。此类假新闻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扰乱社会秩序,威胁社会稳定。

4.损害公众的知情权。了解事实的真相与全貌是公众本应享有的权利,假新闻所传播的虚假信息其实是对公众知情权利的侵犯与损害。“留守女童被老师强奸,警方不予立案”这一假新闻最后被查证是“事件举报人”的谎言,多家媒体在这个新闻的流转和扩散中起到了助推作用,让关注女性权益的受众们受到欺骗,导致有些人也帮助转发,成为假新闻扩散的元凶之一。

5.影响新闻行业的发展。新闻传播的环境本身就是“拟态环境”,而假新闻的传播者为了实现高效传播,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抛弃事件的客观真实性,将新闻变成了实现自己利益诉求的工具。长此以往,新闻必将失去受众的信任与关注。这样被遗弃的将不仅仅是一两家新闻机构或者一两个新闻平台,而是整个新闻行业都将会面临生存危机。从2001年开始,《新闻记者》杂志每年都推出年度虚假新闻评点报告,截至2017年累计推出17期。根据《新闻记者》杂志的测评分析,2017年的假新闻显示出的基本特点之一就是假新闻总体数量、影响力较前几年明显下降;这也折射出新闻的影响力较前几年有显著下降。

二、假新闻形成的原因

1.制造猎奇信息,提升媒介曝光度。在2017年“十大假新闻”中,有许多匪夷所思的内容,例如,“河南大学生娶同学妈妈”“农妇怒撕毒蛇为儿加菜”“老人抚养孙子14年考上复旦,发现‘去世’儿子还活着”等,这种带有显著“标题党”色彩的假新闻,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互联网技术,让人们突破了线性限制的超链接方式,为信息内容被大批量复制并传播创造了客观条件。然而,这种大规模的复制、转载又造成了大量的信息重复以及资源浪费。为了迎合受众的猎奇心理,一些新闻媒体将重心放在了从发掘生活中怪异、匪夷所思的新闻事件上。在不能挖掘到理想事件或者所挖掘的事件本身不够具有吸引力时,夸大和编造的假新闻就涌现了出来[4]。

2.迷信权威信息,依赖官方判断。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引用、复制、转载等网络媒体传播方式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其中,一些媒体在具体的引用或转载过程中过于迷信官方所提供的信息,对新闻信息内容不核实、不求证就直接报道发布。例如,“莱阳14岁神童与麻省理工学院签约”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2017年12月1日,山东莱阳教育部门通过官网发布山东莱阳小神童的消息,多家媒体不经核实就对此进行了报道。而后来证明,这是一个虚假消息。虽然新闻消息注重传播的时效性,但新闻记者和传播媒体绝对不能放弃对基本客观事实的尊重和考证。即使是以转载或引用的方式进行新闻报道,也应在充分保证新闻真实性内容的前提下对公众进行传播,一味迷信所谓“官方渠道”“权威消息”,只会为假新闻的滋生提供生存的空间和土壤。

3.信息渠道多元,一些专业媒体专业素质差。新媒体时代很好地印证了麦克卢汉“万物皆媒”的观点。当下,UGC和PGC内容共同构成了互联网传播的生态圈,以新浪微博为例,我们既可以通过人民日报等专业新闻平台获取资讯,也可以通过个人用户了解信息内容。可以说,所有存在于社会之中的独立个体,都可以依靠互联网技术进行信息传播、创作生产自媒体内容。几乎所有社会公民都享有传播的权力,传播的准入门槛很低。一般情况下,只要想进行传播,基本上都能找到合适的渠道和途径。在这种大众化、平民化的传播过程中,传播主体的文化和素质良莠不齐,因此传播的内容也是鱼龙混杂。虽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互联网新闻服务信息管理规定》,明确要求“通过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然而有些专业的媒体机构为了追求传播的时效性与新鲜感,不加筛选地复制从自媒体上搜索到的信息并当做新闻事件进行报道,这样做不仅影响自身的发展,也抹黑了整个新闻行业。例如,“老人抚养孙子14年考上复旦,发现‘去世’儿子还活着”的假新闻就是某个媒体转载的一则来自“楚天金报微信公众号”的报道。其实“楚天金报微信公众号”所报道是某监狱教育科副科长何某发在自媒体上的“文学创作”。媒体人在不进行核实考证的情况下,就不负责任地把来源不明的文学创作以新闻的名义发布在公共平台上。

4.煽动群体情绪,炒作热点博关注。“乐天董事长说中国人没骨气”“三名女子赴韩整容离境在海关被扣”这两条假新闻产生时,正是“萨德”“整容”等话题处于风口浪尖。某些媒体结合这种带有强烈的感情倾向的热点话题进行新闻事件的报道,能使受众产生情感上的巨大冲击与导向共鸣,从而产生类似于群体“集合行为”的传播效果。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新闻”内容能够更加迅速、更加广泛地被更多的群众进行传播,媒体的影响力也会随之扩大。在中韩萨德危机胶着对峙的政治背景下,由于乐天企业公开表示支持韩国政府的决策,已经遭到了大量中国公民的抵制。此时,编造“董事长言论”并应时而发,使信息受众在没有分辨事实之前普遍产生愤怒的情绪,并在互联网上转发、宣传、讨论,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信息的影响范围,达到传统媒体花费数百万元也难以期及的宣传效果。正面的影响力是建立在真实新闻传播的基础之上的,传播假新闻所产生的影响力必然是负面的,使媒体的公信力严重受损,其影响力有多大,媒体公信力的受损程度就有多大。

三、减少假新闻的对策

1.专业媒体应坚守阵地,提升社会责任意识。我们从2017年的十大假新闻看到了某些专业媒体对于新闻真实性的失守和溃败。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互联网新闻服务信息管理规定》指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互联网新闻服务信息管理规定》对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者提供信息做了明确规范,但2017年十大假新闻中有七篇产生于6月1日之后,其中某些专业媒体转发或报道了假新闻。专业媒体对于这些假新闻的传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新时代,专业媒体必须努力提升自己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与考核;明确和落实责任制度,建立问责机制;加强对即将发布或转载的信息进行严格的筛选和审查,从传播源头上根治假新闻。

2.加强网络平台审查。新闻主管单位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新闻的审查。在往年的假新闻之中就曾有过类似2017年假新闻所报道的“终身创业老人褚时健去世”等新闻。例如,2002年的“意韩赛主裁判死于乱枪”[5];2003年的“比尔·盖茨遇刺”[6];2005年“中科院资深院士陈家镛两度‘逝世’”[7];2007年的“英皇高层证实功夫巨星洪金宝去世”[8];2010年的“金庸去世”[9]。类似“被去世”的假新闻多次登上“年度十大假新闻”的排行榜,但2017年仍然出现,可见为新闻消息提供发布机会的平台新闻主管单位对新闻审查很不严格。严格审查应该是多方面的,例如,公众号平台、专业新闻APP等,都应加强监管和审查,定期对易出现问题的假新闻关键词进行搜索和排查,及时管理或删除,防止假新闻通过网络媒介进行病毒式传播。

3.完善立法严格执法。中国互联网媒介发展迅速,从1994年4月,从中国首次实现与TCP/IP通信协议链接,注册顶级域名CN,加入国际互联网行列,到2017年12月,全国网民数量已经超过7.72亿。不断升级的互联网媒介平台与持续扩大的网民规模为相关机构的立法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2000年、2005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都曾针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发布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2017年5月2日,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为规范互联网的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从2017年假新闻的发布时间上来看,在短期内《规定》所发挥的作用并不显著。这种情况说明,第一,互联网新闻信息的行政执法还有待加强;第二,相关的网络管理条例与法律法规还需要根据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新特点不断完善,从法律层面让假新闻失去立足之地。

4.信息受众要善于判断。治理和消除虚假新闻,离不开互联网新闻信息受众的支持和帮助。作为传播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信息的接收者的认同度也和新闻信息的转发量以及影响力密切相关。事实上,有些假新闻是基于受众热搜的大数据应运而生的。当下,许多假新闻之所以能获得高转发量,是因为假新闻自身所带有的猎奇性、煽动性以及热点的贴合性。因此,信息受众必须提升自己的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提升鉴别是非的能力和信息接收的品味,用理智的态度审慎分析自己接收到的内容,不一味偏信自己的网络社交经验,不盲目跟从群体转发的潮流,对容易诱导产生“集合行为”的新闻事件要保留批判和思考的态度。受众者对于假新闻的关注度降低了,假新闻的存在空间也就大大压缩了。在任何情况下,新闻的真实性都是新闻记者们应该恪守的道德底线,假新闻违背了传播伦理,摒弃了客观真实,侵犯了公众的合法权益,危害社会传播环境的长足健康发展,对整个行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和威胁。而专业媒体、媒介平台、相关部门和普通受众也应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坚决抵制假新闻,不制造、不传播、不盲从,多求证、多思考、多举报,用先进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用专业的知识识别并鉴定假新闻,为假新闻未来的防控和治理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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