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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打造儒乡养老服务品牌

2018-02-07

中国民政 2018年20期
关键词:济宁市居家全市

◎ 邹 谨

济宁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是儒家文化发源地和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近年来,济宁市充分发挥儒家文化孝悌为本、邻里互助、乐善好施等独特文化优势,蓬勃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农村互助养老院建设等方面走出了济宁路子,形成了一批服务内容全面覆盖、社会力量竞争参与、人民群众普遍认可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经验做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制日益完善,服务能力水平持续提升,惠及了全市百万老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五个结合”推动养老高端高质高效开展

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站位整体和全局的高度统筹协调推进。

一是与儒家文化结合。以创建“儒乡圣地、孝养济宁”养老服务品牌为抓手,组织制定市、县、乡、村四级文化养老标准,引领文化养老品牌。探索设立孝德基金、农村养老基金,解决老年人生活困难和养老问题。广泛开展“孝德榜”等活动,推进孝文化深入人心,发挥家庭养老、孝老的基础作用。命名14个单位为济宁敬老文化教育基地,进行敬老文化宣传教育,建设具有济宁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开展养老机构“国学书屋”建设,在全市选择100个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配备书架、儒家文化系列图书和文化产品,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

二是与社会福利结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由政府出资,按照每人每月30-50小时标准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加大乡镇敬老院、农村互助养老院、邻里互助点、老年活动站、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各类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站,为农村低收入老年人、留守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

三是与社区规划结合。开展新建居住小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配套建设,印发《济宁市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明确新建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4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四是与市场运作结合。对全市现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统一登记管理,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根据实际无偿或低偿提供给养老专业服务组织使用,进行社会化运营。根据运营情况对由社会组织或企业进行社会化运营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补贴,鼓励本地养老服务机构跨区域、连锁式发展。目前,济宁市1000平方米以上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达到31处,全部实现社会化运营。

五是与医疗卫生结合。印发《建设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实施方案》《建设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建立医养结合扶持引导政策保障体系。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等养老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就近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嵌入式”发展或签订合作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体检、健康保健知识咨询指导、查房护理、转诊绿色通道等服务。开展“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活动,为辖区内居家老人提供“五保障四优先”的居家养老服务。

二、“五大亮点”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济宁经验

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形式新、任务新、要求新,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力推进,济宁在这方面形成的一些创新做法,取得了良好效应。

一是开展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试点。确定兖州区、金乡县、汶上县先行试点,针对农村低保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失能老人和重度残疾人,按照自愿申请、愿进全进原则,由乡镇敬老院或社会办护理院集中供养。实施“幸福家园”建设工程,按照“多镇一院”“一县一院”“中心敬老院”等模式,将乡镇敬老院升级改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向特殊困难老年人和社会老年人提供短期寄养、代养和上门服务等延伸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0个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二是建设社区老年人食堂。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开办公益性社区老年人食堂,为老年人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孤寡、空巢等老年人提供就餐、送餐服务。市县财政按照服务低保、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实际就餐数量给予运营补贴。鼓励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配餐、送餐服务,享受同样的运营补贴政策。目前,全市提供配送餐服务的社区老年人食堂达95家,服务覆盖近10万老年人。

三是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印发《关于加快养老领域标准宣贯实施工作的通知》,制定《养老服务合同》标准文本,启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等相关标准的培训,分步推进10个标准的贯彻落实。

四是实施养老机构“天眼”工程。为全市各类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统一安装高清监控设备,重点区域实时监控全覆盖,利用互联网专线实现全市养老机构监控设备集成并网,建立全市养老机构监控管理平台,各级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情况实时监控,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精细化监管水平。

五是开展“孔孟之乡敬老使者”评选活动。印发《孔孟之乡敬老使者选拔管理办法》,从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居家服务组织等单位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中,每两年评选100名“孔孟之乡敬老使者”,给予一定津贴奖励,并积极推进入选人员参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自豪感和美誉度。

三、“五项保障”夯实居家和社区养老基础

居家和社区养老是一项基础性民生工作,必须汇聚各方力量、集聚优质资源,以强有力的要素保障为支撑。为此,济宁市重点强化了五项保障。

一是组织保障。济宁市委常委会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常委会工作要点,定期听取汇报。济宁市政府成立了济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24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调度、督察、通报等各项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联席会议,形成了统筹协调、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

二是政策保障。制定出台“一方案两清单”,即通过《济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部门职责,出台居家和社区服务养老完整清单和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形成了完备的政策体系。

三是资金保障。印发《济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对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万元给予17至32万元建设补贴、3至6万元开办补助,运营补贴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一比一配套;对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的示范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另外给予30至60万元建设补助,同时,对公益性社区老年人食堂给予5万元建设补助,对养老服务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给予10万元奖补。

四是人才保障。建立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发展激励政策,对设立老年(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的院校给予奖补;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机构护理员,以及入职养老机构的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年组织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班,全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比例达到90%以上。组织近1万名志愿者,长期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志愿服务活动。

五是信息保障。11个县(市、区)全部建成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多方整合老年人信息和养老服务资源,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健康咨询、精神慰藉、紧急呼叫等服务的企业、机构达3.9万家,形成了城区居家社区养老“15分钟服务圈”,辐射服务老年人达100万人。大力推进老年人紧急救助、跟踪定位、健康监测等安全智能产品应用,今年全市累计为困难老年人免费提供应急救援呼叫设备1.5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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